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碌曲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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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人大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47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碌曲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工作
分类号: D624
页数: 6
页码: 108—113
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为了使人大工作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常委会始终把加强学习列入重要议题。首先,坚持狠抓了常委会“一班人”的学习,采取常委会会议学习与会外学习相结合;参加上级举办的学习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其次,坚持抓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努力提高政治与业务素质,促使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
关键词: 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主要工作

内容

一、坚持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为了使人大工作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常委会始终把加强学习列入重要议题。首先,坚持狠抓了常委会“一班人”的学习,采取常委会会议学习与会外学习相结合;参加上级举办的学习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其次,坚持抓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努力提高政治与业务素质,促使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
  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学习,一是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依照上级安排比较系统地对有关著作和文章进行了学习和讨论,二是努力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反复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人大工作方面的文件和材料;三是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州有关文件精神,重点学习邓小平南巡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大家通过学习讨论认识到,党的十四大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会。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是我们的事业成功的可靠保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指引我们前进的灯塔。一致认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当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精神作为第一位的工作,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二、依法实施对县“一府两院”的监督
  对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能。三年来,常委会在总结往届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注意努力提高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运用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手段,对县“一府两院”实施监督。
  在法律监督方面,常委会通过有重点地在全县继续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三年中,根据省、州人大的有关通知精神,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安排检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和各执法单位所执行的法律、法规等。在执法检査中, 主要抓了三件事: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自查为主,采取执法检査与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二五”普法教育和法制建设相结合的方法,边查边纠,严肃法纪。二是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听取汇报,推动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常委会在第四次会议上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县“一府两院”关于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情况报告,指出了存在的问题,着重强调了继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性,从而促进了执法检查的深入开展。
  在工作监督方面,常委会采取调查研究,听取汇报等形式,依据县委批转的各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有重点地对县“一府两院”的工作实施监督。
  围绕发展经济,努力深化监督工作,常委会根据畜牧业生产是我县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这一实际,在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抗灾保畜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分析了我县畜牧业生产形势,要求克服盲目乐观情绪,要真抓实干,并提出了继续抓好抗灾保畜工作等五条建议,对发展畜牧业生产起到了促进作用。常委会还针对一些企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的状况,在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情况报告,并作了相应的建议,对加快我县改革开放的步伐起了积极作用。
  围绕法制教育,加强法制建设开展监督工作。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净化社会环境,保障改革开放,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常委会在第二次会议上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县“一府两院”关于“扫黄”和“除六害”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打击犯罪、预防犯罪的情况报告,会议强调各执法部门,严格依法办事,相互密切配合,进一步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保证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二五”普法教育决议的全面贯彻实施,常委会在第九次会议上,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二个五年规划安排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围绕惩治腐败和廉政建设开展监督工作,常委会在第九次委员会议上, 重点听取和审议了县“一府两院”关于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和惩治腐败、反贿赂斗争的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治理“三乱”工作的情况报告。在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又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计工作的报告,会议联系我县的实际,向有关部门提出了: 一要提高认识;二要花大力气抓好大要案件的查处,促进了反贪肃贿斗争的深入开展。
  围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开展监督。常委会在第八、十、十一、十三次会议上,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兴牧、计划生育、乡村卫生院建设及检查清理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捐资使用情况的报告,促进了我县民族文化教育、科学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常委会听取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报告,尝试任后监督工作方式。在常委会第十、十四次会议上,先后听取并评议了县畜牧局局长、县文教局局长、县工交局局长的述职报告,在评议中,既充分肯定他们任职以来的工作成绩,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勉励他们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尽职尽责,做好工作。实践证明,审议、评议政府组成人员的工作,是进行任后监督的一种好形式,应当进行继续探索和总结,进而使其规范化和制度化。
  总之,三年来依法实施监督方面,常委会始终坚持当管则管,当断则断的原则,努力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每次会后,都以《会刊》的形式,及时做到上报下达,方便上级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常委会工作的监督。
  三、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为了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常委会围绕会议议题,结合我县实际,以改革开放,加强法制建设为重点,先后在常委会第三、九、十次会议上,分别作出了《关于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决议》,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二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关于检査清理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捐资使用情况的决议。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 常委会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分别在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先后听取和审议并决定批准我县1990年、1991年、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变更的报告和财政预算部分变更的报告。三年中,常委会共依法作出决议3项,决定16项,从而推进了我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工作
  常委会坚持党委推荐干部和人大依法使行人事任免权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首先实事求是的对任免对象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议,然后严格按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的决定,分别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和举手表决两种方式进行人事任免。三年来,依法任免干部69人(次)。其中,决定任命代理县长1人、副县长2人,决定任免政府组成人员37人 (次),决定任免法检“两院”副院长2人(次),任免司法人员21人(次),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各科室负责人5人(次)。决定任免县“一府两院”组成人员43名;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主任、副主任9名;任免法检“两院”司法工作人员17人。既与县委保持了一致,又保障了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民主权利。
  五、加强代表工作,搞好信访接待
  代表工作是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在过去的三年中,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建立代表活动小组,积极开展代表活动。根据我县实际,按照就地组织,便于活动,有利于生产和工作的原则,把居住在我县的省、州、县、乡四级人民代表共333名,混合编为29个代表活动小组,制定了代表小组的任务和职责,行文下发各代表活动小组,使代表们明确了自己的职责,为人大代表知政、参政创造条件,对人大代表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起到积极作用。
  第二、坚持和加强同代表的联系,保证民主渠道畅通。一是建立代表工作机构专门联系;二是组织代表深入学习代表法,广泛联系;三是个别走访,重点联系;四是人民代表参与调查,具体联系;五是信件联络,通讯联系;六是召开座谈会,普遍联系;七是专门工作组巡回联系;八是邀请代表参加有关会议,特别联系;九是搞好代表接待,经常联系。代表们对这些做法反映较好。
  第三、认真督促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维护代表的民主权利,在本届常委会任期内,共办理人民代表意见、建议共计233件,其中县人大直接办理的10件,转交县“一府两院”办理的207件。常委会先后在第四、十一、十五次会议上专门听取了关于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做到了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声。
  第四、搞好信访接待,拓宽联系渠道。三年中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76人(次),按照“分工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别转交县“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处理,人大督促办理结果,使来信来访者较为满意。
  六、加强自身建设,指导乡级人大工作
  为了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三年来,努力抓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自身建设,加强对乡人大工作的指导。
  首先是抓了县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一是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建设列入主任会议的主要议事日程,坚持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谈心活动,帮助解决同志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因而,在班子和机关中,始终保持着良好的政治空气。二是抓了组织建设,调整加强了常委会工作机构,改科室为工委办,并强调发挥他们的作用,为班子当好参谋。三是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做到了机关工作人员有章可循。四是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基层,开展调査研究,听取代表意见和群众的呼声,围绕例会议题起草专题报告,为常委会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提供了基本的依据和材料。
  其次,在指导乡级人大工作方面,常委会主要抓了几方面的工作;一是配备乡人大主席团工作人员,本届任期内,全县已有六个乡配备了人大专职常务主席,确定了各乡兼职人大干事。二是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培训乡人大干部。先后六次组织乡人大常务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共同学习,研究探讨开展乡人大工作问题。三是组织专人深入各乡,具体指导工作,建立健全文书档案和会议制度。四是印发有关材料,广泛进行宣传,不断提高搞好乡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知识出处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

碌曲人大志是碌曲县有史以来的第一部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工作为主线,兼顾碌曲县政权建设过程的人大专志。其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止于2006年7月上旬。 本志资料来源广泛,1980年7月前均采用收集于碌曲县档案馆的档案,1980年7月后采用收集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档案。有关人士回忆提供的资料,经核实后载入,未注明出处。 历届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以历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为准,未作大的改动。 本志以编、章、节的形式排列,以横排竖写为主,采用记、志、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以图表为辅。以大事记编年为经,以事为纬;其余各编、章、节,以类系事,以事系人。力求全面反映本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历史、现状及特点,辅以详略适当的政权建设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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