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人民医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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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唯一号: 292531020230000346
机构名称: 碌曲县人民医院
文件路径: 2925/01/object/PDF/2925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390.pdf
起始时间: 1962年

机构描述

1953年8月,碌曲行政委员会建立了巡回医疗卫生组。1954年成立了碌曲行政委员会卫生所。1956年,甘肃省卫生厅性病防治队和卫生厅工作队,甘南州派碌曲医疗组,在行政委员会卫生所的基础上合并成立碌曲县卫生院。1959年1月,碌曲县与玛曲县合并,碌曲县卫生院改称为洮江县第一人民医院。洮江县址设在尕海,县医院在尕海设立了门诊部,住院部设在碌曲。1962年恢复碌曲县,改称碌曲县人民医院。1964年,县址由尕海迁回后重新选择了地址建设碌曲县人民医院,时有房屋(土木结构)1359平方米,其中门诊189平方米,住院部756平方米,药剂科294平方米,放射科84平方米,检验科36平方米,床位开放22张。1976年床位增至40张。1987年由省计委拨款修建了县医院被动式太阳能采暖综合大楼。1995年,医院占地面积8100.50平方米,大楼面积2487平方米,房屋79间,其中住院部1500平方米44间,门诊部987.8平方米35间,锅炉房240.25平方米,业务用房2487平方米,非业务用房2885平方米,病床52张,实际开放36张。县人民医院为综合性医院,科室设置分为四类,职能科室有医务科、院办室、护理部、政工科、财务后勤;临床科室有住院部、病区护理部、门诊部包括外科、五官科、妇产科、中医科、理疗科;医技科室有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科、B超室、心电图室,其次有辅助科室。1995年,县人民医院共有职工53人,其中男25人,女28人;少数民族16人,占职工总数的32.08%,技术人员43人,占总数的81.13%,后勤人员10人。技术人员主治医师4人,主管检验师1人,主管放射师1人,主管护师2人,助理级17人,占39.53%,员级15人,占34.88%,未定职称3人,护理人员16人,占技术人员的34.88%,在护理人员中,主管护师2人,护师6人,护士8人。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碌曲县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不谋划一,下限至于1995年底,个别卷章人物及图片资料延至定稿。本志以卷、章、节、目设篇布局,分类设卷,卷下设章节,节下设目,记述史实,并以图表作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解放前",其后称“解放后”。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前称“建政前'',其后称“建政后解放前用历史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解放后用公元纪年。数字表述,除成语、顺序号及习惯语用汉字外,凡表示数量的通用阿拉伯数字。志中数字根据以县统计局资料为主,不足之处使用部门数字。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以本籍为主,记及对本县有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对已故名人、流落红军、革命烈士和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以传略记述。对历次全国各类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正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公职人员,州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予以筒介。对受到地厅级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列表介绍。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档案馆案卷和本县各部门档案、文献、报纸,部分资料由调查采访取得。入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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