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8月28日碌曲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冯大哥死刑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唯一号: 292532020220000533
事件名称: 1976年8月28日碌曲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冯大哥死刑
文件路径: 2925/01/object/PDF/292510020220000001/001
起始页: 008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6年8月28日
发生地点: 碌曲县

事件描述

1976年8月28日,沿行乞讨的临潭人冯大哥、包学克、旦毛三人行乞至碌曲境内后,言谈之间因冯怀疑包、旦二人有钱,遂在李卡如附近将其杀害,结果只在包学克身上搜出10元人民币。碌曲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冯大哥死刑。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碌曲县志的情况。其内容包括建置沿革志、地理自然志、经济计划志、农林志、工业志、水利电力志、交通志、邮电志、商贸流通志、粮油志等。

阅读

重要人物

冯大哥
相关
包学克
相关
旦毛
相关

相关地名

碌曲县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