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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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藏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三十年》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82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
分类号: S718.55
页数: 6
页码: 180-185
摘要: 甘南林区森林的大规模开采始于1951年。四十多年来,为国家建设和地方发展提供了1000多万立方米的优质木材,上缴利税超过13亿元。森林的开发利用为省内外建设提供木材,创造了较高的经济价值,也推动了甘南州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 天然林 保护工程

内容

甘南林区森林的大规模开采始于1951年。四十多年来,为国家建设和地方发展提供了1000多万立方米的优质木材,上缴利税超过13亿元。森林的开发利用为省内外建设提供木材,创造了较高的经济价值,也推动了甘南州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但是,从甘南国有天然林区走过的道路看,林业的经营思想全在森林资源上做文章,林区的经济主要靠过度消耗森林资源来发展,林业职工的生活主要靠卖木头来维系。长期的森林采伐,由于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不完善,采伐量大大高于计划采伐限额。在森林开发的初、中期,采伐作业还比较规范,能够注重计划性、合理性和科学性,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由于木材市场巨额利润的驱动,采伐量逐年加大,森工企业的采伐只讲经济效益,不讲方式,原来受到采伐培训的采伐工人几乎全被民工取代,采伐工序全部被民工队承揽,采伐方式倒退到粗野和毁灭性的地步。这种掠夺式经营,加之境内外一些不法分子的盗伐使森林资源遭到毁灭性的大破坏。
  甘南州原始森林区都是高寒峡谷地区,植物生长缓慢,土层薄,虽然每年花费大量的财力和人力伐区植树和迹地更新,但植树替补和植物生长的速度远远不及采伐破坏的速度。第一,不合理的采伐,严重影响了林分质量。在不宜采伐的坡地、高海拔地施业采伐,使一些地方形成不少荒山秃岭、人工矮林、人工疏林,部分地方原始植被消失,林线大幅后移,一些地方林线后段10~20公里,出现了“后继无林”的逆向演替现象。第二,过度消耗森林资源,加速了生态环境的急剧恶化。甘南林区最大的特点是山坡陡峭,30度以上陡坡占37%,且林地多属原岩石母质,土层浅薄。森林砍伐中的串坡、土滑道集材、山楞集材使林区地表严重破坏,有些采伐后的迹地山体土层流失,岩石裸露,荒沟荒坡增多,更新环境恶化,生态环境失衡,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护生态的功能大大减弱。20世纪80年代初全州水土流失面积80万公顷,到20世纪90年代水土流失面积扩大到115.6万公顷,增加44.5%。白龙江、洮河、大夏河大小支流水流量明显减少,有些干枯。白龙江的流量下降了20.6%,而泥沙含量增加了12倍;洮河流量减少了14.7%,含沙量增加了73.3%,大夏河流量减少了31.6%,含沙量增加了52.4%。全州30%的自然村出现了人畜饮水困难,大面积农灌水源濒临枯竭。第三,过量采伐森林带来了严重的自然灾害。森林覆盖减少,导致气候反常,风雨不调,严重的自然灾害不断发生,使山区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威胁。旱、涝、雹灾逐年升级,1986年农业受灾面积1.77万公顷,1998年受灾面积增加到5.27万公顷,增加了近3倍。1991年5月、1998年7月等数次百年不遇的特大暴雨、山洪袭击给迭部、舟曲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惨重损失。频繁的泥石流淹没道路、桥梁和农田,新出现的多处山体滑坡威胁着数十个村庄的安全。这些事实说明,森林的持续采伐破坏,不仅危害着甘南林区人民及其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而且也殃及黄河、长江中下游地区,严酷的客观现实已经到了非停采不可的地步。
  为此,1998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全面停止长江、黄河上游天然林采伐,全力搞好生态建设的要求。省政府决定从1998年10月1日起,全面停止白龙江、洮河、大夏河等林区国有天然林采伐,并关闭林区和林缘地区的所有木材交易市场,启动国有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甘南州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坚决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停止国有天然林采伐的决定〉的紧急通知》,白龙江林管局发出《立即停止天然林资源采伐决定的通知》,甘南州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贯彻森林法、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决议》。
  天然林停采的主要措施是:(1)从1998年10月1日起,甘南境内省属、州县属森工企业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包括民用材),已核准发放的国有天然林采伐作业设计和森林采伐许可证一律停止执行。白龙江林业管理局下属在甘南各林业局(场)、州县属各国有林场保留部分护林人员和植班人员外,其余生产人员从即日起全部下山,所有采伐工具一律登记造册、入库封存。(2)从1998年9月30日24时止,迭部林业局、洮河林业局、舟曲林业局、白水江林业局在甘南各林场、各县属林场和四川过境的木材、林产品运输全部停止,林区道口各检查站一律压杆,若发生继续运输木材和林木产品的一律按非法运输査处。(3)为确保停止天然森林采伐和木材、林产品停运,从州、县林业、公安等部门抽调人力和警力,充实加强各木材检查站的力量。各木材检查站和林政稽查队要严格执法,狠抓监督检查。(4)由省林业厅,州、县政府和白龙江林管局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国有天然林伐区,对林区秩序进行一次联合清理整顿,坚决防止和有效打击借停采停运之机可能出现的突击采伐、偷砍盗运、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并对1998年10月1日前按国家下达的采伐限额指标采伐而未运出林区的木材进行全面清理,分林场、沟系、伐区逐一登记造册,统一封存,待后严格按外运特许证集中组织运出林区。(5)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后,各森工企业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营林护林上来。各林业县要按照省上的要求,尽快编制所属国有停采林场的森林管护和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由州农林局汇总后上报审批。甘南州、县中的林业、计划、财政、人事劳动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配套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制定天然林停采后林业职工转产和人员分流安置方案,尽快实现由“砍树人为植树人”的转变。
  对天然林停采的各项措施,甘南州和白龙江林管局认真执行和落实,并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张旗帜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停止天然林采伐的决定,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林区职工从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的战略高度,提高对保护天然林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自觉爱林护林,使全社会都支持和参与天然林保护工作。广泛宣传学习《森林法》,提高林政人员和林区群众的法制意识和依法护林意识。各级林业执法部门、各森工企业以及县(市)的公、检、法、林业公安、林业稽查、木材检查站、护林点等建立执法责任制,完善地企护林联防责任制。各林业主管部门和林业企业及时把工作重点全面转移到营林、护林工作上来,层层建立护林责任制,分片划区,责任到人。护林队伍进驻林区各重点部位,划片包干,实行昼夜巡山查林制度,及时制止盗伐盗运活动。多次开展大规模护林刹风行动,坚决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木材检查站的管理监督,组织林警采取蹲点检查、路查、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严防偷运盗运林木现象的发生。1999年5月开始运输库存材,地企严格调运制度,保证了库存材顺利运出。通过护林刹风工作和严格的林政管理,保证了林区秩序和天然林停采措施的顺利落实。
  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是利国利民、功在千秋的重大决策,也是实现甘南州民族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但是,对于长期依赖“木头经济”的甘南州的大部分县和国营森工企业来说,遇到的困难也是非常大的。一是财政收入锐减,群众收入下降。仅1998年甘南州地方财政减少4700多万元,占当年财政收入的40%以上,迭部县财政收入减少95%,职工工资严重拖欠。甘南林区及林缘区群众人口比重大,这部分群众的货币收入主要依靠木材运输、加工、清林、归楞、装卸车等林副业生产,从事林副业收入占林区农牧民收入的50%,失去林副业收入给林区及林缘区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困难。二是甘南县域经济长期是以林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工业、乡镇企业、运输业及相关的工商服务业、交通运输、金融保险等,都直接或间接与经营木材相关联。形成单一的经济结构模式,停采后全州经济总量影响1.2亿元。很多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发展思路、服务对象和建设项目都和木头拴在一起。县域经济发展新产业,培育新财源,调整经济结构的难度大。三是甘南州、县林场和省属森工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安置任务重。各林业企业三分之二近万名的林业工人需要分流转岗、下岗,仅舟曲林业局就有1600多名下岗职工,1200多名退休职工,每年需开支1000多万元。
  天然林停止采伐和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后,甘南州、县政府,白龙江林管局及各级人大,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及时向国家和省上反映情况,呼吁上级及时支持解决甘南林区面临的问题。中央安排1.06亿元(包括省上配套8000万元)作为白龙江林管局天保工程启动资金;省上给甘南州下达天保工程支付补助2998万元(其中迭部县1810万元),一定十三年不变(后来有所增加),解决了甘南州、县和森工企业的燃眉之急。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眼前的困难,林区地方和企业提出了“第二次创业”的口号。林区县提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现有资源为依托,以调整经济结构为中心,以寻找和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为重点,坚定不移地走“农业稳县、工业强县、三产活县、科技兴县、开放强县”的发展路子。在农业上,依靠科技进行农业综合开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综合开发为纽带,全面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利用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畜牧业、林果业和农畜产品加工业,并把种、养、基地建设与林业转产、扶贫开发、生态治理、发展乡镇企业等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有效增加林区群众的经济收入。在工业富县上,在调整结构,挖潜改造,依靠现有企业达产达标的同时,突出可再生优势资源的开发,建设以水电、矿产资源开发为特色的地方工业体系,建成或开工建设了一批水电站,培植了新的财源。在发展第三产业上,扶持发展了一批投资少、见效快、就业容量大的商业、饮食、运输、服务和农副产品加工业,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安置林业分流下岗职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强综合经济实力的重要途径。
  省属森工企业适应林业新形势,改革旧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思路,管理职能由森工企业型向营造管护型转换。迭部林业局面对人员过剩、机构庞大、体制不顺、负担过重的严重局面,从加强造林育苗和管护好森林资源的主要任务出发,按照政企分开、精简效能、小机关大服务的原则,进行机构改革,把机关科室由原来的24个撤并转为7个,人员由242人减到88人。调整了林场的人员配置,撤并了木材生产及木材综合利用工段33个,组建了营林造林工段14个。成立了2个管理中心,9个属于后勤服务部门和单位,纳入后勤服务中心,实行有偿服务,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对15个产业公司纳入产业管理开发中心,确定经营目标,实行自负盈亏。到1999年7月,改革后该局有2600名富余人员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
  为了科学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州、县林业主管部门和白龙江林管局各自编制了《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规划方案》,对所属林区经营的林业用地进行了全面规划,规划期限13年。规划提出了天保工程实施后的护林办法、宜林地人工造林、改造低产林、封山育林、林副产品深加工和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办法等;还论证编制了《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转产项目》,上报国家和省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000年12月召开的全省天然林保护工程工作会议上,公布了国务院正式批复的天保工程总体方案。甘肃省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范围包括甘南、临夏、陇南等10个州、市的68个县(市、区),舟曲、迭部等5个重点森工企业,尕海一则岔等5个省管自然保护区和9个国有林业总场。天保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天然林停伐与森林管护,富余人员分流安置,企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种苗供应与基地建设,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等。这标志着甘南州天然林保护工程全面启动。

知识出处

甘南藏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三十年

《甘南藏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三十年》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甘南藏族自治州位于祖国腹地,面积4.5万平方公里。这里山清水秀,物产丰富,是个美丽的地方;这里居住着藏、汉、回等24个勤劳、善良的70万各族人民。甘南有悠久的历史,有灿烂多彩的地域文化,是人们向往的“香巴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甘南地区处于半封建半农奴社会,各族人民深受封建农奴制的压迫剥削。新中国成立后,党带领甘南人民推翻封建剥削制度,逐步走上各族人民翻身当家作主的新时代。1953年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后,甘南州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在民族地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励精图治,艰苦奋斗,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甘南藏族聚居区实现了两次伟大的历史性变革。第一次伟大变革,是实行民主改革,推翻了千百年来的封建压迫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建立了各族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和管理本民族事务的人民民主政权,使甘南各族人民第一次获得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当家作主的权利,与全国人民一道走上共同繁荣发展的道路;第二次伟大变革,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推行改革开放,经过三十年的努力,甘南州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思想文化状态发生了深刻变化,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水平发生了历史性飞跃,全州实现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巨大发展进步,甘南州各族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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