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政府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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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21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政府机构设置
分类号: D625.42
页数: 2
页码: 355—356
摘要: 2003年机构改革中政府机构设置19个,部门管理机构3个,直属事业机构2个,议事协调机构1个。县政府工作部门称局、委、办,均为正科级。
关键词: 碌曲县 人民政府 政府机构

内容

2003年机构改革中政府机构设置19个,部门管理机构3个,直属事业机构2个,议事协调机构1个。县政府工作部门称局、委、办,均为正科级。
  省委、省政府原(1996年)核定全县党政机关行政编制为26名。2003年机构改革中,县党政群各系统人员编制的分配比例,大体按照省上党政群各系统所占的比例政府部门75%。县监察局与县纪委合署办公,不计入县政府机构;县法制局、县翻译局、县信访办并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保留法制局、信访办牌子。科学技术委员会改为科学技术局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乡镇企业管理局、粮食局由发展计划经贸委员会管理,均属部门管理机构;广播电视局改为广播电影电视局,与广播电视台合并,事业编制;文体旅游局改事业编制,扶贫办公室为议事协调机构。
  2004年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办发〔2004〕60号)和中共甘南州委秘书处、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州秘发〔2004〕85号)文件,将碌曲县委、县政府信访室更名为碌曲县信访局,隶属政府办。碌曲县计划生育局更名为碌曲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碌曲县发展计划经贸委员会改为碌曲县发展改革和经贸委员会,加挂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归并碌曲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职能;组建碌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碌曲县人事局、碌曲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均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经调整,碌曲县人民政府共设工作机构28个,其中工作部门21个
  碌曲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县监察局和县纪委机关合署办公,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独立设置,均不计入县政府机构设置限额),议事协调机构1个,部门管理机构5个,划转机构1个。
  2010年机构改革中,按照设立“大部制”和撤并部门管理机构及议事协调机构的要求,组建设立3个大部门(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影视广播局),整合2个工作部门(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5个部门管理机构(乡镇局、粮食局、科技局、信访局、法制办)、1个议事协调机构(扶贫开发办公室)和4个政府直属事业机构(文体旅游局、广播电影电视局、环境保护局、经济贸易委员会)。至此,碌曲县人民政府共设工作部门25个,划归党委机构1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此次改革后县政府工作机构不设部门管理机构,不分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统称政府工作部门,议事协调机构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1996一2010》是首部《碌曲县志》的续志。本续志在编纂过程中,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续志为断代志,上限与首轮志书衔接,上讫1996年,下限截至2010年。本志全面记述碌出县域内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状况及发展轨迹,有极个别如工程建设周期、人物任职年限等特殊情况.,在记述时下限略有延伸。本续志采用记述体语体文,由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构成,以志为主体、分设概述、大事记、专记、人物,设章、节、日、子日、细目等若干层次。 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按时序纵述大事、要事、新事。历史纪年以年号后加括号注以公元纪年,1949年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人物志以《碌曲县志人物收录标准》遴选录入。立传人物遵循地方史志“生不立传”的原则,以本籍为主,兼收客籍;以正面人物为主,兼收反面人物。对在世人物则采用人物简介或以事系人的方式,在有关章节中记述。人物表收录获得州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人物和副县级以上行政职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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