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作指导重视培训提高努力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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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人大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545
颗粒名称: 加强工作指导重视培训提高努力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进程
分类号: D630.1
页数: 5
页码: 439—443
摘要: 本节主要对碌曲县的加强工作指导重视培训提高努力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进程的相关介绍。
关键词: 人大工作 规范化进程

内容

碌曲县人大常委会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发展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加快农牧村小康社会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碌曲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加强工作指导,重视培训学习,提高人员素质,依法规范工作,大力支持乡(镇)人大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监督活动,从而使全县的乡(镇)人大工作有了新的起色。
  一、加强工作指导,重视培训提高,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过去碌曲县乡(镇)人大工作,除召开一年一次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三年一次任期届满时的人代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外,闭会期间很少开展工作。有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成了“驻村工作组组长”,有的经常回家不管事,真正成了“二线”干部,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加之社会各界对乡(镇)人大的重要地位和职能作用认识不足,因此,乡(镇)人大工作一直处于一般化状态。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碌曲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通过带领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深入各乡(镇)调查了解乡(镇)人大工作现状,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学习贯彻《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总结过去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努力探索创新,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指导,并建立了必要的工作制度,从而改变了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一)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乡(镇)人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指导。一是每年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安排执法检查工作时都对乡(镇)人大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跟踪检查,督促抓落实。二是实行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片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和联系乡(镇)人大代表制度,经常深入各乡(镇)调查了解情况,主动参加乡(镇)人大组织的代表视察、评议、执法检查活动和有关会议,现场指导工作。继而通过经常加强与乡(镇)人大工作联系,每当县人大召开常委会会议、开展代表视察、评议、调查和执法检查等活动都让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或乡(镇)人大代表列席和参加,既加强了县与乡(镇)人大之间的联系沟通,又受到乡(镇)人大干部和代表的好评。
  (二)建立制度,规范工作。自1998年以来,各乡(镇)先后制定落实了乡(镇)人大工作记录、代表小组活动、会议材料归档、每年一次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情况汇报、代表培训、代表活动等制度。针对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和乡(镇)人大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撰写乡(镇)人大代表选举程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务操作手册等指导材料,依法规范乡(镇)人大工作。在全县组织了以常委会领导为组长的两个乡(镇)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对各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依法监督和指导;针对一部分乡(镇)在召开人代会中存在的违法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现象,在每年乡(镇)人代会相继结束之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到各乡(镇)检查乡(镇)人代会的召开情况,听取专门汇报,检査会议有关材料,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从而促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质量明显提高。
  (三)切实抓好培训学习,努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者的业务素质。近几年以来由于县委重视,各乡(镇)的人大主席和专职副主席都没有出现空缺,个别乡(镇)还配有兼职的人大专干。乡(镇)人大干部的年龄结构、文化层次等综合素质逐年有所提高,在2001年乡(镇)人大换届中,提名的14个乡(镇)人大正副主席候选人的年龄都在48岁以下,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4人,中专8人。基于这些人大部分在过去没有从事过人大工作,有的年龄较大,对人大业务不熟悉,缺乏应有的法律知识,从事人大工作的能力不尽相同的现实情况。1998年以来我们每年举办两次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累计达16次,开展以会代训活动18次,安排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45人(次)。县人大在组织各种活动和议题调查活动中,都吸收乡(镇)人大代表和主席参加。并组织学习法律法规、人大业务知识和人大工作经验材料,派人到乡(镇)人大专题辅导学习14次,召开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和汇报会议8次,在人大年度宣传工作会议和代表培训会上表彰奖励乡(镇)人大主席和乡(镇)人大代表15人,通过这些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使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对于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加强联系,沟通情况,大力支持乡(镇)人大工作。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各工委、办负责人,经常与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加强联系,互通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交流经验,沟通认识,尽力解决他们的困难问题,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使县乡(镇)人大工作者保持了良好的工作关系。同时,提供住宿安排等,为县、乡(镇)人大代表履行职务、发挥作用提供了服务和创造了条件。
  二、各乡(镇)人大工作逐步向依法办事,规范工作的轨道迈进
  碌曲县乡(镇)人大工作在县、乡(镇)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条例》,积极探索,努力工作,使人大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起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思想认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乡(镇)人大工作者的素质逐步提高,较好地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履行职责的主动性、责任心明显提高,履行好法律规定的工作职责已经成为乡(镇)人大工作者的共识。
  (二)能够坚持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闭会期间的工作逐年转入正常。各乡(镇)人大每年年初都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年度开展的各项工作情况都有记录。这几年来通过组织代表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先后对乡(镇)所属的七所八站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和视察,闭会期间听取乡(镇)政府的主要工作报告和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情况的专项汇报,督促整改落实代表视察评议意见,解决了本乡(镇)主要建设项目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不少问题,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三)人大工作逐步趋于规范。三年一次的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和每年一次的乡(镇)人代会逐步趋于规范,人大工作各种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各乡 (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质量逐年提高。
  (四)结合农牧区实际,大力开展各项工作。各乡(镇)先后对《宪法》、《草原法》、《义务教育法》、《森林法》、《环保法》、《公路法》、《村委会自治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关于依法治县的决议在本乡(镇)的实施情况进行认真的执法检查;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五)积极开展了依法治乡(镇)、治村工作。大部分乡(镇)已制定了依法治乡(镇)工作实施方案,并依据法律制定了必要的乡规民约;乡(镇)执法部门正在推行执法与过错责任追究制,乡(镇)人大依法办事的水平有了新的提高。通过认真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为搞好乡(镇)人大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认真学习宣传宪法法律,为搞好乡(镇)人大工作营造舆论氛围
  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是搞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近几年来,首先组织乡(镇)人大工作者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和《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条例》,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开展讨论、交流工作,不断熟悉法律知识,做到依法开展人大工作;其次在县乡(镇)人代会期间,组织全体与会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明确法律赋予的职责,提高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自觉性;三是利用广播电视、乡村干部和群众会议等各种机会进行广泛宣传。四是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一年一度的人大宣传工作座谈会时安排部署乡(镇)人大宣传工作,表彰乡(镇)先进人大工作者和人大宣传工作先进者;常委会的《人大工作信息》有重点地刊登各乡(镇)人大工作动态,宣传交流乡(镇)人大工作经验,逐步增强了干部群众的人大意识,为搞好乡(镇)人大工作营造了较好的社会环境。
  四、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乡(镇)人大的名称应当规范。基层乡(镇)人大工作者普遍反映,原《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修改为《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后,乡(镇)人大主席团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实际上不存在了,这不利于乡(镇)人大工作,应恢复“主席团”,否则,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有名无实,难以开展人大工作,也无法履行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工作职责。
  (二)乡(镇)人大工作者的地位和待遇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乡(镇)人大专职干部年龄较大,文化程度低、待遇差。有的乡(镇)人大没有办公地点,工作条件相当简陋,社会上大多数人把乡(镇)人大干部(主要是专职干部)看作是“待退干部”,本人也有“二线”思想,今后配备乡(镇)人大专职干部时应注意“知识化、年轻化”,针对大部分乡(镇)人大没有专职干部的情况,要求省上统一解决乡(镇)人大干部的编制问题。
  (三)乡(镇)召开人代会和代表开展活动期间,经费没有保障。碌曲县属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财政相当困难,乡(镇)财政体制还未完全建立。每年一次的乡(镇)人代会由于经费困难,存在乡(镇)工作会议和人代会同时召开的现象,大部分乡(镇)半天召开乡(镇)工作会议,半天又召开人代会。农牧民代表没有误工补贴,由于在会议期间住宿困难等原因,导致了农牧民代表参加会议的积极性不高,参会率低下,因此,无法保证乡(镇)人代会的合法性。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与省政府协调后解决民族地区乡(镇)人大工作专项经费,把乡(镇)人大政权建设经费列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一计划“盘子”,切实解决乡(镇)人大存在的实际困难。
  上述这些问题不仅制约着基层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削弱了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应当发挥的重要作用,而且从更高一个层面上讲还严重影响了宪政制度在基层的整体推进。
  (2006年6月甘肃省县乡人大工作座谈会交流材料)

知识出处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是碌曲县有史以来的第一部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工作为主线,兼顾碌曲县政权建设过程的人大专志。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2006年7月上旬。 本志资料来源广泛,1980年7月前均采用收集于碌曲县档案馆的档案,1980年7月后采用收集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档案。有关人士回忆提供的资料,经核实后载入,未注明出处。 历届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以历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为准,未作大的改动。 本志以编、章、节的形式排列,以横排竖写为主,采用记、志、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以图表为辅。以大事记编年为经,以事为纬;其余各编、章、节,以类系事,以事系人。力求全面反映本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历史、现状及特点,辅以详略适当的政权建设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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