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实施依法治州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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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藏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三十年》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824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实施依法治州战略
分类号: D927.42
页数: 5
页码: 169-173
摘要: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甘南州根据邓小平“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大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推进民族立法和法律监督,保证“一府两院”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司法,加强政法机关和队伍建设,提高法制工作水平;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证了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安定团结。特别是经过“一五”、“二五”十年的普法教育,党的民主法制思想深入人心,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关键词: 法制建设 依法治州

内容

一、法制建设是民族地区发展和稳定的重要条件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甘南州根据邓小平“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大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推进民族立法和法律监督,保证“一府两院”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司法,加强政法机关和队伍建设,提高法制工作水平;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证了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安定团结。特别是经过“一五”、“二五”十年的普法教育,党的民主法制思想深入人心,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确立了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从主要依靠方针政策领导国家事务逐步转变为主要依靠法律、法规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为了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结合甘南实际,1998年中共甘南州委作出了《关于依法治州工作决定),甘南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依法治州的决议》提出:依法治州是依照宪法、法律和法规治理全州的各项事务,保证甘南州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事务都纳入社会主义法制轨道,使全州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依法治州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和中央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从甘南州实际岀发,要求各级党组织、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轨道。在依法治州战略的确立和实施过程中,甘南州民主法制建设取得较好的发展和明显的成绩。
  二、民族立法和法律监督工作有新进展
  甘南州人大常委会根据甘南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以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依据,根据甘南州经济活动、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本着“急需先立”的原则,加快了立法进程。根据《1994年至1997年的立法规划》,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颁布了《甘南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保护野生动物若干规定》、《土地管理办法》等7件单行条例。1998年确定了甘南州人大常委会1998一2002年立法规划,制定通过了《甘南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条例〉变通规定》、《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旅游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藏医药条例》等,还做出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州行政执法部门、审判、检察机关实行执法责任、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决议》、《甘南藏族自治州畜牧业产业化进程的决议》等,制定了一批地方民族特色突出,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在法律监督上,州、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把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放在突出位置,围绕甘南州、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方面,提出重点议题进行审议和监督;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案件,进行个案监督,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每年都对《森林法》、《草原法》、《义务教育法》等重点法律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法院判决执行难进行检查,支持甘南州、县法院上下协调,解决了大部分未执行案件的执行问题,维护了法律尊严。在工作监督中,每年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问题,采取听工作汇报,组织委员和代表视察等形式,加强了对 “一府两院”工作监督。
  三、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加大
  从1993年开始,州政法部门每年都与各县、县与乡镇及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自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责任,通过检查督促,促进了各项措施的落实。对一些地区进行重点治理,对集市贸易、交易市场和特种行业等公共复杂场所进行整顿,通过打击犯罪,解决突出问题,强化治安预防措施,有效地改善了全州的治安状况。1997年全州建立健全了县、乡综治委工作议事、汇报、协调制度及逐年考评资料归类建档等制度,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逐步进入规范化制度化。各县市不断扩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覆盖面:迭部县在实施乡与村、村与村民小组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村民小组又与农牧民签订了治安保证书;舟曲县与乡及县直单位、各乡与行政村和驻乡单位、县直单位与下属机关层层签订了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建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全县综治责任网络;合作市以抓州直单位创安为重点,实行治安、卫生、绿化三包责任制,大力推进创安工作,到1999年创安单位、乡、村的覆盖率分别占单位、乡、村总数的45%、32%、39%。依法治州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是执法。州“一府两院”都制定出了依法治州实施方案,建立起行政、审判、检察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每年都广泛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政府法制工作进一步加强,从1998年7月1日起在全州行政执法部门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确认了396个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单位,为2620名行政执法人员颁发了行政执法证,为399名行政机关负责人颁发了执法监督证。
  四、普法教育取得广泛效果
  在“一五”、“二五”普法教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1996年8月州委、州政府批转了《关于在全州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各县也相继制订了“三五”普法规划。“三五”普法教育以“一书四法两条例”为重点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谢读本和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条例》、《土地管理法》、仪务教育法》、《婚姻法》、《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以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全州普法工作更加深入。普法宣传教育对象分层次性,教育形式强调多样性。普法教育紧密联系广大农牧民和职工思想、生产生活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重点抓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制定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重视了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为促进全州干部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1998年12月甘南州普法办对全州干部组织了一次法律知识考试,有1.35万名干部参加。
  根据省、州《关于在藏传佛教寺庙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依法加强管理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1998年州、县、乡抽调干部,组成寺教工作组,对全州82座寺庙进行了为期半年的宣传学习与建章立制工作。在这次寺教工作中,受教育的僧侣达1万多人(次),信教群众14万多人(次),2300多名僧人进行了专题书面发言。同时,在全州54个清真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甘南州、县共举办学习班17期,受教育的阿匍和曼拉共3400多人 (次)。
  五、“严打”和禁毒工作成绩突出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是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手段。甘南州把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为全州工作大局的重要部分来抓,加强隐蔽战线斗争,正确处理各类人民内部矛盾,适时开展“严打”和扫除黄、赌、毒等专项斗争。1996年5月,全州“严打”暨公安工作会议根据省委、省政府电话会议精神,安排布置了甘南州“百日严打”专项斗争。甘南州委、州政府先后四次召开会议进行“严打”的动员和部署,抽调大批警力开展了四次集中统一行动。这次活动以“破大案、打团伙、抓禁毒、反盗窃、追逃犯”为重点,破获了一批杀人、重伤害、拦路抢劫、强奸等恶性案件,挖出了一些车匪路霸、滋扰流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打击了一批偷牛盗马、入室盗窃、涉枪犯罪,收缴了一批枪支弹药,取缔打击了卖淫嫖娼、制黄贩黄、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全州召开公捕公判大会10场,5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被判死刑。这次“百日严打”斗争声势大,行动迅速,从严惩治和震慑了犯罪分子,净化了社会风气,维护了社会安定。1997年4月,甘南州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禁毒工作,批转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会后全州建立禁毒目标责任制,县与乡、乡与村、村与户签订禁毒责任书1298份。当年全州发现种植罂粟地块98块,约20.1亩,共铲除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64.1万株,捕判违法犯罪分子58人,治安处罚173人,罚款5万余元。同时,加大缉毒力度,打击贩毒活动,全州共破获毒品案件9起,缴获海洛因22.9克,鸦片35克,罂粟籽565克。1998年春秋两季集中开展禁种、铲除罂粟的专项斗争,共铲除非法种植罂粟地115块13.81亩,铲除零星种植的罂粟24.2万株;捕判非法种植罂粟人员11人,治安处罚202人,破获贩毒案件7件,抓获毒贩8人,缴获海洛因6.86克,鸦片226克。

知识出处

甘南藏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三十年

《甘南藏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三十年》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甘南藏族自治州位于祖国腹地,面积4.5万平方公里。这里山清水秀,物产丰富,是个美丽的地方;这里居住着藏、汉、回等24个勤劳、善良的70万各族人民。甘南有悠久的历史,有灿烂多彩的地域文化,是人们向往的“香巴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甘南地区处于半封建半农奴社会,各族人民深受封建农奴制的压迫剥削。新中国成立后,党带领甘南人民推翻封建剥削制度,逐步走上各族人民翻身当家作主的新时代。1953年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后,甘南州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在民族地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励精图治,艰苦奋斗,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甘南藏族聚居区实现了两次伟大的历史性变革。第一次伟大变革,是实行民主改革,推翻了千百年来的封建压迫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建立了各族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和管理本民族事务的人民民主政权,使甘南各族人民第一次获得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当家作主的权利,与全国人民一道走上共同繁荣发展的道路;第二次伟大变革,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推行改革开放,经过三十年的努力,甘南州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思想文化状态发生了深刻变化,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水平发生了历史性飞跃,全州实现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巨大发展进步,甘南州各族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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