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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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25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分类号: DF85
页数: 3
页码: 414—416
摘要: 1996-2010年,碌曲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合同、民事权益公证累计达2580件,其中经济公证16件,民事公证2546件,业务收费23.86万元。接待来访群众251人次;公证范围由1996年初的2项发展到2010年底的14项,办理法律援助5件。
关键词: 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

内容

一、公证工作
  1996-2010年,碌曲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合同、民事权益公证累计达2580件,其中经济公证16件,民事公证2546件,业务收费23.86万元。接待来访群众251人次;公证范围由1996年初的2项发展到2010年底的14项,办理法律援助5件。
  1996—2010年碌曲县公证业务统计表续表
  二、律师工作
  1996-2003年,甘南洮江律师事务所先后为电力公司等4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为国有企业改制,经营机制转换和人员安置提供法律上的帮助,调解非诉讼纠纷48起,出庭辩护13次,民事代理28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55人次。后来由于人员变动,律师管理规范化,律师职业准入门槛提高,洮江律师事务所未能达到省司法厅资格条件,2004年律师业务终止。
  三、法律援助工作
  碌曲县法律援助工作始于1999年。2003年,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成立“碌曲县法律援助中心”。至2010年共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53件,其中无偿代写法律文书44份,为未成年人辩护3人次,办理公证14件,民事非诉讼代理56件,受理来访群众无偿办理涉法事项11件,解答法律咨询145人次。并每年争取法律援助经费2万多元。
  人民调解员为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
  四、"12348"法律服务专线
  至2010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17人次,受理并解决农牧民群众遇到的涉法问题219件,其中,土地、草山承包46件、收养、继承等民事权益纠纷27起,劳保和企业改制中的职工来访求助41件,婚姻家庭方面的信访81件,索讨薪酬和工作事故14件,其他事项10件。
  五、人民调解
  1996—2010年,全县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42个,其中行政村24个,企业调委会4个,共有调解员497个。
  1996—2010年碌曲县矛盾纠纷调处情况表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1996一2010》是首部《碌曲县志》的续志。本续志在编纂过程中,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续志为断代志,上限与首轮志书衔接,上讫1996年,下限截至2010年。本志全面记述碌出县域内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状况及发展轨迹,有极个别如工程建设周期、人物任职年限等特殊情况.,在记述时下限略有延伸。本续志采用记述体语体文,由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构成,以志为主体、分设概述、大事记、专记、人物,设章、节、日、子日、细目等若干层次。 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按时序纵述大事、要事、新事。历史纪年以年号后加括号注以公元纪年,1949年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人物志以《碌曲县志人物收录标准》遴选录入。立传人物遵循地方史志“生不立传”的原则,以本籍为主,兼收客籍;以正面人物为主,兼收反面人物。对在世人物则采用人物简介或以事系人的方式,在有关章节中记述。人物表收录获得州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人物和副县级以上行政职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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