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碌曲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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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人大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49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碌曲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工作
分类号: D624
页数: 5
页码: 187—191
摘要: 进一步开展法律监督,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全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创造较好的法治环境。一是保证以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为重点,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目的,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每年成立由一至两名常委会副主任为组长,人大委员、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采取县、乡联动,自查自纠,把干部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重点,对12部法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写出执法检査调查报告8份,听取县“一府两院”的执法检查2次。同时,配合省州人大完成了1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二是继续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督办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司法案件,依法加大对司法错案的监督力度。为了全面实现“四五”普法规划目标,县上成立以人大常委会2名副主任为组长的两个督查组,多次深入机关单位和乡村督查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活动。每年都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实施“四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督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启动我县“五五”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参加“三个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执法环境调研工作,为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创造了条件。举办以宪法、人大制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要内容的法制讲座4次,法律考试4次,增强了各级干部的法律意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三是开展对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述职评议工作,督促了“两院”的工作,使被评议人员的监督意识、公仆意识明显增强。四是依法作出撤销两名严重违法违纪审判人员职务的决定,对遏制司法腐败起到了警示教育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 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主要工作

内容

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积极做好法律监督
  进一步开展法律监督,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全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创造较好的法治环境。一是保证以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为重点,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目的,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每年成立由一至两名常委会副主任为组长,人大委员、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采取县、乡联动,自查自纠,把干部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重点,对12部法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写出执法检査调查报告8份,听取县“一府两院”的执法检查2次。同时,配合省州人大完成了1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二是继续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督办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司法案件,依法加大对司法错案的监督力度。为了全面实现“四五”普法规划目标,县上成立以人大常委会2名副主任为组长的两个督查组,多次深入机关单位和乡村督查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活动。每年都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实施“四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督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启动我县“五五”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参加“三个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执法环境调研工作,为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创造了条件。举办以宪法、人大制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要内容的法制讲座4次,法律考试4次,增强了各级干部的法律意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三是开展对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述职评议工作,督促了“两院”的工作,使被评议人员的监督意识、公仆意识明显增强。四是依法作出撤销两名严重违法违纪审判人员职务的决定,对遏制司法腐败起到了警示教育的积极作用。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注重工作监督实效
  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抓住全县重点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监督。完善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督办制度,实行常委会会议重点发言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确定重点发言人,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使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的监督力度。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年度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确保人代会审查批准的年度经济计划与财政预算的执行。及时审查批准计划预算部分变更,并作出批准决定。多次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实施项目建设和编制“十一五”规划进展情况的汇报。并提出许多可行的修改意见,增强了规划的系统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县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碌曲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常委会会议作出了关于认真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决议。重视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听取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审计结论。二是听取和审议县“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汇报。先后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非典”防止、天然林保护重点项目争取及建设、整顿交通秩序、市场管理、乡(镇)卫生、农牧民增收、劳务输出等重点工作和“两院”审判、检察工作等61项报告和汇报。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议和关于审查《碌曲县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备案决定。对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主要议题,每次会前组织人员开展调査,写出书面调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截止7月上旬,共下基层召开座谈会70余次,走访县、乡人大代表150余人(次),撰写议题调查报告27份。三是作出了政府主要部门负责人年度主要工作向人大承诺的决定,先后听取和评议了30名政府组成人员的承诺报告,19人递交了书面承诺报告。努力促进了全县重点工作按计划进度完成。
  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积极主动地完成县委交给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常委会各领导积极参与县上的中心工作,努力完成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较好地完成了民族教育、全县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等工作。防止人大监督与中心工作的脱节,探索把握人大监督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不断推进,做到人大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同步合拍,努力促进县“一府两院”工作。
  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落实督办、转办制度,共接待来信来访290人(次),来信89件。大部分得到妥善处理,增强了办理实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积极探索和改进实现方式,进一步加大了对县“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有效监督。努力改进对人大选举或任命干部的监督工作。一是实行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承诺制度,并经常检查督促抓落实;二是开展了对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教育局局长、县文体旅游局局长述职评议工作。实事求是的评价他们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评议和整改意见,听取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为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发挥职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依法任命县“一府两院”工作人员,截止目前共依法任免县人大及县“一府两院”工作人员100人(次)。其中:决定任命副县长、代理县长3人,政府组成人员39人(次);决定免去政府组成人员11人(次),接受辞职1人;决定任命法检“两院”副院长4人(次),任命“两院”工作人员23人(次)、陪审员2人,撤销职务2人;选举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负责人8人(次),免去职务3人,决定接受副主任辞职2人、委员辞职1人。
  四、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因此,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我们不断改进代表工作,重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实行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和联系代表制度,落实常委会代表联系办法。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夯实人大工作。连续三年用县人代会代表集中的有利时机,举办县人大代表培训会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主要领导讲话,收到很好的效果。开展代表培训和视察活动11次,县人大代表培训率达100%,乡(镇)人大代表培训率达95%以上,进一步提高了人大代表的议政能力。坚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每次举行常委会会议邀请部分各级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吸收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议题调查、述职评议等主要活动,为代表参政议政提供条件。在全县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县级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中的人大代表进一步联系基层代表和选民,开展了不同形式的联系和帮扶活动。
  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本届人大召开的5次大会上,代表提出意见建议282件。每次人代会后,办公室和代工委与县政府联合召开代表意见建议交办会,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县长、副县长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提出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的目标要求。改进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方式方法,实行人大、政府双向负责制,选择部分重点意见建议,由常委会和政府领导共同督办。加大现场办理力度,县四大班子领导带领政府有关部门深入乡村,现场集中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各分管副县长和有关部门多次深入基层,现场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经常督促这项工作,使代表提出的许多意见建议得到解决。如2005年代表意见、建议解决或基本解决达到61%,是历届代表建议办理最好的一年。依法选举出席州十三届人大代表20名、补选1名,县十五届人大代表17名,接受代表辞职2名。
  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听取各乡(镇)人大关于今年开展乡(镇)人大工作情况的汇报,举办乡(镇)人大主席培训会3次,印发人大业务学习材料,研究探索乡(镇)人大工作的方法与经验,提高他们的人大工作业务水平。联系乡(镇)人大工作的常委会领导,深入乡(镇)指导乡(镇)人代会,开展代表活动,培训乡(镇)人大代表,促使乡(镇)人大工作较快地走上规范化轨道。
  五、强化学习,改进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不断加强常委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思想水平和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一是按照中央、省委、州委的要求和县委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认真安排,广泛动员,扎实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使人大机关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受到了州委督导组和县委的表彰。被县委授予2005年度全县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县委、县政府授予县级“文明单位”称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扎西热布旦和副主任才巴郎杰分别被评为全省和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二是开展我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五十周年和人大常委会设立二十五周年纪念活动,进一步回顾过去,总结工作,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每年年初召开全县人大宣传工作会议,认真安排年度的人大宣传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两周年巡礼”采访活动,《人民之声报》整版深度报道了我县人大工作,聘请人大宣传通讯员10名,共出刊《人大工作信息》92期,常委会议《会刊》20期,在全国和省、州报刊杂志上发表宣传人大工作的理论文章和新闻报道共计70余篇。提高了我县人大工作的知名度,为搞好人大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克服困难、多方争取资金装修办公室和会议室,购买办公设备和公务用车,进一步改善工作条件。组织干部职工赴香港、澳门、广东、深圳、海南等地考察学习,加强与兄弟县市人大的交流,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扩展了工作交流,提高了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能力。

知识出处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是碌曲县有史以来的第一部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工作为主线,兼顾碌曲县政权建设过程的人大专志。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2006年7月上旬。 本志资料来源广泛,1980年7月前均采用收集于碌曲县档案馆的档案,1980年7月后采用收集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档案。有关人士回忆提供的资料,经核实后载入,未注明出处。 历届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以历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为准,未作大的改动。 本志以编、章、节的形式排列,以横排竖写为主,采用记、志、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以图表为辅。以大事记编年为经,以事为纬;其余各编、章、节,以类系事,以事系人。力求全面反映本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历史、现状及特点,辅以详略适当的政权建设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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