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城镇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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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藏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三十年》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83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城镇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期
分类号: F303.3
页数: 4
页码: 225-228
摘要: 国家和省上的“十五”计划中,都把加快城镇建设放在重要地位,这是党中央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作出的重要决策。在《甘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中,把积极稳妥地实施城镇化战略,加快甘南城市化步伐,作为全州经济发展的重点进行了安排,提出: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是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加快对外开放的重要基础。要结合全州生产力布局的调整,编制好全州小城镇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关键词: 城镇建设 十五计划

内容

国家和省上的“十五”计划中,都把加快城镇建设放在重要地位,这是党中央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作出的重要决策。在《甘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中,把积极稳妥地实施城镇化战略,加快甘南城市化步伐,作为全州经济发展的重点进行了安排,提出:
  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是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加快对外开放的重要基础。要结合全州生产力布局的调整,编制好全州小城镇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合作市和七县县城改造为重点,兼顾交通条件比较便利、工商业相对发达的中心乡镇,加快城区供水、排污、垃圾处理、集中供暖、城市绿化等建设,完善交通、通信、生活服务设施,进一步美化、净化、亮化城市,提高城市的综合管理水平。特别是合作市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建设步伐,争取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化。“十五”期间,合作市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争取把博拉河或沈河引入合作市区,彻底解决合作城区生产生活用水困难的问题。要在进一步完善小城镇功能的基础上,做好乡改镇工作。用五年的时间,发展20个条件优越的中心乡镇,完成24个乡改镇工作。加快市场体系建设,以合作市为中心,兰郎、徐合公路为轴线,依托七县县城和区位条件优越的乡镇,建设一批综合和专业批发市场。制定有利于小城镇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符合小城镇经济社会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改革城镇户籍制度,支持和鼓励农牧村富裕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发挥小城镇辐射带动作用。
  2000年5月26日,甘南州委、州政府召开合作城区城市建设动员大会,标志着合作市城市建设正式拉开了序幕。罗笑虎、梁明远等州上领导及州直机关和合作市干部职工1000多人参加了动员大会,并参加了现场捐款。州委副书记沙拜次力在动员大会讲话中说:“城市是社会生活发展的重要载体,建设、发展城市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加快合作市政建设,还将对甘南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产生极其重要的作用,是我州跨世纪发展战略目标的需要;是改善投资环境、加大对外开放、完善服务功能、辐射全州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全州各族人民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关心、支持自治州首府的建设。”
  为了规范和促进城镇建设,2001年9月,甘南州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加快全州城镇建设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提出的全州城镇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党中央、国务院的《意见》为指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从实际出发,按照科学规划、创新机制、突出特色、规范有序、功能完善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同步发展,广泛开辟投融资渠道,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的发展,走出一条在政府引导下,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建设城镇的路子,逐步推进全州城乡一体化进程。
  《决定》对编制城镇具体规划和详细实施规划提出了原则要求,提出了县市城镇建设筹资办法,对扩大城镇建设、兴办经济园区制定了优惠政策:
  1.凡在全州收购、贩运畜产品的集体和个人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市场管理费工商部门按收购总值的1%征收。
  2.凡进镇投资兴办工业企业,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土地出让金按确定地价优惠10%;投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土地出让金优惠20%;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土地出让金优惠30%。兴办合资、合营项目,甘南州以土地作价为出资条件的,按确定地价的60%~70%计价。
  3.凡进镇进园区兴办企业的人员,只要有固定的居所,稳定的收入来源,就可以办理户籍转移手续。并可由城建、土地等部门为其协调划拨住宅建设用地。
  4.提倡农牧民进城镇居住,从事个体经营,并在用地、供电、供水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其子女入托、入学、升学与城镇中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并可根据本人意见,保留其原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允许有偿转让,防止耕地摺荒和非法改变用途。
  5.对进州内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出让金优惠30%, 土地使用年限放宽至七十年。开发后形成的住宅区一律实行物业化管理。
  根据“十五”计划和甘南州政府的《决定》精神,合作市和各县加紧制定《城区总体规划》。到2002年底,甘南州县、市城区总体规划修编基本完成,临潭、卓尼、碌曲、玛曲4县城区总体规划已经省政府审批。2003年,合作市、舟曲县、迭部县、夏河县城区总体规划通过省政府批准实施。还先后完成了阿木去乎、麻当、王格尔塘、尕海、卡加曼、欧拉、欧拉秀玛、采日玛、曼尔玛的乡镇规划。各县(市)在完成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坚持把民族特色和现代风格结合起来,全面加大了县城改造力度,启动了一部分基础性和标志性工程。合作市中心广场建设、东西路改造和民贸大厦全部开工。舟曲县城改造、夏河县城道路拓建和城区绿化、玛曲县文化广场、卓尼县城改造等都有新进展。
  2001年至2003年,全州城镇建设的投资达28795万元,建成了一大批城镇基础设施工程。
  合作市:三年完成投资14930万元,占全州总投资的51.85%。完成的市政工程有世纪广场建设工程、国道213线合作城区过境段拓宽工程、西山路排洪工程、垃圾填埋场、城区道路挖补罩面工程、世纪广场外环、东西三四路、东西二路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城区路灯建设、绿化工程、公厕建设、城区集中供热工程等。
  夏河县:完成城建投资2056万元,建设工程有县民族商场、县城人民街道路建设、桑科商贸市场建设、公厕建设等,还有城区供水扩建工程。
  临潭县:完成城建投资1034万元,建设的工程有县暖气站工程、新城道路维修工程、县城垃圾填埋场、新城镇仿古一条街、冶力关镇防洪河堤、城区供水扩建等。
  卓尼县:完成城建投资569万元,建设工程有县城路灯改造工程、洸河大桥加固工程、县城供水二期工程等。
  碌曲县:完成城建投资1915.5万元,建设工程有郎木寺村镇建设、城区供水工程、县城垃圾填埋场建设、县勒尔多东、西道路改建工程等。
  玛曲县:完成投资4286万元,建设工程有县格萨尔广场、县畜产品交易大棚、金矿商贸城、广场商贸楼、团结路拓宽、排水工程、垃圾填埋场、集中供热工程、西街、中街、南街、北街、步行街、茶玛路拓宽改造路基工程等。
  迭部县:完成投资1111万元,建设工程有县农贸市场、县城文化休闲广场、路灯改造、城区绿化工程、城区主街道改造、城区供水扩建等。
  舟曲县:完成投资2893万元,建设工程有县南街改造、南门改造、南门商城、县滨河路拓宽改造、城区路灯、绿化建设、县城供水扩建等工程。
  这些工程建成后,使合作市和各县城及部分乡镇的供水、供热、排洪、城镇路网、照明、娱乐休闲、绿化、商贸和居民生活区等设施进一步健全,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城镇面貌有了很大改观,城镇品位提高,加强了城镇在全州经济社会中的中心地位和辐射带动作用,对甘南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助推作用。

知识出处

甘南藏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三十年

《甘南藏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三十年》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甘南藏族自治州位于祖国腹地,面积4.5万平方公里。这里山清水秀,物产丰富,是个美丽的地方;这里居住着藏、汉、回等24个勤劳、善良的70万各族人民。甘南有悠久的历史,有灿烂多彩的地域文化,是人们向往的“香巴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甘南地区处于半封建半农奴社会,各族人民深受封建农奴制的压迫剥削。新中国成立后,党带领甘南人民推翻封建剥削制度,逐步走上各族人民翻身当家作主的新时代。1953年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后,甘南州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在民族地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励精图治,艰苦奋斗,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甘南藏族聚居区实现了两次伟大的历史性变革。第一次伟大变革,是实行民主改革,推翻了千百年来的封建压迫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建立了各族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和管理本民族事务的人民民主政权,使甘南各族人民第一次获得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当家作主的权利,与全国人民一道走上共同繁荣发展的道路;第二次伟大变革,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推行改革开放,经过三十年的努力,甘南州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思想文化状态发生了深刻变化,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水平发生了历史性飞跃,全州实现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巨大发展进步,甘南州各族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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