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西热布旦
碌曲县位于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西南部,地处甘、青、川三省交界处。全县总面积为5298.6平方公里,其中草场面积590.2万亩,占总面积的92.4%。平均海拔3500米左右。总人口30159人,其藏族占总人口的83.5%,是一个以藏族为主的纯牧业县。
1955年6月召开碌曲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至今共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15次。1980年6月召开的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正式产生,揭开了碌曲县民主法制建设的新篇章。
近几年来,碌曲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六大精神。深入学习和实践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进程,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突出全县工作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手段,注重监督实效,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人大的职能作用。
一、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努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进程。
1998年根据县委的决定,适时作出了依法治县的决议,隆重召开全县依法治县动员大会,1999年进一步作出了推行执法责任和“两错”责任追究制的决议。督促县“一府两院”及有关执法部门全面推行了执法和“两错”责任追究制,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碌曲各项事业的发展从此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坚持“少而精,重实效”的原则。
成立以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结合全县实际,认真安排,坚持开展执法检査工作。采取县、乡联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会议听取审议报告相结合的办法,有重点地对33部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写出执法检查调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听取“一府两院”执法检查汇报。配合省、州人大检查25部法律法规在全县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纠正了一些违法违纪问题。
(三)采取多种形式,促进法制宣传教育。
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是依法治县工作的基础。常委会每年听取实施普法规划情况汇报,从常委会自身作起,举办法制讲座,要求全县各级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对人大任命的干部组织法律考试。深人乡村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材料,开展法制宣传,以此推动全县普法工作。县人大被评为全省普法先进单位。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三五”普法总结和制定全县“四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汇报,作出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在全州率先启动了 “四五”普法工作。
(四)制定个案监督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司法监督。
听取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司法部门的工作汇报,视察看守所、基层法庭、派出所的工作,司法监督初见成效。
二、突出重点,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碌曲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始终贯穿“经济是中心,发展是主题”的指导思想,紧紧抓住党的中心任务,突出全县工作重点,以推动“一府两院”工作为出发点和根本目的,围绕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效形式,进行扎实有效的工作监督,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较好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加强对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的监督力度,常委会制定了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设立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计划、预算报告,加大审查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监督力度。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年度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确保人代会审查批准的年度经济计划与财政预算的执行。及时审查批准计划、预算部分指标的变更,作岀批准决定。多次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实施“九五”计划和编制“十五”计划进展情况的汇报,并提岀许多可行的修改意见。审查通过了新修编的《碌曲县城总体规划》,作岀了审查同意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监督,督促有关单位纠正执行审计结论中提出的问题,并取得了实效。
(二)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汇报。
先后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草场承包和建设、人畜饮水、西部大开发启动、实施天然林保护、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旅游、水电、扶贫开发、民族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广播电视等重点工作和“两院”审判、检察工作情况等工作报告和专项汇报。为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每次召开常委会会议前组织议题调查组,由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乡村牧户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撰写议题调查报告。会后向“一府两院”转交会议审议意见,坚持跟踪督促办理,使审议意见大部分得以办理。在监督中支持,支持中监督,积极参与全县中心工作,采取成立督查组,分片深人基层,现场调查,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督促抓落实,解决了不少的实际问题,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依法做好任免工作,不断加强人事监督
常委会正确处理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关系,坚持对党和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制定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和《述职评议暂行办法》,完善审议、表决、监督方式,严格依法任免,积极开展离任审计工作的监督,实行年度工作承诺制,听取了离任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召开颁发任命书大会,推行供职发言和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对政府组成人员实施法律知识考试,督促他们学法、用法,增强公仆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人事监督工作。开展述职评议是人大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司法人员的有效手段。通过不断改进评议工作的方式方法,抱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民参加的评议组对县政府四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县法院院长、副院长的工作进行了评议。有计划地安排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人大常委会递交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在开展述职评议中,评议组深入机关单位和乡村,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被评议对象的意见,形成评议意见,提出整改建议,要求限期整改,听取整改汇报,使评议工作收到了成效。
四、切实做好代表工作,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代表作用发挥的如何,直接影响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行使。县人大常委会重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建立县、乡(镇)两级代表活动制度与代表联系办法,为行使职权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在召开常委会会议,各种视察、调査、评议活动时,注意吸收州、县、乡人大代表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让人大代表直接参与监督工作,使代表更多地了解常委会的活动。还为代表订阅赠送《人民之声报》、《甘南人大》、《人大工作信息》等报刊杂志和法律法规宣传材料,拓宽了代表议政、知政渠道。举办人大代表培训班,提高代表素质。对县直机关州、县人大代表,每年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和视察活动,近两年,在县直机关人大代表中开展了代表联系选民和选举单位的两联系活动及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让选民监督自己选出的代表。实行常委会领导联系人大代表制度,经常深人基层,召开代表座谈会,走访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
把督办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当作尊重代表权力,发挥代表作用,实践 “三个代表”,为民办实事的大事来抓。每次人代会后及时研究,按内容分类,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强化督办力度,建立常委会和政府领导及部门双向责任制度,不断改进办理方式,经常跟踪监督办理落实情况,并在委员会上听取办理情况的汇报。办理效率和质量逐年提高。
重视信访工作,热情接待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积极慎重的态度,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使大部分信访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受到了代表和群众的好评。
五、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县人大把加强人大宣传和信息工作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长抓不懈;常委会主要领导负总责,由一名副主任专门抓人大宣传工作,多次召开人大宣传工作会议、座谈会,扎实安排工作,完善机制,培养队伍,落实阵地,做到有任务、有要求、有责任;建立县委宣传部和人大宣传工作联系制度,人大召开宣传工作会议邀请县委领导和宣传部领导参加,在坚持办好“常委会会刊”的同时,创办了《人大工作信息》、广播电视《民主法制与人大工作》栏目,先后聘请人大宣传通讯员30多人,举办通讯员培训班,鼓励他们在省内外报刊杂志发表宣传人大工作的文章,表彰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通讯员,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编写印发藏汉两文的宣传材料和有关法律。人大法工委会同县普法办等“一府两院”有关单位,开展人大工作和法制宣传活动。先后隆重召开了县人大常委会设立20周年纪念会、实施新宪法20周年纪念会、传达全省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和较大规模的颁发任命书大会等主要会议,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人大主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都请新闻记者参加,及时报道人大工作动态;各乡(镇)人大也采取各种形式宣传人大工作。通过坚持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广大干部群众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了解人大工作、支持人大工作的人员越来越多,全民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正在形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步深人人心,为搞好人大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随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断深人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的实施,人大工作担负的任务越来越重,这就要求把自身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否真正成为权威的地方权力机关,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为了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需要,着重抓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牢固树立人大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良好形象。成立了人大中心学习组,建立了中心学习组与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每年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制度,保证时间。常委会班子成员和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努力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人大工作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每次例会前有针对性地学习政治理论与法律法规,已初步建成了学习型的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人大机关,坚定了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
(二)整章建制,规范工作,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事。
先后制定了《常委会会议议事制度》、《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度》、《人大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主任、副主任及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24项,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有章可循,依法办事。结合“三讲”教育和“学教”活动,整顿机关思想、纪律和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常委会各项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制定了人大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一把手”负总责,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教育,定期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现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整改。班子成员之间经常交流思想,相互通报工作情况,重大事情通过会议决定,以各种方式征求各方意见,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使人大班子成为团结一致、努力工作、求真务实的领导班子。全县各级干部和人民群众,对人大常委会班子及工作人员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多次予以肯定。
(四)加强人大机关基础设施建设。
重视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公条件的改善,多方筹措资金,建成了人大办公楼,改建了人大培训中心。关心职工生活,努力创建愉快、和谐的工作环境,使人大机关面貌有了新的变化。
(五)自觉坚持和接受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而人民代表大会是党实施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和实现人民民主的主要组织形式。在工作实践中深深认识到,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人大常委会的作用才能更好地体现出来,使党的领导得以很好的实现。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作为依法履行地方权力机关职能的基本原则,按照“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摆正人大的地位,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常委会在制定工作要点,安排各项工作时力求体现县委对全县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监督工作,决定重大事项。县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主动向县委请示汇报,人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邀请县委领导参加并作指示。在人事任免工作上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既发扬民主,又体现党委意图。对县委作出的重要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指示,及时研究抓贯彻落实,适时作出决议或决定,并通过人大的法定程序,变成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意志,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有机地统一起来,动员组织全县各族人民去实现,保证依法执行;坚持做到人大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同步合拍。
县委经常听取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审查批复人大党组的有关报告,保证了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县委领导百忙中抽出时间,参加人大的重要会议并作讲话指示;每次开展代表培训学习和代表活动时,县委领导和其它县级领导以普通人大代表的身份,坚持参加作表率。县委决定人事任免事项时,特别是需要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的,征求人大领导和人大代表的意见,通报交流情况,做到了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结合;重视人大干部队伍建设,乡(镇)人大主席均由党委书记兼任,配备了比较年轻,又有文化的专职副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负责人的年龄、文化结构趋于合理。同时,重视人大干部的培养和交流,在选拔使用干部上与党政部门的干部一视同仁,既调动了人大干部的积极性,又优化了人大干部的结构。
回顾过去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年年有进步,届届有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宪法、法律赋子的职责和人民的期望,与兄弟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和审议意见的督办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加强,执法检查和司法监督力度不大;一部分代表素质不高,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这些问题,今后需要认真研究加以改进,努力开拓人大工作新的局面。
(本文发表于郭瑞主编的《人民日报》出版社2003年7月出版的《新时期人大工作理论与实践》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