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心学习小组学习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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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人大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504
颗粒名称: 碌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心学习小组学习制度
分类号: D624
页数: 2
页码: 244—245
摘要: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的理论学习,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进程,增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和地位的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制定常委会中心学习小组学习制度。
关键词: 人民代表大会 常委会 学习制度

内容

——2000年6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的理论学习,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进程,增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和地位的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制定常委会中心学习小组学习制度。
  第一条县人大常委会中心学习小组成员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调研员,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
  第二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任中心学习小组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
  第三条中心学习小组的任务是: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三代领导人关于民主与法制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的论述,学习法律法规和全国、省、州人大有关文件,努力掌握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促进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为增强团结、加强世界观改造、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奠定思想理论基础。同时,还要学习经济、科技、文化和国际政治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四条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学习与研讨相结合。也可采取专题和法制讲座等形式,把理论学习同人大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有重点的学习研究有关问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第五条县人大常委会中心学习小组每月举行一次集中学习讨论。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县委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和研讨。
  第六条县人大常委会中心小组集中学习,每次都要确定不同的专题和议题,确定重点发言人。重点发言的人员要认真准备,写出书面发言提纲,认真讨论和交流,以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学习方法和方式要灵活多样。
  第七条中心小组集中学习研讨的专题和议题要紧密结合县委的决策、全县工作重点和人大的工作部署,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全县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西部大开发等重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理论、法规、政策,充分讨论,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取得共识,为加强对县“一府两院”监督工作打好思想和理论基础。
  第八条中心小组成员要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坚持学习与调研相结合,抽出一定时间,确定议题,深入基层,进行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坚持群众路线,总结群众的实践经验,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结合人大工作,每年写出一至两篇心得体会或者调查报告。
  第九条坚持学习情况通报制度。中心小组学习情况可酌情由新闻媒体采编专稿或综述,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县通报。
  第十条中心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中心小组要指定专人,
  做好中心小组学习讨论发言记录和考勤。

知识出处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是碌曲县有史以来的第一部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工作为主线,兼顾碌曲县政权建设过程的人大专志。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2006年7月上旬。 本志资料来源广泛,1980年7月前均采用收集于碌曲县档案馆的档案,1980年7月后采用收集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档案。有关人士回忆提供的资料,经核实后载入,未注明出处。 历届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以历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为准,未作大的改动。 本志以编、章、节的形式排列,以横排竖写为主,采用记、志、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以图表为辅。以大事记编年为经,以事为纬;其余各编、章、节,以类系事,以事系人。力求全面反映本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历史、现状及特点,辅以详略适当的政权建设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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