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卓尼县支行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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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唯一号: 292531020230000146
机构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卓尼县支行
文件路径: 2925/01/object/PDF/290910020230000005/001
起始页: 0469.pdf
前置机构: 卓尼自治区营业所
起始时间: 1952年

机构描述

1952年成立卓尼自治区营业所,隶属临潭县支行,所址在原人民法院院内,工作人员7人,所长刘生荣。1953年1月在原营业所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卓尼县支行”,内部设立4个股室,工作人员增至32人,其中副行长1人,股长4人,会计4人, 业务员20人。 1964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卓尼县支行与中国农业银行卓尼县支行分设。1966年1月两行重新合并,仍称中国人民银行卓尼县支行,并恢复农村金融股,负责办理原农行业务,全行人员增至50人。1968年县支行更名为卓尼县支行革委会。1978年恢复中国人民银行卓尼县支行。 1980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卓尼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卓尼县支行分设,中国人民银行卓尼县支行(以下简称人行)下设人秘、会计、信贷3个股,工作人员25人。行址迁入现中国工商银行卓尼县支行驻地。1984年1月在人行内部专设工商行业务,实行一套人马,两个机构合署办公制,资金分开,两套帐目,随之增设了人行业务组。1986年11月,人行与中国工商银行卓尼县支行正式分家。原人行所辖营业所归中国工商银行卓尼县支行管理。到1987年底人行人员发展为8人。人行建立初,统管所有金融业务,它既是行使货币发行和金融管理职能的国家机关,又是从事信贷储蓄、结算、外汇业务等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自1980年以后,由于中国农业银行卓尼县支行的恢复,保险公司的分设,中国工商银行卓尼县支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卓尼县支行的成立,人行不再对企业、个人直接办理存款、贷款业务,主要担负研究和做好金融宏观决策,加强信贷管理,保持货币稳定的指导任务。

知识出处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

《卓尼县志》是卓尼县地方史志编委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民族宗教政策为依据,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编纂的一部社会主义新方志,亦是卓尼有史以来的第一部地方志书。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1990年底,个别分志因资料占有实际情况而略有参差。本志综合志、记、传、图、表、录为一体,以志为主,附以图表传记。记事用语体文记述。力求资料翔实准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本志以现代社会分工和地方特点为依据谋卷析章,由专志、章、节三层构成,部分节下设目。横排竖写,一贯到底。志首设概述、大事记纵摄全书,志中设专志31卷分门别类,志尾设附录辑杂拾萃。古代纪年、地名、职官等称谓,均依当时历史习惯。历代年号后注明公元纪年;当代事件均用现行公元纪年、职称及标准地名。人物传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主要收录卓尼籍有重大影响的已故知名人士,对在本地具有重要业绩的外籍已故知名人士一并立传,以卒年为序排列。革命烈士英名录中收录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中为卓尼的解放事业和建设事业英勇献身的革命烈士。人物表中收录卓尼籍 在外地工作的副县级以上军政人物和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物及部分英雄模范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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