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推行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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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甘南藏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三十年》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78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推行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分类号: F321.41
页数: 5
页码: 012-016
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中国的改革开放拉开了帷幕。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二大,甘南州改革开放起步,并取得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突破性进展。这期间,甘南州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精神,积极在农区、半农半牧区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得了成功。
关键词: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生产责任制

内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中国的改革开放拉开了帷幕。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二大,甘南州改革开放起步,并取得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突破性进展。这期间,甘南州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精神,积极在农区、半农半牧区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得了成功。
  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其目的是要突破人民公社集中经营、统一分配的模式。1979年1月,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两个文件,开始纠正过去农村中“左”的错误,提高了生产队的自主权,实行包工到组、联产计酬的责任制,切实贯彻按劳分配等25条原则和措施。两个文件下达后,有效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安徽、四川等省的部分地区实行了分地到组的责任制,有的也搞了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的责任制,取得了明显的增产增收的效果。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对上述文件做了重要修改,正式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允许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可以包产到户。1981年5月,邓小平发表《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谈话,指出:“农村政策拓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邓小平的谈话对包产到户是一个有力的支持。之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全面推行。
  从1979年开始,甘南州进行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到1984年,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9年至1980年为普遍推行划作业组、联产计酬和部分进行包产到户的各种生产责任制的摸索、试点阶段。
  1979年1月省委制定了《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强调要普遍推行联系产量的生产责任制,对作业组和专业队实行“三定一奖”或“五定一奖”等制度。1979年初,全州农区、半农半牧区在上年扩大并重新划分自留地、自留畜、饲料地的基础上,逐步推行联系产量的分组作业和“五定一奖”的生产责任制,到年底,舟曲、临潭、卓尼、迭部、夏河五个县的农区、半农半牧区,有66%的生产队划分了作业组。这些作业组,大多数实行了定劳力、定地块、定费用、定产量、定工分、超产奖励的“五定一奖”生产责任制,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1980年初,甘南州委派工作组到夏河、卓尼、碌曲三县的一些社队开展调查,之后召开常委会议,认真研究了全州建立和完善农村各种生产责任制的问题,明确指出:“全州各社队应根据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分别实行生产队作业、作业组作业、大包干到户等三种形式的责任制,即在农区集体经济办得比较好的,继续坚持以队作业,实行定额管理、小段包工;集体经济办得一般的,实行联产计酬作业组;集体经济办得不好,根据群众要求实行包产到户。”5月份中央领导同志統于甘肃等几个困难大的省要进一步放宽农村经济政策的意恥传达后,紧接着省委书记宋平烘于在贫困山区可以实行“责任田”的讲话》在《甘肃日报》上发表,引起了群众的强烈反响,全州有许多生产队自动采取划青苗到户管理,准备在秋后调整土地实行大包干到户。一些以队、组作业的生产队,从已实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的年终收益中看到了大包干到户的优越性,纷纷要求实行大包干到户。截至1980年底,全州所有社队都实行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其中实行联产责任制的社队由年初的62%发展到97%。从一年多的情况看,包干到户责任制效果好,尤其是长期贫困的临潭、舟曲两县实行大包干到户后,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高涨,增产增收效果明显。
  第二阶段,从1981年至1982年上半年为全面推行“双包”(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生产责任制的阶段。
  1981年1月上旬,中共甘南州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提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牧业生产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全面正确理解中央文件精神,解决好’干部怕错、群众怕变’的思想,放开手脚,积极推行群众所欢迎的各种生产责任制。”到1981年春耕前,全州农区、半农半牧区全部实行了包产到户责任制。
  甘南州农区实行大包干到户的具体做法是,土地、牲畜等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全部分包到户,由社员自行计划种植,产品除上交征购和集体的各项提留外,剩余部分全部归承包户支配。具体办法有十条:一是土地分包办法。绝大部分社队是分川地、坡地、山地一个等级或三等九级(川、坡、山地各分三级)搭配,按人平均分包到户,也有个别社队采取按人劳比例分包。社员只有耕种权,不得荒芜弃耕,更不得转让、租借、典当、买卖,集体有权进行调整。二是牲畜和农具的使用管理办法。各类牲畜和架子车、犁头等小型农具一般都是参照市场价格,由群众讨论、按值定价、登记造册,按人或按地分摊固定到户使用。三是国家各项征购粮食交售和集体各项提留办法。1980年省上免除了全州的粮食征购任务。油料、农副产品征购任务和集体各项提留均按社员承包的土地多少分摊到户,由社员分别交售完成。四是对军烈属、五保户、困难户的照顾办法。五是对基层干部和各类半脱产人员补贴办法。大队、生产队干部除同社员一样划给承包地外,在集体提留中统一定粮食补贴。民办教师的国家补助金全部归己,外队籍的民办老师给予较多粮食补助,本地籍的划承包地和给予粮食补助。六是集体房屋和大中型农业机械等集体财产处理办法。对集体的仓库、圈棚、房屋和手扶拖拉机、压面机、小钢磨等,采取作价变卖给社员的办法处理,汽车和拖拉机一般承包给社员个人经营。七是继续保留下来经济效益好的一些集体经营项目的经营办法。际集体牧场、苗圃、砖瓦场、油坊、磨坊等基本上采取专业承包的方式。八是各类贷款和欠款的归还办法。九是国家投资的使用办法。国家下达的各项投资,一律计入集体财产之内,按规定项目集中使用。需投放给社员的,不直接投放现金,由集体统一购买生产资料,计价投放到户使用。十是基层干部工作任务调整和精简办法。
  实行大包干生产责任制后,由于部分干部群众思想上存在模糊认识,曾一度出现了干部不愿管、社员不受管、上下断了线、集体的事无人管的状况;很多干部担心国家任务完不成,集体的各项提留、干部的补贴金落空等。针对这些问题,甘南州委、州政府在1981年着重抓了经济合同的建立工作.到年底全州大部分社队都建立了经济承包合同制,明确了承包户、集体、国家的权利义务。由于政府说话算数,认真兑现合同,取信于民,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群众满意地说:“合同签了,任务明了,制度硬T,滑不脱了,躲不过了。再不照章办事,就会吃亏。”当年,卓尼县在频繁自然灾害的情况下,由于合同的保证.超额完成了国家的征购任务。农业承包经济合同的建立,较好的兼顾了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是完善承包到户责任制的重要举措。
  第三阶段,1982年下半年到1984年为“双包”责任制的稳定完善阶段。
  这一时期是全州联产承包责任制巩固和完善的时期。中共甘南州委和州政府制定和采取新的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双包”责任制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使联产承包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并把承包内容从种植业扩大到副业、工业、商业、建筑业和运输业等农村经济的各个领域。另一方面,从1983年底到1984年初,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甘南州完成了社改乡和建立村级经济组织的工作,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具有经济法人资格,有了经营自主权,使其主动性、积极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从制度层面上稳定和巩固了农业生产责任制。中共中央1984年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T作的通知》中,就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帮助农民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提出了新的政策措施,主要有:(1)延长土地承包期,鼓励农民增加投资,培养地力,实行集约经营。(2)允许农民和集体的资金自由地或有组织地流动,不受地区限制。鼓励农民向各种企业投资入股;鼓励集体和农民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将资金集中起来,联合兴办各种企业。(3)农村的专业户是农村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应当珍惜爱护,积极支持。要鼓励技术、劳务、资金、资源多种形式的结合,使农民能够在商品生产中.发挥各自的专长,逐步形成适当的经营规模。为了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甘南州委、州政府从甘南的实际出发,在全州明确宣布,耕地承包期在15年以上,荒地、小区域的治理承包期在50年以上,并积极鼓励群众种草种树,谁种谁有,允许继承。半农半牧区的农户,已开始把经营重点转移到养殖业方面,养殖业收入比重上升。农区也从单一的粮食生产逐步转向以粮为主,扩大包括油料种植、兼营养殖、加工和其他副业的生产,经济收入有所增加。经过几年的实践.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得到广大群众的积极拥护和支持,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促进全州农牧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农村大包干形式家庭承包责任制确定了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体制,把农民的劳动成果同切身利益联系起来,把集体所有制和经营权分离开来,打破了“大锅饭”。农牧民有了独立经营的自主权,从而激发了积极性和主动性,使长期蕴藏的农业潜力迸发出来,只用了短短几年的时间,全州农业生产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充分显示了联产承包责任制旺盛的生命力。1980年全州农业大丰收,粮食总产达0.88亿公斤,创历史最高纪录,比上年增长10.35%;油料总产323万公斤,比上年增长74.17%;农牧业总产值达9612.8万元,比上年增长1000多万元;人均口粮由上年的119公斤增加到161公斤。全州最早推行农业大包干责任制的临潭、舟曲两县变化最大。到1982年底,全州已有4100多户农民盖了新房,部分农民有了存款,不少人家添置了自行车、缝纫机、手表、电视机等当时的“四大件”高档家庭用品,有些还购买了汽车、拖拉机、钢磨、榨油机、粉碎机等大中型农机具。全州农村呈现出“猪肥了、牛壮了、人欢了、田旺了”的兴旺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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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三十年

《甘南藏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三十年》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甘南藏族自治州位于祖国腹地,面积4.5万平方公里。这里山清水秀,物产丰富,是个美丽的地方;这里居住着藏、汉、回等24个勤劳、善良的70万各族人民。甘南有悠久的历史,有灿烂多彩的地域文化,是人们向往的“香巴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甘南地区处于半封建半农奴社会,各族人民深受封建农奴制的压迫剥削。新中国成立后,党带领甘南人民推翻封建剥削制度,逐步走上各族人民翻身当家作主的新时代。1953年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后,甘南州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在民族地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励精图治,艰苦奋斗,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甘南藏族聚居区实现了两次伟大的历史性变革。第一次伟大变革,是实行民主改革,推翻了千百年来的封建压迫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建立了各族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和管理本民族事务的人民民主政权,使甘南各族人民第一次获得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当家作主的权利,与全国人民一道走上共同繁荣发展的道路;第二次伟大变革,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推行改革开放,经过三十年的努力,甘南州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思想文化状态发生了深刻变化,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水平发生了历史性飞跃,全州实现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巨大发展进步,甘南州各族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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