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环保执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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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17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环保执法
分类号: D912.6
页数: 2
页码: 253—254
摘要: 甘南州环保局与碌曲县人民政府每年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年底检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内容包括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环境治理目标等指标。
关键词: 碌曲县 环境保护法

内容

甘南州环保局与碌曲县人民政府每年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年底检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内容包括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环境治理目标等指标。
  每年,碌曲县环保局多次深入水电、矿产开发建设施工现场,开展环境破坏与污染督查,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恢复环境植被和污染治理。深入砂石料场,尕玛公路施工现场,郎木寺才宝山等地,对矿产开采、工程建设、砂石料场进行多次取证调查,实地丈量草场破坏面积,逐一造册登记,并送达植被恢复保证金缴纳通知单,限期进行整改。联合国土、草原监理、工商、公安对郎木寺才宝山一带非法采挖玛瑙石进行执法检查,对破坏生态、非法采挖玛瑙石一案进行处罚,并让非法开采人员做出书面保证,对破坏的草场进行回填;对拉仁关乡唐科村石合地滩,因修建唐科村牧民定居点采沙,县环保局协调拉仁关乡政府,督促玛曲县木西合建筑公司进行回填,拉运黑土覆盖,完成植被恢复面积2公顷;对石合地滩以前工程建设遗留的采沙坑,县环保局筹集资金雇佣挖掘机进行回填,完成植被恢复1・33公顷。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1996-2010)

《碌曲县志(1996-2010)》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1996一2010》是首部《碌曲县志》的续志。本续志在编纂过程中,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续志为断代志,上限与首轮志书衔接,上讫1996年,下限截至2010年。本志全面记述碌出县域内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状况及发展轨迹,有极个别如工程建设周期、人物任职年限等特殊情况.,在记述时下限略有延伸。本续志采用记述体语体文,由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构成,以志为主体、分设概述、大事记、专记、人物,设章、节、日、子日、细目等若干层次。 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按时序纵述大事、要事、新事。历史纪年以年号后加括号注以公元纪年,1949年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人物志以《碌曲县志人物收录标准》遴选录入。立传人物遵循地方史志“生不立传”的原则,以本籍为主,兼收客籍;以正面人物为主,兼收反面人物。对在世人物则采用人物简介或以事系人的方式,在有关章节中记述。人物表收录获得州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人物和副县级以上行政职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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