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地名边界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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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362
颗粒名称: 十三、地名边界管理
分类号: K901.9
页数: 2
页码: 542—543
摘要: 2004年按照《甘肃省地名管理办法》规定,成立碌曲县地名管理委员会和碌曲县行政区划调整规划领导小组。2009年全面启动地名公共服务工 程,及时调整和充实碌曲县地名管理委员会成员,制定出台《碌曲县地名管理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地名管理和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的意见》,2010年5月30日,召开碌曲县玛艾镇地名公共服务及标准化处理实施方案审定会,会议对《碌曲县玛艾镇地名公共服务及标准化处理》(征求意见稿)进行审定,对《碌曲县玛艾镇地名公共服务及标准化处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并提岀修改完善意见,最后全票通过《碌曲县玛艾镇地名公共服务及标准化处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上报州地名管理委员会审定。2010年6月份,州地名管理委员会审定通过《碌曲县玛艾镇地名公共服务及标准化处理实施意见》,并由县人民政府转发在全县实行。玛艾镇城区地名规划及城区街、路、巷、居民区、桥梁、广场等的命名工作全面完成,并绘制《碌曲县玛艾镇城区地名规划图》,制作《碌曲县玛艾镇城区地名标志牌效果图》,地名工作人员于2010年11月27—29日到各乡镇核对基础地名数据进行统计,建立地名数据库。
关键词: 民政扶贫 民政 地名边界

内容

(一)地名管理
  2004年按照《甘肃省地名管理办法》规定,成立碌曲县地名管理委员会和碌曲县行政区划调整规划领导小组。2009年全面启动地名公共服务工
  程,及时调整和充实碌曲县地名管理委员会成员,制定出台《碌曲县地名管理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地名管理和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的意见》,2010年5月30日,召开碌曲县玛艾镇地名公共服务及标准化处理实施方案审定会,会议对《碌曲县玛艾镇地名公共服务及标准化处理》(征求意见稿)进行审定,对《碌曲县玛艾镇地名公共服务及标准化处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并提岀修改完善意见,最后全票通过《碌曲县玛艾镇地名公共服务及标准化处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上报州地名管理委员会审定。2010年6月份,州地名管理委员会审定通过《碌曲县玛艾镇地名公共服务及标准化处理实施意见》,并由县人民政府转发在全县实行。玛艾镇城区地名规划及城区街、路、巷、居民区、桥梁、广场等的命名工作全面完成,并绘制《碌曲县玛艾镇城区地名规划图》,制作《碌曲县玛艾镇城区地名标志牌效果图》,地名工作人员于2010年11月27—29日到各乡镇核对基础地名数据进行统计,建立地名数据库。
  (二)边界管理
  2003年5月下旬,玛艾镇在青海赛尔龙就红赛边界事宜进行协商,双方承诺不会挑起边界纠纷。
  2005年,郎木寺镇尕尔娘村划分草山,县民政局先后3次深入甘川界线实地,对甘川尕尔娘段界线进行复查核实确定界限。
  2007年6月14日,县民政局按照州边界办《关于做好协商甘川边界联检有关问题的准备通知》的要求,深入甘川边界实地,走访调查“甘肃省碌曲县郎木寺镇尕尔娘村在接壤地段栽铁丝网阻碍混牧问题”,是通过双方商定并签订协议的,有书面协议为证,不存在纠纷隐患,也没有违犯勘界政策。“甘肃省郎木寺段双方对边界线图上与实地认识不一致的问题”,按照1999年12月22日四川省勘界办公室、甘肃省勘界办公室共同签订的《关于解决川甘线勘界遗留问题的协议》第二条规定:“两省之间的行政区域界线划定后,边界地区双方群众勘界前形成的生产、生活现状维持不变2009年6月份,按照《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甘肃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成立碌曲县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界线管理。碌曲县与四川若尔盖两县协商,从2009年6一8月底对甘川两省碌(曲)若(尔盖)段行政区域界线进行第二轮联合检查。协商制定《甘肃省碌曲县四川省若尔盖县对甘川碌曲若尔盖行政区域界线第二轮联合检查实施方案》,依据《实施方案》通过了解情况,实地踏勘等方式,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协议书》以及附图、附表、界桩登记表,及2007年3月四川、甘肃两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联合转发〈四川省甘肃省边界联检有关问题的综述〉的通知》川办函〔2007〕23号中所列的问题,进行自查。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1996一2010》是首部《碌曲县志》的续志。本续志在编纂过程中,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续志为断代志,上限与首轮志书衔接,上讫1996年,下限截至2010年。本志全面记述碌出县域内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状况及发展轨迹,有极个别如工程建设周期、人物任职年限等特殊情况.,在记述时下限略有延伸。本续志采用记述体语体文,由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构成,以志为主体、分设概述、大事记、专记、人物,设章、节、日、子日、细目等若干层次。 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按时序纵述大事、要事、新事。历史纪年以年号后加括号注以公元纪年,1949年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人物志以《碌曲县志人物收录标准》遴选录入。立传人物遵循地方史志“生不立传”的原则,以本籍为主,兼收客籍;以正面人物为主,兼收反面人物。对在世人物则采用人物简介或以事系人的方式,在有关章节中记述。人物表收录获得州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人物和副县级以上行政职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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