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碌曲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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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人大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477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碌曲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分类号: D624
页数: 28
页码: 126—153
摘要: 自1993年1月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指导下,在全体人民代表的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按照县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为我县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年来,共依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5次、常委会会议30次和主任会议153次。听取和审议县“一府两院”的专题报告和工作汇报57项,作出决议、决定18项,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岀调查报告24份。总之,经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县人大常委会各方面的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一定成绩。
关键词: 人大志 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内容

自1993年1月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指导下,在全体人民代表的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按照县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为我县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年来,共依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5次、常委会会议30次和主任会议153次。听取和审议县“一府两院”的专题报告和工作汇报57项,作出决议、决定18项,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岀调查报告24份。总之,经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县人大常委会各方面的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一定成绩。
  第一节碌曲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一、常委会组成人员
  常委会主任:其绕
  常委会副主任:王玉国(病故)罗尔旦
  常委会委员:张森林(补选)吴考(女、补选)豆格旦贝李少龙(辞职)李文忠贡去乎加木措罗哲完德才让加其绕
  二、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罗尔旦
  委员:吴考(女、补选)豆格李文忠罗哲
  第二节碌曲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设置
  1993年1月至1998年1月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中,县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和民族工作委员会。
  办公室主任:张森林曹五八
  办公室副主任:曹五八赵英明
  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豆格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黄国文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孙敬祥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郭德成
  代表联络和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罗哲
  第三节碌曲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工作
  一、坚持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
  为了使人大工作不断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学习放在首位,每次常委会会议都把学习列为重要议题。一是狠抓了常委会“一班人”的学习,采取常委会会议学习与会外学习相结合;参加全国和省、州举办的“研讨班”、“培训班”等学习与在职学习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法,统一思想,提高理论水平。二是加强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进一步促进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二、加强监督工作,保障法律实施
  常委会注意改进监督形式和方法,努力在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上下功夫,注重监督实效。在对县“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中,着重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通过安排年度执法检查工作和配合省、州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在各执法机关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抽查。并在常委会第四、十、二十三次会议上,先后三次听取了县“一府两院”关于执法检查工作的专题汇报。二是组织专门力量,重点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情况进行了调查,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取得了发言主动权。三是抓了执法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在本届任期内,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及《甘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在审议中,既肯定成绩,又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推进了我县执法检査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强化了法律监督力度,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
  三、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开展工作监督
  五年来,常委会按照每年人大工作要点,依法开展工作监督。一是听取和审议了县“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围绕我县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听取和审议我县抗灾保畜、防疫灭病、草场承包、水电设施管护、扶贫开发和加强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围绕教科文卫工作,听取和审议了我县发展民族教育、加强乡村卫生院建设、整顿文化市场、科技兴牧和教育费附加征管用等方面工作情况的汇报;围绕社会稳定,听取和审议了我县政法队伍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开展“严打”专项斗争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围绕本届人大各次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在每年的八、九月份,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完成情况的工作报告,并在第二十八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审计工作的情况汇报;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听取和审议了物价管理和整顿集贸市场方面情况的汇报。五年中,共安排听取了县“一府两院”专题报告和工作汇报57项,通过审议、讨论,向县“一府两院”提出工作方面的改进意见和建议106条。既开展了监督,又体现了支持。二是开展了述职评议工作。主要采用了两种形式:一是安排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届内,县畜牧局局长、县卫生局局长等先后向常委会作了述职报告,通过评议述职报告,进行任后监督;二是1996年根据上级人大的安排,学习和借鉴外地经验,探索性地开展了县人大代表对县农林局局长的述职评议工作。这次述职评议,从方案部署、指导思想、组织实施、落实整改等各个环节细致安排,由于准备充分,工作扎实,加之县农林系统职工的积极配合,评议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经过评议,增强了述职人员的公仆意识,推进了农林工作的发展;三是改进监督方法,强化跟踪监督。为了督促县“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加强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根据工作实际,听取了对水电设施管护、林业工作及视察县看守所、双岔电站的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这样既增强了监督效果,同时又帮助政府推动了有关部门的工作。
  四、行使法定职权,决定县内重大事项
  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在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二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和法制宣传教育的“三五”规划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三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对于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做了认真部署。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在常委会第二、十六、二十二、二十八次会议上,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先后听取、审议并决定批准碌曲县1993、1996、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变更的报告,以及碌曲县1993、1995、1996年财政预算部分变更的报告。五年中,常委会共依法作出决议1项,决定17项。
  五、充分发扬民主,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党委推荐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原则, 共依法任免干部114人(次)。其中,决定任命代理县长1人、副县长5人, 接受县长副县长辞职2人,决定任免政府组成人员53人(次),决定任免法检“两院”副院长6人,任免司法人员34人(次),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负责人6人(次),接受常委会委员辞职7人。
  六、切实做好代表工作,注意发挥代表作用
  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五年中,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划分代表活动小组,积极创造条件为代表参政议政服务。在1993年春,省、州、县、乡各级完成换届选举后,常委会根据我县实际,把居住在我县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以县人大代表为主,混合编为29个代表活动小组,由县、乡两级人大具体负责联系,不定期地召开代表活动小组组长座谈会,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汇报开展代表活动情况,交流工作经验。1996年常委会经过多方努力,在我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条件下,首先兑现了全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为各代表活动小组订了《人民之声报》和《人大工作通讯》等报刊杂志。并且在工作中,还根据需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提高人民代表参政议政水平,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
  二是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五年中,常委会根据上级人大的安排,围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四次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组,对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药品)情况,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工作情况、县公安局看守所工作情况以及双岔电站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活动。并重点视察了郎木寺和县城集贸市场。通过视察,人民代表共提出了有关整改意见和建议28条。保障了代表履行职务,有力地帮助和促进了县“一府两院”工作。
  三是加强代表联系,推进代表工作。为了强化代表工作,常委会于1995年8月,首次召开了全县人大代表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有关文件,互相交流了经验,总结了我县代表工作。接着于1996年第四季度,又借我县人大分管代表工作的副主任参加省人大在陇南召开的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经验交流会的机会,向常委会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同时,为了开拓代表工作新路子,常委会主任在1996年,以县人大代表的身份,向其所在的县级机关第八选区选民,作了关于执行代表职务情况的汇报。并虚心听取原选区选民的意见,共征求到意见4条,经过整理后,如实地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此外,常委会还利用下乡调查的机会,深入基层,走访代表,听取他们的意见,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
  四是把督促县“一府两院”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意见作为常委会代表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便于对办理工作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把以往转办代表意见、建议的做法改为与县“一府两院”协商后,直接向各有关承办单位交办。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并注意了办理中的催办和督办。五年中,县人大与县“一府两院”共办理县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345件,基本做到了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声。为了加强监督,还在常委会第五、十一、二十三、二十九次会议上,先后五次分别听取了有关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同时,又为我县出席省、州人代会的代表准备意见、建议96件。
  五是搞好信访工作,拓宽联系渠道。常委会领导也直接过问信访工作情况,亲自接待来访人员,处理转办重要来信。常委会共受理来信36件,接待来访149人(次)。从而,不断拓宽了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
  七、加强县、乡人大联系,依法指导了乡级换届选举
  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指导下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是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五年来,常委会十分重视县、乡两级人大的联系。在工作中,有计划地安排乡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共同商讨和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在1995年底和1996年初,各乡进行换届选举时,常委会又根据上级安排,及时成立了乡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由县委一名副书记任组长,常委会一名副主任任副组长,从组织上予以保证,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各乡也按时成立了选举委员会,并指定专人开展工作,常委会依法对乡级换届选举进行了安排,确定各乡代表名额。为了保障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多次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具体指导。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圆满地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促进了我县基层政权建设。
  八、重视人大宣传工作,增强人大工作透明度
  为了不断强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常委会一直把人大宣传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一是召开专门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任务。1995年秋,在县委宣传部的配合下,我县第一次召开了人大宣传工作会议。接着于1996年7月,又召开了全县人大宣传工作座谈会,会议聘请15名人大宣传特约通讯员,还对在人大宣传工作中作出成绩的新闻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届内有17篇反映我县人大工作的稿件被省、州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采用。二是尽力为人大宣传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每次常委会会议或有重大活动,都安排新闻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三是注意发挥内部宣传力量作用,每次会后都及时编印《会刊》,反映会议情况,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四是组织力量,完成了县志人大分志初稿。这对于推进人大宣传工作都有着积极作用。
  九、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
  为了不断完善常委会的职能,常委会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主要做了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双学”、“三讲”活动,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法律、业务知识,通过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促进了人大班子和办事机关团结奋进;二是注重制度作风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性,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加强与上下级人大的联系,虚心学习外地人大工作经验,依法接受上级人大的工作监督和指导;四是积极向省、州人大及有关部门反映我县的实际困难,多方争取资金,逐步改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办公条件。
  第四节碌曲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历次会议概况
  第一次会议:1993年3月11日至12日举行了第一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张森林、罗哲、豆格、贡去乎加木措、李少龙、旦贝、完德才让、加其绕、李文忠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代茂,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公室、县劳动人事局、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和县广播电视局的负责人列席会议。县委组织部部长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主持会议。会议首先学习党的十四大报告、党的十四届二中全会公报、《宪法》、《地方组织法》、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的决定等,然后进行了以下二项议程:
  一、讨论通过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
  二、会议决定任命旦志保、罗卜藏为县人民政府挂职副县长,蔡继张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黄剑为县劳动人事局局长,桑吉甲为县财政局局长,贡保道尔吉为县文教局局长,杨双喜为县公安局局长,祁延明为县水电局局长,王成义为县畜牧局局长,李含荣为县工商局局长,张振为县计生委主任, 王耀辉为县农林局局长,陈企江为县粮食局局长,鲁绣文为县司法局局长, 王作霖为县体委主任,扎来为县翻译局局长,裴罗藏为县农机局局长,万玛道吉为县商业局局长,杨培仁为县物资局局长,袁世荣为县乡镇企业局局长,杨文辉为县广播电视局局长,李国卿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那曲加为县政府法制局局长,韩锁祥为县统计局局长,王才老为县扶贫办公室主任,旦木绸为县民政局局长,严五九为县卫生局局长。
  第二次会议:1993年6月18日至19日举行了第二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张森林、罗哲、豆格、完德才让、吴考、贡去乎加木措、旦贝、李文忠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龚尕,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政府办公室、县经计委、县财政局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郎木寺、玛艾、西仓、拉仁关、阿拉五乡人大主席团主席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五项议程:
  一、学习江泽民在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党员负责人会议上的讲话(摘录),乔石委员长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变更(草案)的报告。县经计委副主任拉绕向会议作了报告。通过了关于批准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变更的决定。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3年财政收支预算部分变更(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桑吉甲向会议作了报告。通过了关于批准1993年财政收支预算部分变更的决定。
  四、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1993年工作要点。
  五、会议任命黄国文为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会议最后召开座谈会,讨论乡人大主席团的工作和建设问题。
  第三次会议:1993年8月19日至21日举行了第三次常委会会议。县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罗哲、张森林、豆格、吴考、完德才让、李少龙、李文忠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扎西热布旦、旦志保,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廷贵,县政府办公室、县农林局、县广播电视局、县劳动人事局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五项议程:
  一、学习讨论乔石委员长、田纪云副委员长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及会议后召开的各省(市)、自治区人大主任座谈会上的讲话。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报告。县农林局局长王耀辉向会议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调查组成员张森林向会议作了调查汇报。
  三、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广播电视设施管护情况的报告。县广播电视局局长杨文辉向会议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调查组成员黄国文向会议汇报了调查情况。
  四、听取代表视察工作的情况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大代表视察组副组长罗尔旦向会议汇报了视察情况。
  五、会议免去徐树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孙敬祥县人民法院经济庭庭长、拜永莲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决定任命三虎为县监察局局长;任命拜永莲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陶生华为县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孙敬祥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第四次会议:1993年10月21日至22日举行了第四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罗哲、张森林、豆格、贡去乎加木措、完德才让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卜藏,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廷贵,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司法局局长,县政府法制局局长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分别主持了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三项议程:
  一、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会议上的讲话,中纪委二次会议公报和《宪法》。
  二、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二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汇报。县司法局局长鲁绣文向会议作了汇报。
  三、听取县“一府两院”关于1993年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县政府法制局局长那曲加、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廷贵分别向会议作了汇报。
  第五次会议:1993年12月23日至25日举行了第五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罗哲、张森林、豆格、吴考、贡去乎加木措、完德才让、李少龙、李文忠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代茂、副县长尕尔英,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廷贵,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县卫生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商业局局长,县公安局教导员,县经计委副主任、县工交局副局长、县供销社主任,西仓、双岔两乡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负责人列席会议。县委组织部部长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五项议程:
  一、学习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三中全会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乡公路建设和维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工交局副局长岳兴平向会议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调查组成员黄国文向会议作了调查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一府两院”关于对人大代表视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蔡继张、县公安局教导员拉毛甲布向会议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尔旦向会议作了检查情况汇报。
  四、听取和审议县“一府两院”关于对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蔡继张、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分别向会议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张森林向会议作了交办和办理情况汇报。
  五、会议决定任命蔡继张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赵英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第六次会议:1994年1月24日举行了第六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罗哲、张森林、吴考、完德才让、李少龙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旦志保,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廷贵,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二项议程:
  一、听取县“一府两院”关于1993年反腐败斗争情况的报告。县监察局局长三虎、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廷贵分别向会议作了报告。
  二、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决定在出缺代表的个别选区补选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
  第七次会议:1994年3月23日举行了第七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罗哲、张森林、吴考、完德才让、李少龙、豆格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代茂,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廷贵,县政府办公室、县经计委、县财政局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四项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査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罗尔旦向会议作了报告。
  二、讨论通过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査委员会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日程草案和列席范围草案。
  三、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原则同意县“一府两院” 工作报告。
  四、会议决定免去万玛道吉县商业局局长职务。
  第八次会议:1994年6月28日至29日举行了第八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张森林、罗哲、豆格、吴考、完德才让、李少龙、贡去乎加木措、旦贝、李文忠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龚尕、副县长兼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蔡继张,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廷贵,县劳动人事局、县水电局、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和县广播电视局记者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以下四项议程:
  一、学习《甘肃省实施水法办法》、《甘肃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保护条例》和甘肃省人大常委会1994年工作要点。
  二、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1994年工作要点。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水电工程设施管护情况的报告。县水电局副局长杨旦向会议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调查组成员黄国文向会议作了调查报告。
  四、会议决定接受东尔英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决定免去蔡继张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杨培仁县物资局局长、才让道尔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阿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庭庭长职务;决定任命才让道尔吉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才旦为县城建局局长,拉绕为县经计委主任,寇晓平为县物资局局长;任命曹五八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会议讨论通过了第九次委员会议议程。
  第九次会议:1994年8月29日至30日举行了第九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罗哲、张森林、豆格、李少龙、李文忠、贡去乎加木措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扎西热布旦、龚尕,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政府办公室、县畜牧局、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和县广播电视局记者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二项议程: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牲畜防疫灭病情况的报告。县畜牧局局长王成义向会议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调査组成员黄国文向会议作了调査汇报。
  会议最后讨论通过第十次常委会会议议程。
  第十次会议:1994年10月27日至29日举行了第十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张森林、罗哲、吴考、豆格、完德才让、李少龙、贡去乎加木措、李文忠、加其绕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龚尕,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廷贵,县文教局、县公安局、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和各乡人大主席、县广播电视局记者列席会议。县政协主席万玛道尔吉及县政法委副书记应邀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四项议程:
  一、学习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94年6月14日李鹏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乔石委员长在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四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省委书记阎海旺和省人大主任卢克俭在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民族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情况的报告。县文教局局长贡保道尔吉向会议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成员袁有萍向会议作了调查汇报。
  三、听取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关于1994年度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廷贵、县公安局教导员拉毛甲布分别向会议作了报告。
  四、听取代表视察组关于视察法检“两院”和公安系统工作情况的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视察组组长罗尔旦向会议作了汇报。
  第十一次会议:1994年12月29日至30日举行了第十一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罗哲、吴考、豆格、完德才让、李少龙、贡去乎加木措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蔡继张,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廷贵,县政府办公室、县工商局、县农林局、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和县广播电视局记者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四项议程: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传达州人大代表工作会议精神。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森林管护工作的情况报告。县农林局副局长华尔贡向会议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成员袁有萍向会议作了调查汇报。
  三、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消费者权益情况的报告。县工商局局长李含荣向会议作了报告。
  四、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才让道尔吉向会议作了报告。
  会议最后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第十二次会议:1995年2月24日举行了第十二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张森林、罗哲、吴考、豆格、完德才让、李少龙、李文忠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扎西热布旦,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廷贵,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和县广播电视局记者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二项议程:
  _、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传达全州人大宣传工作会议精神。
  二、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第十三次会议:1995年3月15日至16日举行了第十三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张森林、罗哲、吴考、豆格、旦贝、完德才让、李少龙、李文忠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代茂,县人民法院,县政府办公室、县经计委、县财政局、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和县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县广播电视局记者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五项议程:
  一、学习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和第三次修正的《地方组织法》。
  二、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三、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四、听取和讨论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报告(草案)。
  五、讨论通过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日程草案和列席范围草案。
  第十四次会议:1995年5月17日至18日举行了第十四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吴考、罗哲、豆格、旦贝、完德才让、贡去乎加木措、李少龙、李文忠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扎西热布旦、蔡继张,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廷贵,县人大调研员陶进道,县政府办公室、县水电局、县卫生局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吴考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五项议程:
  一、学习乔石委员长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和中共甘南州委关于认真学习孔繁森先进事迹的通知。
  二、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1995年工作要点。
  三、听取和审议县卫生局局长严五九的述职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豆格向会议作了县人大调查组关于严五九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四、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水电设施管护工作时所提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县水电局局长祁延明向会议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跟踪监督调査组向会议作了调查报告。
  五、会议免去拜永莲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第十五次会议:1995年7月26日至28日举行了第十五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张森林、罗哲、豆格、加其绕、贡去乎加木措、李少龙、李文忠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扎西热布旦,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阿道,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廷贵,县人大调研员陶进道,县政府办公室、县乡镇局、县农林局、县文教局、县劳动人事局、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和广播电视局记者列席会议。县委组织部的负责人应邀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张森林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五项议程: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中共甘肃省委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关于1995年述职评议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乡镇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县乡镇局局长袁世荣向会议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成员曹五八向会议作了调查汇报。
  三、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森林管护情况时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农林局副局长华尔贡向会议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成员黄国文向会议作了调查汇报。
  四、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
  五、会议决定免去罗卜藏县农机局局长职务;免去王育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决定任命张九虎为县农机局局长,王育和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桑吉柯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姜鸿信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任命杨鼎乾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徐树芳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王建国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第十六次会议:1995年9月27日至28日举行了第十六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吴考、张森林、罗哲、豆格、完德才让、贡去乎加木措、李少龙、李文忠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龚尕、蔡继张,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阿道,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桑吉柯,县人大调研员陶进道,县司法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城建局局长,县财政局副局长,县广播电视局局长,县经计委、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负责人和县妇联一名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吴考、张森林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五项议程: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甘肃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行情况的汇报。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局长才旦向会议作了汇报,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成员黄国文向会议作了调查汇报。
  三、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执行情况的汇报。县司法局局长鲁绣文、县民政局局长旦木绸分别向会议作了汇报, 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成员袁有萍向会议作了调查汇报。
  四、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至8月份)执行情况的汇报。县经计委主任拉绕向会议作了汇报。
  五、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1995年财政收支预算(1至8月份)执行情况的汇报。县财政局副局长杨龙昌向会议作了汇报。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对1995年财政收支预算部分变更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批准1995年财政收支预算部分变更的决定。
  第十七次会议:1995年12月4日至6日举行了第十七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吴考、张森林、罗哲、旦贝、完德才让、李少龙、李文忠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扎西热布旦,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桑吉柯,县人大调研员陶进道,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才让道尔吉,县扶贫办主任王才老,县公安局教导员拉毛甲布,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负责人,尕海、双岔二乡人大主席和县委宣传部记者邵壹、县广播电视局记者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吴考、张森林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五项议程:
  一、传达学习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扶贫办公室主任王才老向会议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成员袁有萍向会议作了调査报告。
  三、听取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关于对1994年县人大代表视察期间所提意见、建议办理结果的汇报。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桑吉柯、县公安局教导员拉毛甲布分别向会议作了汇报。
  四、听取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才让道尔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曹五八分别向会议作了汇报。五、讨论通过关于七乡换届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关于七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
  第十八次会议:1996年1月23日至24日举行了第十八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张森林、吴考、罗哲、豆格、旦贝、完德才让、加其绕、贡去乎加木措、李文忠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扎西热布旦,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大调研员陶进道,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公室、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粮食局、县商业局、县劳动人事局、县供销社、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以及县物委、县卫生防疫站的业务人员和县广播电视局记者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吴考、张森林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五项议程: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传达全州信访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监督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
  二、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行情况的汇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耿塔向会议作了汇报。
  三、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四、会议对经主任会议研究作出的关于补选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安排予以认可。
  五、会议决定免去严五九县卫生局局长、王成义县畜牧局局长、韩锁祥县统计局局长、姜鸿信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决定任命敏占彪为县畜牧局局长,包建新为县统计局局长,严五九为县工交局局长,拉毛加为县审计局局长,杨加为县卫生局局长。
  第十九次会议:1996年3月18日至20日举行了第十九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吴考、张森林、罗哲、豆格、完德才让、贡去乎加木措、李少龙、李文忠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代茂,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廷贵,县人大调研员陶进道,县政府办公室、县经计委、县财政局、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和《甘南报》驻碌曲记者、县广播电视局记者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五项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二、讨论通过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范围草案、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日程草案和议案、意见、建议处理办法草案。
  三、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四、听取和讨论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报告(草案)。
  五、会议决定接受李少龙辞去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向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
  第二十次会议:1996年5月28日至29日举行了第20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吴考、罗哲、豆格、完德才让、贡去乎加木措、旦贝、李文忠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扎西热布旦,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大调研员陶进道,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公室、县畜牧局、县草原站、县畜牧兽医工作站、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玛艾、郎木寺两乡人大主席,《甘南报》驻碌曲记者和县广播电视局记者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吴考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三项议程:
  一、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甘肃省草原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省、州人大常委会1996年工作要点。
  二、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抗灾保畜和草原治虫灭鼠工作情况的汇报。县畜牧局局长敏占彪向会议作了汇报,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成员黄国文向会议作了调査汇报。三、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1996年工作要点。
  第二十一次会议:1996年8月6日至8日举行了第二十一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吴考、张森林、罗哲、豆格、完德才让、贡去乎加木措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龚尕,县人大调研员陶进道,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公室、县体改办、县劳动人事局、县农机局、县公安局、县商业局、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和县广播电视局记者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吴考、张森林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五项议程:
  一、传达学习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克俭和省委副书记杨振杰在全省人大评议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二、听取县人民政府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强企业管理情况的汇报。县体改办主任郭兆琪向会议作了汇报,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调查组成员黄国文向会议作了调査汇报。
  三、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严打”斗争进展情况的汇报。县公安局教导员拉毛甲布向会议作了汇报。
  四、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经过认真审议,作出关于认可由县人民政府提出的经主任会议同意变更的1990年人口计划报告的决定。
  五、会议最后由列席省人大常委会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传达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基本概况和有关精神。
  第二十二次会议:1996年10月8日至9日举行了第二十二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张森林、罗哲、豆格、完德才让、贡去乎加木措、旦贝、李文忠、加其绕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扎西热布旦,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大调研员陶进道,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公室、县经计委、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劳动人事局、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和县广播电视局记者列席会议。县委组织部部长应邀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张森林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六项议程:
  一、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讲话,卢克俭主任在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摘要)和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决定。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至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县经计委副主任马建国向会议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调查组成员黄国文向会议作了调査汇报。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6年财政预算(1至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桑吉甲向会议作了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变更和财政收支预算部分变更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批准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变更和财政收支预算部分变更的决定。
  五、听取州、县人大代表视察组关于视察碌曲县公安局看守所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县人大代表视察组组长罗尔旦向会议作了报告。
  六、会议决定免去鲁绣文县司法局局长、陈企江县粮食局局长、袁世荣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李国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王兴华为县科委主任,松南木才让为县物价委员会主任,鲁绣文为县粮食局局长;任命郭德成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第二十三次会议:1996年11月26日至27日举行了第二十三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吴考、张森林、罗哲、豆格、完德才让、贡去乎加木措、李文忠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扎西热布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廷贵,县人大调研员陶进道,县人民法院、县政府办公室、县经计委、县畜牧局、县司法局、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县政府法制局一名工作人员和县广播电视局记者列席会议。县委组织部部长应邀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吴考、张森林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六项议程:一、学习中国共产党十四届六中全会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
  二、听取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对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先木道尔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曹五八分别向会议作了汇报。
  三、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草场承包情况的汇报。县畜牧局局长敏占彪向会议作了汇报。
  四、听了县“一府两院”关于1996年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县法制局工作人员、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阿道、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廷贵分别向会议作了汇报。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二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和法制宣传教育的“三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司法局副局长何海阔向会议作了汇报。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三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考传达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陇南片)经验交流会议的主要精神。
  第二十四次会议:1997年1月15日至17日举行了第二十四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吴考、张森林、罗哲、豆格、旦贝、完德才让、贡去乎加木措、加其绕、李文忠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杨晓南,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廷贵,县人大调研员陶进道,县农林局、县工商局、县物委、县文教局,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和述职评议组全体成员,县广播电视局记者列席会议。县政协主席万玛道尔吉,县纪委书记蔡华加,县委组织部部长安吉祥等应邀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吴考、张森林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七项议程: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甘肃省制止牟取暴利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学校管理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文教局副局长康维汉向会议作了汇报。
  三、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1996年物价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县物价委员会主任松南木才让向会议作了汇报。
  四、听取和审议县农林局局长王耀辉的述职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述职评议组组长罗尔旦向会议作了关于评议王耀辉任职以来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情况的汇报。
  六、讨论通过了关于召开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七、会议决定接受代茂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安志英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第二十五次会议:1997年3月13至14日举行了第二十五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吴考、张森林、罗哲、豆格、旦贝、完德才让、贡去乎加木措、李文忠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蔡继张,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廷贵,县人大调研员陶进道, 县政府办公室,县经计委、县财政局、县劳动人事局,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和县广播电视局记者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吴考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六项议程:
  一、学习座谈《邓小平伟大光辉的一生》。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三、讨论通过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范围草案、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日程草案和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草案。
  四、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五、听取和讨论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报告(草案)。
  六、会议决定免去敏占彪县畜牧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王安禄为县畜牧局局长。
  第二十六次会议:1997年5月28日举行了第二十六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吴考、张森林、罗哲、豆格、旦贝、完德才让、贡去乎加木措、李文忠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杨晓南,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大调研员陶进道,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公室、县农林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和个别在县的县农林局局长述职评议组成员,县广播电视局记者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吴考、张森林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四项议程: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克俭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汇报后的讲话。
  二、听取县农林局局长王耀辉对反馈的代表评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汇报。
  三、听取县“一府两院”关于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汇报。县公安局教导员拉毛甲布、县司法局副局长何海阔、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桑吉柯分别向会议作了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调查组组长张森林向会议作了调查汇报。
  四、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1997年工作要点。
  第二十七次会议:1997年7月29至30日举行了第二十七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吴考、张森林、罗哲、豆格、旦贝、完德才让、李文忠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蔡继张,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大调研员陶进道,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公室、县水电局、县劳动人事局,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和县人大代表视察组部分成员、县广播电视局记者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吴考、张森林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五项议程:
  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使用条例》和《甘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甘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才让道尔吉向会议作了汇报。
  三、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情况的汇报。县劳动人事局局长黄剑向会议作了汇报。
  四、听取县人大代表视察组关于视察双岔电站情况的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视察组副组长罗尔旦向会议作了汇报。
  五、会议免去韩次合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决定任命罗卜藏为县地质矿产局局长;任命韩次合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马建国、南木真、付德恒、李学义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第二十八次会议:1997年9月29日举行了第二十八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罗尔旦、吴考、张森林、罗哲、豆格、完德才让、贡去乎加木措、李文忠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扎西热布旦,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廷贵,县文教局、县经计委、县水电局、县审计局,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阿拉、西仓二乡党委书记,双岔乡乡长和县广播电视局记者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尔旦、吴考、张森林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五项议程:
  一、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二、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和教育费附加征管用情况的汇报。县文教局局长贡保道尔吉向会议作了汇报。
  三、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1996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汇报。县审计局局长拉毛加向会议作了汇报。
  四、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代表视察组视察双岔电站后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汇报。县水电局局长祁延明向会议作了汇报。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变更的报告。县经计委主任拉绕向会议作了报告。通过了关于批准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变更的决定。
  第二十九次会议:1997年11月26日至27日举行了第二十九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吴考、张森林、罗哲、豆格、完德才让、贡去乎加木措、李文忠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杨晓南,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包廷贵,县人大调研员陶进道,县政府办公室、县扶贫办、县劳动人事局、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和县广播电视局记者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吴考、张森林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五项议程:
  一、学习人民日报社论“大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克俭在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和甘南藏族自治州保护野生动物若干规定。
  二、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扶贫工作情况的汇报。县扶贫办主任王才老向会议作了汇报。
  三、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人民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才让道尔吉向会议作了汇报。
  四、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成立县换届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关于各乡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关于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
  五、会议免去孙敬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职务;决定任命徐强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一平、万德功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任命宋永红、斗格加、拉毛吉、交巴扎西、赵从军、程洮涛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曹五八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孙敬祥为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第三十次会议:1997年12月26日至27日举行了第三十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其绕、罗尔旦、吴考、张森林、罗哲、豆格、完德才让、贡去乎加木措、旦贝、李文忠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徐强,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木周,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万德功,县人大调研员陶进道,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经计委副主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绕,副主任罗尔旦、吴考、张森林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三项议程:
  一、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草案)。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査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罗尔旦向会议作了报告。
  三、讨论通过了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査委员会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日程草案、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草案和列席范围草案。

知识出处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是碌曲县有史以来的第一部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工作为主线,兼顾碌曲县政权建设过程的人大专志。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2006年7月上旬。 本志资料来源广泛,1980年7月前均采用收集于碌曲县档案馆的档案,1980年7月后采用收集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档案。有关人士回忆提供的资料,经核实后载入,未注明出处。 历届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以历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为准,未作大的改动。 本志以编、章、节的形式排列,以横排竖写为主,采用记、志、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以图表为辅。以大事记编年为经,以事为纬;其余各编、章、节,以类系事,以事系人。力求全面反映本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历史、现状及特点,辅以详略适当的政权建设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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