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事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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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37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事管理
分类号: D630
页数: 8
页码: 552—559
摘要: 人事管理主要描写了碌曲县关于公务员管理、职称评聘及管理、工资管理、大中专毕业生安置等内容。
关键词: 人力资源 人事管理

内容

一、公务员管理
  1998年和2005年,全县24个机关单位的420人参加过渡培训,占应培训人员的100%,343人参加过渡考试,占应考试人员的97.4%o对符合过渡审批资格的563名公务员进行审批,审批结果为:准予过渡543人,暂缓过渡20人。2005年全县在职公务员542人,占全县职工总数的27%。公务员中县级27人,科级152人,科员363人。
  2006年1月,正式实行《公务员法》。成立碌曲县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县委、县政府制订《公务员法实施办法》和《公务员登记实施细则》。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上半年,碌曲县人事局对全县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475名公务员,报请州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审批,依法登记为公务员。2008年补充登记公务员8人,2010年申报登记参照公务员155人。通过实施公务员登记,以法律的形式把公务员身份确定下来,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健全公务员管理制度。同时,坚持贯彻“凡进必考”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到2010年,全县在职公务员384人,占全县职工总数的9.7%。公务员中县级10人,科级194人,科员180人。
  2010年碌曲县机关单位职工人数及工资情况统计表
  表42-3-1单位:元
  2010年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及工资情况统计表
  表42-3-2
  单位:元
  二、职称评聘及管理
  1996-2005年,碌曲县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共1045人,其中获得高级职务资格的4人,聘任4人;获得中级任职资格的93人;获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有948人。
  2009年,对全县109个事业单位的2361名工作人员进行设岗前的摸底核查。2010年,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完成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同时,碌曲县于2009年开始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考核,按照州上要求,先是对教育、卫生两个重点部门进行岗位绩效考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改革。
  2010年,按照州上出台的《甘南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会同县卫生局、财政局和社保局,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开展卫生系统岗位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2010年碌曲县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及工资情况统计表
  表42-3-3单位:元续表
  三、工资管理
  工资制度1996—2010年,碌曲县结合机构改革和公务员制度的推行, 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工资制度。对党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度;机关技术人员实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度;机关普通工人实行岗位工资制度;对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称等级工资制度。
  工资调整1996年,碌曲县财政供养人员2239人,全年总支出工资752304元;其中在职2027人,全年支出工资681072元;离退休212人,全年工资支出71232元;到2010年,全县共有财政供养人员4436人,全年总支出工资184997730元;其中在职3953人,全年支出工资167855762元; 离退休483人,全年工资支出17141968元。
  从1996一2010年,碌曲县共调整6次工资标准。
  1997年7月1日起,将机关行政工作人员基础工资标准由原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并参照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标准的调整幅度, 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给予适当调整,机关工人的奖金部分按照其在工资构成中的原有比例相应提高。
  1999年7月1日起,在第一次工资调整的基础上,将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80元;级别工资标准,由十五级至一级每人每月55—470元,提高到85—720元。在调整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标准的同时,调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标准,机关工人的奖金部分,按照其在工资构成中的比例相应提高。机关、事业单位1999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从1999年7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
  2001年1月1日起,将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 提高到230元;级别工资标准由十五级至一级每人每月85—720元,提高到115—1166元。对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标准,以及奖金部分按照其在工资构成中的比例给予提高。同时适当调整提高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待遇。离退休人员按照同职务同条件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退休费。
  2001年10月1日起,将公务员各职务层次工资起点标准由最低50—最高480元,提高到100—850元,在调整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的同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和津贴两项工资进行调整提高;对机关工人岗位工资标准、奖金部分同时按比例相应提高。从2001年10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
  2003年7月1日,将对机关行政人员职务工资标准各职务起点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00—850元分别提高到130—1150元。同时对机关工人岗位工资标准和奖金按比例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调整后,活的部分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构成比例都有提高。2003年7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
  2007年4月,根据甘政办发〔2006〕147号、148号文件精神,碌曲县人事局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工资制度改革,工资主要增加项目为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有人员的增资额于当年“五一”节前兑现发放到位。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260人,月增资1302649元(其中:基本工资472499元,艰边津贴830150元),人均月增资576.40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397人,月增资231761.50元 (其中:基本工资109605.5元,艰边津贴122156元),人均月增资583.80元。
  津贴补贴碌曲县人事局从1996—2005年根据甘政办〔1985〕107号、108号文件精神,对教龄、护龄津贴仍按工作年限发放:工作年限满5年每月发放3元;满10年每月发放5元;满15年每月发放7元;满20年每月发放10元,审计津贴发放每月86元。根据甘人事〔1995〕85号文件规定, 警衔津贴按一督174元;二督165元;三督156元;一司147元;二司138元;三司129元发放。
  1996年以来,知识分子知老补贴,按高中20年、中专10年、大专7年、本科5年,享受知老补助20元计算。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中级职称后知老补贴加8元。取得高级职称后知老补贴加16元。1996年7月,物价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元上调到20元;1997年6月,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元;2000年7月,机关事业单位生活补贴上调到125—150元之间;艰苦边远津贴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碌曲县被划分为四类区,按职务层次享受不同等级标准。2007年1月起,取消原工资结构中的知老补贴,物价补贴、生活补贴,民族地区补贴、二次奖励差,新设立工作性补贴和生活性补贴,平均增资300元。
  2008—2009年,连续两次调整、提高、规范津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标准水平,在职人员每年人均月增资330元(其中:工作性津贴105元、生活性补贴225元),离退休人员每年人均月增资305元(其中: 工作性津贴102元、生活性补贴203元)。
  2010年1月,调整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在职人员人均月增资约270元,离退休人员人均增资约240元。
  奖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1〕14号、7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甘政办发〔2001〕62号、121号文件规定及中央领导有关指示精神,2001年起,对年终考核达到称职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终发放一次性奖金。
  2006年7月起,全县行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执行年终奖金制度,发放标准为当年12月基本工资;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作制度,以全单位在职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总额为额度,根据个人工作量、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进行绩效考核后分配。
  奖励从2000年1月份开始,年度考核连续3年优秀的人员不再晋升级别工资,改为一次性奖励。2008年起,对年度考核优秀的行政单位公务员可予以800元奖励。
  四、大中专毕业生安置
  1996-2002年,碌曲县共安置毕业生307人,其中,大专生128人, 中专199人。
  从2002年起,碌曲县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坚持“凡进必考”的就业制度,并建立“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机制。制定符合县情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办法:先对毕业生进行广泛就业安置, 实行3年试用期,安置期间发放临时工资:本科毕业生600元、大专毕业为450元、中专毕业生及复退军人400元。在临时安置期间鼓励参加省、州组
  织的各类招考,通过招考实现正式就业。
  2005年1月,碌曲县以临时就业安置的方式安置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及复退军人180人,其中:师范类76人(本科5人、大专30人、中专41
  人),非师范类78人(本科5人、大专24人、中专49人),复退军人10
  人,选拔的2004年度非师范类中专特困生16人。这一就业机制的探索与建立,缓解全县各行业、各部门因长期未进人而导致的人才断层和匮乏的实
  际,解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
  2007年,通过各种渠道,对2004—2006年度毕业的所有大中专毕业生
  和2007年度的本科毕业生进行就业安置,共安置各类人员265人,其中:
  师范类123人、非师范类137人,共260人(本科生37人、大专生104人、
  中专生119人),复退军人4人、初中生1人。
  2008年,通过各种渠道共安置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及复退军人265人。
  2009年,通过各种渠道共安置2008年度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和复退军人
  186人(硕士研究生2人、本科15人、大专108人、中专59人、复退军人
  2人),就业安置率100%。
  2010年,通过各种就业渠道共安置各类大中专毕业生229人(硕士研
  究生3人、本科24人、大专171人、中专31人)。
  1996—2010年碌曲县大中专毕业生安置统计表
  表42-3-4
  单位:人续表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1996一2010》是首部《碌曲县志》的续志。本续志在编纂过程中,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续志为断代志,上限与首轮志书衔接,上讫1996年,下限截至2010年。本志全面记述碌出县域内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状况及发展轨迹,有极个别如工程建设周期、人物任职年限等特殊情况.,在记述时下限略有延伸。本续志采用记述体语体文,由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构成,以志为主体、分设概述、大事记、专记、人物,设章、节、日、子日、细目等若干层次。 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按时序纵述大事、要事、新事。历史纪年以年号后加括号注以公元纪年,1949年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人物志以《碌曲县志人物收录标准》遴选录入。立传人物遵循地方史志“生不立传”的原则,以本籍为主,兼收客籍;以正面人物为主,兼收反面人物。对在世人物则采用人物简介或以事系人的方式,在有关章节中记述。人物表收录获得州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人物和副县级以上行政职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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