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制度试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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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人大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495
颗粒名称: 碌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制度试行
分类号: D624
页数: 3
页码: 221—223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碌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办法》、《碌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参照《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制度(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关键词: 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会议制度

内容

——1999年12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碌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办法》、《碌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参照《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制度(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组成主任会议。主任会议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
  二、主任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主持,主任也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主持。
  三、主任会议一般每半个月举行一次,每月至少举行一次。重要事宜需要临时召集的主任会议,临时通知。
  四、县人大副县级以上调研员、常务委员会有关委员,办公室副主任、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及与会议议题有关的“一府两院”部门负责人可以列席主任会议。
  五、主任会议的建议议题一般由主任与有关副主任碰头研究后提出,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需要主任会议研究的议题,先由办公室收集汇总,经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与常委会有关副主任研究协商,经主任同意后,提交主任会议。需主任会议上汇报的议题,由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按工作分工分别汇报。重要汇报应有书面汇报材料。如主任因故不在家需要召集主任会议时,由主持工作的副主任与其他有关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共同研究提出建议议题,并主持召集主任会议。
  六、主任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一)决定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的时间,确定列席范围,拟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草案和决议、决定草案及其他有关文件。决定常务委员会会议日程。
  (二)主任会议可以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须先经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必要时进行任前初审、考察和法律考试。
  (四)对于县“一府两院”、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首先由办公室或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与分管主任研究提出意见,然后再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在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任会议同意,该议案的审议延期或即行终止,并向常务委员会会议说明。审查县“一府两院”提出的规范性文件。
  (五)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对县“一府两院”提出的质询案,决定交受质询的机关进行口头或者书面答复。
  (六)决定对县“一府两院”工作的视察和调查活动,指导、协调乡人大工作和各工委、办日常工作。
  (七)听取讨论“一府两院”有关部门的专项工作和重要个案情况的专项汇报,如有重大事项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汇报,必要时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八)研究处理重大的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检查督促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以及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决定、决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九)决定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县、乡人大代表活动的有关事宜,维护人大代表合法权益。
  (十)讨论提出召开人代会准备的有关事项,拟定有关文件草案和其它会议材料。
  (十一)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名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査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名单、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名单、县、乡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和选举委员会名单等,研究提出乡级人代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
  (十二)处理常务委员会授权的其它事项和重要日常工作。
  七、主任会议成员要经常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维护班子的团结和威信,深入调査研究,求真务实,尽职尽责,在会议上积极发言,畅所欲言,群策群力,不断提高主任会议的议事能力和工作效率。
  八、增加工作透明度,主任会议的重要情况和会议决议,通过印发《主任会议纪要》或《人大工作信息》向有关方面通报,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主任会议的决议、决定,须由主任会议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同意。重要决议、决定,须由主任会议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表决通过。表决采用无记名、举手或者其它方式进行。
  十、本制度从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试行。

知识出处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是碌曲县有史以来的第一部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工作为主线,兼顾碌曲县政权建设过程的人大专志。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2006年7月上旬。 本志资料来源广泛,1980年7月前均采用收集于碌曲县档案馆的档案,1980年7月后采用收集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档案。有关人士回忆提供的资料,经核实后载入,未注明出处。 历届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以历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为准,未作大的改动。 本志以编、章、节的形式排列,以横排竖写为主,采用记、志、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以图表为辅。以大事记编年为经,以事为纬;其余各编、章、节,以类系事,以事系人。力求全面反映本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历史、现状及特点,辅以详略适当的政权建设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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