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主政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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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藏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三十年》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86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民主政治建设
分类号: D624.42
页数: 11
页码: 331-341
摘要: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有效途径,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载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度,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多年来,甘南州人大常委会作为甘南藏族自治州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在立法、监督、任免和决定重大事项当中,人大代表在视察、调查、检查的过程中,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忠实地代表了全州各族人民的利益和愿望。为了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2004年4月,中共甘南州委召开了全州人大工作会议,作出了《中共甘南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
关键词: 民主政治建设 甘南州人大常委会

内容

人大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有效途径,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载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度,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多年来,甘南州人大常委会作为甘南藏族自治州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在立法、监督、任免和决定重大事项当中,人大代表在视察、调查、检查的过程中,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忠实地代表了全州各族人民的利益和愿望。为了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2004年4月,中共甘南州委召开了全州人大工作会议,作出了《中共甘南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落实州委《决定》的各项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州、县(市)人大常委会及乡(镇)人大的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全州人大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开创了新局面。甘南州十二届和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所做的主要工作有:
  一、立法工作
  民族立法是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依法治州的重要任务之一。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民族立法工作便成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核心工作之一。州人大常委会狠抓每一部条例的制定、征求意见、修改衔接和公布实施工作,使甘南州民族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在实践中探索,在创新中发展,立法工作为促进甘南藏族自治州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制度化,为维护改革、开放、发展和稳定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制定颁布了单行条例《甘南藏族自治州实施〈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变通规定》、《甘南藏族自治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条例》、《甘南藏族自治州旅游管理条例》、《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藏医药条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场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等11部。认真做好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调研工作。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省人大常委会拟修订的《甘肃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甘肃省农民权益保护法起草大纲》、《甘肃省实施<水法〉办法》、《甘肃省实施〈红十字法〉办法》、《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提出了修改意见。对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甘肃省莲花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结合甘南州实际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先后三次向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省上基本采纳了提出的修改意见,维护了当地群众的利益。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已颁布实施的自治条例和十五部单行条例进行了逐条检查清理。
  二、监督工作
  监督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甘南州人大常委会按照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注重实效,谋大事、议大局的总体工作思路.把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并重,采取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常委会审议、主任会议听取汇报,书面反馈审议意见等多种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一)在法律监督上
  甘南州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十五”计划纲要全面实施,采取“少而精、.重深入,求实效”的原则,深入到全州各县市、行政、企业和有关单位进行了视察、调研,依法行使监督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1998年以来,重点对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条例、农业法、草原法、教育法、农业科技进步法、产品质量法、文物保护法、建筑法、矿产资源法等20多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和调查,并在常委会上听取审议,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还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搞好执法检查。常委会先后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对甘南州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动物防疫法、气象法、气象条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律师法、农业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审计法、能源法、统计法、交通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在检查食品法的实施情况后,督促甘南州人民政府制定了《甘南藏族自治州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监督方面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和经济、社会、民生等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加强工作监督。常委会领导分别担任了甘南州委各中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积极包抓重点建设项目,坚持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为加快甘南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围绕 “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实施监督;二是围绕水电、旅游两大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加强监督;三是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监督;四是围绕扶贫开发、固定资产投资和计划、预算的执行进行有效监督;五是围绕信访工作具体监督。
  三、代表工作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代表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影响人民当家做主和民主权利的行使。常委会采取多种措施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代表工作,积极发挥代表作用。在2000年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提出了加强全州代表“两联系”工作意见,2001年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甘南州人大常委会联系州人民代表办法,这两个意见和办法对做好代表工作起到了规范和保障作用。
  一是密切与代表的联系,积极拓宽代表知政知情渠道。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确定了3至5名“两联系”对象,利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机会走访代表,征求代表意见,密切与代表的联系。通过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民之声报》,寄送《甘南人大》杂志和有关学习资料,通报重大事项,拓宽了代表知政知情渠道。
  二是认真开展代表视察活动。组织部分省、州、县(市)三级人大代表开展了四次较大规模的视察活动。2003年,就甘南州农村电网改造、公路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2004年,对甘南州内的舟曲、迭部、注河三个省属林业局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及“天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视察。2005年,对全州畜牧业重点项目、农牧互补及产业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2006年,对全州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意见都转交甘南州人民政府整改落实。同时,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到张掖、酒泉两市对农牧民增收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行了异地视察。
  二是认真督办人民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在州十二届常委会期间,州人民代表共提出议案、意见建议613件,其中议案1件,意见、建议612件;在甘南州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一至四次会议上,州人民代表共提出议案和意见、建议850件。这些议案和意见建议内容涉及全州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能源、农牧村建设、草原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水电旅游开发等诸多方面的问题。每次人代会后,州人大常委会都及时与州人民政府联合召开交办会,转交有关部门办理,落实办理责任制,提出具体办理要求,听取办理情况的汇报,提高了办理质量。在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办理的过程中,州人民政府加大了现场办理力度,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现场办理多、落实资金数额大、办理质量好,受到了代表的普遍好评。2006年,对办理州十三届人大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的7名先进个人、8个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
  四是认真指导县(市)、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中央、省委文件精神,制定了《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县(市)、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从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应把握的几个突出问题、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举办了县(市)、乡(镇)人大换届培训班,并派出检查指导组,深入七县一市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巡回检查指导,保证了县(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是《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修订。甘南州现行的自治条例是依照宪法和未修订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定的,留有计划经济的痕迹,许多内容已不符合新时期的特点。为了加快甘南州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反映甘南州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积累的经验,使自治条例的内容与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相一致,修改和完善甘南州自治条例是十分必要的。
  甘南州自治条例的修订工作,一直是在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和州人民政府的关怀和领导下进行的。2001年底,根据甘南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报告,州委决定成立了修订自治条例领导小组。从2002年初开始,工作人员开始搜集资料、考察学习、征求意见,对自治条例进行了初步的修改。2003年6月州人大常委会换届,同年12月州委重新调整了修订领导小组,制定了修订自治条例工作方案。修订自治条例办公室(以下简称修订办)。整理了自治条例修改过程中需要向上级国家机关争取的干部职务待遇、工资福利,从宽核定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中适当增加投资比重和政策性银行贷款比重,森林旅游资源保护,矿产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八种税收共享返还等七个问题。于2004年12月以州委知字[2004]12号文件请示省委,省委批示省委统战部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了座谈、征求了意见,并向州委函复了三点原则性修改意见。2007年1月,州人大常委会换届后,州委再次适时调整了修订自治条例领导小组,加强和充实了办公室人员。为了慎重把握上述问题修订的可行性,修订办组织有关人员专程赴四川省阿坝、甘孜、云南省迪庆、大理等少数民族自治州有针对性的进行了考察学习。修订办就考察学习和讨论结果,专题向州委作了汇报。州委、州人民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上报了铁于修订〈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同时安排州直有关部门,向省上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请示、衔接和争取工作。修订办负责同志还专程向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衔接。在开展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州直各有关部门向上请示、衔接情况的反馈意见,修订办对原自治条例,从内容、条文结构、文字表述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修改,形成了新的修改稿。2007年12月25日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认真审议了条例修订草案,认为《条例》修订工作历时六年,经过广泛征求州内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条例(修订草案)》趋于完善成熟。2007年12月29日提请州委常委会议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审查。州委原则同意《条例(修订草案)》。2008年1月15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认为,《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工作历时六年,数易其稿,修订过程中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草案)》集中了民智,反映了民意,较好地把握了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与充分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的原则;时代精神与民族特色相结合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代表在审议中,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会议审议一致通过《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草案)》,同时授权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综合研究,认真进行修改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
  这次修改自治条例,保持了原条例的基本框架和章节,将修改的重点放在经济建设、财政金融管理、民族教育和科学文化等方面。原条例66条,修改63条,保留3条;增加14条;3条合并为1条;删除1条。条例修改稿总条目现为80条。政协统战工作
  以大团结、大联合为主题,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积聚力量,为甘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是新时期新任务的需要,也是全州政治协商和统一战线工作的根本任务。进入21世纪以来,全州政协和统战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增进共识、凝聚人心、集中民智诸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甘南州政协在中共甘南州委的正确领导和州政府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积极发挥人民政协的优势和作用,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积极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建言献策;坚持把维护和加强团结作为各项工作的中心环节,努力促进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团结合作;坚持把发扬民主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推动甘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认真总结借鉴历届经验,重视开好各种会议,使政治协商趋向规范。重视开好全委会议、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特别是注重常委会议的质量,努力做到主题明确、有的放矢。每次会前做好充分准备,突出中心议题和专题调查汇报;会期畅所欲言,充分协商发表真知灼见;会后将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及时整理反映。
  一、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是甘南州政协为党政工作大局服务的目标
  通过每年的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专门委员会议等形式, 围绕全州大政方针和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为甘南州“十五”计划的制订和顺利实施等,本着“帮忙不添乱,有为不越位”的原则,进行了充分的协商讨论,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州委、州政府科学决策和决策的实施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西部大开发的实施拓展了州政协委员会参政议政的广度和深度,委员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就甘南州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基本思路和退耕还林(草)、民族教育、科技卫生、非公有制经济、城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公路交通建设、经济结构调整、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深入的视察和调查,写出了12份颇有分量的调查报告,通过与有关部门协商和常委会进一步讨论,形成了《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关于我州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加强生态建设的建议案》、《关于迭九公路争取立项为甘川第三条国道》、《关于我州基础教育及科技人才现状的调查报告》、《关于我州民族经济发展问题的几点建议》、《关于我州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调查报告》等提案,受到甘南州委、州政府的重视。
  二、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能,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的最直接有有效方式
  认真贯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指导方针,加强提案丁作的宣传,积极执行提案工作条例,推进办理工作程序化和规范化,努力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委员们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反映各界呼声,充分表达社情民意,积极撰写提案,及时反映信息,提出批评建议。2003年来,共提出提案592件,审查立案580件,立案率为98%,提案的数量和质量都比上届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这些提案内容涉及全州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劳动、人事、民族宗教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多数提案是委员和政协专委会经过调研,精心准备后提出的,建议具体,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取得各承办单位的重视。在具体工作中,加大提案办理力度,研究制定了主席、副主席督办重要提案《实施办法》和评选表彰优秀提案《实施办法》。并据此筛选出42件提案进行重点督办,通过甘南州政府和州政协领导以及有关政府部门、政协委员共同现场办理,解决实际问题,使提案的办理质量大大提高,委员对办复结果普遍比较满意。在十一届四次会上对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8名委员的6件优秀提案和7个认真办理提案单位、3个提案先进组织政协进行了表彰奖励。还成功举办了全州政协首届提案工作学习研讨会,通过各种形式提高了提案的整体质量,发挥了提案在政协职三、文史资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重点出版发行了《甘南政协志》。这部政协志是甘南州首次记载党的统一战线组织即人民政协在甘南发展壮大历程的文献,全书共七章五十二节和附件,共60余万字,300多张珍贵的史料性图片。同时还出版发行了甘南文史资料第十六、十七、十八辑《甘南苯教历史沿革》、《十世班禅在甘南》、《甘南藏区丝路旅游文化》、《新政协章程及政协知识藏汉对照读本》、《政协甘南州委员会1991意2005年鉴》;完成了《甘肃丝绸之路旅游文化》、《甘肃地乡民族区域自治》、《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在陇原》等甘南史料的征集、审定编纂工作。这些史料的整理出版,将发挥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应有作用,弥补了甘南政协史料的空白,为甘南州地方史志增添了宝贵内容。
  四、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甘南州民族经济中的一支生力军
  截至2005年底,全州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达14356户,非公有制经济总量占全州GDP的27.8%。21世纪来,州上从政策、待遇上均给予非公有制经济以扶持和优惠,同时把一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吸收到各级工商联组织中,让他们积极参与到甘南州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当中。特别是组织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以扶贫开发为宗旨,以项目推动为主题的光彩事业。甘南州工商联、光彩会和州经贸委共同建立了 “光彩事业项目库”,并开展了 “献爱心”、“为家乡作贡献”等具体活动。甘南佛阁藏药有限公司被列为全国、全省光彩事业重点项目和州财源建设重点项目,华羚干酪素厂成为全州民营企业和畜产品加工企业的领头雁。
  五、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新一代党外代表人物队伍,是巩固和发展21世纪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织保证
  甘南州委统战部和州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州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通知》,充实完善了全州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521”工程(即建立5名地级党外干部,20名县级党外干部和100名科级党外干部的后备名单)。积极组织党外知识分子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甘南州委统战部编辑的績河首曲党外知识分子优秀论文集)已由中央民族出版发行。仗集)筛选收集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甘南党外知识分子的优秀学术论文,涉及全州经济、文化各个方面,不仅展示了甘南州党外知识分子的总体面貌和科研水平,也为全州各项建设事业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也找到了进一步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好思想、好方法,调动了党外知识分子参政议政和为甘南州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在合作地区成立的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成为“发现、培养、举荐”党外知识分子的摇篮,成为党委联系党外知识分子的桥梁和纽带,成了政府倡导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科学的有效载体。
  工商联、佛协、伊协,努力发挥优势,积极履行职责,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活动,对党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重大方针、政策参加讨论,对省州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第九次党代会的重要材料等方面,州上各族各界代表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特别是适应社会需要,兴办各类学校,培养建设人才,开展咨询服务,围绕扶贫攻坚计划和“天保工程”等方面,爱国宗教界人士和非公有制经济界代表人士都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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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三十年

《甘南藏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三十年》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甘南藏族自治州位于祖国腹地,面积4.5万平方公里。这里山清水秀,物产丰富,是个美丽的地方;这里居住着藏、汉、回等24个勤劳、善良的70万各族人民。甘南有悠久的历史,有灿烂多彩的地域文化,是人们向往的“香巴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甘南地区处于半封建半农奴社会,各族人民深受封建农奴制的压迫剥削。新中国成立后,党带领甘南人民推翻封建剥削制度,逐步走上各族人民翻身当家作主的新时代。1953年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后,甘南州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在民族地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励精图治,艰苦奋斗,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甘南藏族聚居区实现了两次伟大的历史性变革。第一次伟大变革,是实行民主改革,推翻了千百年来的封建压迫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建立了各族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和管理本民族事务的人民民主政权,使甘南各族人民第一次获得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当家作主的权利,与全国人民一道走上共同繁荣发展的道路;第二次伟大变革,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推行改革开放,经过三十年的努力,甘南州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思想文化状态发生了深刻变化,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水平发生了历史性飞跃,全州实现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巨大发展进步,甘南州各族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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