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碌曲人大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505
颗粒名称: 碌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分类号: D261.3
页数: 2
页码: 246—247
摘要: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人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省、州、县委、政府的《实施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度。
关键词: 人民代表大会 常委会 党风廉政

内容

——2001年4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人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省、州、县委、政府的《实施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度。
  一、县人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自觉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决定和指示,维护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进程。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落到实处。
  二、人大党组对人大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常委会主任对人大机关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常委会其他副主任按工作分工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落实具体任务;常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三、根据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决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组、党支部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和解决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安排部署并组织实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计划。
  四、人大常委会中心学习小组和机关干部职工的年度学习计划必须有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要安排一定的时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有关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干部、群众的意见,重视和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重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配合执法机关依法查处。
  五、县人大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带头依法办事,勤政为民,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妥善处理上访事件。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对违法违纪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
  六、县人大党风廉政建设自查领导小组要经常督促检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好的要表彰奖励,差的要批评教育或实施责任追究,并将责任制度执行情况年底前报县纪委。
  七、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有的作用,依法对人大选举和任命的县“一府两院”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人事监督,加强对拟任命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的考核,积极开展述职评议,监督县“一府两院”及基层工作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

知识出处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是碌曲县有史以来的第一部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工作为主线,兼顾碌曲县政权建设过程的人大专志。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2006年7月上旬。 本志资料来源广泛,1980年7月前均采用收集于碌曲县档案馆的档案,1980年7月后采用收集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档案。有关人士回忆提供的资料,经核实后载入,未注明出处。 历届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以历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为准,未作大的改动。 本志以编、章、节的形式排列,以横排竖写为主,采用记、志、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以图表为辅。以大事记编年为经,以事为纬;其余各编、章、节,以类系事,以事系人。力求全面反映本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历史、现状及特点,辅以详略适当的政权建设过程。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