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完善落实民族地区政策, 支持甘南州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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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藏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三十年》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793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完善落实民族地区政策, 支持甘南州全面发展
分类号: D633.0;D616
页数: 28
页码: 051-078
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甘南州消除“左”的思想禁锢,解放思想、拨乱反正,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彻底解决1958年反封建斗争扩大化遗留问题,恢复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开放了部分寺院,改善了民族关系和党群、干群关系。积极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发展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不断提高全州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能力。中央和省上大力支持甘南州的发展,中央领导多次到甘南州调查研究和指导工作,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全省甘南州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支持甘南州发展的优惠政策,帮助甘南州结合实际确定发展目标,为甘南州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创造了许多有利条件,有力地保证了甘南州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 民族地区政策 全面发展

内容

甘南州是以藏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全州境内居住着藏、汉、回、满、土、苗、彝、壮、白、侗、羌、东乡、保安、撒拉、朝鲜、土家、维吾尔等24个民族。其中藏族是甘南的“土著”民族和主体民族,约占总人口的一半。汉、回族的人数也比较多,其他民族人数较少。由于自然地理和社会历史的原因,解放初期甘南地区经济文化十分落后,人民生活极端贫困。1953年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后,全州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领各族人民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逐步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了各民族人民当家作主。全州经济社会得到较快发展,人民生活逐步改善。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混淆民族和阶级问题,干扰和破坏了党的民族政策,损害了民族关系,破坏了甘南州各项事业的发展进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州消除“左”的思想禁锢,解放思想、拨乱反正,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彻底解决1958年反封建斗争扩大化遗留问题,恢复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开放了部分寺院,改善了民族关系和党群、干群关系。积极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发展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不断提高全州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能力。中央和省上大力支持甘南州的发展,中央领导多次到甘南州调查研究和指导工作,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全省甘南州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支持甘南州发展的优惠政策,帮助甘南州结合实际确定发展目标,为甘南州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创造了许多有利条件,有力地保证了甘南州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第一节恢复和落实党的民族政策
  如何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正确处理民族关系,维护甘南的稳定发展,一直是关系甘南州全局的重大问题。党的十二大报告指出:“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民族问题是社会主义建设总问题的一部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民族问题也集中表现为消除历史遗留下来的各民族之间经济文化方面事实上的不平等,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甘南州委、州政府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宗教、统战政策,从1979年开始,每年都在全州广大干部和各族群众中进行党的民族政策再教育,进行热爱祖国和维护祖国统一的教育,使干部群众加深对党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政策的理解,提高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自觉性。在各族干部中提倡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谅解,真正树立“谁也不开谁”的思想。无论是本地干部还是外地干部,无论是汉族干部还是少数民族干部,都要从甘南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这个大局出发,同心协力,克服困难,做好工作。对影响团结的问题,要从大局岀发,多做自我批评,放弃偏见,消除成见,主动搞好团结。同时进一步动员全州各族人民,加强经济开发和经济建设,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物质基础,逐步消除民族地区事实上的不等。
  在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中,全州各条战线涌现出一批在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搞好民族团结方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1984年2月全省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甘南州就有18个先进集体和33名先进个人受到了表彰奖励。他们有热情宣传和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模范,有团结各族干部群众搞好经济文化建设的模范,有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互相学习语言文字的模范,有在工作和生产中互帮互助、携手共进的模范等。
  1984年5月六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甘南州在干部群众中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地区政策民族地区政策,支持甘南州全面发展民族区域自治的各项政策,按照法律要求正确处理自治地方同国家、少数民族同汉族以及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正确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全州民族语言文字得到重视和使用,州、县成立了藏语言编辑机构,承担了各类文件、宣传材料等的翻译任务,挖掘、整理了一些民族文化遗产。各级党政的重要会议和文件、各机关的牌子均使用藏、汉两种文字。《甘南报》藏文版和甘南人民广播电台藏语节目、州电影发行公司藏语译配影片,在宣传党的政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同时,恢复了一些传统民族节目,民族风俗习惯普遍受到尊重。挖掘整理藏族文化遗产,州成立了藏戏团,举行了藏戏调演,促进了民间文艺活动的开展。发展藏医药事业,成立了州藏医药研究所,州卫生学校开设了藏医药专业,各县设立了藏医院或开设了藏医门诊,培养了一批藏医人员,使全州藏医药得到保护与发展。
  全州坚持和认真贯彻执行党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统战政策。甘南州大部分少数民族上层人士有为祖国服务的强烈愿望,有较广的社会联系和文化知识,在本民族群众中有广泛的基础和影响。甘南州各级党委、政府对全州少数民族人士做到政治上信任,组织上适当安排,生活上给予照顾,尽可能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通过少数民族人士的工作,更好地把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巩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甘南州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建设服务。1980年设立了甘南州藏胞回归接待安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正式开展藏胞接待安置工作。对要求回国定居的给予妥善安置,对朝拜、探亲访友、回国观光的热情接待、礼送出境,对一些中上层知名人士,州、县领导亲自接待,介绍情况,宣传政策。对接待安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时研究解决。至1990年,全州共接待归国探亲、旅游、定居的藏胞460多人,其中安置66户、94人。
  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甘南州是以藏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区。境内的藏族、土族、蒙古族信仰藏传佛教,回族、东乡族、撒拉族信仰伊斯兰教,少部分汉族和个别少数民族群众信仰基督教、道教以及汉传佛教。藏传佛教是甘南州信仰人数最多、影响最大的主体宗教。
  甘南解放后,各级党政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各族群众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满足他们的信教需求。坚持“政治统一、信教自由、政教分开”原则,恢复开放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对宗教的领导和管理,使宗教逐步走向健康、稳定的正常轨道。甘南州的宗教工作也由于受历次政治运动的冲击,经历了从甘南解放到1957年前的宗教持续兴盛期、1958年平叛反封建斗争的严格限制及1962年后宗教部分恢算开放期,“文化大革命”中对宗教采取了禁止的措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甘南州的宗教工作进入了新的恢复发展阶段。1979年后,根据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指示精神,全州开展了宗教政策再教育,纠正在宗教工作中“左”的做法,恢复正常的宗教事务,平反昭雪宗教人士的冤假错案,开放宗教场所,成立宗教团体组织,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引导,全面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一是通过复查,全州对“文化大革命”前的162名民族宗教界中上层人士全部平反昭雪,有107人列为统战对象,安排了职务,恢复了生活待遇。截至1990年,有近500名宗教界人士被安排在甘南州、县、乡四级政府、政协、宗教团体和群众组织中任职,使宗教界人士享有参政、议政的权利,也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爱国统一战线。
  二是恢复和开放宗教活动场所,基本满足信教群众的需求。到1982年全州已有123处宗教场所开放,截至1990年底全州开放宗教场所156处,其中藏传佛教寺院101处,住寺僧侣6593人,尼姑76人;伊斯兰教清真寺52座,有阿匍72人,满拉280A;基督教堂3处,有教徒1757人,教牧人员31人。全州总计有宗教职业者7418人,信教群众达36万多人,占到全州总人口的62%。
  三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把宗教事务纳入正常的行政管理轨道。甘南州各级党政组织,根据国家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宗教的管理和监督,使各类宗教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宗教在国家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一方面帮助和指导各开放寺院、教堂,建立健全寺庙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另一方面是在乡镇一级成立由分管民族宗教的乡党委书记或乡长担任主任委员,由所在地村委会、寺管会推选代表组成乡宗教管理委员会,帮助和指导各寺管会的工作,监督、检查各宗教团体。调动宗教界人士的积极性,协助政府做好调解草山边界纠纷、发展民族教育、搞好计划生育、防病治病等工作。
  四是为减轻国家和广大信教群众的经济负担,甘南州、县、乡各级政府大力提倡扶持各寺院和僧人兴办一些社会公益事业,坚持走“自食其力、以寺养寺、农禅并重”的道路。自1983年以来,甘南州各级宗教部门大力宣传“自食其力”、“以寺养寺”的方针,在宗教界人士的带动下, 协助各寺庙兴办经济实体,开展自养生产,经营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手工业、印刷业、旅游业、医疗卫生业和运输业等,既增加了寺庙、道堂的经济收入,改善了僧众的生活,又减轻了信教群众的经济负担,为社会创造了物质财富,打破了长期以来宗教职业者不参加生产劳动的习惯。
  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大力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也是搞好民族工作,加强民族区域自治建设,保障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得以充分行使的重要标志。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建设的需要,大力培养各级少数民族和各种专业人才,成为当务之急。为此,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22条规定:“国家帮助民族自治地方从当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各种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198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64条和第65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帮助民族自治地方从当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各种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国家举办民族学院,在高等学校举办民族班、民族预科,专门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并且可以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办法”,为少数民族地方培养急需的干部和人才。
  甘南州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高度重视和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1978年底全州少数民族干部有2519人,占全州干部总数的25.5%,他们在全州各条战线辛勤工作,为甘南州民族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作出了很大贡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省委的关怀指导下,甘南州采取多种措施,加快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步伐。
  1980年7月16日,省委书记宋平同志在甘南州级全体干部大会上的讲话,就加强甘南少数民族的培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委最近决定,少数民族地区的党政领导班子,要力争在两三年内使民族干部占到总数的60%左右。要达到这个要求,既要积极,又要实事求是。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同选拔其他干部一样,也要按中央强调的三个标准办事,一是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二是有专业技术知识和组织领导能力;三是年富力强,精力充沛。”1983年10月省委书记李子奇在庆祝甘南州成立三十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指出:“甘南要大力培养一支忠实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各种业务工作能力的少数民族队伍,使少数民族干部在干部总数中所占比例大体与当地少数民族人口比例相当。”根据省委的这些指示精神,20世纪80年代甘南州在培养选拔民族干部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是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和民族政策,平反少数民族干部的冤假错案,使一批少数民族干部重新返回工作岗位。
  二是下达专项招干指标,放宽条件从州内招收少数民族干部,并且在大学生分配、自然减员增补、经济和政法干部招收中实行倾斜性政策等,增加少数民族干部数量。从1983年至1992年的十年中,全州累计招收少数民族干部790人,占招干总数的45.4%。从1985年起,根据各县乡镇干部岗位缺额的情况,先后聘用了193名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少数民族青年到乡镇工作,增加了乡镇少数民族干部的比例。
  三是按照党的任人唯贤的组织路线和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选拔干部的方针,本着就地培养、就地选拔、就地使用和适当交流相结合的原则,选拔了一大批优秀中青年少数民族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州、县的人大主任、州长、县长,都基本依法由藏族或其他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在州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所属部门负责人中,也提高了少数民族干部比例。1981年底,甘南州级领导班子中的少数民族干部占到55.35%,各县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占到50.1%,公社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占到27.3%。到1988年甘南州、县、乡三级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的比例分别达到77.8%、40.7%和38.8%。
  四是多渠道加大民族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扩大民族干部来源。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每年在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时,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放宽录取分数线,扩大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比例。州内四所中专逐年增加招生人数,为甘南州培养了大批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从1981年到1988年,全州向省内外大中专学校的30多个专业选送了441名少数民族学员。全州还从高考落榜的少数民族学生中,选送分数较高的到省内外大中专学校学习,毕业后定向分配到本州的县乡工作。大中专培养分配的毕业生成为甘南州少数民族干部增加的主要渠道,同时也逐步优化了甘南州干部队伍的文化知识和年龄结构,提高了全州干部素质。1978年底,全州各级干部有9896名,少数民族干部只占25.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干部占13.4%,中专和高中文化程度的占29.7%,高中以下学历的要占到干部总数的56.9%O到1988年底,全州干部总数增加到13909名,少数民族干部比例提高到40.38%,大专以上学历干部占到15.18%,中专和高中学历干部占57.80%,高中以下学历干部所占比例下降到27.02%。全州共聘任各类专业技术人员6464人,其中少数民族2312人,占35.77%。
  全州的少数民族干部来自本民族人民群众,与本民族人民群众有着密切的联系,了解本民族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对于改变甘南地区的落后面貌,加快甘南现代化建设,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他们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能够自觉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与汉族干部互相学习,携手共进,不断提高行使自治权的能力和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水平,带领全州各族人民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甘南州经济社会建设中作出了重要贡献。
  州庆三十周年
  1953年9月25日至30日,在拉卜楞寺召开了甘南各界各族人民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产生甘南藏族自治区自治机关的组成人员(1955年依据宪法,将甘南藏族自治区改为甘南藏族自治州),为了和国庆节相吻合,体现举国同庆,宣布将自治州的成立日规定为10月1日。到1983年,自治州已走过了三十年的光辉历程,全州隆重举行了庆祝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三十周年活动。中央和省上派出了代表团前来祝贺,合作和各县城举办了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活动。
  1983年10月1日,甘南藏族自治州首府合作各族各界万名群众隆重集会,热烈庆祝建州三十周年。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代表团团长文正一,省四大班子代表团团长李子奇、副团长李登瀛、吴坚、李呢阳、杨复兴、朱宣人、黄正清、张建纲、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李彬、秘书长卢克俭等同志,临夏州和省内七个自治县也派代表团前来参加。早上七点多钟,各族干部、工人、农牧民身着节H盛装,敲锣打鼓,喜气洋洋地列队进入会场。
  上午十点,甘南藏族自治州州长金巴同志宣布大会开始,礼炮齐鸣,一束束气球腾空升起。甘南州委书记王应国同志首先讲了话。他代表甘南州党政军向前来参加庆祝活动的中央、省上和兄弟民族地区的代表表示热烈欢迎。接着他回顾了建州三十年来各条战线所取得的成就,’就如何进一步搞好甘南州的民族区域自治、经济文化建设发展发表了意见。国家民委顾问文正一同志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首先代表中央向自治州的各族人民致以热烈的节日祝贺和亲切的问候。他指出,三十年来,甘南州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在各条战线取得了巨大成就。今后,我们要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制订规划,落实政策,尽快地把林业畜牧业搞上去。他说,甘南州是以藏族为主,还有其他少数民族共同聚居的地方,加强民族团结,就显得十分重要。因此,必须教育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两个离不开”的思想,促进各族人民的团结日益巩固和发展。省委书记李子奇在讲话中对甘南州的工作提出了几点希望:(1)继续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机关的效能。(2)大力培养一支忠实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3)从实际出发,把经济建设事业搞上去。(4)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事业,培养大批少数民族科技人才。(5)进一步改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
  庆祝大会上还宣读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家民委、水利电力部、教育部、省四大班子以及省级有关部门和兄弟民族地区发来的贺电、贺词和贺信。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的贺电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在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三十周年的时候,我们向全体各族人民致以热烈的祝贺!
  三十年来,自治州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希望自治州各族人民在中共甘肃省委和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二大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新宪法和党的民族政策,积极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针对西北情况提出的种草种树、发展牧业、发展林业、治穷致富、改变面貌的战略方针,加强各民族之间内部的团结,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把甘南建设成为团结、富裕、文明的自治州而奋斗!为社会主义祖国的强盛作出新的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
  1983年9月28日
  为了庆祝建州三十周年,在合作举办了全州第三届民族运动会暨篮球邀请赛。民族运动比赛项目有13个,篮球比赛邀请了省直单位球队8个。经过7天的激烈比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中央民族歌舞团和省杂技团来甘南州慰问演出,州歌舞团演出了藏族舞剧《顿月顿珠》。
  第二节班禅额尔德尼两次到甘南州
  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是深受藏族人民爱戴的杰出的藏传佛教领袖,也是一位著名的国务活动家,是原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他毕生追随中国共产党,是我党的忠诚朋友。他为维护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团结,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做了大量细致而艰苦的工作,为党中央和国务院制定、调整和落实民族政策及宗教政策提出了宝贵的意见。班禅怀着一颗炽热的爱国心和强烈的事业心,奋力工作,多次去各地藏族聚居区视察,足迹几乎遍及整个西藏和其他藏族地区。1980年,他恢复工作第一次去藏族聚居区前,邓小平同志约他到家里,亲切的对他说:“你是我们国家最好的爱国者。”
  20世纪80年代,班禅不辞辛劳,风尘仆仆地两次来到甘南藏族自治州视察工作,对落实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甘南州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作了许多重要的指示,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班禅关心藏族人民的疾苦,心系民族地区的前途和命运,为早日改变藏族地区落后面貌,他尽心竭力,劳苦奔波,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在甘南州广大乡村、城镇和草原帐篷,工厂、学校、机关和寺院,都留下了他光辉的足迹。
  班禅第一次到甘南州
  1980年11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第一次来甘南州视察,从青海省循化县乘汽车首先到达甘南州夏河县。班禅副委员长在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海声、副省长黄正清,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长王世杰,省政协常委、省佛教协会会长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省政协常委、佛协副会长贡唐仓等陪同下,到达夏河县境内土门关时,受到甘南州各族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
  班禅副委员长到达夏河县境后,接受了沿途和清水、麻当等地信教群众的朝拜。到达夏河县城后,在拉卜楞寺接受了隆重的宗教欢迎仪式。
  11月24日上午,班禅副委员长听取了夏河县的工作汇报,他就落实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讲了意见。班禅委员长说,从1958年到粉碎“四人帮”以前,我们的民族工作、宗教工作处于不正常状态,时间这么长,积累的问题是不少的,要解决好,要向前看。接着,夏河县召开了群众大会,班禅副委员长和各族干部、群众、寺院僧侣见了面,接受了朝拜,并作了重要讲话。下午,班禅副委员长到桑科公社进行视察,他要求公社干部群众,要和接壤的青海省兄弟社队搞好团结,对有争议的草山界线,要互谅互让,公平合理地解决。有意见可以提,但不要发生械斗,要维护安定团结的新局面。
  11月29H,班禅副委员长前往甘加公社视察工作,受到群众的欢迎。他在群众大会上要求干部群众要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令,要爱国家,爱社会主义。干部要爱护群众,为人民办事;群众要听干部的话,要搞好民族团结,搞好干部团结。民族内部要互相爱护,互相团结。要教育我们的后代学习好思想和好作风,要让孩子们好好上学,学好藏文,以此为基础,去学习其他民族的科学文化知识。他还参加了甘加公社和青海循化县岗察公社草山纠纷调解会,他说:“纠纷要用说理的办法解决,用打仗的办法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要相信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是可以调解解决草山纠纷问题的。”
  班禅副委员长还视察了夏河县藏族小学、县藏医院,观看了藏戏《达巴旦保)。他对各族干部群众宣讲了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要求基层干部要爱护群众,关心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他强调发展民族教育事业的重要性,要求群众把子女送到学校,先学好民族语文,然后学好汉语文和科学技术知识,把青少年培养成建设“四化”的有用人才。班禅副委员长同宗教界人士座谈时指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正当的宗教活动受到政府的尊重和保护。寺院僧侣要自觉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共产党。不能做违背国家利益和佛教戒律的事情。对已经废除的封建特权、封建压迫剥削制度绝不能恢复,不允许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集体不能向寺院供饭,寺院也不能向集体和个人摊派财物。要求寺院僧侣在进行佛事活动的同时,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民族医学、天文地理、历法算术等民族文化遗产的挖掘、研究、整理工作。积极开展造型、雕塑等民族工艺美术品的生产,让民族艺术放出异彩。
  12月3日,班禅一行离开夏河返回兰州。班禅第二次到甘南州
  1982年9月20日,班禅副委员长第二次到甘南州视察。陪同视察的有国家民委副主任薛剑华,全国政协常委、甘肃省副省长黄正清,省民委主任沙里士,全国政协常委、全国佛协副会长、省政协副主席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常委贡唐仓等有关负责同志。班禅副委员长到达夏河时,受到万余名各族群众和僧众的夹道欢迎。
  9月23日班禅副委员长由夏河县前往合作,沿途经过夏河县唐茶昂、上卡加、下卡加、美仁、美武、那义等公社时,当地藏族群众纷纷集会,举行隆重仪式,迎接班禅活佛。下午,两万多各族各界群众自动排列在通往班禅副委员长下榻的州政府招待所的马路两旁,迎接班禅副委员长的到来。9月24日下午,班禅副委员长由州党政领导同志陪同,在合作人民会堂会见州级县以上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离休老干部。班禅副委员长同大家一一握手,并合影留念。
  班禅额尔德尼副委员长在向甘南、阿坝两州群众发表广播讲话中说,我这次的任务,一是了解这些地方总的情况,特别是对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统战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向中央汇报,同时也向地方提出工作建议;二是向这些地方的各族人民和干部职工表示亲切慰问,并向你们转达中央一贯给予我们少数民族地区和人民的巨大关怀和照顾;三是向各族广大人民和干部宣传党的十二大精神,为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发展安定团结的形势出一把力;四是朝拜现存于拉卜楞寺庙内的我的恩师拉科多吉强活佛的灵塔为主的各寺庙的佛像、佛塔、佛经,并举行祈祷开光,祝愿佛教昌隆,众生平安。
  9月25日班禅副委员长冒雨看望了甘南州军分区官兵,他高度赞扬人民解放军为保卫祖国、建设甘南州立下的不朽功勋,希望指战员在今后继续搞好军民关系、军政关系,加强军民团结,提高军事素质,为开创甘南州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班禅副委员长从9月26日至10月1日在玛曲县视察,他日夜兼程,先后视察了玛曲县藏族中学,尼玛、欧拉、采日玛、齐哈玛、阿万仓、曼日玛等公社和河曲马场,接受了数万牧民群众的朝拜。他强调指出,要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加强民族团结,发展民族教育,坚持抓好藏语文教学。要努力提高生产,顾全大局,不要打架闹草山纠纷,要听党和政府的话, 把玛曲建设好。10月1日晚,班禅副委员长在碌曲县和各族群众一道欢庆国庆节,并在联欢会上讲了话。随后视察了碌曲县藏医院和郎木寺、采海、玛艾、西仓、阿拉、双岔等公社。
  10月6日,班禅副委员长出席了甘南州级机关单位藏族干部座谈会。10月7日上午,合作地区州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各族职工900多人在人民电影院隆重集会,热烈欢迎班禅副委员长。大会由中共甘南州委书记杨应忠主持,班禅副委员长作了重要讲话。他说:“我今天要谈的中心意思是在党的十二大路线指引下,总结经验,发扬成绩,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统战政策和其他各项政策,把各方面工作提高一步,建设繁荣富强、兴旺发达的新甘南。”他重点讲了三个问题。
  第一,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甘南州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民族交错居住的民族自治地区。在这里注意搞好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有着重要的意义。藏族作为实行区域自治的主体民族,一定要主动地团结自治地方的其他民族,搞好民族团结的关键在于各民族干部之间的团结。各民族干部各有所长,只有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谅互让,才能真正加强团结,做好工作。
  第二,认真总结经验,把民族区域自治工作提高一步。要从甘南州实际出发,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要充分发挥牧业这个优势使甘南州尽快富起来。要继承和发扬藏族优秀历史文化,加强藏语文的教学和使用,发展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民族区域自治的关键是大力培养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
  第三,全面地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甘南州的藏族全体信仰佛教,回族等信仰伊斯兰教,人口比例大。在甘南州正确对待宗教问题,认真做好宗教工作,保证宪法赋予人民的信教自由的权利,保障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这对于民族工作和群众工作,对于安定团结和党群关系都会产生直接而重大影响,根本的问题是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同时加强对宗教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宣传教育,使他们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坚决跟着共产党走。
  10月8日班禅副委员长在临潭县视察清真寺会见回族阿匍时说:“你们要相信党,听党的话,要团结。不但要和汉族、藏族团结,互相体谅,互相尊重民族风俗习惯,也要搞好本民族各教派之间的团结。这样,大家心情舒畅,生活愉快,全国的穆斯林高兴,各族人民都高兴。我们的目的就是要使祖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各项事业繁荣昌盛。”
  随后,班禅副委员长还先后到临潭、卓尼、舟曲、迭部等县视察,听取当地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接受群众朝拜,对各地民族教育、文化、宗教、统战和经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重要意见。10月21日,班禅额尔德尼副委员长在国家民委副主任薛剑华和省、州负责同志的陪同下,结束了在甘南州为期一个月的视察,离开迭部县,前往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
  班禅额尔德尼副委员长在20世纪80年代两次视察甘南藏族自治州,足迹遍布全州七个县的大部分乡村,会见了州、县、乡各级干部和数十万各族群众,各族群众对他十分崇敬和爱戴,扶老携幼,夹道欢迎。每到一地,班禅大师都不辞劳苦,顾不得吃饭和休息,了解人民疾苦,倾听群众呼声,为他们摸顶、祝福。他广泛宣传党的十二大精神,宣扬共产党的恩德,大力倡导民族团结,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统战政策,关心民族教育、文化和经济社会建设事业,为实现甘南民族宗教和统战工作的全面拨乱反正、规范发展,为巩固民族地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甘南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产生了深远的政治社会影响。
  第三节胡耀邦等中央领导到甘南州视察关怀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关心甘南州,有多位中央领导同志亲赴甘南州视察,调查研究,了解甘南州情和民情,对甘南州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了许多指示,帮助甘南州谋划美好未来,促进了甘南州的发展和各项事业的进步,也充分表达了党中央对民族地区的深切关怀。胡耀邦视察甘南州
  1986年5月16日,是甘南各族人民难忘的日子。这天,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同志前来甘南州视察,这也是中央最高领导首次到甘南州。
  5月16日中午12时左右,胡耀邦总书记乘坐直升机降落在现合作民族师专学校的校址上,受到等候在这里上万名甘南州各族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在一片欢呼声中,由甘南藏族自治州党政军主要领导同志,代表甘南州54万各族人民,向胡耀邦同志和瞎同来访的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及甘肃省党政军主要负责同志,以藏族最崇高的礼仪敬献洁白的哈达,举行了隆重的欢迎仪式。下午2时许,胡耀邦同志不顾辛劳,在高海拔、缺氧的情况下,参加了座谈会,听取了甘南州各县主要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对甘南州的生产、生活和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指导。
  对甘南州的经济建设,胡耀邦总书记讲了牧业、林业、农业、乡镇企业和民族工业、交通、电力、生产与交换、分配等许多方面的问题。他的讲话贯穿着一个指导思想,就是从甘南州的实际提出问题,研究解决甘南州具体问题的方法。他说:“在林业,要在保持国有权属的条件下,内部实行多层次、多联式的承包经营,解决好国营与群众、外来林业工人与当地群众两对矛盾,搞好林业本身和林区经济的多种经营。康县的办法是一种模式,但不是唯一模式,各地应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在草原建设上,不能满足于现有办法和路子,可以用飞机撒播的办法大面积改良草原。乡镇企业和民族工业,要充分利用当地资源,把牲畜身上的、草地上的、山林里的东西加工利用,用加工业带动经济发展步伐。在农业上,要重视青棵生产,用价格政策调动群众种植青棵的积极性,还要发动和组织机关单位、群众专业户搞塑料大棚种菜,解决吃菜难的问题。要发展地方交通和群众生活用电,宁肯补贴烧电也要把木材省出来等。”
  胡耀邦同志在谈到甘南州发展商品生产时提出:商品观念不是固有的,是随着生产和交换的发展而产生的。生产不发展,就没有东西去进行商品交换;价格压得低,群众就没有商品生产的积极性,商品观念也就上不来。所以,在商品观念问题上不能怪群众,要从我们的工作方面看问题。在谈到干部工作作风时他说:“解决实际问题,不是给上面看。”甘南州各级干部表示,在今后工作中,时刻牢记总书记指示,以解决问题、让群众得到实惠为目的,进一步树立扎扎实实的作风,埋头苦干,不搞形式,不图虚名,真正干出实绩。
  在座谈中,胡耀邦同志对甘南州的各项丁作询问得非常仔细,十分重视群众生活。他详细询问牧民群众的住房、吃饭、穿衣和生活卫生情况,并与他视察川北时看到的情况作比较,还分析内蒙古、河西和甘南州的不同气候特点,对改善甘南群众的生活条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许多具体办法,他要求在座的州、县负责同志“既要解决生产方针,又要指导牧民生活,把改善群众生活同提高群众生产积极性密切联系起来”。他责成州、县领导要把改善牧民住房当作一项重大建设,现在要指导牧民过好生活,把牧民住房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用5年、8年的时间,使牧民的住房在20世纪90年代有一个根本改善。胡耀邦同志还十分关心在甘南州工作的广大职工、干部的生活。他从种菜谈到改善职工的福利问题时说,这是最大的福利,有菜吃,吃到便宜菜,职工干部的积极性就高了。胡耀邦同志听完州、县的汇报后,在当晚兴致勃勃地为甘南州第一所高等学校一一甘南合作民族师专和《甘南报)挥笔题写了校名、报头。
  5月17日上午8时,胡耀邦同志一行离开合作,乘专机前往兰州。胡耀邦同志离开后,中共甘南州委连续两次召开州委常委扩大会和甘南州委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学习贯彻胡耀邦总书记对甘南州工作的指示精神。大家认为,胡耀邦总书记亲自到甘南州视察,这是全州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对我们各族人民的深切关怀。他对甘南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辟深刻,切合实际,对甘南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5月18日,合作民族师专在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来甘南州视察时乘坐的直升机起落的地方,举行了隆重的奠基仪式。省委副书记卢克俭,甘南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甘南州军分区的领导李德奎、张月安、贡卜扎西、丹正嘉、卢世仁等参加了奠基仪式。6月6日,《甘南报)正式启用胡耀邦同志题写的报头。李铁映甘南州之行
  1988年7月14日至20日,甘、青、川、藏、滇五省区藏族教育研讨会在合作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兼国家教委主任李铁映,专程参加会议并在甘南州视察指导工作。
  7月14H,李铁映在五省区藏族教育研讨会开幕式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代表国家教委,向常年工作在民族教育工作第一线的全体同志表示亲切慰问,并对他们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所作的贡献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强调,振兴中华,教育为本,要把民族教育作为民族振兴的基础工程来抓,以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他从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和世界经济大循环的战略眼光出发,要求全党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教育,正确处理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他说,发展藏族教育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甘南州从本地区的民族、经济、宗教等实际出发,依靠各方面人士办学,值得很好总结。党和国家对整个藏族聚居区的民族、经济、宗教政策是不会变的。教育是民族希望之光,一百年后也是永恒的主题。教育是人民的事业,必须依靠人民,依靠社会,依靠各行各业来办。
  就如何办好藏族教育,李铁映谈了四条意见。第一,藏族群众分布广,地处边远山区,经济比较落后。搞好藏族教育,不仅能加快商品经济发展步伐,造福藏胞,而且在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等方面都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就整个藏族聚居区而言,在自然地理条件、社会发展、宗教、历史文化传统及生产生活方式各方面,都有着很大的差异。因此,发展藏族教育,必须从各地的实际出发,统筹协调,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讲求实效,走出一条符合客观规律的路子。第二,在藏族聚居区实行“双语”教学,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符合民族团结方针的,也是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这一方针必须坚持下去。在搞好藏、汉语教学的同时,也要加强外语教学,提高学生外语水平,以便走向世界,因为语言是人们交流思想的工具。第三,关于文化教育与技术教育相结合的问题。藏族教育的方针应该是:重点加强基础教育,优先发展师范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巩固提高高等教育。要以增加当地农牧区人才拥有量和培养当地中初级实用人才为主,并兼顾向上一级学校输送合格人才,推行不同年限的义务教育。要在发展中形成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合理结构。一个民族的素质是不能输入的,提高民族素质的根本是教育问题。第四,积极发挥宗教界人士办教育的积极性。面对藏族聚居区的实际情况,处理好教育与宗教的关系,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办教育的积极性, 对藏族教育的巩固和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各地区教育部门都应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同统战、宗教部门,从各地实际出发,探索发挥宗教界人士办教育的途径和形式。
  7月14日下午,李铁映在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国家民委副主任江家福、甘肃省委副书记卢克俭、副省长刘恕的陪同下,在甘南州政协副主席、合作师专副校长赛仓•洛桑华尔旦家中,亲切会见了甘南州热心教育事业的宗教界人士热旦加措、东藏成来、依拉久美等人。李铁映应赛仓活佛之邀,与诸位宗教界人士共进午餐,赛仓用丰盛的藏餐进行招待。李铁映说,宗教界人士办教育为藏族振兴作出了贡献。没有文化的民族是愚昧的,愚昧必然导致贫穷。要使藏族富裕起来,文明起来,只有抓教育。李铁映在甘南州期间,还游览了拉卜楞寺,视察了夏河县藏中、藏小,并为学校题了词。
  费孝通到甘南州考察
  1985年8月中旬,全国政协副主席、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来甘南州进行考察。费老就如何开发甘南州,发展商品经济,建设小集镇,提高甘南州人口素质,培养人才等问题讲了许多宝贵意见。他指出,发展藏族聚居区的现代化建设,甘南州应先行一步,应成为繁荣藏族地区经济的门户和港口。
  75岁高龄的费孝通,不顾各种高原反应,在亲自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了一些具有战略意义的观点。他指出,不要站在一般地区的位置看甘南州的地位,不要光看到甘南州20多万藏族人民发展,要站得高一些,要看到全国300多万藏族人民的发展和利益。甘南州长期以来就是藏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之一,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以后,甘南州已起着繁荣藏族聚居区经济的门户作用。现在,甘南州每年有300多辆汽车奔驰在青藏公路上,把商品、文明、信息带到西藏。每年仅运往西藏的酥油就多达150万斤,这一点就了不起。甘南州的现代化建设搞好了,西藏的步伐也就加快了,甘南州应起到根据地的作用。
  费老说:“我在一些牧民家里调查后发现,相当一部群众仍然满足于100只羊、20头牛,骑着马儿到处走,唱着歌儿乐悠悠的小牧经济生活。商品观念淡薄,商品生产不发达,这是不行的。牧区的经济起飞,不可能单靠林牧业,更重要的是有赖于工业的兴起,加工制造、外销才是牧区发展的大道。”关于人才问题,费老认为当前要用东部的脑子发展西部的经济,并在实践中培养一些藏族技术人才,然后以他们为骨干,把技术和知识扩散到各个地方。在人才培养上也要搞细胞分裂。
  第四节甘肃省甘南经济开发会议和给予甘南州的优惠扶持政策
  甘南州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由于自然地理条件恶劣,社会发育水平低,经济发展步伐缓慢,经济基础非常薄弱,自身发展能力又十分有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和省上十分关注甘南州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为了逐步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帮助甘南州等少数民族地区加快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脱贫致富步伐,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1983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甘南州经济开发会议和全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工作会议,深入调查研究甘南州情,帮助甘南州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目标,尽省上的财力制定了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帮助建成了一批重点项目,广泛开展了对口协作支援和横向经济联合,有力的支持和带动了甘南州经济社会的较快发展。这些会议及其所制定的优惠政策,是非常切合甘南州实际情况的,对甘南州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帮助是十分巨大的,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甘肃省甘南开发工作会议
  1984年9月1日至6日,中共甘肃省委、省人民政府在合作召开了甘南州开发工作会议。
  参加这次会议的有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同志和各委、办、厅、局及对口支援单位负责人,有甘南州委、人大、政府、政协、甘南军分区和各县的负责同志,还有河西、陇东六个牧业、半牧业县和临夏州的同志共170多人。省政协副主席黄正清、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有关专家任继周、王无怠、张录革、张尚德、陈兴中、杨兴贵等同志也应邀请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主题是:讨论对甘南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想、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及突破口;研究确定开发甘南州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对主要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确定。会议开始时由副省长刘恕主持,省委常委、副省长侯宗宾在会上讲了话。会议期间省上有关领导和专家作了大会发言,召开了专家座谈会,会议对甘南州发展规划、建设项目、优惠政策进行了热烈讨论。
  为了开好这次会议,省、州、县组织了200多人,对甘南州进行了两个多月的经济社会调查,并就重点建设项目及政策问题,同有关部门进行了反复衔接协商,省委对甘南州经济发展专门进行了讨论。会议期间通过讨论,制定了甘南州经济社会战略发展规划,确定了《关于促进甘南藏族自治州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和384个开发项目,其中建设项目117项,技术改造项目16项,乡镇企业223项,同外地6个单位挂钩对口支援项目28项。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开发论证会又是一次战略规划和开发甘南州的工作会。
  会议确定甘南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想和战略目标是:贯彻改革和开放精神,以全面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把智力开发和技术开发放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牧、林、水等自然资源优势,大办地方丁业和乡镇企业,努力发展以牧业和林业为主的各项经济,争取二三十年内,把甘南州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第一流的林、牧业基地。五年内,要实现工农业总产值、财政收入、农牧民收入三个翻一番。
  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促进甘南州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主要内容是:(1)国营林业企业中规模很小的林场,可以按“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的办法,承包给林场职工和林区群众经营。村庄附近的小片林,可改为集体所有制,由当地群众承包经营。林缘残次林都划作自留山。省属林业企业给所在县的木材和利润留成,提高到20%。国营林场要充分利用当地劳力,进行造林育林和砍伐,不用或少用外地工。(2)取消农副产品、林副产品(含木材)和药材统购、派购制度。国家所需的畜产品,可采取牧(林、农)工直交和合同制的办法解决。(3)将省对甘南州财政的固定补助递增率由5%提高到10%,从1985年起,六年不变。牧业税全部留州财政使用。(4)对甘南州粮食的免征免购政策延长到1990年不变。对由农转林转牧的林牧民,平价供应口粮(林民全年口粮不足400斤的补足400斤,牧民每月25斤)。(5)从1985年起,六年内免征乡镇企业税收。对从事开发性生产的专业户,自受益之年起,十年内免交集体提留和国家税收。(6)设立合作民族师专;兰州大学、兰州师专、庆阳师专增设民族班;西北民族学院增设预科;已经设立民族班的西北师院、甘肃农大、兰州医学院继续办好。对少数民族中、小学学生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实行食宿免费。(7)在甘南州工作的科技人员、教师、医生、干部,根据地方财力状况并区别不同地区和本人条件,工资可以向上浮动一至二级,有特殊贡献和在特殊困难地区工作的可以浮动三级。其中本科、大专毕业后满一年、中专毕业后满三年的,逐步解决其家属的城镇户口问题。(8)允许甘南藏族自治州实行对省内和国内外开放的政策,以优惠的条件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积极扶持办好“甘南开发公司”,在兰州、拉萨两市设立甘南州办事处,并可派人参加省驻外大城市办事处。
  甘肃省甘南经济工作会议
  1985年8月25日至28日,甘肃省甘南州经济工作会议在合作召开。
  省委书记李子奇、省长陈光毅、副省长路明,省直有关部门,酒泉、张掖、武威、兰州、天水、临夏六个地(州、市)和兰炼、兰化、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及甘南州直单位的负责同志共241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重点研究了如何进一步加快甘南州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甘南州群众治穷致富步伐的问题,明确了甘南州经济发展和奋斗目标。会议提出甘南州的近期发展方针是:以牧林为主,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民族工业,坚持开放、开发、改革,搞活流通,致富群众。
  会议开始时,省长陈光毅作了讲话,总结了甘南州经济工作的成绩和主要经验,指出了今后奋斗目标。会议结束时,省委书记李子奇作了重要讲话,他说这次会议的特点是:调查研究与解决问题相结合,虚实结合,会内会外结合。会上,甘南州长李德奎作了题为織开大门,开发致富,加快甘南民族经济的发展步僞的讲话。
  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保护和发展甘南林业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发展甘南畜牧业生产若干问题的意见》。在保护和发展林业方面, 制定了优惠政策,主要是:(1)采取承包的办法发动群众保护森林。要调动林区群众护林的积极性,让群众在护林中得到利益。将原每亩5分钱的护林费和组织马队护林每人每天4元钱集中起来使用。组织林区群众承包护林,护林费直接发给群众。(2)组织林区群众承包林区生产。今后,凡是林区的生产,包括清林、抚育、迹地更新、次生林改造、修路等,都应当承包给林区群众进行。(3)林副业生产放开。允许林区群众进林开辟林副业生产门路;为了照顾林区群众的生活困难,免除税收和管理费;各林场和县、乡要切实做好组织服务工作。(4)增加林区群众的民用木材指标。对林区群众修建房屋、增设架杆等用材指标,予以适当增加。凡是林区群众用材方面的合理要求,应该尽量予以满足。(5)适当扩大护村林。(6)实行林业利润返还。从1986起,木材出厂价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原木向上浮动30元;抚育材价格在调价后的基础上,再上浮30%。从1986年起,每年按白龙江林区木材生产计划,留40%木材,其中20%作为抚育材交给企业;20%以原木出厂价交给林区乡镇企业,交给林区乡镇企业的木材要给甘南州留一半。从1986年起,白龙江林业工业公司和各分公司,所纳税金和按规定留给地方20%的利润,全部交给所在县。(7)从林区群众中招收合同丁。为帮助林区群众增加收入,从林区群众中招收5000名合同工,直接参加林业生产,一年轮换一次。(8)给林区困难户的优惠待遇。将白龙江林区内人均纯收入60元以下的26个乡,列入全省困难地区,享受困难地区的优惠待遇,三年内免交牧业和乡镇企业所得税,优先享受贴息、低息贷款等。
  这些有关林业方面的优惠政策,使迭部、舟曲、卓尼等林区县直接受益,大幅增加了县级财政来源,扶持带动了以加工林产品为主的乡镇企业的发展;拓宽了林区群众的副业门路,增加了群众收入,加快了林区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
  全省民族自治州、县经济开发会议
  1987年9月10日至13日,全省民族自治州、县经济开发会议在甘南合作召开。
  参加会议的有省委、省政府的领导,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临夏、甘南两个自治州及所属县(市)负责人;酒泉、张掖、武威、平凉、天水五个地区的张家川、肃南、肃北、阿克塞、天祝五个自治县的负责人;中央在甘肃五个大型厂矿企业负责人,共200多人。这次会议的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文件,传达落实全国牧区工作会议精神,检查总结近几年省上对民族地区的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围绕加速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这个中心,集中研究民族地区的经济开发问题。
  在会议上,省委书记李子奇、省长贾志杰、省委副书记卢克俭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提出,我省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开发目标按两大阶段设置。第一步,在“七五”期间要集中力量基本解决贫困地区农牧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在“七五”基础上进一步解决脱贫,逐步走上致富之路。总的要求是:坚持改革开放,依靠科技进步,积极调整结构,加快资源开发,启动内部活力,长期稳定发展,使民族经济一年有一个新变化,几年上一个新台阶。
  在会议上,提出了民族地区今后三年的具体任务和奋斗目标,拟定和补充修改扶持民族地区加快经济发展步伐的十二条政策规定,确定了一批建设项目。在会议产生的紐要》中,重申和增加了以下优惠政策。
  一是,省财政对少数民族州、县财政补贴,从1988年起,以1987年递增10%的实际补助数为准,实行定额补助;交通能源基金分成,除上交中央部分外,其余全部返还州县使用。二是,从1988年起,民族地区州、县出口商留成外汇,全部留州、县统筹使用;分配给出口生产企业的留成外汇,州、县可视情况合理使用。以后民族地区州、县以因特殊需要申请增加外汇,省上应继续给予照顾。
  三是,为支援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1985年省政府原定省财政3年每年给甘南州的300万元开发资金延续到1990年。
  四是,从1987年到1990年.省投资公司每年应安排500万元贷款,主要用于扶持民族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
  五是,原定给甘南州贷款1000万元,由民政贴息,用于扶持无畜户和发展奶牛的政策,应继续执行。此项贷款用完后,农行在1989年、1990年两年每年给甘南州发展奶、肉牛基地再安排贷款800万元。
  六是,民族地区生产性自筹基建项目,投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下交纳建筑税确有困难的.经省税务局批准可以给予减免照顾。
  七是,少数民族自治州、县乡镇企业按规定享受免税优惠。到期纳税仍有困难的,按照税收管理体制,根据批准,可允许少数民族地区乡村集体企业税前归还技术改造贷款和设备贷款60%,困难较大的可以全部税前归还;企业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后的新增利润免收所得税;对乡镇企业征收所得税,以1985年实际征税额为基数,超过部分减半征收。3户以上联户办企业可先按集体企业征税,并应积极引导,帮助创造条件,建立必要的章程、制度,使其逐步具备集体所有制条件。
  八是,继续恢复和完善民族贸易“三项照顾”政策。
  九是,从1987年起,给民族地区村社医生生活补贴8元、卫生员6元,其经费由省财政负责拨付。
  十是,省教育、卫生厅对口支援甘南州7个县医院和7所中学。省直有关厅局所属中专学校,对民族地区实行计划内降分定向代培民族学生。
  第五节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制定颁布《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
  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处理国内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和重要政治制度。列宁指出:“如果不保证每一个在经济上和生活上具有比较大的特点以及具有特殊的民族成分等等的区域享受自治,就不可能设想有现代的真正的民主国家。” (《列宁全集》第20卷29~31页。)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在全国大力推行民族区域自治。通过贯彻落实党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思想在我国变为现实,变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
  1953年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甘南州是全国最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地区之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使甘南州各族人民实现了当家做主的权利。自治州不断加强政权建设,大量培养和选拔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正确行使自治权,保障了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民主权利。发展民族教育和文化,推广藏语言文字,贯彻党的民族宗教统战政策,建立了平等、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发展民族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甘南州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州进行民族政策再教育,甘南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1980年4月,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甘南州人大常委会,同年各县的人大常委会也相继产生。州人大常委会建立后,在州委的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区域自治的各项政策,根据甘南州实际,研究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定期审议和决定自治州内重大问题,加强监督工作,改进和完善民主选举制度,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扩大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在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中的比例,确保甘南州各民族人民当家作主权利,推进了全州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它是在《宪法》这个根本大法的基础上保障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它科学地总结了我们党和国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经验,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新经验,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志,把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法制化.为民族区域自治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供了法律保障,标志着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建设走向了一个新的阶段。邓小平同志指出:“解决民族问题,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57页。)自治法颁布并实施后,甘南州各族人民欢欣鼓舞,认真贯彻落实。1984年7月13日甘南州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州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议》,决议要求,全州要把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当作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来对待,加深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基本精神和具体内容的理解,克服和纠正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各种思想障碍及错误倾向,提高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自觉性。全州领导干部带头,培训宣讲骨干和翻译,深入农牧村和各行各业进行宣讲辅导,促进了学习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省、州组织有关人员多次到有关部门和各县对自治机关建设、自治权的行使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遇到问题及时处理。省委、省政府加大了帮助和支援甘南州等民族自治地方的力度,在制定政策和安排计划时给予甘南州许多照顾和优惠。省上结合甘肃经济、政治、文化和民族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1988年制定出了《甘肃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
  甘南州从1980年就开始着手起草《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1980年12月11日,成立了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族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以后更名为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起草领导小组),并于同年12月15日召开全州民族立法工作会议。1981年4月下旬,草拟出《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彻稿)》,在小范围内讨论后,修改为征求意见稿,下发各县和州、县级以上单位征求意见。与此同时,州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专门进行讨论。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又作了认真修改。经州民族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修改为《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草案)》之后,提请1981年10月召开的州八届人大三次会议进行讨论修改。因当时国家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尚未发布,一些政策性问题不明确,故搁置了一段时间。1984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施行后,根据自治法和甘肃省实施自治法若干规定,继续讨论修改,直至1989年8月7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后,呈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审批。1989年9月27日甘肃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1989年10月1日《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正式颁布施行,经历了8年多时间先后易稿20次。
  《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是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原则和新时期总任务的要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甘南州民族特点和地方特点制定的,是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正确实施的地方性基本法规。它充分反映甘南州各族人民的合法权益和共同愿望,对于甘南州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国家的统一,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调动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加速甘南州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必将发挥重大作用,产生重要影响。
  《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共分8章66条,它规定了甘南州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若干问题,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关于甘南州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原则。在总纲中规定了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和组织制度,提出了实施民族自治的指导思想,规定甘南州内各民族一律平等,保障甘南州内各民族使用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和保持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保障甘南州内各民族公民宗教信仰自由,重视培养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及技术人才等。
  第二,关于甘南州自治机关的组成。一是规定甘南州自治机关的机构组成及职责,即甘南州自治机关是甘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和甘南州人民政府。二是规定了甘南州自治机关的民族组成,包括甘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民族组成,甘南州人民政府甘南州长的民族成分和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以及甘南藏族自治州所属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的民族组成。规定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中必须有藏族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甘南藏族自治州州长由藏族公民担任,在甘南州政府组成人员中藏族人员所占比例应略高于藏族在全州人口中所占比例,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干部要尽量配备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三是规定了甘南州人民法院和甘南州人民检察院的组成和职能。
  第三,关于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和义务。一是规定了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机关立法、变通或停止执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使用语言文字,培养当地民族人才,自主管理财政金融,自主地开发资源,发展经济和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的自主权,以及实施这些自主权时上级机关应当给予的扶持和照顾政策;二是规定了甘南州自治机关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地方的遵守和执行,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任务等义务。
  第四,关于上级国家机关的职责。一是规定了上级国家机关要保障甘南州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没有上级国家机关的保障,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就很难行使。二是提出了上级机关从财政、税收、投资、信贷、技术、人员等各方面应帮助甘南州发展经济和文化。
  第五,关于民族自治地方内的民族关系。规定了甘南州自治机关处理甘南藏族自治州内的民族关系要遵循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甘南州自治机关要履行帮助甘南州内的其他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文化的职责。
  《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实施,使甘南藏族自治州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获得了切实保障,民族教育加快发展,民族文化传统得到尊重和发扬,全州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改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全州各族人民的拥护,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在制定自治条例的同时,组织有关部门起草单行条例。甘南州人大常委会1982年5月29日第九次会议讨论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计划生育实施办法》和《甘南藏族自治州关于做好食盐加碘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的规定》1987年6月,甘南州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试行办法》和《甘南藏族自治州畜禽防疫暂行条例》。1989年5月,甘南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南藏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结婚年龄变通规定》,并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施行。

知识出处

甘南藏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三十年

《甘南藏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三十年》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甘南藏族自治州位于祖国腹地,面积4.5万平方公里。这里山清水秀,物产丰富,是个美丽的地方;这里居住着藏、汉、回等24个勤劳、善良的70万各族人民。甘南有悠久的历史,有灿烂多彩的地域文化,是人们向往的“香巴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甘南地区处于半封建半农奴社会,各族人民深受封建农奴制的压迫剥削。新中国成立后,党带领甘南人民推翻封建剥削制度,逐步走上各族人民翻身当家作主的新时代。1953年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后,甘南州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在民族地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励精图治,艰苦奋斗,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甘南藏族聚居区实现了两次伟大的历史性变革。第一次伟大变革,是实行民主改革,推翻了千百年来的封建压迫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建立了各族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和管理本民族事务的人民民主政权,使甘南各族人民第一次获得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当家作主的权利,与全国人民一道走上共同繁荣发展的道路;第二次伟大变革,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推行改革开放,经过三十年的努力,甘南州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思想文化状态发生了深刻变化,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水平发生了历史性飞跃,全州实现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巨大发展进步,甘南州各族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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