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村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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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636
颗粒名称: 第十六章 村民生活
分类号: D422.7
页数: 46
页码: 255-300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主改革推翻千百年来的农奴制度,尕秀贫苦牧民分得牧主的牲畜等生产资料,牧业生产工具和牲畜量占比均发生很大变化。
关键词: 尕秀村 村民生活 生活状况

内容

第一节牧民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尕秀部落牲畜、草场等生产资料大部分集中在少数部落头人、贵族手中,他们不仅占有最好的草山,而且拥有对草山的绝对支配权。牲畜是游牧部落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草山使用权一样,牧主(部落头人、寺院、贵族等)与牧民的牲畜占有量数量悬殊,占部落户数不到10%的牧主阶层占有部落牲畜总量的60%,甚至高达80%以上;占部落人口80%以上的贫苦牧民占有20%左右的牲畜,甚至许多牧民没有牲畜。贫苦牧民只有受雇于牧主,给他们进行放牧,生死嫁娶都身不由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主改革推翻千百年来的农奴制度,尕秀贫苦牧民分得牧主的牲畜等生产资料,牧业生产工具和牲畜量占比均发生很大变化。
  1958年,尕秀大队实行人民公社化后,按社员投入劳动工分进行分配,大队基本核算单位的全部收入,在缴纳国家税收和留足集体各项提留后,用作社员分配,社员平均分配收入逐年增加。1962年参加分配的户数113户,分配人口380人,全年总收入51361.48元,其中牧业收入50284.04元,社员分配45784.28元,社员人均分配120.50元。1973年参加分配的户数171户,分配人口721人,全年总收入196252.61元,其中牧业收入186262.22元,社员分配156016.75元,人均分配216.39元。
  1976年,尕秀大队总收入281083.94元,其中牧业收入258989.46元,副业收入122.25元,其他收入21972.23元。分配总计265712.78元,人均分配237.37元。公积金累计总数4579.16元,公益金累计总数4935.09元,储备金累计总数52679.47元。
  1983年,尕秀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后,牧民自营收入在农牧村经济纯收入中的比例逐年增加,集体提留在集体纯收入和农牧村经济纯收入中所占比例逐年下降。
  2004年,游牧民实现定居后,二、三产业发展逐渐起步,牧民收入逐年增加。2010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650元。2016年,尕秀村的人均纯收入达到8109元。
  2017年,尕秀村依托全域旅游无垃圾样板村打造,大力发展旅游业,经济收入快速增长。2020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200元,比2016年增长了3091元。
  1976年尕秀大队收益分配表尕秀村2010—2020年牧民人均收入统计表
  第二节生活变化
  一、饮食
  尕秀群众主要以肉乳食品和酥油糌耙为主食。随着现代文明的不断进步,家庭收入的不断提高,食材的不断丰富,牧民群众的饮食习惯不断发生着变化,如今大米、面粉、蔬菜、水果、饮料等也进入寻常藏族人家,成为牧民群众所喜爱的主、副食。人们宴请待客也在传统节日、民俗活动、宗教仪式上还较多地保留着藏族的传统饮食习惯。
  二、衣着
  尕秀村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民族的纯牧业村,海拔高,气候寒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和成立后的50多年时间,牧民群众的衣着以斜领、宽大、长袖的羊皮藏袍为主,无论男女,四季皆穿。白天束以腰带便可行走、干活,腰带多以红布或红绸为主;夜晚解去腰带,两襟对叠铺于地上,就如同睡袋,可做卧具,非常实用。缝制皮袍的羊皮牧民自己手工隸制,皮板硬且沉重,穿着不便还欠美观。2000年以后,随着生活物资的丰富多样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尕秀村人的着装也在悄然发生变化。纺织仿羊皮(俗称“人造毛”)的出现,克服了传统藏袍笨重而怕水的缺点。仿羊皮附以遷遷、绸缎、哗叽、马裤尼等各色面料,既轻便又华丽。这种藏袍深受尕秀妇女的喜爱,曾一度成为一种时尚。
  藏服的男女款式基本相同,只是女人穿着下摆与脚踝相齐,男人衣襟下摆提高到膝部,喜欢长筒马靴。男服以无布面的羊皮袄居多,领和袖口多以豹皮作饰;女式皮袄有羊皮袄、羊羔皮袄两种,袖子上用虎、豹和水獭皮及螯瑁等装饰,显得漂亮、富贵,十分独特。一般冬季着羊皮袄,春秋着羊羔皮袄,夏季着布制、毡制的伴袄。穿着皮袄时,袍内配穿一件半高领、斜大襟的夹衬衣,衬衣多半以紫红、咖啡、黄、蓝色绸缎缝制;腰系4米多长的红色茧绸,身后打一个结,并在茧绸上又系一条刻有精致花纹的银制泡钉的革带,腰带的侧旁佩挂一个嵌有珊瑚的银制奶钩,奶钩最早为劳动工具,后来逐渐演变为装饰品。羔皮藏衣是熟化糅好的羔皮加工缝制,衣面一般都配黑、褐、草绿等布料子,沿边镶以水獭皮边。
  藏族男女喜戴皮帽,有狐皮帽、毡帽、礼帽等。妇女在头饰方面,多喜戴红珊瑚、琥珀、玛瑙、银圆等饰物,把珊瑚串结起来戴在头上,尤其为年轻妇女所喜爱。牧区妇女流行发式是“碎辫子”型,即把头发梳成许多小辫子,下面接上黑线或红绿等色丝线,有的长至脚踝。未婚女子只能梳两根辫子,上饰红布块,缀红珊瑚数行。
  随着旅游专业村的打造,尕秀村和外界的联系越来越广,尕秀青年男女的着装也越来越时尚。冬、春、秋三季各色羽绒服、呢子大衣、皮夹克穿着也越来越普遍。妇女在夏季时兴穿“包拉”,并将其作为礼仪服饰。“包拉”是源于西藏拉萨的女式藏装,近似旗袍,齐踝长裙带马甲,配以长袖衬衫,尽显女性之窈窕。男子为骑行摩托车方便,喜欢穿类似空军服的皮衣皮裤。也有外出读书的学生或打工者开始穿着夹克衫、西服、皮鞋,爱美的女性则穿着裙子、风衣、紧身裤、裙裤、长筒高跟鞋等,着装越来越时尚。三、住房
  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尕秀村牧民住所条件极其简陋。一年四季逐水草而牧,随牛羊搬迁是主要的生活方式。遮风挡雨的唯一住所就是自制的牛毛帐篷。牛毛帐篷成本较低,搬迁简便,但帐底四面漏风,天晴时帐内闷热,大雨时帐篷湿透漏水。在冬季牧场,以草皮带土垒墙,木椽、石棉瓦为屋顶搭建而成低矮且潮湿的简陋土棚房,俗称“冬窝子”。为改善尕秀牧民的居住条件,20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家提倡和动员游牧民定居,并试点建设一些定居点项目。2003年,县委、县政府多方筹资,在尕秀村实施牧民定居点建设,户均占地1.05亩,每户修建砖木结构住房4间,配套建设厨房、厕所、玻璃暖廊、藏式围墙和大门,房内设施完全按牧民生活习惯设计布置。之后,又先后投资新建了尕秀小学、尕秀村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村级文化体育场等一系列公共设施,新村内道路、路灯、小广场、健身器材、花园绿化带等公共设施齐全。每家每户的屋顶上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板,所发的电,牧户除了自己照明取暖、烧水做饭,剩余的还能卖出去,变成现金,补贴家用。草原牧场所用帐篷也在逐渐更新,大部分牧民用上了保暖、隔热、防雨、承雪、防燃的新式帐篷,这种帐篷搭建时不再用木椽等做支架,而是用长短不一的空芯钢管相互套接,轻便耐用,拆卸、运输简便。帐篷里还用上了折叠床、便携式太阳能光伏电源,不但有电照明,还能看电视、放电影、用电茶壶、电褥子等。国家实施的家电下乡工程,也让定居点上的牧民群众普遍用上电脑、洗衣机、电磁炉等现代化设施,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
  四、出行
  尕秀村牧民过去多以马、牛代步。1978年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尕秀农牧民的岀行条件不断改善。最先进入牧民生活的现代交通工具是摩托车,因操作简单和对道路的适应性强,用它既能放牧又可岀行,取代了上千年的传统交通工具马匹,在晒银滩上成为时尚。与摩托车同时出现的还有“兰拖”,这种小型运输工具马力强劲,速度快,既能装载少量货物,又可搭乘多人,在农牧区非常实用。2000年后,随着国道213线及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和牧道的建设,牧区道路四通八达,而且道路路面基本硬化,交通之优越,前所未有。交通条件的改善使得牧区交通工具也向着舒适型、快捷型方向发展,各种轿车和实用的皮卡车在尕秀村非常普遍,其中不乏豪车。牧民群众早上出门时,将牛羊放入自家草场,然后进城办事,晚上回家时再将牛羊收拢入圈,生活轻松,出行自如。
  第三节社会保障
  —、农牧村低保
  2006年10月,碌曲县开展农牧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工作,根据甘南州人民政府岀台的《甘南藏族自治州农牧村最低生活保障试行办法》,碌曲县人民政府制定《碌曲县农牧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2007年,尕秀村全面实施农牧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月人均补助20元。2007年8月,根据“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尕秀村将农牧村年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600元增加到685元;11月底,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农牧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08年1月和7月,省上两次按人均月10元标准提高农牧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上半年人均月标准补助达到35元,下半年达到45元(其中省级补助月人均35元)。2008年,给尕秀村发放农牧村低保资金11.13万元,尕秀村实现农牧村低保“一卡通”发放。2009年3月,根据农牧村低保调整扩面提标工作要求,尕秀工作组和村两委成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入户核查,按照“本人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的工作程序严格审核认定,人均月补助由原来的46.1元提高到50.9元(一类人员月人均55元、二类人员月人均50元)。2010年1月1日起,农牧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提高到一类家庭100元,二类家庭65元,三类家庭50元,月人均补助达到65元;农牧村低保实行分类施保,有一类对象17户60人,二类对象25户106人,三类对象50户193人,四类对象5户6人。之后,农村低保标准逐年提高,特别是扶贫开发政策实施以来,农牧村低保调标幅度很大。2020年,农牧村一类低保执行标准提高到4620元/年人,尕秀村共发放农牧村低保资金28.32万元。尕秀村农村低保对象共有23户99人,其中一类1户3人,二类13户51人,三类9户45人。
  2020年8月,尕秀村对5名困难家庭大中专学生进行临时救助,他们分别是尕秀一组的就读于甘肃省兰州商业学校的中专生仁吉卓玛,发放3648元;尕秀二组的就读于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的本科生贡保加,发放2500元;尕秀二组的就读于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的本科生道吉仁欠,发放2500元;尕秀三组的就读于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的本科生完玛草,发放2500元;尕秀三组的就读于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的本科生旦正旺毛,发放2500元。共发放救助金13648元。
  二、“五保”供养
  20世纪60年代,碌曲县五保老人和孤儿采取分散供养的办法,日常生活由亲友或委托社员照料,吃穿供给由生产队支付,保证了他们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群众的一般生活水平,小孩能受到教育,老人死后能妥善安葬。20世纪80年代牧区大包干后,五保户由生产队实行“四包”(包住、包穿、包吃、包用),所需费用从生产队公益金中支付。1990年后,采取分散供养、集体供给、国家补助相结合的办法,集体供给燃料、副食品等,折合人民币人均每年258元,后提高到350元(县民政部门补助100元,后来提高到150元)。2005年,五保户供养标准提高到人均每年611元。2006年1月,国务院颁布重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将农村五保供养由农村集体供养转为财政供养,把五保对象的吃、住、医、葬以及未成年人教育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农牧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年611元/人提高到每年1000元/人,尕秀村把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并把五保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2020年,尕秀村有五保户1人,孤儿2人。五保户月供养标准500.5元/人,全年发放五保供养金6006元;孤儿月发放标准1000元/人,全年发放孤儿金2.4万元。
  三、养老保险
  2009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始在全国进行试点和施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采取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牧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凡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牧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牧村有户籍的老年人,按月领取养老金。
  2010年,尕秀村开始实行新农保制度,“领钱养老”正在取代“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村民的养老由家庭养老开始逐步向与社会养老共同结合的模式发展。2020年,全村有739人按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金,参保率达到100%;有193名老人领取养老金,其中60一64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领取118元,65~7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领取120元,80一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领取145元,90一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领取180元。
  2013—2020年尕秀村养老保险发放情况统计表
  2020年农牧民养老保险参保一览表

知识出处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

出版者:四川师大电子出版社有限公司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客观记述网秀村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文明等方面的重大成就,反应时代变化,突出地方特色,为存史、资政、育人提供服务。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为尕秀行政村的村志,志中的本村指尕秀行政村。志中的尕秀村包含尕秀一组、尕秀二组、尕秀三组。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采取章、节、目、子目层次记述。时间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2020年12月底。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按时序纵述大事、要事、新事。历史纪年以年号后加括号注以公元纪年,1949年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体裁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诸体并用,概述以叙为主,大事记以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为序。人物本着生不立传的原则,采取以事记人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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