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县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来的重要论断,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又把依法治国写进宪法,这标志着中国的法制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里程碑。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做出的依法治国方略决定(议)和省、州的决议精神,全面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建立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重要论述,根据县委关于加强依法治县工作的决定,1998年11月5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做出了碌曲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治县的决议(见第九章一节),这是碌曲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依法治国方略和省州关于依法治省、治州决议的重要举措,为全县依法治县工作的实施和推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标志着碌曲县的各项工作将进入法治化轨道,依法治县工作在碌曲全面启动。
为了切实加强领导,扎实有序地实施依法治县工作,县委成立了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并号召全县人民在县委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自主管理全县事务,努力促进各项工作依法进行,进一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确保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1999年4月9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在第八次会议上作出了《关于在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审判、检察机关实行执法责任、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决议》(见第九章二节),截止10月底,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了各自的具体工作方案。县公安、税务、城建、环保、农林、畜牧、教育、卫生、劳动人事、交通、物价、工商等政府主要执法部门在总结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了执法责任、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为我县全面实施依法治县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00年3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利用人大常委会设立二十周年纪念活动,开展了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法制宣传教育。从而全县的依法治县工作全面进入了实质性工作阶段。
中共碌曲县委关于加强依法治县工作的决定
中共碌曲县委文件县委发[1998]28号关于加强依法治县工作的决定。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省、依法治州进程,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有序、健康地发展,县委决定,进一步加强全县的依法治县工作。
一、充分认识依法治理的重要性,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党的十五大报告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目标和任务,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依法治国,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保证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县,是我县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际步骤。县乡党委和国家机关必须从贯彻依法治国,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治县的重要意义,从各部门的工作职能,认真组织开展各项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从根本上实现法律至上,法大于权,推进和保证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使我县走向法制化轨道。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和素质
要继续贯彻执行我县“三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以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动员全社会、全体公民积极投入到依法治县,把普法教育引向深入。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自觉学法、用法的实际行动作出表率。党委中心学习组要把法律知识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严格执法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要熟悉宪法、基本法律和本职范围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宣传部门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广播、电视要把法律宣传、依法治县工作宣传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要开辟专栏节目,为开展依法治县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农牧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要把学法、用法与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三、严格执法,强化执法责任制
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是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主要形式。全县各级党组织都必须以法律为活动准则,带头维护法律,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在我县的实施;县乡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要牢固树立依法行使权力的观念,建立严格的执法责任制。要将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州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分解到各执法职能部门,理顺内部执法关系,明确内部执法责任,要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使执法程序规范化。要建立健全错案责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赔偿制度,确保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我县范围内有效实施。
四、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工作
法制的关键在于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搞好党内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的执法监督。县乡人大要搞好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强化力度,增强实效。继续开展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开展视察、调査,支持和督促国家机关严格执法。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党的统一战线组织在团结社会各界群众中的重要作用,继续推进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强化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审判监督职能。行政机关要加强和完善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公务员惩戒与审计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的整体效应。要把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依法治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五、广泛深入地推进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推动依法治县工作向纵深发展
依法治县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基层和行业的依法治理是依法治县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要把依法治县落实到乡、农牧村、企业、学校等基层,使其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依法治理的各项措施,建章立制,实现全社会的依法治理。
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是做好依法治县工作的保证。县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要狠抓执法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搞好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律政策教育和岗位业务培训,加强任用、考核、奖惩等制度建设。司法机关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警察法、检察官法和法官法等,坚持从严治警,大力倡导恪尽职守、严肃执法、文明执法、清正廉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
七、切实加强领导,保证依法治县工作顺利开展
依法治县,涉及到整个社会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因此,党委要充分发挥在依法治县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依法治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及时部署,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依法行使职权,在依法治县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政府、法院、检察院,要各司其职,同心协力,依靠人民群众搞好依法治县工作。要重视政协工作,发挥他们在依法治县工作中的作用,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要根据本决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党对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县委成立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和一名副主任、县政府县长和一名副县长、县政协主席和一名副主席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碌曲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代茂县委书记
副组长:扎西热布旦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安志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万玛道尔吉县政协主席
桑吉甲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晓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桑木周县政协副主席
成员:阿道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一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南彦峰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陈建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杨佐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章明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孙敬祥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县政协法制宣传财经委员会主任
朱凤翔县公安局局长
马建国县司法局局长
三虎县委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曹五八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尕藏南木杰县财政局局长
胡世人县政府法制局局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马建国(兼),办公室副主任王章明(兼)、孙敬祥(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