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电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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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30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电视
分类号: G22
页数: 3
页码: 506—508
摘要: 2005年下半年引进一套非线性编辑系统,节目制作有较大的提高,实现硬盘播出,为更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效率和质量,2005年7月新装修30平方米的播音室和18平方米的采编室,配置1台非线性编辑机、1套音频工作站、音频播出系统、提字机、灯具等配套设备,节目制作从最初的线性编辑到非线性编辑,从1台非线性编辑机到现在的2台非线性编辑机;摄像机由原来的模拟机到现在的数字机,已拥有5台数字摄像机;广播电视录音从模拟到数字化录音。
关键词: 碌曲县志 广播影视 电视

内容

碌曲县电视台呼号为碌曲县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台设在广电局院内,台址在碌曲县勒尔多东路5号,由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兼任台长。台内设线务股和机务股,职工人数22人。1996年以前,当地群众收看的电视节目由达邹山顶上修建的电视差转台转播。2000年,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后,在碌曲县相继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广播电视“援藏资金”建设和“西新工程”等项目。到2003年8月,在全县建成县、乡、村电视台(站、室)56座,卫星地面收转站33座,单收站11座,电视发射机33部,发射功率273瓦。2006年9月对县城及周边1镇3村有线电视线路进行改造,完成光纤铺设达6千米,用户分配系统达到数十千米有线电视网络,转播有线电视节目27套,有线电视城镇入户率达90%以上,县城建成无线电视发射台1座,转播中央一台和甘肃一台;2007年底,无线发射广播电视又增加中央7台节目的播出,使无线发射广播电视节目达到3套。全县城镇有线电视用户1100户,乡镇有线电视用户450户。全县广播电视理论覆盖率分别达80.73%和92.11%。到2010年,全县7乡镇56个村组开通有线电视。
  电视设备2005年下半年引进一套非线性编辑系统,节目制作有较大的提高,实现硬盘播出,为更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效率和质量,
  2005年7月新装修30平方米的播音室和18平方米的采编室,配置1台非线性编辑机、1套音频工作站、音频播出系统、提字机、灯具等配套设备,节目制作从最初的线性编辑到非线性编辑,从1台非线性编辑机到现在的2台非线性编辑机;摄像机由原来的模拟机到现在的数字机,已拥有5台数字摄像机;广播电视录音从模拟到数字化录音。
  碌曲县电视转播台电视转播台设在局院内,台址在碌曲县勒尔多东路5号。2003年开设电视发射台以来,收转中央一、省一2套电视节目,清缴非法地面卫星接收设备(2010年3月摄)电视实际功率为300瓦,发射台覆盖县城及周边1镇3村。电视转播台拥有发射机3台,型号为VHF一300W,四川成都凯腾四方数字广播电视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功率为300瓦,频道设置为CH6、CH8、CH12;配套天线3副,2005年8月建成47米铁塔1座,信号传输为无线覆盖发射。
  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碌曲县有线电视网络,碌曲县卫星地面站建于1986年8月,有线电视工程建于1994年8月中旬,入网用户有800户,主干线为5千米。2006年9月中旬进行城区光纤传输网络改造建设项目,网络改造资金达23.8万元,改造后使县城建成拥有近7千米的主干线,用户分配系统达到数十千米有线电视网络,开通节目28套。有线电视用户达1300户,有线电视城镇入户率达90%以上。截至2010年年底,全县有线电视覆盖7乡镇,理论覆盖率达92.11%。7乡镇通过“村村通”设备传送有线电视节目17套,网络带宽为450兆,网络结构为小片网,前端主要设备为深圳生产的海威科HIC -2000数码卫星接收机,光传输设备型号为1310, 光缆长度为7千米,光接点11个,覆盖用户1300余户。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1996一2010》是首部《碌曲县志》的续志。本续志在编纂过程中,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续志为断代志,上限与首轮志书衔接,上讫1996年,下限截至2010年。本志全面记述碌出县域内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状况及发展轨迹,有极个别如工程建设周期、人物任职年限等特殊情况.,在记述时下限略有延伸。本续志采用记述体语体文,由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构成,以志为主体、分设概述、大事记、专记、人物,设章、节、日、子日、细目等若干层次。 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按时序纵述大事、要事、新事。历史纪年以年号后加括号注以公元纪年,1949年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人物志以《碌曲县志人物收录标准》遴选录入。立传人物遵循地方史志“生不立传”的原则,以本籍为主,兼收客籍;以正面人物为主,兼收反面人物。对在世人物则采用人物简介或以事系人的方式,在有关章节中记述。人物表收录获得州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人物和副县级以上行政职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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