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村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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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582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村级组织
分类号: D638
页数: 46
页码: 047-092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部落头人管理尕秀事务。1955年,碌曲建政后,随着基层政权的建立,尕秀部落也建立了新的政权组织,并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
关键词: 尕秀村 村级组织 基层组织

内容

第一节村支部委员会
  一、党员发展
  尕秀村第一位中共党员是贡保草,她1959年11月入党,1960年尕秀大队党支部成立时,担任支部书记。1970年尕秀大队中共党员发展到12人,其中女8人,占党员总数的66.7%。1979年5月18日、6月13日,碌曲县委组织部组织举办了两期大队党支部成员培训班,尕秀大队党支部成员参加了学习培训。是年,支部书记才让扎西、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即贫管会)主任东智布和尕秀大队第二生产队副队长贡保草在“七一”建党节上受到尕海公社党委的表彰奖励。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尕秀大队党支部实施了“双培双带”(即把党员培养成致富带头人,把致富带头人中的先进分子培养成党员,让党员带领群众共同发展,党组织带领致富能人不断进步)工程,培养了一批知识化、年轻化、有作为的农牧村党员,发展了基层党员队伍,改善了党员队伍结构。2006年,尕秀村按照县委《关于建立农牧村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开始对累计或连任村“两委”正职20一29年、30一39年及40年以上的离任健在村干部,分别发放年人均960元、1200元及1440元标准的离任生活补贴。从2010年11月开始,尕秀村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对全村60周岁以上且党龄20年以上的农牧民党员按照年人均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2020年,尕秀村党员发展到61人,其中女16人,占总数的26.23%。比1970年增长了49人。61名党员中,大学文化程度的4人,高中文化程度的1人,初中文化程度的3人,小学文化程度的53人。党员年龄结构为30岁以下6人,31~40岁15人,41~50岁14人,51~60岁19人,60岁以上7人,平均年龄47.8岁。
  1958—1970年尕秀大队中共党员结构一览表1975年尕秀公社中共党员一览表2020年尕秀村中共党员一览表
  二、村党支部
  1960年尕秀大队成立党支部,时任党支部书记贡保草。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大队班子瘫痪。1968年三四月份大队革委会成立。1969年12月21日,尕秀大队党支部重新恢复,大队党支部由才让扎西、其绕、尕尔藏、扎绕四人组成。
  1970年12月20日,才让扎西任党支部书记,其绕任副书记,增补贡保草为尕秀大队党支部委员。1975年6月15日,中共碌曲革委会任命扎绕、其将南木杰为尕秀大队党支部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免去其绕、桑吉尕秀大队党支部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职务。1977年4月8日,尕海公社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增补达杀为尕秀大队党支部委员。1978年1月10日,经公社党委和路线教育工作队研究决定,报经县委批准,尕秀大队党支部由才让扎西、其江南木4吉、达采、桑木周、扎绕、阿仲、才绕、桑木旦、太东9名同志组成,才让扎西任尕秀大队党支部书记,其江南木吉、达尕、桑木周任副书记。尕秀大队革委会由才让扎西、其江南木吉、达尕、桑木周、扎绕、阿仲、才绕、太东、拉毛加9名同志组成,才让扎西任尕秀大队革委会主任,其江南木吉、达采、桑木周任副主任;免去桑木周兼任的尕秀大队党支部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扎绕尕秀大队党支部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职务。
  1979年1月8日,尕海公社第四次党代会召开,尕秀大队才让扎西、其绕、贡保草、桑木周、东知布、才绕、麻太7名代表岀席党代会。1983年8月,根据州组字〔1982〕36号文件精神,乡党委对尕秀大队党支部下属3个基层党小组进行了整顿。一是摸清党员底数,尕秀大队有人口960人,党员22名,其中男12人,女10人,占全大队人口的2.4%。30一45岁党员10人,占党员数的45%;60岁以上党员2人,占党员数的9%。二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州县组织部关于这次整党的有关会议精神,使广大党员对党的纲领、性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并能正确认识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截至11月底公社派岀4个工作组,深入全大队60个畜群、放牧点,宣讲政策30多次,听宣讲群众2300多人次。三是改选尕秀大队基层支部。经过22名党员充分酝酿讨论和无记名投票,选举才让扎西为支部书记。四是建立“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会议一季度召开一次;牧区党小组会议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一年召开一次。
  从2005年起,村党支部每三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2008年,拉毛加担任尕秀村党支部书记。2017年以后,尕秀村党支部全力推进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对村级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改造提升,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发展优秀青年入党。2020年12月,徐年成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党支部下设4个党小组。村“两委”班子配备齐全,设村支部委员5人、村委会委员5人,考录行政村专职党组织书记1人,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实现尕秀村党支部自建立以来,多次被县委和乡(镇)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2005年12月,尕秀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013年,尕秀村被甘肃省妇联评为藏区“三爱”(即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活动模范村,被甘肃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文明村。2017年12月,尕秀村被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村。2019年9月,尕秀村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三、阵地建设
  2006年,尕秀村依托甘肃省第一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建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实现了村级组织活动室集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级调解组织、村文化娱乐室、村医疗卫生室、村计生服务室为一体的“六位一体”活动室。并按照《碌曲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办法》,配备了专兼职管理员,使村级组织阵地建设迈上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2020年对党群服务中心进行了提升改造,修建了宿舍、会议室、厨房餐厅。党群服务中心包括便民服务中心、村民议事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党员积分超市、人民调解室、党建工作室、群众文化活动室、党员活动室等功能室。
  四、工作开展
  1996年以来,尕秀村建立学习、工作、议事、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全面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和村务公开,村级各项工作逐步迈上了民主化、制度化的轨道。
  2002年,尕秀村按照县委、乡党委实施“1+1≥3”(即州、县直部门和乡镇结成长期帮助培训对子(1+1);州、县直部门在与乡镇结成对子的基础上,帮助结对乡镇与地理、气候等各方面条件相近、有学习借鉴经验的州内外乡镇再结成对子(=3),通过州、县直部门多方结对帮助,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大力培养乡镇、村干部和科技带头人,使培训取得实际效果,农牧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培训行动,积极组织村干部、致富带头人赴外地参观考察,学习农牧业产业化建设、产业结构调整、乡镇企业及旅游业发展等方面的好做法,主动邀请省、州内外乡镇村干部传经送宝,交流工作经验。2004年,尕秀村按照县委、乡党委在农牧村开展的“双培双带”工程要求,成立村“双培双带”工作领导小组,共建立“双培双带”示范点3个,共培养科技示范带头人5人。2005年,尕秀村开展了“五好”村党支部“二级联创”活动,并在村干部选拔培养工作中,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和“公推直选”机制。同时组织村干部到省外经济较发达地区考察学习,使乡村干部开阔了眼界,拓宽了思路。2010年,在全村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基层民主建设基础得到夯实。
  2014年以来,尕秀村以“党建示范点”建设标准为依托,在“全域旅游无垃圾样板村”行动中,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建设生态尕秀、富裕尕秀、和谐尕秀,积极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先锋户”“党员示范户”设置评选工作,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治理。全面按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要求,完成村级活动阵地,同时结合牧民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碌曲县汆秀村东喀尔集体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阵地建设需要,依托“晒金滩”帐篷城,率先建成尕秀村农牧民党员创业基地,并设立党员先锋服务岗,逐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2017年以来, 尕秀村党支部以“党员争先锋、群众得实惠”为目标,通过民主评选创建“党员先锋户”“党员示范户”8户,为30名政治思想好、热心集体事业的农牧村党员逐一认领了政策宣传岗、环境整治监督岗、矛盾调解纠纷岗、基础设施维护岗等13个工作岗位,调动无职党员在引领群众参与样板村打造中的积极性。
  第二节村民委员会
  一、村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部落头人管理尕秀事务。1955年,碌曲建政后,随着基层政权的建立,尕秀部落也建立了新的政权组织,并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尕秀大队自此诞生,时任大队长为朵尔藏。1966年其绕任大队长。1968年11月19日,前进人民公社(尕秀大队)革命领导小组成立,由才让扎西、尕尔藏、其绕、贡保草、完尕、老绕、扎绕7人组成,其中民兵代表为才让扎西,代理公社主任;革命干部代表为尕尔藏、其绕;贫困牧民代表为贡保草、完尕、老绕、扎绕。
  1969年10月10日,尕秀大队革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三个生产队革命领导小组和任命大队会计、三个生产队会计、保管员,报公社革委会同意,调整任命:第一生产队革命领导小组由扎绕、贡保草、达尕3人组成,扎绕任组长,贡保草任副组长,达尕任会计,罗卜藏任保管员。尕秀第二生产队革命领导小组由完尕、阿知合、尕日东3人组成,完尕任组长,阿知合任副组长,三木知担任保管员。尕秀第三生产队革命领导小组由尕知布、老绕、其将南木加尔、刀绕、贡保下毛5人组成,尕知布任组长,其将南木加尔、贡保下毛任副组长,俄王担任保管员。
  1974年3月10日,经尕海公社党委研究决定,任命桑吉加木措担任尕秀大队第一生产队副队长职务。
  1975年3月,尕海公社贫下中农管理商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贫管会)成立,尕秀大队文书三木旦被选为公社管委会成员,任尕秀大队贫管小组组长。1975年6月18日,尕秀大队贫协委员会由其绕、尕尔尕、当知布、花卓玛、麻代组成,由其绕任主任,尕尔尕任副主任。1980年,东知布任尕秀大队贫协主任。
  1978年1月10日,经公社党委和路线教育工作队研究决定,报经县委批准,调整尕秀生产队领导班子:尕秀一队队委会由拉毛加、桑木旦、才丑玛、希日布、罗布藏5人组成,拉毛加任队长,桑木旦、才丑玛任副队长。尕秀二队队委会由桑木周、尕尔尕、贡保草、贡保加布、加洋希日布5人组成,桑木周兼任队长,尕尔尕、贡保草任副队长。尕秀三队队委会由才绕、扎绕、才红草、罗绕、采尔藏直瓜5人组成,才绕任队长,扎绕、才红草任副队长。1979年3月31日,尕秀大队党支部召开群众代表大会,经过投票选举,确定大队及各生产队领导班子成员。4月3日,经尕海公社党委研究决定任命阿娘为尕秀三队副队长,桑木周为尕秀大队二队会计,扎绕为尕秀大队二队副队长,贡保加为大队会计。
  1980年,调整农牧村体制,尕秀大队改名为尕秀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主任达1983年8月30日,经尕海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桑吉担任尕秀大队大队长,老绕担任尕秀大队会计;拉毛加担任尕秀一队队长,贡保加担任尕秀一队会计;贡去乎卡担任尕秀二队队长,贡保加连任尕秀二队会计;毛兰木担任尕秀三队队长,热布旦担任尕秀三队会计;免去达尕的尕秀大队大队长职务、毛兰木的尕秀大队副大队长职务、三木旦的尕秀一队副队长职务、希日布的尕秀一队会计职务、扎西东知布的尕秀二队队长职务、加巴的尕秀二队副队长职务、才绕的尕秀三队队长职务、巴尕的尕秀三队副队长职务、旺秀的尕秀三队会计职务。这年底农牧村实行体制改革,大队改为行政村,村设党支部和村委会,“政社合一”的尕秀大队转变为“政社分开"的尕秀村。
  1999年换届时,扎绕当选为村主任,2007年卸任。2007年换届时,才让加当选为村主任,2011年卸任。2011年换届时,其江扎西当选为村主任,2016年卸任。2016年换届时,格日扎西当选为村主任。
  附:
  1982年制定的大队,生产队工作职责:
  1.组织群众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
  2.加强政治思想工作,进行《两不变》《三兼顾》的教育,不断总结完善牧业生产责任制。
  3.负责分配和调剂的承包生产资料,管好草原和集体财产,维护集体所有制。
  4.安排好生产计划和草原建设,组织好生产协作和防疫、抗灾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实行科学养畜,领导好由生产队统一经营的生产目标。
  5.签订和执行经济合同,督促并组织社员完成“三包” 任务,管好、用好公积金和国家投资,搞好财务会计和统计工作。
  6.照顾烈军属和安排困难户的生产、生活,照管好“五保”户。
  7.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救济、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民兵训练、治安保卫,民事调解等各项工作。
  8.在积极完成以上七条的前提下,对于个别干部无故不工作、不开会者,每次罚款2元;会计不能及时上报季报、年艮和各项统计数据者罚款5元。
  二、村务
  组织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尕秀还处在部落时代,每个部落都有一个头人,由头人组织部族成员开展牧业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碌曲建县后,推翻了千百年来封建牧主统治贫苦牧民的制度,人民开始当家做主人。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由生产队统一组织生产劳动,制定生产规划。1983年,实行大包干后,牲畜分给群众自主经营。1996年,实行草场承包后,牛羊和草山都归牧民使用,生产劳动完全自主。2004一2020年,通过实施牧民定居点项目、易地搬迁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工程建设和实施的 “一十百千万”工程(即做大做强“全域旅游无垃圾•九色甘南香巴拉”1个特色品牌,着力打造15个文化旅游标杆村,探索创建100个全域旅游专业村,加快建设1000个具有旅游功能的生态文明小康村,创新培育10000个精品民宿和星级农家乐)、“百社带千户”行动、“三变”(即“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改革示范村建设,尕秀村“两委”组织村民入股合作社、旅游帐篷城,成为新时代的持股人。随着尕秀乡村旅游业的大发展,村民生产生活方式也发生了由原来只知道赶牛放牧的纯牧民到现在旅游从业者的巨大变化。
  治安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碌曲县、乡政权建立后,结合“镇反”工作,尕秀大队组建了专门的治安委员会,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治安,保护人员畜群安全,防止烟、赌、偷盗等,协助缉拿抢劫、谋反、杀人凶犯。人民公社化后主要由民兵负责治安管理。民兵采取无事各自从事牧业生产,有事集合查办,轮流值班,记工计酬的办法。1975年6月18日,经尕秀大队党支部研究决定,报请尕海公社党委和县委路线教育工作队队部批准,对治保委员会做了充实调整,尕秀大队治保委员会由太东、才旦扎西、桑木周、才绕、才丑玛5人组成,由太尕任主任,才旦扎西任副主任。
  20世纪80年代后期,县委政法委打造“平安碌曲”工程,县、乡、村建立三级治安网络,层层签订治安责任书,形成治理网络。尕秀村“两委”班子积极组织村民开展群防群治,建立健全治保主任岗位责任制、治保人员职责定岗、治保巡逻等制度和民事纠纷调解制度目标考核和系列化管理举措,形成了全村村民学法、知法、用法,共同学先进、帮后进、讲团结、比贡献、讲文明、比致富的浓厚氛围,连续多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民事纠纷案发生。2005年12月,尕秀村委会被中央司法部、国家民政部和省司法厅、民政厅评为“全国农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先进村委会”和“全省农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先进村委会”。2018年以后,尕秀村依照“十户联防”管理要求,推选产生村级联户长,网格化形式覆盖全村,1名联户长联系15一18户不等,对全村进行管辖。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村“两委”班子组织村民开展群防群治,参加平安创建活动,加强治安防范和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度。调解工作
  尕秀村“两委”班子高度重视民事调解工作,选配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的人担任此项工作。尕秀村除建有调解委员会外,每个村民小组设有数名联户长(网格员),做到下情上知,上情下达,出现问题既能得知信息,及时调处,化解矛盾,化险为夷,又能达到解决一般矛盾不出村的目的。1975年6月,尕秀大队调解委员会由扎绕、阿仲、丹巴热布吉、才绕、陶周5人组成,由扎绕任主任,阿仲任副主任。1998年,经村民委员会商议,每个村民小组推选7名人员成立了尕秀村村民调解委员会。2005年起,尕秀村设专职调解员,调解员安杰尔、拉毛加。2020年,尕秀村调解委员会由拉毛加、格日扎西、交巴加、西日布、贡保扎西、切江扎西、才华加、扎绕、拉毛加9人组成。
  三、村级财政
  财务管理尕秀村建立有比较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财务人员必须按财务管理制度办事。
  附:
  2018年尕秀村财务管理制度
  (一)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二)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三)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预算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四)村内年度结算时间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尕秀村历年财务人员:
  2002年安杰尔任会计,2002一2008年拉毛加任会计,2008一2011年贡保扎西任会计,2011一2017年贡保索南任会计,2017一2020年交巴加任会计。
  财政收入2017年之前尕秀村财政收入没有详细资料,2017—2020年财政收入见下表。
  2017一2020年财政收入一览表
  财政支出2018年之前尕秀村财政支出没有详细资料,2018年支岀10万元,用于草场租赁。2020年支出416600元,用于东喀尔村集体公司帐篷城购置家具等。
  第三节政事要略
  一、互助合作
  1956年下半年,尕秀大队根据全省第三次牧区工作会议和州委、州政府提岀的“牧区今后必须坚持慎重稳进的工作方针,依靠劳动牧民,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稳步发展畜牧业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把牧主经济纳入公私合营牧场或国营牧场、合作牧场,用吸收其加入合作社等办法完成对牧主经济的改造”精神,加强对互助组的领导、建设和整顿,到年底,尕秀草原建立起以 “联群放牧”为基础的畜牧业互助组。
  1962年7月25日,尕秀实行牧业生产小包工制,把各生产队8个奶牛群分给48户包工组,包产时间为7个月,包产酥油、曲拉等畜牧产品,超产奖励,40%归生产队,60%归个人。小包工制,防止和扭转了奶子的浪费,奶牛膘情好了,酥油产量增多了,社员劳动积极性提高了。
  二、人民公社
  1958年9月15日,碌曲县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将111个村庄帐圈组建成7个“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突出强调“一大二公”(即人民公社规模大、公有化程度高)的优越性。
  1959年1月,洮江县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原属碌曲的七个公社合并为四个公社:双岔、阿拉合并为双岔公社;光明、红旗合并为西仓公社;红旗、和平合并为科才公社;跃进公社改名为尕海公社;尕秀生产大队与光明公社一并合入西仓公社。1961年,拉仁关公社与西仓公社分社,尕秀大队随之分出,时拉仁关公社辖唐科、玛日、尕秀、旧寺四个生产大队。1966年9月,尕秀大队划归尕海公社,并改名为前进公社,时前进公社辖三个生产队,即尕秀一队(迪本)、尕秀二队(多喀)、尕秀三队(什合地)。
  人民公社化后,一切生产资料、财产归公社所有,连社员的自留地、家畜、帐篷、房屋、家具和劳动工具等,都收归社有,在全社范围内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使用。公社以下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生产全由生产大队管理,大队是进行经济核算的基本单位。生产队是组织劳动力的基层单位,盈亏由公社统一负责。
  人民公社大力推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把16一40岁的男女劳动力,按军队编制组成班、排、连、营、团,由公社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采取大兵团作战的方法,从事农牧业生产劳动。尕秀大队共编了3个排,每个排20多人组成。在大队的统一调动下,从事修棚搭圈、收割牧草、封滩育草、兴修水利、大炼钢铁、深翻土地、积肥造田等突击性的生产。另外,还经常搞“共产主义大协作”,大队领导指挥到哪里,群众就大干到哪里,完不成任务“不准收兵”。
  三、兴办公共食堂
  1958年9月27日,中共甘南州委转发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办好农村公共食堂”的指示,碌曲全县的农牧村由此掀起了大办公共食堂的高潮。至此,“劳动不计报酬,吃饭不用花钱”的“具有共产主义萌芽”的人民公社逐步取代了具有农奴制度残余的封建主义个体所有制,尕秀也进入了人民公社化的历史阶段。
  农牧区人民公社建立后,实行部分供给制的分配原则,纷纷大办公共食堂,基本上是1个生产队或1个自然村办1个公共食堂,全部实行伙食供给制。提倡“吃饭不要钱”“走到哪里,吃到哪里” “一不记账,二不收款”。尕秀大队共办公共食堂3个。起初,动员社员把家中积存的粮食、面粉、食油、肉类统统拿到食堂,共同食用;一般在三五天内不吃重复饭,个人吃多、吃少也不限量,并且“对外实行开放”,邀请过路行人吃了饭,既不问姓名,也不收钱,只是留下“满意不满意”的意见。从1958年的10月至12月底,经过两个多月的大吃大喝,全大队各公共食堂的粮食越来越少了,“大锅里的饭”也越来越稀了。到1959年夏,各公共食堂迫不得已实行“按人定量”“低标准,瓜菜代”,粮菜混吃,以菜为主。延续到I960年初,口粮标准降至每人每天0.25公斤,有的为0.2公斤左右,很多食堂濒临“无米下锅”的窘境,顿顿吃“清拌汤”,清得能照见人影,导致以后各生产队出现群众因饥饿而偷盗宰食集体牲畜的现象。
  四、“文化大革命”
  1966年5月16日,碌曲县委发岀关于组织全县广大干部和牧民群众参加“文化大革命”的通知,尕秀大队也开始“闹革命”,各项工作不断受到冲击。
  1976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一举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历时十年的“文化大革命”结束。
  五、整党工作
  根据县革委会和公社革委会的指示,尕秀大队于1969年11月6日开始群众性的整党工作。整党活动一是学习文件政策;二是通过“忆”“比”“查”,群众向党员提意见;三是对党员进行评议。期间共举办党员、群众、团员、放牧员等学习班12次,参学人员300多人次;召开群众大会3次,参加人数500余人次;与党员个别谈话11人次。通过整党活动,有10名党员恢复了组织生活,并成立了临时支部委员会,开始了党内生活。
  六、农业学大寨、牧业赶贡巴运动
  1973年后,尕秀大队开展农业学大寨、牧业赶贡巴的群众运动,带领广大社员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打破“靠天吃饭”“靠天养畜”的思想,改变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牧业生产发展。1973年,草原灭虫、灭鼠累计20多万公顷;人工培育草场、建立饲草料基地173.33公顷,收割饲草80多万公斤,饲料78万公斤。在畜种改良上,注重马、牛种公畜的精选、调换,合理组建畜群结构,还大搞绵羊改良工作。1973年底,新疆细毛羊一二代改良羊5679只,建设棚圈48间。有机动剪毛机械3部,奶油分离器6部,胶轮大车3辆,架子车9辆,农用拖拉机1台。
  在农业学大寨、牧业赶贡巴运动中涌现出了一批优秀放牧员、先进集体和个人。1976年6月,尕藏知化、知合周、阿扎、拉毛加布4个优秀放牧员,受到尕海公社党委的表彰奖励。1977年5月,尕秀大队第三生产队和尕秀大队合作医疗站两个先进集体和8名先进个人,受到了中共碌曲县委、碌曲县革命委员会的表彰奖励。
  1977年尕秀大队学大寨、赶贡巴先进个人一览表附:
  为革命放牧的好榜样
  知合周是尕秀大队第二生产队的放牧员,出生在一个贫苦牧民的家里,祖辈都是奴隶。1958年反封建斗争胜利以后,知合周当上了人民公社的放牧员。他深知千年的奴隶有了今天,都是毛主席和党的领导带来的结果,他下定为人民公社放好牧的决心,来报答毛主席和党的恩情。
  度过寒夜的人,深知太阳的温暖。从旧社会过来的奴隶,最懂得毛主席和党的恩情,知合周从当上放牧员的那一天起,他就暗暗下了决心,一定要为集体放好牧,为革命放好牧。他虽然没有文化,但是他怀着对毛主席的崇敬心情,在其他同志的帮助下,学习了《为人民服务》等光辉著作。他以张思德为榜样,树立完全、彻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了病他还是坚持放牧,从不抱怨、从不叫苦说累。自从生产队分配给他牧羊任务后,为了放好羊,他早出晚归,常年不住帐篷,哪里草场好、水源足,他就把羊赶到哪里,睡觉都是在羊群边上,因为他觉得这样既有利于照顾羊群,又能充分利用草山,还能使羊吃得饱。大队草场紧张,他就主动把羊群赶到很远但水草丰茂的地方去放。
  冬天放羊,他只步行从不骑马,因为他知道冬天的羊弱,骑着马放羊走得比较快,羊走得多吃得少,反而会使羊群变的疲乏,容易生病。在产羔期,他花尽心思精心呵护每一只羊,天气冷了就把羊羔轮流放在自己怀里取暖,像保姆一样操劳,因此,他的帐篷也就成了育羔室、饲料室、治疗室。
  1975年3月初,尕秀草原遭受了连续几天大风雪的猛烈侵袭,气温骤然下降,羊群安全度过春乏关,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这时,他更是身不离羊群,日夜和风雪搏斗,他怕羊待在积雪里会被埋住、冻坏,即使在半夜里也会起来清扫积雪,哄赶羊群。把倒在雪地里的羊一只只背回帐篷,在炉火旁边,把自己的毛毡子和衣服盖在羊身上,用自己吃的楷耙做糊糊汤喂羊。同大风雪作了好几天的抗争,知合周把羊群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保护了集体牲畜的安全,战胜了大自然突如其来降临的灾害。然而他的手脚却冻肿了,眼睛被风吹红了,劳累病了。队长、队员们好几次劝他休息,不管怎么劝说,他就是不肯离开羊群。在这样的受灾情况下,成畜的成活率和幼畜的成活率依然保持在94%和87%以上。正是他凭借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社会主义、对集体的无限热爱,才取得了这样的好成绩。这种大公无私的表现,得到了大家的共同赞扬和认可,他也成了全大队放牧员心目中的好榜样。
  十几年如一日,知合周放养的羊群,幼畜成畜的成活率一直很高,生羔多、发展快,膘情也很好,在农业学大寨,牧业赶贡巴的群众运动中起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在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一举粉碎“四人帮”反党集团后,焕发了他极大的社会主义干劲,他信心倍增,仍然保持着他的初衷:“为集体放好牧,为革命放好牧”,他还说:“要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新牧区贡献一辈子。”
  (摘录出自1977年《中共碌曲县委、碌曲县革命委员会关于表彰农牧业学大寨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的决定》(县委发〔1977〕33号、碌革发 〔1977〕35号文件)
  七、党的基本路线教育
  1977年8月28日,中共碌曲县委决定在尕海公社三个大队和李恰如牧场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尕秀大队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于1977年9月5日开始,到1978年2月结束。期间,举办各种学习班10期,其中领导班子学习班4期,参加人数27人次;生产队班子学习班3期,参加人数39人次;党团员、民兵、贫下中牧积极分子学习班3期,参加人数46人次。每天下午组织挤奶员学习,晚上组织放牧员学习,组织群众学习15次,参加人数1560人次。整顿了大队领导班子,新的班子由群众民主选举产生。开展了赛思想、赛干劲、赛膘情、赛牧贮青草、赛挤奶产量等内容的劳动竞赛。根据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建立奖惩制度。
  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1983年,中共碌曲县委对1958年平叛、反封建斗争扩大化遗留问题进行复查,下发文件,对尕秀大队错划、错(捕)判的有关人员进行平反、抚恤、补助,对经济困难的人员予以救济。
  九、人代会代表直选试点工作
  1980年3月15日,根据县直选委员会《关于全县县级直接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分配尕海公社参加碌曲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直选代表14名,其中尕秀村代表5名。参加尕海公社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尕秀选区直选代表18名。尕秀村于4月20日开始进行县、社代表直接选举工作。尕秀选区共有210户911人,有选举资格的选民456人,其中,男191人,女265人。
  尕秀选区通过广泛宣传新《选举法》和《组织法》,积极协调选举领导小组,召开大小会议43次,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选民普查、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酝酿、选举人民代表等工作。5月5日,以藏汉两文的形式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共推荐代表候选人106人,其中,县级代表26人,公社代表80人,并于5月15日进行张榜公布。最后,正式确定35名代表候选人,其中,县级代表8人(生产队干部2人,群众6人;党员3人,群众5人;男5人,女3人);公社代表27人(干部9人,群众18人;党员11人,群众16人;男21人,女6人)。
  根据本选区实际,在选票、投票上采取以下办法:一是投票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二是选票一律用藏汉两文印制;三是投票采用绝大多数人通过参加选举大会进行投票、对野外放牧员与老弱病残人群采用流动票箱投票、因公因事外出人员提前办理委托手续,由委托人代为投票。
  6月5日,正式投票选举。共有选民456人,其中,大会投票291人,流动票箱投票143人,委托投票20人,缺席2人。发出选票共454张,收回453张,投票率为99.5%。选举产生县级代表5人,分别为才让扎西、才绕、贡去乎卡、卡拉毛加、卓来;选举产生公社代表18人,见下表。
  1980年尕秀选区出席尕海公社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十、尕秀游牧民定居点建设
  2004年,尕秀村实施牧民定居点建设工程,总投资611.9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补助341.95万元,群众自筹270万元。投资标准为砖木结构住房、厨房、厕所454元/平方米,玻璃暖廊4800元/户(内贴瓷砖),藏式大门1840元/座,围墙180元/米。道路及排水渠等投资41.887万元;定居点户均投资6.334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334万元,群众自筹3万元,投资比例为13:12。工程于2004年7月1日开工建设,2005年10月20日竣工投入使用。共建成90套,修建住房360间。工程总占地面积86公顷,户均宅基地1亩。户均建筑面积为129平方米,其中修建砖木结构住房4间84.1平方米,配套修建玻璃暖廊29.98平方米,厨房9.53平方米,厕所5.39平方米,藏式大门1座,围墙62米。公共设施建设包括四纵四横的道路,总长度2724米;排水渠2400米(包括U型槽、石头砌槽、水泥盖板、排水管道等)。每户安装、接通了自来水。
  游牧民定居工程的实施结束了尕秀村民逐水草而居的生活方式,改善了群众的生活条件,也促进了游牧民族思想观念的转变,为子女上学、老人就医及畜牧业生产中的牲畜疫病防治、普及科学养畜知识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部分群众开始逐步向二、三产业转移,减轻了草场的放牧压力,促进了草原生态的有效保护。2006年尕秀村被列入全州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十一、全域旅游无垃圾样板村打造
  “样板村”先期打造2017年3月,尕秀村被确定为“甘南州环境革命升级版样板村”进行打造,全县有关单位和部门,采海乡党委、政府全力支持尕秀“样板村”打造工作,持续开展房前屋后、院内院外环境卫生整治、户内配套设施、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等工程。
  尕海乡党委、政府组织成立了尕海乡打造“甘南州环境革命升级版样板村”工作领导小组,分设了环境卫生整治组、社会经济综合组、配套设施建设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督查指导组6个工作组,细化明确了工作职责,各项工作迅速铺开。
  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开展“手牵手、心连心,共建美丽新尕秀”行动实施方案》,由团县委、县妇联牵头,在全县范围内抽调了40名优秀年轻干部来尕秀村协助工作。同时,州委办公室也派出了工作组,每周一、三、五来尕秀村开展工作。州、县相关部门指派专人驻村蹲点,积极协调指导尕秀村精准扶贫、民生保障、维护稳定、党的建设等工作。打造工作启动之初,为了保障州、县、乡工作人员的一日三餐,县政府办公室派出了30人的工作组,在完成入户工作同时,连续两天为近80人提供了午餐;县委组织部送来物资,尕秀村“两委”班子积极为工作组提供藏餐。抽调的工作组成员积极入户开展工作,县、乡干部分包入户,1名村“两委”干部、1名乡镇干部、3名“联户长”、3名县直干部分包30余户牧户,入户宣传讲解党和国家的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引导动员牧户积极配合打造“样板村”各项工作。经过3个月的努力,完成先期65户的户内配套设施建设。
  “样板村”打造过程中,按照州、县统筹安排,结合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将前期观摩的65户分包给了州、县相关单位及县级领导干部,由他们结对帮扶,因户施策进行打造。其中,州住建局结对帮扶打造10户,新建完成了厨房、卫生间、杂物间、院落平整绿化,配备了必要的室内配套设施及采暖设备,完成投资100余万元。县上帮建的55户完成了改厨、改厕、改院、室内装修、家具配置、杂物房修建等多项基础设施建设,户均投资12万元左右。同时在基础条件好,有发展意愿的牧户中选取了21户,开办了牧家乐。采用的轻钢房集成卫浴新型技术开启了新能源、新技术引领打造“样板村”的先例。
  “样板村”后续打造“尕秀样板村”的后续打造主要围绕“秀美尕秀”,实施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投资1585.83万元,实施了尕秀片区棚户区改造及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了生产车间、村史博物馆改造、文化广场提升改造、文化墙、广告牌建设、绿化美化、自来水入厨入厕、电力改造、老村藏街风貌改造及255户棚户区改造工程。投资14577.64万元,实施了采海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尕秀自驾车营地建设(包括生态停车场、公厕、房车营位及帐篷营位)、马队管理用房、休闲广场、游客体验中心、导览标识体系、木栈道等旅游基础设施和尕秀村牧家乐及旅游附属设施等建设。
  富民产业培育尕秀村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入股的形势组建了尕秀帐篷城营地,吸引国内外游客前来旅游观光、住宿。成立了党员带头开办的集体经济组织东喀尔旅游土特产开发有限公司,设立电子商务服务点,主要生产加工干肉、酥油、酸奶、曲拉、蕨麻、虫草等特色产品,销售手工艺品、旅游纪念品、土特产等。开办牧家乐21家,形成集“品草原美食、看草原歌舞、住草原帐篷”于一体的一条龙旅游产业服务链。建立了尕秀村民俗博物馆,收藏展岀了藏民族独具特色的唐卡、糙耙、服饰等宗教、文化、民俗用品,给外地游客提供了一个认识尕秀、走进尕秀的窗口。实施了光伏电源入户工程,为尕秀村游牧民定居点245户牧户安装了3000瓦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实现了与国家电网的并网,户均日输送剩余电量9度左右,月收入超过100元。
  第四节群团组织
  一、工会组织
  尕秀村工会成立于2017年4月,2020年有工会会员103人,其中男82人,女21人。尕秀村扶贫车间工会联合会于2020年8月7日成立,吸纳会员266人,拉毛加任主席,格日扎西任副主席,东噶任经济审查委员会主任。
  二、共青团组织
  1958年,尕秀大队建立村团支部。1969年12月,尕秀大队有团员37人,其中女29人。1970年1月15日,由达尕、桑木旦、尕日尕、玛代、吕建业5人组成团支部,达尕任团支部书记,三木旦任副书记。1970年9月25日,由尕秀大队党支部书记才让扎西兼任尕秀大队团支部书记,原团支部书记达尕改任副书记,桑木旦副书记职务不变。
  1974年5月,尕秀大队共有团员42名,其中男22名,女20名(包括4名插队知识青年)。这年,组建了以青年团员为主的草原灭鼠突击队和打井抗旱突击队。
  1975年6月9日,经尕秀大队路线教育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并报朵海公社党委批准,对团支部做了充实调整,尕秀大队团支部由贡保加、尕尔尕、高世民、扎绕玛、才旺草组成,由贡保加任团支部书记,东尔东、高世民任副书记。
  1977年,尕秀大队组织青年团员开展揭批“四人帮”活动,召开批判会10多次。1978年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活动,尕秀大队涌现出2个红旗突击队,2名新长征突击手,受到县上表彰。
  2017年,贡保加任尕秀村团支部书记,卓玛加任副书记,拉毛加为委员。这年6月,成立了有31名成员组成的尕秀村青年环境卫生工作队,由交巴加任队长。尕秀村青年环境卫生工作队在尕秀村环境革命升级版样板村建设当中,发挥了模范带动作用。
  三、妇女组织
  1963一1966年,结合社会主义教育,尕秀大队采取多种形式在妇女中开展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政府、爱国守法、增强民族团结、发展生产、孝敬公婆、勤俭持家、克服封建残余思想、提倡男女平等教育,提高了妇女觉悟,调动了妇女积极性,贡保草、阿仲等一批妇女加入了党团组织,走上了工作岗位。
  1975年6月18日,尕秀大队妇女联合会由阿仲、阿忠、才丑玛、贡保草、才项草组成,阿仲任主任,阿忠任副主任。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妇联在妇女中开展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四自(自尊、自爱、自重、自强)教育,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和“三八红旗手”竞赛活动,尕秀村涌现岀卓玛草等一批投身商海、发展第三产业实体经济的女强人、女老板。
  2017年11月,尕秀村妇女联合会由16人组成,卓玛草任主席,安小妹任副主席。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
  1978年12月31日,尕秀大队成立监察委员会,由东知布、其绕、贡保草、贡去乎扎西、玛代5人组成,东知布任主任委员,其绕任副主任委员。
  2016年经村上推荐提名、村民代表大会选举决定,成立尕秀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切江扎西任主任,贡保索南任副主任,其周、高贡保加、加毛任委员。
  2020年12月,拉毛加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扎绕任副主任,其周任委员。附:
  村务监督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本村村民依法自治,促进本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在广泛听取本村村民意见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三条本章程既是监委会行使监督职能的工作规范,也是村民自治的重要规范,全体干部群众都应遵守。
  第四条本章程由监委会组织实施,村委会提供帮助和支持,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五条监委会是村常设监督机构,由村民代表会议产生,并对全体村民负责。
  第六条选举监委会成员,由村党组织集中党员和村民意见后提名候选人,经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监委会成员一般从有履职能力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离退休干部等各类代表中推荐。具体选举办法由村民代表会议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规范讨论确定。
  第七条监委会与村委会同步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监委会成员在任期内,如遇迁出、死亡、辞职、罢免等特殊情况造成缺额的,应按原推选方式进行补选。
  第八条监委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
  (二)熟悉村情,热心农村公益事业,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
  (四)身体健康,常驻本村,有一定议事能力和文化知识。
  (五)至少有一名懂财务的人员。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的不应担任监委会成员:
  (一)长期外出,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二)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二年的。
  (三)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未满二年的。
  (四)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
  (五)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
  (六)近三年有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有违反建设、违反殡葬管理条例行为或赌博迷信活动,经过有关部门查处的。
  (七)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成员、村财会人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近姻亲。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条监委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根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配合支持村两委正确履行职责,及时向村民宣传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村务决策和其他村务,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释疑解惑工作,切实维护农村稳定。
  (二)督促村两委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村民自治的各项制度。
  (三)监督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党员群众要求向村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
  (四)对村级事务的管理,尤其是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对不合理开支予以纠正、否决或向上级反映。
  (五)检查、监督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审核公开内容。
  (六)监督村干部的权力运行和廉洁行为,评议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七)参与村干部换届离任审计,配合上级督促落实整改。
  (八)定期不定期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九)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关于村级党务、政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十)对村干部向村民承诺的事项进行督查,并负责反馈。
  (十一)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决策、决定以及反映村干部违规违纪的行为,及时与村“两委”沟通协商,并向上级部门反映。
  (十二)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实施的其他监督职责。
  第十一条监委会主任可以列席村“两委”班子相关会议,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可扩大到副主任或全体委员。
  第十二条监委会可以根据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督促村委会召集临时村民代表会议,如村委会不召集的,监委会应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第十三条监委会根据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意见,可以督促村委会及时召开村民会议。
  第四章工作原则
  第十四条监委会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独立监督原则。监委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履行独立的监督职能,不受任何组织、个人的非法干预。
  (二)依法监督原则。监委会严格按照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行使监督权,不直接参与村级党务、事务的决策和管理,监委会的工作应当符合法规政策和村民自治章程的规定。
  (三)公开监督原则。监委会及其成员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汇报工作,向村民公开监督过程,接受村民监督。
  (四)联系村民原则。监委会成员要广泛联系群众,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村民意愿。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监委会决策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监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商讨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落实情况,评议当月村“两委”工作情况,通报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及村务管理情况,布置相关监督工作,讨论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监委会主任根据工作需要,或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临时决定召开监委会会议。
  第十六条监委会会议由监委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监委会主任不能履行职责的,由副主任或委员代为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监委会讨论、决定事项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一人一票,原则上过半数委员同意即可通过讨论事项。第十八条监委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决议事项经参加会议的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六章监委会成员的罢免
  第十九条监委会成员如有以下情形,应责令辞职或罢免: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的。
  (二)拒不履行监委会成员义务的。
  (三)违犯法律法规、党纪条规,丧失任职资格的。
  (四)故意刁难,影响村委会正常工作的。
  (五)因其他原因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第二十条对有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监委会成员,村党组织可以提出罢免建议,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投票表决。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罢免监委会成员的,村党组织应当提请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投票表决。村委会不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的,联名的村民代表可直接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督促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启动罢免程序。
  第二十一条罢免监督委会成员,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通过。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监委会可以根据本章程制定监督工作的具体制度和规则,并经村民代表会议核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条款的修改由监委会提出,报村民代表会议审议修改。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村民代表会议负责解释。
  五、老年协会
  尕秀村老年协会成立于2016年9月,有会长1名(切江扎西),副会长1名(拉毛加),理事1名(索南贡保),秘书长1名(拉毛加)。2020年底有会员89名。尕秀村60岁以上老年人177人,占全村人口的9.59%,其中60一69岁老人84人,70一79岁老人71人,80〜89岁老人20人,90~99岁老人2人。
  老年协会成立初,协会办公室、老年活动室只有一间房屋且与工会组织合用。2018年,将占地面积6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85平方米的原村卫生室划归村老年协会,设置了协会办公室、老年人活动室和休息室。2017年,根据省、州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要求,结合尕秀村打造全州生态文明小康村示范点建设,将尕秀村老年人协会活动室确定为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进行打造,用下达的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项目资金,对活动室进行了升级改造,更换了门窗、屋顶,铺设了地板;院内安装了防护栏杆,铺设了防水砖;购置了活动设施。活动室内可供老年人下象棋、下藏棋、玩扑克、打康乐球、阅读报刊;室外安装了七组运动器材,可供老年人锻炼。休息室可供老年人聊天、休息、看电视,为老人搭建了舒适的学习宣传、文体娱乐、感情交流、精神慰藉的平台。建立健全了《尕秀村老年协会章程》,老年协会管理不断规范。

知识出处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

出版者:四川师大电子出版社有限公司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客观记述网秀村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文明等方面的重大成就,反应时代变化,突出地方特色,为存史、资政、育人提供服务。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为尕秀行政村的村志,志中的本村指尕秀行政村。志中的尕秀村包含尕秀一组、尕秀二组、尕秀三组。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采取章、节、目、子目层次记述。时间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2020年12月底。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按时序纵述大事、要事、新事。历史纪年以年号后加括号注以公元纪年,1949年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碌曲县尕海镇尕秀村志》体裁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诸体并用,概述以叙为主,大事记以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为序。人物本着生不立传的原则,采取以事记人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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