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人大工作研究与探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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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人大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540
颗粒名称: 第五编 人大工作研究与探讨
分类号: D630.1
页数: 49
页码: 415—461
摘要: 本篇主要对碌曲县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重视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实行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承诺制是新形势下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的一种有益探索等相关工作介绍。
关键词: 人大工作研究 探讨 碌曲县

内容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扎西热布旦
  碌曲县位于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西南部,地处甘、青、川三省交界处。全县总面积为5298.6平方公里,其中草场面积590.2万亩,占总面积的92.4%。平均海拔3500米左右。总人口30159人,其藏族占总人口的83.5%,是一个以藏族为主的纯牧业县。
  1955年6月召开碌曲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至今共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15次。1980年6月召开的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正式产生,揭开了碌曲县民主法制建设的新篇章。
  近几年来,碌曲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六大精神。深入学习和实践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进程,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突出全县工作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手段,注重监督实效,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人大的职能作用。
  一、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努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进程。
  1998年根据县委的决定,适时作出了依法治县的决议,隆重召开全县依法治县动员大会,1999年进一步作出了推行执法责任和“两错”责任追究制的决议。督促县“一府两院”及有关执法部门全面推行了执法和“两错”责任追究制,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碌曲各项事业的发展从此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坚持“少而精,重实效”的原则。
  成立以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结合全县实际,认真安排,坚持开展执法检査工作。采取县、乡联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会议听取审议报告相结合的办法,有重点地对33部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写出执法检查调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听取“一府两院”执法检查汇报。配合省、州人大检查25部法律法规在全县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纠正了一些违法违纪问题。
  (三)采取多种形式,促进法制宣传教育。
  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是依法治县工作的基础。常委会每年听取实施普法规划情况汇报,从常委会自身作起,举办法制讲座,要求全县各级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对人大任命的干部组织法律考试。深人乡村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材料,开展法制宣传,以此推动全县普法工作。县人大被评为全省普法先进单位。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三五”普法总结和制定全县“四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汇报,作出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在全州率先启动了 “四五”普法工作。
  (四)制定个案监督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司法监督。
  听取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司法部门的工作汇报,视察看守所、基层法庭、派出所的工作,司法监督初见成效。
  二、突出重点,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碌曲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始终贯穿“经济是中心,发展是主题”的指导思想,紧紧抓住党的中心任务,突出全县工作重点,以推动“一府两院”工作为出发点和根本目的,围绕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效形式,进行扎实有效的工作监督,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较好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加强对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的监督力度,常委会制定了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设立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计划、预算报告,加大审查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监督力度。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年度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确保人代会审查批准的年度经济计划与财政预算的执行。及时审查批准计划、预算部分指标的变更,作岀批准决定。多次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实施“九五”计划和编制“十五”计划进展情况的汇报,并提岀许多可行的修改意见。审查通过了新修编的《碌曲县城总体规划》,作岀了审查同意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监督,督促有关单位纠正执行审计结论中提出的问题,并取得了实效。
  (二)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汇报。
  先后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草场承包和建设、人畜饮水、西部大开发启动、实施天然林保护、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旅游、水电、扶贫开发、民族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广播电视等重点工作和“两院”审判、检察工作情况等工作报告和专项汇报。为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每次召开常委会会议前组织议题调查组,由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乡村牧户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撰写议题调查报告。会后向“一府两院”转交会议审议意见,坚持跟踪督促办理,使审议意见大部分得以办理。在监督中支持,支持中监督,积极参与全县中心工作,采取成立督查组,分片深人基层,现场调查,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督促抓落实,解决了不少的实际问题,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依法做好任免工作,不断加强人事监督
  常委会正确处理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关系,坚持对党和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制定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和《述职评议暂行办法》,完善审议、表决、监督方式,严格依法任免,积极开展离任审计工作的监督,实行年度工作承诺制,听取了离任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召开颁发任命书大会,推行供职发言和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对政府组成人员实施法律知识考试,督促他们学法、用法,增强公仆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人事监督工作。开展述职评议是人大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司法人员的有效手段。通过不断改进评议工作的方式方法,抱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民参加的评议组对县政府四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县法院院长、副院长的工作进行了评议。有计划地安排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人大常委会递交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在开展述职评议中,评议组深入机关单位和乡村,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被评议对象的意见,形成评议意见,提出整改建议,要求限期整改,听取整改汇报,使评议工作收到了成效。
  四、切实做好代表工作,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代表作用发挥的如何,直接影响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行使。县人大常委会重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建立县、乡(镇)两级代表活动制度与代表联系办法,为行使职权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在召开常委会会议,各种视察、调査、评议活动时,注意吸收州、县、乡人大代表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让人大代表直接参与监督工作,使代表更多地了解常委会的活动。还为代表订阅赠送《人民之声报》、《甘南人大》、《人大工作信息》等报刊杂志和法律法规宣传材料,拓宽了代表议政、知政渠道。举办人大代表培训班,提高代表素质。对县直机关州、县人大代表,每年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和视察活动,近两年,在县直机关人大代表中开展了代表联系选民和选举单位的两联系活动及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让选民监督自己选出的代表。实行常委会领导联系人大代表制度,经常深人基层,召开代表座谈会,走访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
  把督办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当作尊重代表权力,发挥代表作用,实践 “三个代表”,为民办实事的大事来抓。每次人代会后及时研究,按内容分类,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强化督办力度,建立常委会和政府领导及部门双向责任制度,不断改进办理方式,经常跟踪监督办理落实情况,并在委员会上听取办理情况的汇报。办理效率和质量逐年提高。
  重视信访工作,热情接待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积极慎重的态度,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使大部分信访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受到了代表和群众的好评。
  五、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县人大把加强人大宣传和信息工作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长抓不懈;常委会主要领导负总责,由一名副主任专门抓人大宣传工作,多次召开人大宣传工作会议、座谈会,扎实安排工作,完善机制,培养队伍,落实阵地,做到有任务、有要求、有责任;建立县委宣传部和人大宣传工作联系制度,人大召开宣传工作会议邀请县委领导和宣传部领导参加,在坚持办好“常委会会刊”的同时,创办了《人大工作信息》、广播电视《民主法制与人大工作》栏目,先后聘请人大宣传通讯员30多人,举办通讯员培训班,鼓励他们在省内外报刊杂志发表宣传人大工作的文章,表彰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通讯员,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编写印发藏汉两文的宣传材料和有关法律。人大法工委会同县普法办等“一府两院”有关单位,开展人大工作和法制宣传活动。先后隆重召开了县人大常委会设立20周年纪念会、实施新宪法20周年纪念会、传达全省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和较大规模的颁发任命书大会等主要会议,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人大主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都请新闻记者参加,及时报道人大工作动态;各乡(镇)人大也采取各种形式宣传人大工作。通过坚持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广大干部群众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了解人大工作、支持人大工作的人员越来越多,全民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正在形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步深人人心,为搞好人大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随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断深人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的实施,人大工作担负的任务越来越重,这就要求把自身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否真正成为权威的地方权力机关,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为了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需要,着重抓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牢固树立人大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良好形象。成立了人大中心学习组,建立了中心学习组与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每年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制度,保证时间。常委会班子成员和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努力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人大工作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每次例会前有针对性地学习政治理论与法律法规,已初步建成了学习型的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人大机关,坚定了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
  (二)整章建制,规范工作,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事。
  先后制定了《常委会会议议事制度》、《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度》、《人大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主任、副主任及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24项,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有章可循,依法办事。结合“三讲”教育和“学教”活动,整顿机关思想、纪律和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常委会各项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制定了人大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一把手”负总责,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教育,定期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现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整改。班子成员之间经常交流思想,相互通报工作情况,重大事情通过会议决定,以各种方式征求各方意见,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使人大班子成为团结一致、努力工作、求真务实的领导班子。全县各级干部和人民群众,对人大常委会班子及工作人员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多次予以肯定。
  (四)加强人大机关基础设施建设。
  重视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公条件的改善,多方筹措资金,建成了人大办公楼,改建了人大培训中心。关心职工生活,努力创建愉快、和谐的工作环境,使人大机关面貌有了新的变化。
  (五)自觉坚持和接受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而人民代表大会是党实施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和实现人民民主的主要组织形式。在工作实践中深深认识到,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人大常委会的作用才能更好地体现出来,使党的领导得以很好的实现。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作为依法履行地方权力机关职能的基本原则,按照“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摆正人大的地位,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常委会在制定工作要点,安排各项工作时力求体现县委对全县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监督工作,决定重大事项。县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主动向县委请示汇报,人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邀请县委领导参加并作指示。在人事任免工作上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既发扬民主,又体现党委意图。对县委作出的重要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指示,及时研究抓贯彻落实,适时作出决议或决定,并通过人大的法定程序,变成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意志,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有机地统一起来,动员组织全县各族人民去实现,保证依法执行;坚持做到人大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同步合拍。
  县委经常听取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审查批复人大党组的有关报告,保证了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县委领导百忙中抽出时间,参加人大的重要会议并作讲话指示;每次开展代表培训学习和代表活动时,县委领导和其它县级领导以普通人大代表的身份,坚持参加作表率。县委决定人事任免事项时,特别是需要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的,征求人大领导和人大代表的意见,通报交流情况,做到了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结合;重视人大干部队伍建设,乡(镇)人大主席均由党委书记兼任,配备了比较年轻,又有文化的专职副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负责人的年龄、文化结构趋于合理。同时,重视人大干部的培养和交流,在选拔使用干部上与党政部门的干部一视同仁,既调动了人大干部的积极性,又优化了人大干部的结构。
  回顾过去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年年有进步,届届有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宪法、法律赋子的职责和人民的期望,与兄弟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和审议意见的督办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加强,执法检查和司法监督力度不大;一部分代表素质不高,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这些问题,今后需要认真研究加以改进,努力开拓人大工作新的局面。
  (本文发表于郭瑞主编的《人民日报》出版社2003年7月出版的《新时期人大工作理论与实践》一书)重视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扎西热布旦
  我是甘肃省第十届人大代表,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碌曲县第十至十五届人大代表,又是一名人大工作者,从事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工作已有两届。这种双重的角色和身份,是党和人民对我的极大信任和期望,使我既感到非常荣幸,又感到身上的担子更重,责任更大,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因此,我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履行好代表职务,努力实现工作岗位、思想方式、工作方式的转变,尽快进人新的角色,团结带领常委会一班人做好人大工作。在这六年的人大工作实践中,我深深地认识到,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也是作为常委会领导的重要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代表工作顺利开展
  首先,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了代表工作机构,设立了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配备专人负责,确定一名副主任分管这项工作,专门负责办理代表工作的日常事务。为了使代表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常委会领导分片包县、乡(镇)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将全县各代表小组分解落实到常委会各主任身上,指导闭会期间的县乡(镇)代表活动;其次,每次县乡换届后,从碌曲实际出发,按照就近和便于开展活动,便于联系选民的原则,根据代表分布情况,及时组建代表小组,民主推选正副组长,明确代表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任务。我和常委会领导分别编入各代表小组,有利于指导和督促代表工作,基本形成了具有碌曲特点的代表活动网络;第三,为使碌曲县各级人大代表工作有章可循,依法办事,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了必要的代表活动制度,如培训学习、走访选民、联系代表、政情通报、接待代表等制度,为履行代表职务提供了制度保证;第四,每次开展代表活动,我坚持以普通代表的身份参加各种代表活动,严于律己,率先垂范,经常深人联系点,联系代表和选民,努力推动本县代表工作。
  二、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代表素质
  人大代表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必须要提高代表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近几年来,我们经常抓代表的培训学习和素质的提高。一是每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依法精心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抓住代表提名推荐这个关键环节,坚持代表素质标准,严把代表“入口关”,我和常委会的其他领导一起,深入各选区,广泛听取意见,把那些参政当政意识强,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群众信得过的人选为代表,使代表的整体素质和个人素质有了一个较高的起点。目前,本县各级人大代表从职业结构上达到了代表性、广泛性的要求,年龄结构趋于年轻化,文化水平明显提高,综合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如2003年县人代会期间,对各项报告的审议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质量好于往届,讲大局、议大事的多了,体现了较好的议政能力。二是以县、乡(镇)集中集体学习活动为主,不断强化代表的培训学习。近几年,举办各种学习培训班16期(次),以会代训11次,法制讲座8期,共参加学习的代表达到595人(次)。召开全县代表工作会议1次,乡人大代表经验交流会3次。表彰先进人大代表工作者3名,优秀人大代表25名,自己也被州人大评为优秀人大代表。积极参加省、州人大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钻研人大业务。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先后多次向代表宣讲《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的十五、十六大精神。每年安排有关人大工委、办给代表订阅赠送各种藏汉两文的学习材料,据统计,近六年中为代表订阅《人民之声报》237份,《人大研究》151份,购置发放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书籍542册,印发《常委会会刊》和《人大工作信息》103期,为代表熟悉人大工作,明确代表职责,了解人大工作动态,更好地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提供了条件,使各级人大代表增强了代表意识,调动了执行代表职务的积极性,尽职尽责的发挥了作用。
  三、密切与代表的联系,重视代表意见建议
  要全面充分地发挥代表的作用,除了开好人民代表大会外,更重要的是要搞好人代会闭会期间的代表联系工作。人大代表生活和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之中,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人大常委会的主要领导,只有密切联系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才能在行使权力时作出民主的科学的决策,为依法履行职责奠定基础。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代表联系制度,与常委会其他领导一起分片包单位包乡(镇),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沟通。一是坚持每次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主要活动都邀请相关方面的人大代表列席或参与,直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多方筹措资金,建成了代表培训中心。在县上集中统一开展学习活动时,保证基层代表的食宿、路费和农牧民代表的误工补贴。为其知情知政、参政当政提供便利条件。二是带领常委会副主任和各委办负责人,经常深人基层走访代表、登门拜访,了解关心代表的工作和生产生活情况,对生活困难的代表,在经济上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对长期有病的代表和病故代表家属进行慰问,受到干部群众的好评。召开各种代表座谈会,向他们通报常委会工作和全县重要工作情况,听取他们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三是2002年以来,开展代表两联系活动,组织县乡领导和国家机关干部中的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让选民了解自己所选代表履行职责情况,代表接受选民的监督。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中的代表为选民办一两件实事。我带头到原选区向选民述职,征求选举单位的意见。多次为选区和选民协调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通过开展两联系活动,密切了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把督办议案和意见建议,当作实践“三个代表”,维护人民利益,尊重代表权利,发挥代表作用,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大事抓紧抓好。自1998年以来,代表在历次人代会期间提出议案1件,意见建议1241件,均按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及时转交县“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办理。每年召开交办会,我亲自参加,提出要求。
  在办理过程中实行常委会领导和政府领导双向负责制,坚持跟踪督办,我与政府领导一起,深人基层或牧场,召开现场办公会,加大办理单位的责任和督办力度,专门听取有关部门办理情况的汇报。同时,征求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对办理工作代表不满意和不认真办理的单位,提出严肃的批评,要求重新办理直至代表满意为止。由于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督办认真,注重实效,使议案中提出的问题及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1241件意见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各种问题,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及时研究,整理归纳,以书面形式反馈有关部门督促办理,使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逐年提高,许多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如2001年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们对春运期间县、乡客运管理和乱涨票价的问题意见很大,反映强烈,会后第三天,我主持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认真指出存在的问题,研究协商解决的办法,要求尽快整改。客运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当日做了纠正,县交通局也进一步加强了春运管理工作,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称赞;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们对县城环境卫生、交通、治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要求县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切实解决脏乱差和不安全的因素,会后我和县长共同督促协调,在县财政相当困难的情况下,一个月内组建了县城治安交警巡逻中队,解决了“110”报警服务台所需经费,公安部门加大了县城治安的整治力度,使县城交通秩序混乱、治安状况差的问题开始有所好转。热情接待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六年中共接待来信来访1200件(次),大部分信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依法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合法权益,调动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政当政的积极性,促进了全县三个文明建设。
  四、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
  要当好人大代表,必须履行代表职责。首先个人要在尽职尽责地履行代表职务的同时,更主要的是发挥大多数代表的作用。组织人大代表依法开展视察、评议和调査活动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重要职责,也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有效形式。因此,经常开展积极有效的代表活动:
  (_)每年出席省、州人代会之前,组织带领省州人大代表开展会前集中视察活动,召开座谈会,走访有关单位,就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整理出有代表性的意见建议,提交省、州人代会,大多数意见建议被采纳,许多问题得到解决。
  (二)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全县工作重点开展视察、调查活动,坚持监督中参与,参与中监督的原则,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2001年代表视察县城藏族小学时,发现该校300多名师生用水十分困难,经过代表们共同督促,彻底解决了这一问题。事后全体师生写来了热情洋溢的感谢信,以示对人大代表的敬意。在县看守所视察时,针对该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政府克服困难,解决急需的资金。经过县政府和公安局共同筹措资金,购置必要的安全设备,加固了监所围墙,消除了安全隐患。
  (三)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调查活动,督促“一府两院”为民排忧解难。1998年新学年开始之际,对社会反映较大的学生收费和入学率下滑问题,县、乡联动对各校进行全面视察,在宣传《义务教育法》,做群众思想工作的同时,督促城关小学等个别学校使超额收费问题得到了纠正,规范了收费行为。在两年的普初扫盲工作中,多次深入乡村,动员农牧民群众送子女上学,督促有关乡村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适龄儿童人学率。经过多方努力,为县、乡、村学校争取教学仪器、桌、凳和建设资金。2003年,县藏中在学校管理和教学质量上出现下滑,全县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我们又专门组织代表进行视察活动,听取学校的工作汇报,大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希望和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视察,促使学校工作有了新起色,高考取得了历史上最好的成绩。
  2003年在基层搞调研时,得知最边远的阿拉乡拉叶村群众至今看不上电视,我积极想办法筹措资金近8千元,为拉叶村群众安装有线电视,解决了该村群众看电视难的问题,丰富了他们的文化生活。
  (四)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评议监督,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三权之一,也是人大代表的主要职责。1998年以来,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司法人员的述职评议,共评议政府组成人员58人,司法人员12人,基层站所负责人13人。评议中代表们参政当政热情高涨,敢讲真话,真正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每次评议活动,我都积极参与,两次亲自担任评议组长,客观公正的评价被评议人员的工作,实事求是地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整改情况的汇报,使评议工作取得实效。既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又体现了人大监督的职能,强化了人大监督手段。
  (本文发表于2004年9月中国民族摄影艺术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人大代表风采录——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一书)对于县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同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初探
  扎西热布旦
  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设法治政府,确保行政权力真正用于为人民谋利益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因此,县级人大常委会应不断创新对同级政府监督的新机制,加强专门监督,强化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努力为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保障。但从人大监督实践来看,县级人大对同级政府的监督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薄弱环节,比如县级人大对同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还没有普遍开展起来。审查规范性文件这一监督形式从“久藏深阁”走进县级人大监督实践,尚需时日,实践证明,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同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对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继而走上依法行政轨道和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非同寻常。
  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我县人大常委会开始探索对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工作,2004年初我们对《碌曲县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和《碌曲县城区家畜家禽管理办法》两个“办法”审查备案后付诸实施,有力地改变了城市管理无序和脏、乱、差的不良现象,受到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也提高了人大工作的威信和人大常委会的权威。笔者从这两年对同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査备案工作中深深体会到,强化对县一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对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规范行政继而建设法治政府,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充分认识到对同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对同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和备案工作,是宪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神圣职责。宪法第104条曾名文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因此,对同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是有充足的法律依据的。我们在有些新闻媒体上常常会看到由于一些政府部门的违法现象而导致的“民告官”以及违法现象得不到解决而引发的“上访”现象,尤其是在中央电视台上的“焦点访谈”和相关法制栏目中此类现象极为普遍,如强行占用农民耕地,毁掉鱼塘修建高尔夫健身球场,企业污水无序排放导致大量鱼类死亡等等现象,这些社会丑恶现象为什么屡禁不止反复出现呢?我认为,最根本的就是政府部门的从政行为失去了法律约束,由此导致了政府部门的“无序”行政和不规范行政。还有有些地方出现的涉农伤亡事件,这些都是政府行为失去了应有的法律约束而出现的。由于对政府行为的监督不到位,从而在有些地方出现了乱摊派、乱收费后导致的恶性伤亡事件。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为了强化对政府工作实行强有力的监督,早在50年代初人大机关未设立前就设立了人民委员会,但是由于政府工作量大面宽,这些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虽然解决了一些现实问题,但很难从根本上杜绝政府部门行政不规范和违法行政的问题,而开展对同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制度,是从源头上审查并规范政府可能在今后出现的行政不规范问题,并且以“法规”的形式将它固定下来,这种事前介入的监督方法,有效地降低了政府部门的行政成本,避免了政府“瞎折腾”和“无为”现象。因此,它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其次,政府部门的工作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不断处于创新发展之中,并没有一种程式化的版本。随着法制深入人心,国家各种法律法规日益完善,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处于转轨期,各个方面对政府工作的要求更严,程序更多。这也就相应地要求人大对政府的监督层面更加全面,监督机制更加完善,监督方式更加细化。由此看来,人大就要更加注重对同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和备案,更加加大对政府工作的事前监督力度,因此,加强对同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和备案工作,是摆在各级人大常委会面前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课题。二、对同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和备案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实现“法治政府”的必然途径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大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今天,实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建设法治政府已经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人大是国家的决策机关,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人大的监督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和为执行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在促进一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法治和民主有着必然意义上的关系,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法治程度和透明度越高,那么从另一个方面说明这个这家的民主化程度越高。行政部门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完善过程中,一定程度上集中和体现了政府专门部门的智慧和职能,虽经政府班子成员初审通过,但由于制定规范性文件牵扯到法律和政策的方方面面,加之它所要求的严密性、完备性和稳定性程度是极高的。这就说明了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只是体现了政府部门单方面的“意志”和“才智”,很难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意愿。因此,为了体现广泛性和代表全体民众的意愿,这就要求人大常委会对同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和备案活动,以便让广大委员和邀请列席会议的各级代表全面审议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这一过程从一方面体现了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为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的“合法”性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民众基础,另一方面,它高度集中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充分反映了同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是 “阳光政务”运作方式的一种体现。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要求每一个公民要提高学法、知法、用法的水平,而且要求各级人大、政府、审判、检察机关也要提高学法、知法、用法的水平,当前从基层来看,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在不断得到提高,人大、政府和审判、检察机关的依法监督、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秉公执法水准也有了显著的提高,但是个别地方和部门违法行政、执法犯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不仅损坏了国家机关的形象,而且,一度成为信访案件高发的主体,使党群和干群关系紧张起来,这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格格不入,与构建和谐社会格格不入。要全面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方略,必须首先使人大、政府和审判、检察机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执法和公正司法,政府部门的工作在国家机关事务活动中占有主导地位,因此,要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方略,首先要强化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这一块”。而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对同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活动,就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生动体现。
  三、对同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和备案是强化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的得力举措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同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和备案制度,是随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而逐步发展和完善的。首先宪法和法律对同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和备案的有关规定,提供了地方人大审查规范性文件的法律依据。人大监督一般分为立法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人事监督等几种形式,这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是防止权力滥用或履职尽责不到位,实践验证,权力一旦失去了有效的监控,就会成为滋生腐败、损公肥私的“魔杖”,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定,一方面强调全国人民或地方上的大事、要事通过民主的方式由人民大众说了算,显示了我们党的意图在转变为国家意志过程中具有普遍的人民群众基础;另一方面,它强调了党的意图转变为国家意志付诸实施过程中受到了代表广大民众的人大代表及其常委会机关监督,从而促使“一府两院”国家机关执行党委和国家的意志过程中丝毫不敢懈怠。人大监督政府,并非跟政府部门过不去,如果退一步说,人大不履行监督职能,那么政府部门不尽心履职该怎么办?这种现实的可能性存在就要求人大高举监督这个“权杖”全方位、多层面地监督“一府两院”尽心竭力工作,并对党委和人民群众负责。对同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和备案,属于人大监督方式的行政监督,进而言之,也是对政府部门付诸实施党委和人大决策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事前审查监督,这种事前介入的有效监督,能及时把有可能发生的不规范行政行为制止在规范性文件出台之前,有效地避免了有可能发生的不合理政府行为,从源头上堵绝了行政资源“浪费”。无论怎么分析,这种监督都是最有效力和“先入为主”式的“主动”监督。人大的工作职能不像是政府和经济部门的工作,一旦介入就初见成效,人大的监督工作所发挥的效能是间接性的,如果用个贴切比喻的话,人大工作职能就是“校正器”,它肩负着“一府两院”科学的、正确的、全方位的履行职责,不得有丝毫懈怠和散慢。如果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放任自流,不管不问,党委又难以腾出时间和精力进行“干预”,那势必会出现许多“空穴”,这样,“豆腐渣”工程、“形象”工程、“半拉子”工程就会增多,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现象就会屡禁不止,一旦蔓延下去,党的执政能力就会丧失人民群众这个基础,国家的权力就会异化,进而就会造成经济衰退、市场萧条、官官相护、权力兑变的局面。因此,从事关党和国家执政层面而言,人大监督所发挥的“干预”行政效力作用巨大,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行分析,人大监督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如果从加强自身建设来说,人大工作又必须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只有这样,监督的效能才能更好地发挥出来,各个方面遇到的难题才能迎刃而解。我们地方人大开展对同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活动同样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只有这样,各地的群众上访事件才会减少,各种有悖情理和行政部门“违法”的现象才能得以遏止,各种因政府“行为”不到位而出现的“民告官”现象就会寥寥无几。
  (本文为扎西热布旦主任2005年12月在兰州召开的甘肃省立法研究会2005年会暨理论研讨会上的交流论文)实行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承诺制是新形势下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的一种有益探索
  扎西热布旦
  监督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的监督,是我国整个监督体系中最高层次,最具有法律效力和最具有权威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做好监督工作是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从根本意义上讲,只有做好监督工作,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对于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的执行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意识,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建设法治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多年来,我们在履行监督职能方面做了一些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整体上讲,对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工作监督仍然是人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这与人大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还很不相称,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尚不适应。针对这一现实问题,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创新和发展人大监督的形式和方法很有必要。这就促使我们县级人大常委会在履行好职责的同时,必须大胆探索和创新人大工作的各个领域,只有这样,人大工作才能与时俱进,才能不断发展。
  一、实行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承诺制的主要做法
  近几年来,碌曲县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进一步把发展的内涵提升到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均衡、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上,在充分审视县情的基础上,立足县域经济发展缓慢这一实际,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突出全县工作重点,大胆实践,努力探索,增强人大工作监督实效的措施和办法,在对政府的工作监督上,我们从2004年开始探索性地在政府主要组成部门负责人中实行了年度工作承诺制,经过征求意见,请示县委批准,2004年3月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政府组成人员中实行年度工作承诺制的决定》,《决定》明确提出实行承诺制的范围是人大任命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并下发了《关于递交年度工作承诺报告的通知》,明确规定承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年初县人代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县委、政府确定的本年度主要工作和重点工作,以及完成目标任务所采取的措施。统一制定报告的格式,提出承诺的内容要求。年底人大组织人员对承诺报告落实情况进行评议,选择重点部门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汇报,并进行了无记名测评。《决定》和《通知》下发后,被确定的16个政府主要组成部门负责人按时向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年度工作承诺报告,其中8人在常委会议上作了承诺报告,对于一些承诺不清楚,工作阐述不明晰的我们责令其认真修改后再作上报,从而确保了年度工作承诺报告叙事清楚、条理分明、一目了然。从2004年5月开始,县人大常委会各主任和工作委员会按照分工,分阶段对承诺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落实进度情况进行了督查,并于11月份责令各部门负责人向分管的常委会主任和人大工委上报了完成承诺工作的情况汇报,继而在12月底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汇报了完成承诺工作情况的汇报,常委会各分管主任还汇报了督查承诺制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在常委会会议上下发了评议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完成年度工作承诺制情况的评议表。把上年未完成主要任务和人大代表有意见的两名政府部门负责人列为年度述职评议的对象,进行了评议。评议结果向县委作了汇报,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从而使各部门负责人普遍感到不努力工作,不认真履职就难在常委会会议上过评议关的压力。通过实施这一具有创新思路的新型监督方式,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较好地促进了政府部门负责人抓项目、促发展和认真落实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的履职尽责意识。2005年又在28个政府部门中实行了年度工作承诺制,旨在督促改府的各项工作不断上水平,继而增强各部门抓项目、促发展的紧迫意识,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务工作的 “透明度”。
  二、几点体会
  笔者认为,实行政府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承诺制,是一项监督机制的创新,是增强政府部门履行好推动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责任感的有益尝试,也是增强政府部门抓项目、促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是督促政府部门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关键所在。这种监督机制本身体现了执政为民,事必躬亲的亲民务实作风,有利于促进政府各项工作,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我们通过在政府部门负责人中实行年度工作承诺制这一监督方法后主要有以下体会:
  (一)实行政府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承诺制是完善人大监督方式的一种机制创新。
  人大监督和其他任何一项工作一样都是不断发展、不断创新的,实行政府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承诺制是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机制的一种有效探索。监督监督,从其字面上理解,似乎权威极大,范围极广,但是现实当中要做好人大的工作监督,往往存在不知从哪着手,从哪方面介入的问题,人大常委会应当在人大监督工作中更加贴近实际,在凸显成效上探索方法,创新载体。实行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年初向人大常委会作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承诺报告,年中跟踪督促抓落实,年终逐项汇报评议,无形中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普遍感到自己是人民公仆,工作不敢懈怠散慢,不尽心竭力履职尽责完成年度工作就难以过关。在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中探索实行年度工作承诺制加强了对政府部门负责人的直接有效监督,这是人大工作监督层面上的一个创新。今后,这种实行年度工作承诺制的方法,我们还可以进一步研究完善,从而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更具针对性,更加扎实有效。
  (二)实行政府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承诺制是打造“阳光政府”和“有为政府”的大胆尝试。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大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今天,实行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办事,建设法治政府已是大势所趋,人大是国家决策机关,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人大的监督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和为执行决策提供有力保障,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政府主要组成部门及其负责人所发挥的主要作用是其他任何部门无法替代的。因此,大多数民众都希望政府主要部门的各项政务活动公开透明,以便受到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而人大责成政府部门负责人实行部门年度工作承诺制的方法,就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从而提高了政府部门执行决策和落实部门重点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达到了广大民众期望建设“阳光政府”的目标。其次,实行政府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承诺制是一种郑重其事的事,不仅写在白纸上,而且向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作了庄严承诺,到了年终,再在常委会会议上汇报承诺工作完成情况,并进行评议,若如不能全面完成,就会受到广大委员和各级代表的质询而无法过关,这种庄严承诺,如同宣誓,有形无形地督促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恪尽职守工作,促使其把心思用在抓项目、促发展上,把心智用在带好部门一班人干好各项工作上,把心劲用于抓主抓重、谋划全局抓进度、促落实上。因此,这就促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同心协力打造“有为政府” 。
  (三)实行政府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承诺制是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现实需要。
  人大的工作监督职能是政治文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支柱,目前,我国正处在体制转型期,权力滥用、以权代法和腐败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因而着力解决监督主体多而散的问题,尽快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监督体系显得十分迫切。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曾经说过,实行最为广泛的人民群众监督是有效解决各级官员滥用权力遏制腐败的直接手段。现在我们探索实施在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中实行年度工作承诺制的方法,就是在人大监督中强化政府部门工作监督的科学合理方法。不管是哪一种监督,最关键的是要突出实效,如果没有实效,这种监督就失去了它的意义。人大的监督工作要进一步提高实效,就必须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并努力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人大机关是国家的权力机关,那么为什么在社会上又会普遍听到人大无“权”的感慨呢?我认为关键就是自身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好,这当中当然也包括监督作用发挥不力的问题。我们人大工作不是无“权”,而是用“权”不当和不会用“权”。有基于此,我们就要大胆探索行之有效、切合实际的工作监督方法,而我们探索在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中实行部门年度工作承诺制,既解决了对政府部门工作监督不力的问题,又起到了促进政府工作做得更好的积极作用,使监督主体一目了然,很好地处理了人大工作在全县中心工作中如何定位的问题,找到了党委工作大局与人大工作的结合点,强化了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增强了人大工作监督的实效。承诺制的实施使人大发挥监督效能更为直接、更加具体,避免了以往工作中监督的盲目性,为人大实施直接监督、有效监督、有力监督提供了机制保证,对政府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约束”进一步强化,增强了政府部门负责人奉公尽职的责任意识,强化了人大监督工作的“钢性”力度,督促了政府部门负责人尽心履职,谋划发展的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实行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承诺制是增强人大工作监督实效的现实需要。
  (本文在2005年8月省人大制度研究会2005年会上荣获优秀论文奖)加强工作指导重视培训提高努力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进程
  碌曲县人大常委会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发展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加快农牧村小康社会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碌曲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加强工作指导,重视培训学习,提高人员素质,依法规范工作,大力支持乡(镇)人大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监督活动,从而使全县的乡(镇)人大工作有了新的起色。
  一、加强工作指导,重视培训提高,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过去碌曲县乡(镇)人大工作,除召开一年一次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三年一次任期届满时的人代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外,闭会期间很少开展工作。有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成了“驻村工作组组长”,有的经常回家不管事,真正成了“二线”干部,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加之社会各界对乡(镇)人大的重要地位和职能作用认识不足,因此,乡(镇)人大工作一直处于一般化状态。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碌曲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通过带领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深入各乡(镇)调查了解乡(镇)人大工作现状,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学习贯彻《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总结过去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努力探索创新,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指导,并建立了必要的工作制度,从而改变了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一)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乡(镇)人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指导。一是每年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安排执法检查工作时都对乡(镇)人大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跟踪检查,督促抓落实。二是实行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片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和联系乡(镇)人大代表制度,经常深入各乡(镇)调查了解情况,主动参加乡(镇)人大组织的代表视察、评议、执法检查活动和有关会议,现场指导工作。继而通过经常加强与乡(镇)人大工作联系,每当县人大召开常委会会议、开展代表视察、评议、调查和执法检查等活动都让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或乡(镇)人大代表列席和参加,既加强了县与乡(镇)人大之间的联系沟通,又受到乡(镇)人大干部和代表的好评。
  (二)建立制度,规范工作。自1998年以来,各乡(镇)先后制定落实了乡(镇)人大工作记录、代表小组活动、会议材料归档、每年一次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情况汇报、代表培训、代表活动等制度。针对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和乡(镇)人大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撰写乡(镇)人大代表选举程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务操作手册等指导材料,依法规范乡(镇)人大工作。在全县组织了以常委会领导为组长的两个乡(镇)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对各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依法监督和指导;针对一部分乡(镇)在召开人代会中存在的违法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现象,在每年乡(镇)人代会相继结束之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到各乡(镇)检查乡(镇)人代会的召开情况,听取专门汇报,检査会议有关材料,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从而促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质量明显提高。
  (三)切实抓好培训学习,努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者的业务素质。近几年以来由于县委重视,各乡(镇)的人大主席和专职副主席都没有出现空缺,个别乡(镇)还配有兼职的人大专干。乡(镇)人大干部的年龄结构、文化层次等综合素质逐年有所提高,在2001年乡(镇)人大换届中,提名的14个乡(镇)人大正副主席候选人的年龄都在48岁以下,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4人,中专8人。基于这些人大部分在过去没有从事过人大工作,有的年龄较大,对人大业务不熟悉,缺乏应有的法律知识,从事人大工作的能力不尽相同的现实情况。1998年以来我们每年举办两次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累计达16次,开展以会代训活动18次,安排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45人(次)。县人大在组织各种活动和议题调查活动中,都吸收乡(镇)人大代表和主席参加。并组织学习法律法规、人大业务知识和人大工作经验材料,派人到乡(镇)人大专题辅导学习14次,召开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和汇报会议8次,在人大年度宣传工作会议和代表培训会上表彰奖励乡(镇)人大主席和乡(镇)人大代表15人,通过这些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使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对于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加强联系,沟通情况,大力支持乡(镇)人大工作。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各工委、办负责人,经常与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加强联系,互通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交流经验,沟通认识,尽力解决他们的困难问题,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使县乡(镇)人大工作者保持了良好的工作关系。同时,提供住宿安排等,为县、乡(镇)人大代表履行职务、发挥作用提供了服务和创造了条件。
  二、各乡(镇)人大工作逐步向依法办事,规范工作的轨道迈进
  碌曲县乡(镇)人大工作在县、乡(镇)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条例》,积极探索,努力工作,使人大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起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思想认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乡(镇)人大工作者的素质逐步提高,较好地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履行职责的主动性、责任心明显提高,履行好法律规定的工作职责已经成为乡(镇)人大工作者的共识。
  (二)能够坚持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闭会期间的工作逐年转入正常。各乡(镇)人大每年年初都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年度开展的各项工作情况都有记录。这几年来通过组织代表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先后对乡(镇)所属的七所八站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和视察,闭会期间听取乡(镇)政府的主要工作报告和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情况的专项汇报,督促整改落实代表视察评议意见,解决了本乡(镇)主要建设项目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不少问题,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三)人大工作逐步趋于规范。三年一次的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和每年一次的乡(镇)人代会逐步趋于规范,人大工作各种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各乡 (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质量逐年提高。
  (四)结合农牧区实际,大力开展各项工作。各乡(镇)先后对《宪法》、《草原法》、《义务教育法》、《森林法》、《环保法》、《公路法》、《村委会自治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关于依法治县的决议在本乡(镇)的实施情况进行认真的执法检查;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五)积极开展了依法治乡(镇)、治村工作。大部分乡(镇)已制定了依法治乡(镇)工作实施方案,并依据法律制定了必要的乡规民约;乡(镇)执法部门正在推行执法与过错责任追究制,乡(镇)人大依法办事的水平有了新的提高。通过认真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为搞好乡(镇)人大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认真学习宣传宪法法律,为搞好乡(镇)人大工作营造舆论氛围
  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是搞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近几年来,首先组织乡(镇)人大工作者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和《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条例》,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开展讨论、交流工作,不断熟悉法律知识,做到依法开展人大工作;其次在县乡(镇)人代会期间,组织全体与会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明确法律赋予的职责,提高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自觉性;三是利用广播电视、乡村干部和群众会议等各种机会进行广泛宣传。四是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一年一度的人大宣传工作座谈会时安排部署乡(镇)人大宣传工作,表彰乡(镇)先进人大工作者和人大宣传工作先进者;常委会的《人大工作信息》有重点地刊登各乡(镇)人大工作动态,宣传交流乡(镇)人大工作经验,逐步增强了干部群众的人大意识,为搞好乡(镇)人大工作营造了较好的社会环境。
  四、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乡(镇)人大的名称应当规范。基层乡(镇)人大工作者普遍反映,原《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修改为《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后,乡(镇)人大主席团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实际上不存在了,这不利于乡(镇)人大工作,应恢复“主席团”,否则,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有名无实,难以开展人大工作,也无法履行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工作职责。
  (二)乡(镇)人大工作者的地位和待遇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乡(镇)人大专职干部年龄较大,文化程度低、待遇差。有的乡(镇)人大没有办公地点,工作条件相当简陋,社会上大多数人把乡(镇)人大干部(主要是专职干部)看作是“待退干部”,本人也有“二线”思想,今后配备乡(镇)人大专职干部时应注意“知识化、年轻化”,针对大部分乡(镇)人大没有专职干部的情况,要求省上统一解决乡(镇)人大干部的编制问题。
  (三)乡(镇)召开人代会和代表开展活动期间,经费没有保障。碌曲县属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财政相当困难,乡(镇)财政体制还未完全建立。每年一次的乡(镇)人代会由于经费困难,存在乡(镇)工作会议和人代会同时召开的现象,大部分乡(镇)半天召开乡(镇)工作会议,半天又召开人代会。农牧民代表没有误工补贴,由于在会议期间住宿困难等原因,导致了农牧民代表参加会议的积极性不高,参会率低下,因此,无法保证乡(镇)人代会的合法性。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与省政府协调后解决民族地区乡(镇)人大工作专项经费,把乡(镇)人大政权建设经费列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一计划“盘子”,切实解决乡(镇)人大存在的实际困难。
  上述这些问题不仅制约着基层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削弱了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应当发挥的重要作用,而且从更高一个层面上讲还严重影响了宪政制度在基层的整体推进。
  (2006年6月甘肃省县乡人大工作座谈会交流材料)提高代表执行职务能力是人大工作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王安禄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骨干力量,应当自觉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于人大工作中,不断加强政策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提高素质,锐意进取,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在具体工作中我县人大常委会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做了工作。
  一、抓培训,努力提高代表的理论业务能力,树立好权力机关的履职形象
  针对我县人大代表存在法律知识薄弱、职务工作不熟、监督不力、议政能力有限等素质方面的问题,人大常委会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开展了提高代表素质的培训工作。一是根据县直机关和乡(镇)领导中的县人大代表文化素质层次较高,结构整齐,接受能力较强的特点,采取强化一级培训法。二是根据农牧村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文化层次低,结构参差不齐,接受能力较低的实际情况,采取逐级系统培训法。具体做法是:通过每次召开的例会,首先培训好各乡(镇)人大领导,乡(镇)人大领导培训辖区代表活动小组组长(包括乡镇人大代表活动小组长),组长再培训各自的组员;同时每次培训选一个不同的题目,在注重基层代表便于操作,易于掌握的基础上,还注重培训知识的连续性和实用性。通过这两种培训方法,仅2005年培训县级人大代表303人次,培训面达到100%。培训乡(镇)人大代表861人次,培训面达到100%。扎实有效的培训工作,使广大代表的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普遍表现为提出意见建议针对性强,监督检查有质量,参政议政有能力,依法履职有水平,代表活动小组有热情。切实树立了权力机关的履职形象。二、抓决策,努力提高代表的社会活动能力,树立好开拓进取的有为形象
  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光荣使者,都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因此,县人大常委会一是加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代表工作,使代表在生产和社会实践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二是指导人大代表用科学的理论和工作办法判断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力求提出能够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的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出谋划策;三是保证重大事项的决策能够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代表群众利益,如每次召开人大例会时根据需要,邀请2至3名人大代表参加。近几年我县代表意见建议数逐年下降,但办理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去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率达到51.6%,办理情况好于往年,特别是人大代表意见较集中,反映强烈的问题大多数得到解决。办理质量和办结率的逐步提高,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大代表开拓进取,管理国家事务的有为形象。
  三、抓发展,努力提高代素的调查研究能力,树立好认真负责的敬业形象
  人大代表群体组成中具有各方面的人士,为了使代表在各条战线上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贯彻落实好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人大常委会确立了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代表人才资源优势的工作思路。一抓代表积极投身于经济建设主战场,在发展经济中建功立业,起到表率作用;二抓代表把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作为代表工作的第一要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三抓代表要敢于直言,敢于说实话、讲实情、出实招,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为了切实畅通代表调查反映的渠道,建立了省、州、县三级县直机关人大代表与七乡(镇)农牧村人大代表联系点制度。通过这些工作和措施。使广大代表树立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焦点、注重实效的务实思想,树立了说实话、讲实情、出实招,认真负责的敬业形象,提高了调查研究和分析问题的能力。2004年,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牧区人大代表的调查反映,做出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议”案,使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有了新的起色。如每年七八万人滥挖名贵药材屡禁不止的行为得到了有效的制止。
  四、抓监督,努力提高代表的执行职务能力,树立好依法办事的公正形象
  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如何提高代表的履职水平和自觉性,特别是闭会期间代表的履职活动,关系到人大执政能力建设的大问题。为此,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三个要求、二个创新、三个制度、四个创造的工作方法。三个要求是:要求人大代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县的有机结合,要求人大代表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求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二个创新是:创新代表工作方法,创新监督实效思路。三个制度是:代表集中视察、调查、检查和评议等监督制度,代表持证个人视察和代表对口监督职能部门制度,代表小组活动经常化制度。四个创造是:创造代表执行职务的有利条件,创造拓宽代表知政知情的渠道,创造丰富代表活动内容的对象范围,创造代表提高监督实效的目标和任务。
  由于思路明确,措施得力,方法对头,激发了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在视察、检查、调查、评议、审议等监督工作中,代表依法办事,监督有理有利,取得了明显效果。仅去年县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评议活动10次。针对全县乡(镇)卫生院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常委会组织省、州、县、乡(镇)四级人大代表51人先后深入6个乡(镇)集中进行了视察。在评议中代表们说实话、讲实情,尖锐地指出基层卫生院工作滞后严重影响了农牧村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并要求政府部门出实招落实整改措施,尽快解决农牧村群众医疗难的问题。在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下,政府部门积极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大胆改革创新,实行了卫生院院长聘用制。仅半年时间使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条件、医务人员服务质量,医院工作管理水平等方面有了实质性的进展,赢得了代表和群众的满意。
  五、抓稳定,努力提高代表的为民服务能力,树立好乐于奉献的公仆形象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克己奉公,勇于奉献是新时期人大代表具有的风采。县人大常委会注重指导各级人大代表争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脱贫致富的领路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为民服务的公仆人。要求代表为民着想、为民办事、为民排忧解难,努力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正是在这种优秀思想的培育下,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了积极的发挥。我县玛艾镇的州、县、镇代表,审时度势,积极争取发展建设项目,在本镇华格村建立了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为76户牧民建成牲畜暖栅304间、6080平方米;标准化住房228间、3420平方米,基本实现了住房定居化、草场围栏化、牲畜暧棚化、草料基地化、畜种改良化、疫防规范化。在年初发生的雪灾中,扎实的畜牧业生产基础充分体现了御灾保畜的优越性,使华格村的畜牧业生产发展仍然保持着高水平。他们的经验也为全县草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确立了典范,辐射带动了全县“六化”现代家庭牧场建设的蓬勃发展。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把群众的呼声作为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第一职责,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标准”,是县人大常委会密切联系人大代表,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行动准则。为了及时掌握县情民意,常委会常抓“情况通报”制度。要求全县25个代表活动小组,坚持向县人大常委会反映情况的“六、三、二”汇报制度。一是要求发挥好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多做些宣传政策,沟通思想,化解矛盾的工作,为改革和发展减少阻力,凝聚人民群众的合力,每半年汇报一次。二是要求经常深人选区,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每三个月反映一次。三是要求关注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关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关注社会焦点、难点、热点问题,每二月反映一次。人大常委会将代表反映的情况认真研究分析,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并做到大事为重,急事先办,特事特办。如长期困扰我县阿拉乡娄乃合地区的草山纠纷问题,事关社会稳定,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由于代表反映比较强烈,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现已得到圆满解决,人大代表也保障了一方群众的安居乐业和社会稳定。
  (作者系碌曲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本文2005年6月29日发表于《人民之声报》第三版)边远农牧区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沈江平
  地处甘肃南部的甘南藏族自治州是一个以畜牧业为主导产业的自治州,全州地域面积3.9万平方公里,人口66.7万,下辖夏河、卓尼、碌曲、玛曲、迭部、舟曲、临潭七县和合作一市。全州有乡(镇)和街道办事处110个,其中乡(镇)106个,由于这里的大部分地区海拔高亢,气候阴湿,加之交通不便,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缓慢,全州的经济实力位列全省十四个市、州的末位。我作为一个多年曾在乡(镇)从事党委秘书工作,现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搞文字材料工作的同志,曾目睹了乡(镇)人大换届和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综观乡(镇)人大自1990年成立以来走过的十四年不平凡的历程,它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农牧村政治文明建设进程,普法宣传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大多数同志对人大工作业务和制度的不熟悉,加之乡(镇)人大工作者自身存在的“二线”意识,以及社会各界对人大工作存在偏见和不理解,也不给予支持,因而使当前的乡(镇)人大工作开展起来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
  一、存在的几点问题
  (一)乡(镇)人大的名称不尽规范。
  原《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修改为《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后,原有的乡(镇)人大主席团不存在了,也曾听到有些从事人大工作的人员说的颇为有理,主席团本身是人代会召开期间所设的临时法定工作机构,乡(镇)人大被称谓乡(镇)人大主席团本身就有错误。因此,名称修改后,乡(镇)就只有“X X X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了,虽然乡 (镇)人大挂有牌子,设有主席和配备有正科级专职副主席,但名称修改后听起来有一种召开会议时临时所设机构的感觉。另外,各乡(镇)人大没有专门的红头文件行文,往往都以党委的红头文件代发人大的公文,致使乡(镇)人大应有的地位在人们心目中被淡化。
  (二)对乡(镇)人大工作的地位认识亟待提高。
  目前,不少乡(镇)人大主席或专职副主席文化程度较低,待遇不高,年龄偏大,加之很多人大主席、副主席能力和水平本身不高,缺乏工作积极性,思想上有“二线”意识,社会上大多数人由于不认识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和不熟悉人大工作的性质,不予理解和给予支持,故使原本依法办事有所作为的乡(镇)人大成了每年“例行开好会”的软化工作机构。
  (三)办公条件差,人员配备不足。
  当前乡(镇)机构改革后又设立了“四办一部”,使乡(镇)原本不宽裕的办公场所都被这“所”那“站”和“四办一部”所占用,由于乡(镇)人大不牵扯年终考核,不考核“硬件”建设和“阵地建设”,不实行“一票否决制”,因此,被搁在一角无人问津,人大主席仅有一间办公室,除此,文件档案柜、学习室一概没有。因此,许多乡(镇)的文档工作极不规范,有的乡(镇)人大文档和党委混订成册,有些和政府混装。还有,乡(镇)除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外,没有专职干事,大多数乡(镇)由党委秘书承办人大工作业务,由于基层工作琐碎繁忙,党政又没有具体分工,有时秘书的工作量极大,时间和精力难以投入到人大工作上,秘书代办人大材料的上报下达只有应付差使,深入到群众和基层宣传法律法规以及开展乡(镇)人大的其他工作受到很大局限,种种弊端,严重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水平的提高。
  (四)受工作经费制约,正常活动难以开展。
  不少乡(镇)本身办公经费拮据,党委书记、乡(镇)长认为乡(镇)工作主要靠党委政府来完成,使有限的经费全部投人到党委政府的具体事务上。绝大多数乡(镇)由于经费十分拮据,乡(镇)班子换届时人代会和党代会一起开,其余时间一年一度的人代会和工作会议和着开,曾有个别乡(镇)召开一年一度的人代会时会标上写着“全乡(镇)XXXX年度工作会、人代会”,这无形中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一种误导。这种经费制约不仅使会议程序不规范,而且会期无法保障,代表们进行审议根本没有时间。另外,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评议政府和下属站所的活动也受经费制约难以进行,代表只是开会的“代表”,闭会后就难以发挥作用了。
  二、几点对策建议
  (一)认真学习和宣传《条例》,一切按《条例》办事,是搞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一是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每年都举办几期人大知识培训班,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和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和人大理论业务知识。二是 《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中虽然对乡(镇)人大的名称已经规范,但是大多数人大工作者对乡(镇)人大的名称认识仍然模糊,乡(镇)人大究竟应当挂“X X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还是“ X X乡(镇)人大主席团”牌子,或者更为准确的名称,建议由省人大明文作出规定。三是县、乡(镇)召开人代会期间,应当将《条例》翻印成藏汉两文下发到代表和工作人员当中,并集中时间专题学习。四是利用广播电视广泛宣传,亦可深人到乡村干部中和村组召开的群众大会中巡回宣传。五是一切按《条例》办事,《条例》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工作性质、职责、以及代表活动都作了具体规定,是乡 (镇)人大工作的指南。因此,广大乡(镇)人大工作者务必要按《条例》办事,依照《条例》有声有色有条不紊地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选配好班子,从组织上提供保证。
  实践证明,没有干不成的事,只有干不成事的人。因此,乡(镇)班子任期届满时,县市党委常委会要从推进政治文明建设进程,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快乡(镇)经济发展,推进依法治乡治镇进程等工作大局来考虑,选配好乡(镇)人大班子,对那些年龄偏大,能力不强,积极性不高,工作没有起色的人大主席或副主席要调整岗位,把那些文化层次高,办事能力强,群众威信好,工作靠得住,能够办成事的年轻化开拓型干部配备充实到乡(镇)班子,并设乡(镇)人大专职干事,从而使乡(镇)人大成为能干事、干成事、讲民主、促发展的过硬班子。不提供组织保证,没有学习型、开拓型和敬业型的人大干部队伍,乡(镇)人大工作就没有起色,乡(镇)人大工作者就会成为只占岗位不干事的干部,这样,乡(镇)人大工作就始终缺乏生机和活力,工作上起色不大的尴尬被动局面就无法改变。
  (三)保证并落实经费,从财力上给予支持。
  人大工作不同于经济部门的工作,人大工作讲的是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虽然对于促进一方发展有积极作用,但它是间接性的,因此,具备财政实力的乡(镇)必须保证乡(镇)人大经费足额落实,乡(镇)一级没有财政实力的,县市一级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批准县市政府的财政预算当中每年都要将乡(镇)人大经费考虑进去进行单列,并保证及时足额落到实处,只要经费有了保障,乡(镇)人大办公条件得到改善,办公设施达到优化,人大工作开展起来就没有客观制约因素了。这样,人大换届工作和一年一度的人代会的法定时间就有了保障,代表培训、代表活动就可以积极开展起来。因此,提供经费保障,给予财力支持是搞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基本条件。
  (四)强化指导,内外交流,促进工作规范化运作。
  人大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有些曾多年在党委、政府和人民团体单位工作的同志,虽然可能作为人大代表参加过几次人代会,但由于没有接触过人大的实质性工作,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政治体制的深刻内涵认识并不深刻。这些同志选配到乡(镇)人大工作后,虽有干好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主观愿望是好的,但对于究竟如何干,怎样才能干出工作成效心中无数。因此,县市人大首先要从业务上给予指导,每年可举办几期乡(镇)人大业务、理论知识和依法行政以及《代表法》、《选举法》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通过扎实的培训,使从事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熟悉工作,进入角色,成为既有信心和决心,又是行家里手的得力工作骨干。其次,内外交流,开阔视野,拓展广度。当前,依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上下交叉挂职,内外交流工作力度正在不断加大。因此,要积极向党委组织部门建议,把乡 (镇)人大工作者,选派到上级人大或党政部门以及同级党政部门挂职锻炼,使乡(镇)人大工作者成为人缘好、能力强、适应不同工作环境的“多功能”人才。除此,县市党委组织部和人大应每年组织乡(镇)人大干部赴外地考察学习,借鉴东南沿海或其他经济发达地区人大工作的先进经验,达到以他山之石而攻“我”之“玉”的目的。
  乡(镇)人大工作开展起来量大面宽,它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基石”,肩负着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政治文明建设进程,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促进三个文明不断进步的重要职责。因此,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都要关心和支持基层乡(镇)人大工作,要把它放在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基础工作”这样一个大局上来考虑和给予高度重视。
  (本文发表于2004年7月10日《人民之声报》第三版)为了使香巴拉更迷人
  沈江平
  碌曲县地处青藏高原东部边缘甘南藏族自治州西南部,位于甘、青、川三省交界处,东临甘南州卓尼县,南连四川省若尔盖县和甘南州玛曲县,西界青海省河南县,北接甘南州夏河县和合作市。“碌曲”二字是藏语“洮河”之音译,因黄河支系的洮河发源于碌曲县而得名。旅游、水力、畜牧、矿产是碌曲的四大资源优势,该县境内洮河两岸广袤辽阔绵延数十里的碧绿如毯的草原风光,集雄、险、奇、幽为一体的高原石林则岔石林,风光秀丽、民俗古朴、素有东方小瑞士之称的神秘的郎木寺镇风光,镶钳在青藏高原上被称为高原明珠的鸟类乐园尕海湖,已成为游人纷至沓来的知名风景名胜区而享誉国内外,同时也构成了碌曲生态旅游的壮美画卷,在甘南香巴拉之旅中绽放出迷人的风采。
  具有香巴拉梦幻之旅的碌曲县,草地面积占县域面积的90%以上,境内有25万亩林地,全县植被覆盖率达93%以上,大陆性气候特征显著,境内有尕海湖湿地生态、候鸟保护区和则岔石林高寒草甸、珍贵动植物为保护重点的森林生态保护区连接为一体的全省第四个、甘南州第一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碌曲县地势高亢,西南高,东北低,呈高原山地地貌,整个地区大部分海拔在3000m至4000m之间,高寒阴湿,冬长无夏,春秋短促,无绝对无霜期。全县总人口30159人,其中农牧业人口为25712人,占85.2%,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以草地畜牧业为支柱产业的县份。
  碌曲洮河沿岸的森林不仅是碌曲县重要的生态资源,而且是维系黄河水系洮河源头水源涵养能力的一块宝地,起着保持水土、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的重要作用。为使林区森林保护工作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2002年、2003年,县人大四次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沿河林区就《森林法》和《甘南州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建议有关部门拿出解决办法,从而使“天保工程”在全县境内得以很好的实施。
  20世纪九十年代末,由于西部广大地区程度不同地持续出现干旱,地域辽阔的甘南草原也受到了影响,地处甘南草原腹地的碌曲草原的水源涵养能力不断下降,就连素有高原明珠之称的尕海湖水位也急剧回落,夏秋之季珍禽云集的鸟类乐园尕海湖环湖湿地出现了干涸,境内其他地方的部分草场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退化,生态弱化的警钟已经敲响。对此,各级人大代表在省、州、县人代会上多次呼吁,尕海湖湿地水位的下降和全县部分草场的退化引起了省州领导的重视,主管部门下拨了专项资金对尕海湖的水位回升进行了补救治理措施,从而使高原明珠尕海湖又恢复到往昔天蓝蓝、水盈盈、草绿绿的迷人丽姿。其后通过多方申请,2001年省上主管部门将碌曲县列入天然草原生态恢复与建设重点县份,2002年国家投巨资在全县4个重点牧区乡(镇)实施了天然草原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项目。2002年年中召开的常委会例会上,分管农牧口工作的副县长和县畜牧局专门就天然草原生态恢复与建设规划方案向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汇报。方案通过后,县人大由一名常委会副主任带队组织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深人项目实施区进行检查评议,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责成项目实施部门按专家设计方案引导群众保质保量分步实施。2004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又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议》、《关于审查〈碌曲县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备案决定》,从而使草原生态保护有了更加具体、切实可行的法律条令保障依据。
  (本文2004年在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征文活动中选用后刊登于同年11月由省人大研究室编辑出版的《走向法治 ——甘肃人大五十年光辉历程》一书)碌曲人大工作的新变化
  王仲毅
  人大要求政府组成人员承诺年度重点工作
  “去年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承诺了当年要完成的15项重点工作,年底有4项没有完成。”碌曲县文体旅游局局长李文忠2005年6月21日下午对记者说,这给他带来很大的压力。
  2004年3月,李文忠在碌曲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年初的常委会会议上向组成人员做出文体旅游局当年要完成15项重点工作的承诺。
  这次会议上,还有碌曲县教育局等16个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象李文忠一样,也向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当年本部门的重点工作逐项做出了承诺。
  从2004年5月开始,碌曲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按照各自分工,分阶段对政府承诺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并于12月3日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做出汇报。“这次会议上我们当时做出承诺的部门,也向参加会议的人员作了当年度工作承诺落实情况的汇报。”李文忠说,会议在审议中,肯定了我们取得的成绩,指出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
  根据这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的推荐意见,碌曲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县文体旅游局局长李文忠列为2005年述职评议的对象之一。
  李文忠说,这一系列工作,与县人大常委会为了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而推出的一项制度有关。“县级人大在监督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还存在监督工作随意性强,监督面不广,监督力度不大等问题”。碌曲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扎西热布旦说,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时,我们于2004年4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在政府组成人员中实行年度工作承诺制的决定》。
  决定规定实行承诺制的范围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政府组成人员。
  决定对县政府组成人员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承诺或递交书面承诺报告以及汇报承诺落实情况的时间作了具体规定。
  承诺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为,县政府组成人员将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本部门、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争取项目以及其他工作责任目标的实施和完成向县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做出书面承诺。
  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承诺报告或者接到书面报告后,扎西热布旦主任说,常委会的各分管领导和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按工作分工加强跟踪督查,根据督查情况对相关单位和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也可组织常委会成员和人大代表进行视察评议,并邀请县委有关领导及公民参加。必要时,对承诺对象的工作进展情况听取专项汇报。
  年终对承诺人所承诺的工作完成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将进行调查评议,实行票决制,做出评估意见。扎西热布旦说,对工作成绩差、未能实现承诺而无正当理由的,县人大常委会按法定程序进行询问、质询、述职评议,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
  2005年6月21日,正在向碌曲县人大常委会做述职准备工作的李文忠说:“我们文体旅游局去年承诺的15件重点工作,有4件由于客观原因没有完成,今年前半年通过努力,虽然完成了这些工作或使这些工作有了进展,但这件事对全局及我个人震动很大。”他说,没有完成当年承诺的部分重点工作,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时,心中有一种欺骗了人的感觉。但年初就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承诺,年底就落实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汇报这项举措,让我们政府部门对完成自己的工作有了紧迫感和责任感。
  政府组成部门向人大常委会承诺制以及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督查工作,还有对没有完成承诺事项的政府组成人员跟踪进行的述职评议工作,李文忠说,这不仅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落到了实处,从另一个方面看,更是对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的推动。“县人大常委会从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出发,积极探索监督管理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有效方法,制定出台了这个决定,并根据这个决定,对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实行跟踪检查,督促落实,使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得到充分发挥。”碌曲县县长才尕说,这一有效的监督措施,对推动全县各项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做到了人大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的同步结合,促进了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政府规范性文件人大审查备案
  2005年6月的一个傍晚,碌曲县城整洁的街道与街道两侧充满藏民族色彩的建筑,让记者深深沉浸其间。而一些人用报纸包裹了拿在手中的蔬菜更是抢去了记者的目光。同行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扎西热布旦指着街道两旁的树说,你可能想象不到,几年前风过处,这些树上就会有各色塑料袋像万国旗一样飘扬。而我们脚下的路,到了牛羊转场的季节,就会洒满牛羊的粪便。
  为了改变这种现状,让县城整洁起来,碌曲县政府于2001年出台了《碌曲县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碌曲县家禽家畜管理办法》。这一规定和办法在执行中与当地居民的生活习俗发生了矛盾。
  一些群众总是想不明白,自己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祖祖辈辈习惯了的生活方式为什么要受到限制。于是,就发生了收民在驱赶了自己的牛羊通过县城的主街道转场时,与前来劝阻的有关人员发生冲突的现象,在最激烈的一次冲突中,有一牧民拔刀刺向劝阻者,致其当场受伤。
  现实让县政府决定整合规定与办法,再次制定一部规范性文件,以改变碌曲县城作为藏民族特色旅游城市的形象。
  2003年12月,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之后不久,碌曲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介入县政府这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对《碌曲县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初稿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上,人大代表和公民代表及有关方面人士对办法中在城区禁养家畜家禽及禁止牛羊转场通过县城等条款提岀了意见。扎西热布旦说,根据听证会得到的意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讨论后,着重向县政府提出了可以在城区划分区域饲养家畜家禽;牛羊转场可以从县城城边的道路经过等建议。他说,人大常委会还对办法中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条款提出了调整的要求。
  2004年4月,碌曲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审查了这个办法,扎西热布旦说,会议通过了关于审查《碌曲县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备案决定。
  这是碌曲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作出的第一个备案决定。记者采访时看到,县政府不久前送来请求人大常委会审查备案的又一个规范性文件——碌曲县草原管理办法,已抵达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案头。
  县人大常委会在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作出的关于审查这个办法的备案决定,碌曲县县长才尕认为,这进一步规范了政府的法规性文件,对依法管理县城市容市貌、打造草原旅游城市、树立对外良好形象、吸引客商、繁荣市场等方面将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由于这个办法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碌曲县城建监察大队的负责人说,通过一年的宣传实施,县城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特别是禁用一次性塑料袋后,县城街道两侧树木上张扬在枝头难以清理的塑料袋再也没有了。
  这是一次成功的尝试,扎西热布旦说,前些年,政府的一些规范性文件存在一个共性的问题,就是合理不合法,往往与法律法规出现矛盾,打起官司来,给政府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而且,也影响了政府的形象。
  这些年,国家倡导依法治国,政府的运作方式由人治向法治过渡。扎西热布旦说,这让人大常委会依法充分行使职权有了更为广阔的空间,我们不仅在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时把握其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而且,要解决政府的一些规范性文件只去约束基层,约束公民,而对政府本身却没有约束力的问题。
  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扎西热布旦说,从对上面说到的那个办法的审查备案情况看,我们从其可操作性与当地实际相结合方面进行的探索,取得了比较好的现实效果。他说,政府规范性的文件一定要在宏观管理上起到作用,一定要具有可操作性。这也是我们在进行审查备案时把握的一个方面。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行人大、政府双向责任制后的变化
  前往碌曲县尕海乡的路上,6月下旬雨后的草原在蓝天白云之下将绿色一路铺开,草丛间间或出现的积水不时闪烁着行人的眼睛。就是这样一个梦幻般的地方,却象甘肃的许多地方一样,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与他们的草原都经受着缺水的煎熬。
  从50多年前开始,我们这里就缺水。尕海乡尕秀村一位60多岁的老人说,这些年,我们取水最近的地方离我们的定居点有8公里,远的在13公里以外。
  说这些话时,过惯了逐水草而居生活的老人与记者站在即将竣工的一居民定居点的房屋前。说话时,老人的目光不时走向绿草之上定居点的红色砖瓦房与地上正在铺设的水管,仿佛在注视着与他一生相伴的牛羊。
  定居之后,人畜的饮水问题成了我们最大的烦恼。碌曲县人大代表、尕海乡尕秀村党支部书记安杰尔说,政府曾在1982年给一些居民点修建过人畜饮水工程,当时解决了一部分人畜的饮水问题。但随着居民点的增多和饮水工程年久失修等原因,好多居民点又一次断了水源。夏天有些雨水还好过点,到了冬季,饮水就成了我们的最大困难。
  这种现状,让有县人大代表身份的安杰尔在今年3月召开的碌曲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向本会提出了关于政府支持定居点后续工程建设的建议。碌曲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安禄说,这是本次大会72条代表建议中的一件。
  2005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总结往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经验,根据这72件建议的内容,列表分解到每个相关单位承办。王安禄说,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这个表名称为人大、政府双向责任督办分工表,记者看到,这个表上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及政府各位副县长的分工,将各位副主任和副县长列为督办、分管领导,将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列为承办负责人。王安禄说,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具体到每个相关的人员。这是碌曲县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中的一个创新。
  “今年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由我负总责。”在4月召开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交办会上,碌曲县县长才尕说,代表意见建议是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分管县长要抓好督查,随时了解办理工作的进度,解决办理中出现的问题;承办部门要增强责任心,抓住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现场办理,尽快解决。对当前无法办理的,要向代表和群众解释清楚,不准置之不理,互相推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县长、副县长全部参加了这次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交办会。交办会上,有两个局的局长因故未到,才尕县长对参加会议的这两个局的两名副局长说,你们回去告诉你们的局长,他们连人大代表的建议交办工作都不重视,还有什么责任心?对人大代表的建议都不关心,到底在忙什么?对这个事如果没有足够的认识,我建议他们辞职。
  交办会后不足一个月,安杰尔说,我所提建议的有关办理人员就来到我们村进行办理工作。
  安杰尔的建议是同草原建设和草场治理的代表建议结合在一起办理的,王安禄说,因为两者都有一个水的问题。
  这一工程由水源工程、引水主管、高位水池、灌区布置四部分组成。碌曲县尕海乡乡长昂老6月22日上午对记者说,目前工程已完成了水源工程开挖、部分筑砌、管道开挖工程,占总工程量的60%。
  工程在7月底完工后日供水量达800立方米,昂老说,这个供水量可灌溉1500亩干旱草场,解决2300多人,20000多头(只、匹)牲畜的饮水问题。
  这个项目在施工及设计方面充分考虑了人大代表建议中关于草原建设和草场治理的内容,而不仅仅着眼解决水的问题。从事草原生态研究数十年卓有建树的碌曲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安禄说,从这里可以看出,政府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时,不但办理的进度明显快于往年,而且,注意到了建议中很细微的地方。
  尕海乡地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质结构复杂,植被脆弱。而且,当地牧民视草场为生命。王安禄说,有关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确定施工方案时,充分考虑到了减少植被面的开挖。在管道铺设中,将草皮切块揭置一侧,管道埋设回填后,将所揭草皮覆盖原处,恢复草场原貌。在灌溉方式上,改变过去布设管网大面积开挖现象,采用了只需工作井的移动式喷灌技术,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施工草场植被。
  这一工程被限定在三个月之内完工。6月23田,王安禄说,从3月召开人代会产生代表建议到4月交办,至目前72件建议中,已有18件办理完毕或已分别超过整个办理进程的一半以上。他说,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制的实施,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进度明显快于往年。
  (本文系《人民之声报》记者王仲毅在“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两周年巡礼活动”中釆写的系列深度报道,2005年7月30日刊登于《人民之声报》第四版)

知识出处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是碌曲县有史以来的第一部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工作为主线,兼顾碌曲县政权建设过程的人大专志。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2006年7月上旬。 本志资料来源广泛,1980年7月前均采用收集于碌曲县档案馆的档案,1980年7月后采用收集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档案。有关人士回忆提供的资料,经核实后载入,未注明出处。 历届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以历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为准,未作大的改动。 本志以编、章、节的形式排列,以横排竖写为主,采用记、志、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以图表为辅。以大事记编年为经,以事为纬;其余各编、章、节,以类系事,以事系人。力求全面反映本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历史、现状及特点,辅以详略适当的政权建设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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