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卓尼县与夏河县江门关草山纠纷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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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唯一号: 292532020230000717
事件名称: 1954年卓尼县与夏河县江门关草山纠纷
文件路径: 2925/01/object/PDF/290910020230000005/001
起始页: 0205.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54年
结束时间: 1984年
发生地点: 卓尼县;夏河县

事件描述

位于县境完冒乡沙冒村与夏河县江门关乡麻木索南村交界的拉郎沟口、龙瑞沟口及东日克卡地区,区间相互交错,历来双方在此设棚搭圈进行放牧。1954年双方发生纠纷,长期争议不决,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引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关注和重视,州、县先后派出工作组几经协调,最后达成了符合客观实际的协议,协议规定:“双方争议区域的拉郎沟口、龙瑞沟口自西向北到东日克卡一带归夏河县江门关乡日扎村放牧,但帐圈不得超过16座,日扎村每年须向卓尼沙冒寺寺院交纳酥油68斤,以上由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自此稳定局面持续了20多年。1980年双方又因设棚搭圈放牧发生纠纷,而且愈演愈烈,事态发展到聚众械斗的程度,出现了人们所不愿看到的局面,给广大农牧民群众带来了一定的损失。1984年甘南州政协副主席受州委、州政府委托,专程来到现场进行了调处,协定条款如下: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和履行1985年《日扎、沙冒草山纠纷调解书》所列条款。 2、日扎村拖欠沙冒寺院的酥油按1984年底如数交清,并按规定长期交纳。 3、由沙冒村归还日扎村帐篷6顶,并向日扎村交纳50元赔礼钱。由江门关麻木索南方面向沙冒大队拿出3300元,作为在械斗中死亡人员的安葬费。此外,日扎村越境修建的房屋务于1985年农历2月25日前拆迁。 4、在次此械斗中致人畜伤亡的当事人不作为问题加以追究。 以上协定违者处以罚款5000元。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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