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行政审判及执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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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24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行政审判及执行
分类号: D926.4
页数: 1
页码: 408
摘要: 1996—2010年,共受理行政案件3件,其中,税务行政案件1件;土地行政案件2件。
关键词: 碌曲县 人民法院 行政审判

内容

一、行政审判
  1996—2010年,共受理行政案件3件,其中,税务行政案件1件;土地行政案件2件。
   二、执行
  1997年之前,所有执行案件都是各审判庭自己审理的案件,由于没有统一的执行机构,在客观上造成执行难、执行乱的现象。1997年设立执行庭,对解决“执行难”,治理“执行乱”的问题起到积极作用,为实施审执分离提供组织保障。在执行中坚持教育为主,强制为辅的执行方法。1997年至2010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60件。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1996一2010》是首部《碌曲县志》的续志。本续志在编纂过程中,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续志为断代志,上限与首轮志书衔接,上讫1996年,下限截至2010年。本志全面记述碌出县域内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状况及发展轨迹,有极个别如工程建设周期、人物任职年限等特殊情况.,在记述时下限略有延伸。本续志采用记述体语体文,由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构成,以志为主体、分设概述、大事记、专记、人物,设章、节、日、子日、细目等若干层次。 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按时序纵述大事、要事、新事。历史纪年以年号后加括号注以公元纪年,1949年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人物志以《碌曲县志人物收录标准》遴选录入。立传人物遵循地方史志“生不立传”的原则,以本籍为主,兼收客籍;以正面人物为主,兼收反面人物。对在世人物则采用人物简介或以事系人的方式,在有关章节中记述。人物表收录获得州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人物和副县级以上行政职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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