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
唯一号: | 292520020230001359 |
颗粒名称: | 十、老龄工作 |
分类号: | C913.6 |
页数: | 1 |
页码: | 532 |
摘要: | 2004年老龄工作归口民政管理。成立碌曲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在民政局下设办公室,局长兼办公室主任,配专职副主任1名,干事1名。5月底,对7乡(镇)及县直机关60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统计,全县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3059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0.1%,其中9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38人。 2005年,县财政按每个人1元的标准落实老龄工作经费3500元,给全县11名90—94岁的高龄老人按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3300元。 |
关键词: | 民政扶贫 民政 老龄工作 |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1996一2010》是首部《碌曲县志》的续志。本续志在编纂过程中,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续志为断代志,上限与首轮志书衔接,上讫1996年,下限截至2010年。本志全面记述碌出县域内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状况及发展轨迹,有极个别如工程建设周期、人物任职年限等特殊情况.,在记述时下限略有延伸。本续志采用记述体语体文,由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构成,以志为主体、分设概述、大事记、专记、人物,设章、节、日、子日、细目等若干层次。 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按时序纵述大事、要事、新事。历史纪年以年号后加括号注以公元纪年,1949年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人物志以《碌曲县志人物收录标准》遴选录入。立传人物遵循地方史志“生不立传”的原则,以本籍为主,兼收客籍;以正面人物为主,兼收反面人物。对在世人物则采用人物简介或以事系人的方式,在有关章节中记述。人物表收录获得州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人物和副县级以上行政职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