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严打”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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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藏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三十年》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79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严打”活动
分类号: D262.13
页数: 4
页码: 045-048
摘要: 针对改革开放初期在经济领域出现的违法乱纪和社会治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安排,甘南州开展了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和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此项工作持续了三年多的时间。通过“严打”,有效遏制了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领域的犯罪和腐败行为, 严厉惩处了严重刑事犯罪,整顿了经济秩序,维护了社会安定,为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有力的保驾护航作用。
关键词: 党的纪律 经济犯罪

内容

针对改革开放初期在经济领域出现的违法乱纪和社会治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安排,甘南州开展了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和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此项工作持续了三年多的时间。通过“严打”,有效遏制了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领域的犯罪和腐败行为, 严厉惩处了严重刑事犯罪,整顿了经济秩序,维护了社会安定,为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有力的保驾护航作用。
  1982年6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工作座谈会。会议强调,各地要提高对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统一行动,集中力量抓住重点,努力突破重大案件;大力开展反腐蚀教育,整顿党的组织和干部作风,加强和改进经济管理,堵塞漏洞;一手抓坚决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一手抓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并发出通知要求,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党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公、检、法和案犯所在单位联合办案,提高办案的质量和速度。要把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同整党整风和改进干部作风结合起来。
  1982年3月25日,甘南州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部署全州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会议强调,各级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开展这场斗争是关系党和国家盛衰兴亡的大事,要认识到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克服决心不大、顾虑多、消极观望和自身不干净、怕“拔出萝卜带出泥”等错误思想。一定要消除顾虑,排除阻力,迅速打开局面。对于走私、贩私、投机诈骗和贪污受贿,把大量国家和集体财产窃为己有的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必须抓住不放,迅速加以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依法从严制裁。对一般经济问题,要洗手洗澡,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做好经济赔偿。会后,这项工作全面展开,党委领导,政法、工商、财政、人事、组织部门和纪委全力开展工作。
  通过一年多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取得初步成效。截至1983年4月,甘南州级机关揭发出各种经济案件线索60多起,已结案32起,结案率为53.3%;追回赃款9808元,赃物有木材32立方米,手表一只。全州各县共发现贪污受贿、投机诈骗、盗窃国家和集体财产等各种案件线索238起,追回赃款、公款59261元,占应追回的91.8%。打击了一批经济犯罪分子,挽救了一些犯错误的干部。
  在1983年8月底召开的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全国迅速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活动。甘南州公安机关采取果断措施,在9月初的几天时间里,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8个流氓团伙的46名流氓犯罪分子全部捕获,一网打尽。还抓获了一批其他刑事犯罪分子,破获各种刑事案件84起。这批流氓团伙,无恶不作,肆无忌惮地进行凶杀、抢劫、强奸、盗窃等犯罪活动,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安定。严惩这些犯罪分子,大快人心,伸张了正义,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1983年10月,甘南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决议》,《决议》要求,全州要认真学习和坚决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两个决定及省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决议,运用法律武器,对那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犯、强奸犯、抢劫犯、爆炸犯和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分子,坚决实行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的方针,依法给予最严厉的制裁。全州各部门、各单位广泛动员各族人民群众,要深入检举揭发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积极支持、协助政法公安机关从各方面发掘线索,深挖犯罪分子。要加强思想政治丁作,加强社会治安的管理,做好内部防范和治理工作,搞好综合治理。要加强对枪支弹药的管理,不准私营、非法经营出售弹簧刀、刮刀、匕首和钢砂枪、小口径步枪、猎枪、火枪;不准国家职工、在校学生、待业青少年携带上述刀具和枪支;个人所有的小口径步枪、猎枪、火枪,要有登记批准手续并严格保管。要彻底清理收缴销毁反动淫秽的书画、图片、录音、录像等。对拒不交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在全州重点地区开展有声势、有威力地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州各类刑事案件有了大幅度下降,破案率提高,挖出了一些隐藏较深的重大罪犯。城乡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合作等城镇地区公共场所各种滋扰活动、打架斗殴等现象大为减少,一些农牧区聚众赌博、迷信诈骗、拐卖妇女等犯罪活动大为收敛。社会上的一些丑恶现象减少,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风气有了好转,也锻炼了干警,提高了政法公安部门的威信。
  甘南州在“严打”斗争中,坚持“打、改、防、教”一起抓,就是继续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加强对劳动教养人员和劳改罪犯的改造、教育,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预防犯罪,落实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措施;做好普及法律常识工作,使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制意识。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提高社会治安治理水平。
  在进行“严打”斗争的1983年1月至1987年12月,全州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分子1336名,其中“严打”三个战役(1983年8月至1987年2月)集中打击的1967名批准逮捕人犯中,有故意杀人犯32名,抢劫犯84名,强奸犯117名,故意伤害犯214名,流氓犯98名,盗窃犯435名,盗抢犯26名,投机倒把犯11名,破坏电力、交通、通讯设备犯10名,其他96名。3年多的时期内,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人犯有H51名,在审查批捕时,追加逮捕犯罪分子33名。同时,在全州开展“严打”斗争中,把严重经济犯罪纳入统一行动,集中打击。截至1987年底,立案侦查经济案件34件52人,其中贪污案14件16人,行贿受贿案2件3人,其他案件18件33人,决定逮捕31人,起诉15件25人。以上犯罪分子所造成的经济损失9.17万元,通过办案挽回5.28万元。
  甘南州三年多的“严打”战役,取得了很大的胜利,严厉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经济犯罪活动。“严打”前后三年相比较,发案率下降了29.86%,基本上改变了社会治安和经济领域的非正常状况,经受住了大变革时期对社会治安的严峻考验,在全州范围内基本上实现了社会的安定,促进了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为保障民族地区改革、开放、搞活的顺利进行作出了贡献。党中央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的决策是十分正确和非常必要的。“严打”斗争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一次重大实践;是在党的领导下,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严格依法办事的一次重大实践。

知识出处

甘南藏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三十年

《甘南藏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三十年》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甘南藏族自治州位于祖国腹地,面积4.5万平方公里。这里山清水秀,物产丰富,是个美丽的地方;这里居住着藏、汉、回等24个勤劳、善良的70万各族人民。甘南有悠久的历史,有灿烂多彩的地域文化,是人们向往的“香巴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甘南地区处于半封建半农奴社会,各族人民深受封建农奴制的压迫剥削。新中国成立后,党带领甘南人民推翻封建剥削制度,逐步走上各族人民翻身当家作主的新时代。1953年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后,甘南州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在民族地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励精图治,艰苦奋斗,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甘南藏族聚居区实现了两次伟大的历史性变革。第一次伟大变革,是实行民主改革,推翻了千百年来的封建压迫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建立了各族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和管理本民族事务的人民民主政权,使甘南各族人民第一次获得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当家作主的权利,与全国人民一道走上共同繁荣发展的道路;第二次伟大变革,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推行改革开放,经过三十年的努力,甘南州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思想文化状态发生了深刻变化,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水平发生了历史性飞跃,全州实现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巨大发展进步,甘南州各族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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