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保障宪法法律的实施
一是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进程。1998年根据县委的决定,适时做出了依法治县的决议,全面启动依法治县工作,1999年进一步做出了推行执法责任和“两错”责任追究制的决议。督促县“一府两院”及有关执法部门制定两项决议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了执法和“两错”责任追究制,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从此把各项事业的发展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二是根据“少而精,重实效”的原则,成立以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安排,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采取县、乡联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会议听取审议报告相结合的办法,有重点的对30部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写出执法检査调查报告20份,听取县“一府两院”执法检查汇报11次。配合省、州人大检查18部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纠正了一些违法违纪问题。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常委会每年听取实施普法规划情况汇报,从常委会自身作起,要求全县各级干部学习法律法规,以此推动全县普法工作。五年中共举办法制讲座7次,对人大任命的干部组织法律考试3次,开展法制宣传28次,深入七乡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材料820份,县人大也被评为全省普法先进单位,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三五”普法总结和制定全县“四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汇报,总结 “三五”普法经验,并做出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在全州率先启动了“四五”普法工作。
四是听取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的工作汇报,视察看守所、基层法庭、派出所的工作,制定个案监督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司法监督。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一是加强对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的监督力度,常委会制定了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设立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计划、预算报告,加大审查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监督力度。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年度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确保人代会审查批准的年度经济计划与财政预算的执行。及时审查批准计划、预算部分指标的变更,作出批准决定。多次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实施“九五”计划和编制“十五”计划进展情况的汇报,并提出许多可行的修改意见。审查通过了新修编的《碌曲县城总体规划》,做出了审查同意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监督,督促有关单位纠正审计结论中提出的问题, 并取得了实效。
二是听取和审议县“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汇报。先后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草场承包和建设、人畜饮水、西部大开发启动、实施天然林保护、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旅游、水电、扶贫开发、民族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广播电视等重点工作和“两院”审判、检察工作情况等报告和汇报94项。为提高常委会议审议质量每次召开常委会前我们组织议题调查组,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乡村牧户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五年中,下基层召开座谈会117次,走访县、乡人大代表250人(次),撰写议题调査报告46份,向县“一府两院”转交会议审议意见141条,坚持跟踪督促办理,这些审议意见大部分得以办理。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积极参与全县中心工作。采取成立督查组,分片深入基层,现场调查,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督促抓落实,完成了县委交给的普初扫盲、计划生育、草场承包、寺教、扶贫、调解纠纷等中心工作任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依法做好任免工作,不断加强人事监督
常委会正确处理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关系,坚持对党和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充分发扬民主,组织任免工作调查组进行任前考察。共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司法人员123人(次)。其中,决定任命代理县长2人、副县长4人;决定任免政府组成人员61人(次)、法检“两院”副院长3人(次),任免司法人员22人(次),人大各工委办负责人9人(次),接受辞职6名,因违法罢免县人大代表1名。积极开展了离任审计工作的监督,2001年要求审计部门对本届政府任期内23名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了离任审计工作, 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了离任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先后召开3次颁发任命书大会,推行供职发言和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对29名政府组成人员实施了法律知识考试,督促他们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在搞好任免工作的同时,加强了人事监督工作。常委会不断改进评议工作方式方法,抱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民参加的评议组对县政府地矿、畜牧、粮食、城建等四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县法院院长、副院长的工作进行了评议,2001年年底9名新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述职。还安排45名人大任命的人员向人大常委会递交述职报告,并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了评议。在开展述职评议中,述职评议组深入机关单位和乡村,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被评议对象的意见,形成评议意见,提出整改建议,要求限期整改,听取整改汇报。使评议工作收到了成效,被评议人员增强了接受监督意识和公仆意识。
四、切实做好代表工作,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常委会重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为代表行使职权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在召开常委会会议、议题调查、各种视察、评议活动时,注意吸收州、县、乡人大代表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让人大代表直接参与监督工作,发挥代表作用。还为代表订阅赠送《人民之声报》、《甘南人大》、《人大工作信息》等报刊杂志和法律法规宣传材料,拓宽了代表知政议政渠道。举办人大代表培训班5期,100多名州、县、乡人大代表参加了培训。县级机关州、县人大代表,每年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和视察活动,各级人大代表160多人(次)先后参加了学习视察活动,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在县直机关人大代表中初步开展了代表联系选民和选举单位的“两联系”活动,让选民监督自己选出的代表。实行常委会领导联系人大代表制度,经常深入基层,召开代表座谈会,走访人大代表,督促解决了不少困难和实际问题。本届人大召开意见、建议交办会5次,代表提出议案1条,意见建议318条。每次人代会后及时召开主任会议,专题研究,按内容分类,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建立督办责任制,不断改进办理方式, 经常跟踪监督办理落实情况,并在委员会议上听取办理情况的汇报。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重视办理工作,办理效率和质量逐年提高。
重视信访工作,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五年来共转办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63件,接待来访362人(次)。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根据“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积极慎重的态度,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使大部分信访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五、依法加强对乡人大工作的指导
第一,加强领导,实行常委会领导联系乡人大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指导乡人大工作,联系点的领导带领人大工委办的人员,参加并指导乡人大组织的代表评议、执法检查等活动,推动了各乡人大在闭会期间的工作;第二,认真学习宣传《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习、工作制度。每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中对乡人大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并督促落实,使各乡人大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第三,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乡级人大工作者的工作水平。共举办乡人大主席培训班6期,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交流经验,表彰先进人大工作者,让乡人大主席列席有关会议进行以会代训。有8名乡人大主席参加了州人大举办的业务培训,从而提高了乡级人大主席的业务知识水平,尽快进入人大工作角色,为搞好乡级人大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第四,扎实安排,依法搞好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及时成立乡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批准成立各乡选举委员会,深入七乡现场指导,赠送法律书籍,印发换届选举会议程序和乡人代会会务操作等参考材料。在县委的领导下,圆满完成了1998年和2001年两次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促进了我县基层民主法制与政权建设。
六、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进一步强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增强人大工作透明度,常委会一名副主任专门负责抓人大宣传工作。召开人大宣传工作会议3次,举办培训人大宣传通讯员培训班2期。表彰了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通讯员。隆重召开纪念县人大常委会成立20周年大会和贯彻实施宪法动员会等会议。人大主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邀请县广播电视局记者参加,及时报道人大工作动态,举办宣传专栏3期。创办了《人大工作信息》,五年共出刊109期,人大宣传通讯员在《人民之声报》、《甘南报》、《甘南人大》等报刊上发表宣传人大工作方面的文章、信息共63篇,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步深入人心,为搞好人大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一)为了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需要,积极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成立了人大中心学习组,建立了中心学习组与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每年都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制度,保证时间,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扎实开展“三讲”教育和“学教”活动。常委会班子成员和全体工作人员较系统地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及十五届五、六中全会精神,努力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人大工作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每次常委会会议前结合会议议题有针对性地学习,认真开展了西部大开发和营造“三个环境”的大学习、大讨论。克服 “二线”思想,增强敬业精神,提高了人大工作者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坚定了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
(二)整章建制,规范工作。先后制定了《常委会会议议事制度》、《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度》、《人大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主任、副主任及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24项,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有章可循,依法办事。结合“三讲”教育和“学教”活动,整顿机关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三)加强廉政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定了人大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一把手负总责,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教育。定期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现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整改。班子成员之间经常交流思想,相互通报工作情况,重大事项通过会议决定。以各种方式征求各方意见,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为团结一致、努力工作、求真务实的领导班子。
(四)多方筹措资金,努力改善工作条件。争取资金近100万元,建成了人大办公楼,改建了人大培训中心、更新了办公设备,使人大机关面貌焕然一新。同时,经过三年多认真细致的工作,整理归档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的文件资料,人大档案室档案工作已达到省一级标准。
(五)加强与省州人大和省内外县市人大的联系。班子成员先后多次参加省州人大组织的国内外考察活动和主要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赴北京、天津、山西五台山等地考察。主动接受上级人大的指导与支持,扩大工作交流,开阔工作视野,指导工作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