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战事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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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58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战事记略
分类号: D651.9
页数: 4
页码: 95-98
摘要: 1956年3月,发生西仓部落聚众4000人向政府示威,抗拒社会主义合作化的事件。
关键词: 晒银滩事件 武装叛乱

内容

晒银滩事件
  1956年3月,发生西仓部落聚众4000人向政府示威,抗拒社会主义合作化的事件。4月上旬,中共甘肃省委召开了牧区上层人士座谈会,协商如何稳定甘南局势。5月,中共甘南州委组建了由民族宗教人士参与的200余人的工作总团,下设三个分团,分赴卓尼、夏河、碌曲、玛曲4个县开展工作。二分团在团长黄祥带领下进驻碌曲县,当即召开全县民族宗教上层人士座谈会、部落头人会、群众大会和寺院僧侣会等达30多次。经过工作团的努力,碌曲部分头人和广大群众的思想情绪渐趋稳定。但是,时任碌曲县长的阿才(双岔部落头人)和副县长花木吉(西仓部落头人)行动消极,不来参加各种会议。受其影响,有些头人以“祭山神”为名,进行示威活动,有的故意扩大事态,制造民族间的隔阂。还四处联络,密谋策划,企图攻打基层乡政府和各地军营,赶走工作组,强迫解散刚刚组建的牧业互助组。
  1956年6月初,西仓和拉仁关部落的帐圈,以进行宗教活动为由,集中搬迁到晒银滩,非法集兵,向政府示威,个别心怀叵测的人借机串连,煽风点火,制造事端。6月8日,临近晒银滩的达参部落的反动分子,突然围攻解放军守点部队1个骑兵排,16名解放军牺牲。他们还驱赶工作组,抢劫贸易公司财物,绑架政府工作人员。6月9日,解放军某部运粮汽车队路经晒银滩时,突然遭到700多名反动武装分子的伏击,击毁军车25辆,打死打伤解放军战士10余人。甘南自治州副州长黄祥得知此事后,从郎木寺赶来劝解说服,集结的人员于11日撤退,被阻解放军运粮车队得以通行。
  这次事件发生后,甘南州党、政、军领导根据省委“以政治争取为主,军事打击为辅”的指示,在政治争取的同时,充分做好了军事上的战斗准备。为防止骚乱事件的再次发生,兰州军区调集部队,进驻碌曲桥头和尕海滩一带警戒。6月14日,部分持枪武装分子围攻部队,双方激战两小时,部分武装分子从东面逃离晒银滩。黄祥副州长得知后,立即动员郎木寺几位有名望的僧人,身着只有进行大型宗教活动时才穿的黄袍袈裟,直奔晒银滩进行调解。但西仓部落和拉仁关部落的持枪武装分子从晒银滩逃岀来后,又在晒银滩东面的分水岭山顶集结,准备与解放军再次交战。黄祥首先让那几个宗教界人士出面,制止对方开枪射击,然后与他们慢慢接近持枪分子,对两部落的头人进行耐心地说服劝解。同时提出六条谈判条件:一是缴械投降,承认错误,低头认罪;二是解散集兵;三是保证今后不再重犯;四是维护交通;五是交岀外来暗藏的反革命及首要分子;六是保障工作组的安全。经过再三争取,两部落表示愿意和谈,同意解放军提出的条件,解散集结的藏兵,交出枪支。
  6月22H,拉仁关部落武装分子向人民政府缴枪,交出步枪98支,并声明今后不再动用武力同政府和解放军对抗。西仓部落部分武装分子骑马背枪逃到达参地区,与达参部落的武装分子汇合在一起。
  6月23日,解放军向达参和西仓部落提出解散集兵和平解决的要求,但两部落头人仍不理睬解放军的忠告,个别上层人士还狡辩对集兵与事态的扩大无能为力,继续坚持集兵对峙。在此情况下,解放军于6月24日在达参巴河沟,与两部落再次交战,战斗进行了两个多小时,击毙击伤和俘虏武装抗拒分子多人。
  这次战斗后,党和政府通过民族宗教界中上层进步人士,不失时机地大力开展劝解教育工作,反复阐明党的政策,消除参与者的恐惧心理,安抚和医治受伤人员,抚恤死亡者家属。达参寺院的僧侣们经过宣传教育后,当即有150人自告奋勇,亲赴战斗地点,收拢和劝说被打散的武装人员缴械投降。西仓新寺的40多个僧人还连夜赶赴土房一带,争取劝降外逃的武装人员,至6月29日收缴了281支长短枪支和900多发子弹。1956年7月,甘南部分地区发生的武装骚乱事件基本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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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

出版者:四川师大电子出版社有限公司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客观记述网秀村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文明等方面的重大成就,反应时代变化,突出地方特色,为存史、资政、育人提供服务。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为尕秀行政村的村志,志中的本村指尕秀行政村。志中的尕秀村包含尕秀一组、尕秀二组、尕秀三组。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采取章、节、目、子目层次记述。时间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2020年12月底。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按时序纵述大事、要事、新事。历史纪年以年号后加括号注以公元纪年,1949年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体裁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诸体并用,概述以叙为主,大事记以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为序。人物本着生不立传的原则,采取以事记人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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