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公路运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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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193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公路运输
分类号: F540.3
页数: 2
页码: 285—286
摘要: 碌曲县汽车站成立于1963年,位于县城繁华路段,是国道213线兰郎公路的必经之地,属省三级汽车站,担负着公路旅客运输业务,日发班次14个,日均发送旅客约500人次,营运线路10条,营运里程2030千米。2002年,经省运管局批准投资240万元,改建碌曲汽车站,设计三层局部四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697.05平方米,于2004年8月竣工验收。2010年有职工8人。其中,管理干部2人,服务员6人,设置有售票组、站务服务组、财务室、寄存室。
关键词: 碌曲县 公路运输

内容

一、运输企业
  碌曲县汽车站成立于1963年,位于县城繁华路段,是国道213线兰郎公路的必经之地,属省三级汽车站,担负着公路旅客运输业务,日发班次14个,日均发送旅客约500人次,营运线路10条,营运里程2030千米。2002年,经省运管局批准投资240万元,改建碌曲汽车站,设计三层局部四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697.05平方米,于2004年8月竣工验收。2010年有职工8人。其中,管理干部2人,服务员6人,设置有售票组、站务服务组、财务室、寄存室。
  县汽车运输公司1990年经碌曲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原碌曲县汽车队组建。为全民所有制运输企业,科级建制。归口县工业交通局,主要承担县内外粮食、日用百货、畜产品、煤炭等运输和县内旅客运输任务。2000年,改制为碌曲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筹资购买客车开通碌曲至夏河、合作、双岔、李恰如牧场客运班车,企业运转正常,职工工资得到保障。2004年8月,碌曲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真正成为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实体,主营长短途客货运输、旅游出租等。土地使用权不作价出让,仍属国家所有。原企业14名职工愿意继续留企业的,与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将置换身份补偿金与原有企业中的参股本金一并转为该员工在新企业中的出资额,发给出资证明书,享有终身所有权,不愿留企业的,一次性发给置换身份补偿金,自谋职业。
  县出租车公司2009年4月,经县政府批复同意,组建出租车公司,在原碌曲汽车运输公司投放岀租车120辆(含更新车辆),全部车辆统一颜色,统一车型,出租标识完整规范。
   二、公路货运
  2006年,碌曲县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从业人员有36人,全县拥有货运车辆48辆,当时拥有车辆的单位以党政机关较多,社会车辆相对较少。运输的主要物资主要是煤炭和生活必需品。年可完成货运量3600吨左右。之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社会车辆也在逐年增多。到2010年,已有货运车辆63辆,年可完成货运量9.45万吨。
   三、客运
  1996年,碌曲县拥有客运车辆7辆,当时的车辆以“驼铃”为主,车辆拥有单位为运输公司,没有社会车辆。年可完成客运量3万人次,旅客周转量240万人/千米。当时开通的主要班次为碌曲至合作,碌曲至阿拉。2000年后,碌曲道路运输事业快速发展,到2010年,开通客运班线12条,营运里程达到1000多千米。其中,跨县线路8条,8个班次,通往州政府所在地和全县各乡镇,通车率已达到99%。碌曲县有三级车站1个,四级车站3个(均为乡站),停靠站3个(在行政村)。
   四、运输管理
  1996年以前,碌曲道路运输管理设施、手段都相对落后,管理主要以人工为主,基本上没有什么装备,主要依靠指挥旗、灯、手势。1998年以后才配备管理车辆。2000年以后,碌曲县运管分局加大道路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和产业优化调整力度,以县城为中心,以州府所在地为干线,以县、乡(镇)站场为基础的点线相连的道路运输服务网络基本形成,道路运输企业也基本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社会公共服务能力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1996一2010》是首部《碌曲县志》的续志。本续志在编纂过程中,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续志为断代志,上限与首轮志书衔接,上讫1996年,下限截至2010年。本志全面记述碌出县域内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状况及发展轨迹,有极个别如工程建设周期、人物任职年限等特殊情况.,在记述时下限略有延伸。本续志采用记述体语体文,由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构成,以志为主体、分设概述、大事记、专记、人物,设章、节、日、子日、细目等若干层次。 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按时序纵述大事、要事、新事。历史纪年以年号后加括号注以公元纪年,1949年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人物志以《碌曲县志人物收录标准》遴选录入。立传人物遵循地方史志“生不立传”的原则,以本籍为主,兼收客籍;以正面人物为主,兼收反面人物。对在世人物则采用人物简介或以事系人的方式,在有关章节中记述。人物表收录获得州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人物和副县级以上行政职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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