2002年尕海乡加仓大队213国道边发生草原火灾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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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唯一号: 292532020230002263
事件名称: 2002年尕海乡加仓大队213国道边发生草原火灾
文件路径: 2925/01/object/PDF/2925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0169.pdf
事件类型: 安全事件
起始时间: 2002年11月6日
结束时间: 2002年11月6日
发生地点: 尕海乡加仓大队

事件描述

2002年11月6日16时30分,尕海乡加仓大队213国道边发生草原火灾,形成约600米长、150米宽的失火带,涉及加仓三队的桑吉加、卡毛、周忠采、早绕、拉毛草等5户牧民群众的草场,过火面积达9.33公顷,使5户牧民的近17010千克越冬牧草饲料被燃烧殆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103元。在县公安局干警、县草原监理人员和周边牧民群众的自发奋力扑救下,大火被及时扑灭。后经现场查验,失火原因为桑某某野外煨桑用火不慎而引起。按照火灾造成的损失,根据《草原法》和《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六款规定,依法对桑某某予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使其承担火灾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1996一2010》是首部《碌曲县志》的续志。本续志在编纂过程中,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续志为断代志,上限与首轮志书衔接,上讫1996年,下限截至2010年。本志全面记述碌出县域内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状况及发展轨迹,有极个别如工程建设周期、人物任职年限等特殊情况.,在记述时下限略有延伸。本续志采用记述体语体文,由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构成,以志为主体、分设概述、大事记、专记、人物,设章、节、日、子日、细目等若干层次。 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按时序纵述大事、要事、新事。历史纪年以年号后加括号注以公元纪年,1949年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人物志以《碌曲县志人物收录标准》遴选录入。立传人物遵循地方史志“生不立传”的原则,以本籍为主,兼收客籍;以正面人物为主,兼收反面人物。对在世人物则采用人物简介或以事系人的方式,在有关章节中记述。人物表收录获得州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人物和副县级以上行政职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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