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会议:1987年5月5日至6日举行了第一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陈克勤、席热堡、李勤学、旦贝、年登峰、拉玛、魏国昌出席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柴克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焕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程明新,县劳动人事局局长罗尔旦和县人大常委会各科科长等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克勤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四项议程:
一、与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
二、讨论安排县人大常委会1987年工作要点。
三、审议通过县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査委员会名单。
四、会议决定免去柴克禄县公安局局长、卢瑛县粮食局局长、马守智县统计局局长、秦秉学县科委主任、席国柱县商业局局长职务;免去魏国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决定任命卢怀诚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魏国昌为县公安局局长,陶进道为县粮食局局长,杨文辉为县广播局局长,李含荣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陈企江为县商业局局长,拉肉加为县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任命孙彩文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第二次会议:1987年8月5日举行了第二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陈克勤、席热堡、李勤学、才巴郎杰、旦贝、年登峰、拉玛、格日才旦、黄德芳、魏国昌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卢怀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焕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程明新,县文教局局长马岱川,县广播局局长杨文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忠益,县司法局副局长王效贞,县劳动人事局局长罗尔旦和县人大常委会各科科长等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克勤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二项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和普法教育情况的报告。县司法局副局长王效贞向会议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席热堡向会议作了调查汇报。
二、会议决定免去王宏礼县工交局局长、师金龙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任命石成瑞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程明新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顺成为县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罗尔旦为县劳动人事局局长,桑木周为县民政局局长,施述宋为县水电局局长,侯伯勋为县审计局局长,吉宗启为县财政局局长,杨开泰为县物价委员会主任,贾端印为县物资局局长,罗藏加羊为县司法局局长,李国卿为县宗教局局长,金生源为县卫生局局长,高老为县畜牧局局长,王耀辉为县林业局局长,旦木绸为县工交局局长,张振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第三次会议:1987年10月13至14日举行了第三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陈克勤、席热堡、李勤学、旦贝、年登峰、黄德芳、魏国昌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卢怀诚,县人民法院院长柴克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玉国,县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任顺成,县财政局局长吉宗启,县审计局局长侯伯勋,县司法局局长罗藏加羊,县民政局局长桑木周,县劳动人事局局长罗尔旦,五个乡的乡长,县工商局、县建设银行和县人大常委会各科室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克勤主持会议。会议首先学习省委副书记卢克俭在第二期全省人大工作研讨班上的讲话,然后进行了以下四项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计划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吉宗启向会议作了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乡政政权建设和乡人民代表大会权利发挥情况的报告。县民政局局长桑木周向会议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席热堡向会议作了调查汇报。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对经济合同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县工商管理局向会议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勤学向会议作了调查汇报。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决议。
四、会议免去卓玛县人大常委会政治法律科科长职务;决定任命马守智为县农机局局长;任命宋宏伟为县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审判员。
第四次会议:1987年12月24日至25日举行了第四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陈克勤、席热堡、李勤学、旦贝、年登峰、拉玛、黄德芳、魏国昌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尕考,县人民法院院长柴克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焕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程明新,县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任顺成,县财政局局长吉宗启,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韩锁祥,县司法局局长罗藏加羊,县卫生局局长金生源,县文教局局长马岱川,县工商管理局局长李含荣,县税务局局长拉毛加和县人大常委会各科室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克勤主持会议。会议首先学习党的十三大报告, 然后进行了以下三项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十一届人民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对县十届人代会代表意见、建议中列为1987年办理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程明新向会议作了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乡镇企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韩锁祥向会议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政治法律科袁有萍向会议作了调査汇报。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联系人民代表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科科长张森林向会议作了汇报。
第五次会议:1988年3月19日举行了第五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陈克勤、席热堡、李勤学、旦贝、格日才旦、拉玛、黄德芳、魏国昌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石成瑞,县人民法院院长柴克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焕章,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程明新,县劳动人事局局长罗尔旦,县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任顺成,县财政局局长吉宗启和县人大常委会各科室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克勤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二项议程:
一、讨论决定关于召开县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二、会议决定免去韩锁祥县乡镇企业局局长职务;免去鲁绣文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桑吉柯双岔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决定任命桑吉柯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张森林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科科长。
第六次会议:1988年3月29日举行了第六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陈克勤、席热堡、李勤学、旦贝、年登峰、拉玛、才巴郎杰、魏国昌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卢怀诚,县人民法院院长柴克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焕章,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程明新,县劳动人事局局长罗尔旦,县经济计划委员会主任任顺成,县财政局局长吉宗启和县人大常委会各科室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克勤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三项议程:
一、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计划、财政工作报告(草稿)。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及变动情况的报告。
三、会议免去孙敬祥县郎木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任命徐树芳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孙敬祥为县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宋宏伟为郎木寺人民法庭庭长,韩次合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第七次会议:1988年5月3日举行了第七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陈克勤、席热堡、李勤学、旦贝、年登峰、格日才旦、拉玛、黄德芳、魏国昌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尕考,县人民法院院长柴克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焕章,县政府办公室、县经济计划委员会、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和县人大常委会各科室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克勤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三项议程:
一、与会人员学习有关文件材料。
二、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1988年工作要点。
三、会议决定任命裴罗藏为县监察局局长。
第八次会议:1988年8月9日至10日举行了第八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陈克勤、席热堡、李勤学、旦贝、年登峰、格日才旦、拉玛、魏国昌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云丹龙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卢怀诚,县人民法院院长柴克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夏吉录,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文教局、县人大常委会各科室的负责人和各乡分管教育的领导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克勤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三项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乡、村学校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文教局局长马岱川向会议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科科长张森林作了调查报告。
二、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县进行执法检查的安排。
三、会议免去桑虎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第九次会议:1988年10月5日至6日举行了第九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席热堡、李勤学、年登峰、才巴郎杰、格日才旦、拉玛、魏国昌岀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卢怀诚,县人民法院院长柴克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焕章,县扶贫办、县司法局、县劳动人事局、县区划办、县人大常委会各科室的负责人和阿拉、双岔、玛艾三乡的领导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席热堡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五项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扶贫办副主任薛海林向会议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向会议作调查汇报。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牧区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司法局局长罗藏加羊向会议作了报告。
三、听取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程明新、县人民法院院长柴克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焕章分别向会议作了汇报。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综合农业区划的报告。
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碌曲县综合牧业区划的报告》、《碌曲县草场资源调查及区划报告》、《碌曲县畜种资源调查及区划报告》、《碌曲县畜禽疫病调查及区划报告》•《碌曲县气候资源调查及区划报告》、《碌曲县水资源调查及区划报告》、《碌曲县畜牧经济调查及区划报告》、《碌曲县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调查报告》、《碌曲县森林资源调查及区划报告》、《碌曲县畜牧业机械化区划报告》。通过了关于审议通过碌曲县农业资源综合区划等十份区划报告的决定。
五、会议决定免去贾端印县物资局局长、吉宗启县财政局局长、杨开泰县物价委员会主任、高老县畜牧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席国柱为县物价委员会主任。
第十次会议:1988年12月9日至10日举行了第十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陈克勤、席热堡、李勤学、才巴郎杰、旦贝、年登峰、拉玛、格日才旦、黄德芳、魏国昌、才让扎西全体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石成瑞,县人民法院院长柴克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焕章,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畜牧局、县商业局、县供销社和县人大常委会各科室的负责人以及郎木寺乡、尕海乡、拉仁关乡、西仓乡的领导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克勤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四项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畜牧业生产(主要是适龄母畜增长、防疫灭病和宏观管理)情况的报告。县畜牧局副局长郜
守宽向会议作了报告,县兽防站站长年登峰作了补充汇报。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程明新向会议作了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联系本届人民代表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席热堡向会议作了报告。
四、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的决定。
会议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克勤又召集了由全体委员参加的座谈会。讨论第十一次常委会会议的有关事项,回顾总结县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
第十一次会议:1989年3月30日举行了第十一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陈克勤、席热堡、李勤学、旦贝、才让扎西、格日才旦、拉玛、魏国昌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尕考,县人民法院院长柴克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焕章,县政府办公室、县经计委、县人事局、县财政局和县人大常委会各科室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克勤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三项议程:
一、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县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时间和议程。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计划和财政工作报告(草稿)。
三、会议决定免去夏吉录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郭振兴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王育和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第十二次会议:1989年4月11日举行了第十二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陈克勤、席热堡、李勤学、旦贝、年登峰、拉玛、才让扎西、魏国昌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卢怀诚,县人民法院院长柴克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焕章,县政府办公室、县经计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各科室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克勤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一项议程:
会议任命拜永莲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阿拉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
第十三次会议:1989年6月27日举行了第十三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陈克勤、席热堡、旦贝、年登峰、拉玛、才让扎西、魏国昌岀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尕考,县人民法院院长柴克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焕章,县政府办公室、县经计委、县物委、县商业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卫生局、县粮食局、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县供销社和县人大常委会各科室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克勤主持会议。会议首先学习邓小平在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时的重要讲话,然后进行了以下二项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十九种人民生活必须品和牧业生产资料价格情况的报告。县物价委员会副主任余鸿彦向会议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政治法律科袁有萍向会议作了调查汇报。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治理县城“脏、乱、差”情况的报告。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龚尕向会议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科科长张森林向会议作了调查汇报。
第十四次会议:1989年9月27至28日举行了第十四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席热堡、李勤学、旦贝、年登峰、拉玛、才让扎西、黄德芳、魏国昌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卢怀诚,县人民法院院长柴克禄,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焕章,县政府办公室、县卫生局、县司法局、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和县人大常委会各科室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席热堡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五项议程:
一、与会人员学习邓小平三次重要讲话、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公报和江泽民总书记的讲话以及省委办发[1989]58号文件。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改善医疗卫生工作,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情况的报告。县卫生局局长金生源向会议作了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科科长张森林向会议作了调查汇报。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牧区普法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县司法局副局长鲁绣文向会议作了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治理县城“脏、乱、差”进展情况的汇报。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魏效义向会议作了汇报。
五、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议程草案。
第十五次会议:1989年11月9日举行了第十五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陈克勤、席热堡、李勤学、旦贝、年登峰、拉玛、魏国昌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卢怀诚,县人民法院院长柴克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焕章,县政府办公室和县人大常委会各科室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克勤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三项议程:
一、传达学习中共甘南州委[1989]29号文件批准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今冬明春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关问题的报告。
二、听取关于县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情况的报告。会议讨论确定我县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97名。
三、讨论通过关于各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郎木寺乡代表名额33名,尕海乡代表名额为32名,玛艾乡代表名额为33名,西仓乡代表名额为32名,拉仁关乡代表名额为31名,双岔乡代表名额为34名,阿拉乡代表名额为32名。
第十六次会议:1989年12月5日至6日举行了第十六次常委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陈克勤、席热堡、李勤学、旦贝、年登峰、拉玛、才让扎西、魏国昌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尕考,县人民法院院长柴克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焕章,县政府办公室、县经计委、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劳动人事局和县人大常委会各科室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克勤,副主任席热堡、李勤学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八项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历次委员会议的有关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尕考向会议作了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和县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意见、建议中未办结部分办理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程明新向会议作了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检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执行情况的汇报。县司法局副局长鲁绣文向会议作了汇报。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县人民法院院长柴克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焕章分别向会议作了汇报。
五、讨论关于审议通过《补充我县城区洮河沿岸堤防漏项的报告》的决定。
六、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县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时间和议程。
七、确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尕海乡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增加代表名额的决定。尕海乡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原定的32名增加到33名。
八、会议决定免去拉肉加县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郭振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张森林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科科长职务;任命张森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