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
唯一号: | 292520020230001302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机构 |
分类号: | G22 |
页数: | 1 |
页码: | 504 |
摘要: | 本节内容主要介绍了碌曲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的发展史,1996年时仍延续称碌曲县广播事业管理局。2003年改为碌曲县广播电视事业管理局,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简称碌曲县广电局,担负着碌曲县人民政府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建设、规划、管理和新闻宣传工作,与县广播电视台二块牌子,一套人马,内设机构有行政办公室、宣传股、线务股、机务股。2010年,将广播电影电视局的职责划入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不再保留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
关键词: | 碌曲县志 广播影视 机构 |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1996一2010》是首部《碌曲县志》的续志。本续志在编纂过程中,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续志为断代志,上限与首轮志书衔接,上讫1996年,下限截至2010年。本志全面记述碌出县域内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状况及发展轨迹,有极个别如工程建设周期、人物任职年限等特殊情况.,在记述时下限略有延伸。本续志采用记述体语体文,由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构成,以志为主体、分设概述、大事记、专记、人物,设章、节、日、子日、细目等若干层次。 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按时序纵述大事、要事、新事。历史纪年以年号后加括号注以公元纪年,1949年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人物志以《碌曲县志人物收录标准》遴选录入。立传人物遵循地方史志“生不立传”的原则,以本籍为主,兼收客籍;以正面人物为主,兼收反面人物。对在世人物则采用人物简介或以事系人的方式,在有关章节中记述。人物表收录获得州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人物和副县级以上行政职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