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会帮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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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03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社会帮扶
分类号: D632.42
页数: 1
页码: 458
摘要: 碌曲县从1987年开始实行对口帮扶,县工交局包西仓乡的呼尔和尕果两村,县城建局包郎木寺乡仁尕玛村,县水电局包郎木寺乡加科卡哇村,县农业银行包拉仁关乡唐科四组。
关键词: 民政工作 社会帮扶

内容

碌曲县从1987年开始实行对口帮扶,县工交局包西仓乡的呼尔和尕果两村,县城建局包郎木寺乡仁尕玛村,县水电局包郎木寺乡加科卡哇村,县农业银行包拉仁关乡唐科四组。各对口帮扶单位对帮扶工作十分重视,首先深入基层,调查摸底,根据所掌握情况制定帮扶计划,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开展帮扶工作。1988年至1995年,县供销社投资扶持双岔二地村开办香粉厂,组织牧民群众上山采集沙棘,增加经济收入。县农林局组织双岔乡洛措村开展劳务输出,为双岔乡安装程控电话投资1万元。县水电局扶持双岔乡青禾村贫困户办养猪场,投资2.5万元为阿拉乡维修人畜饮水工程。工交局为了给群众增加收入,安排阿拉吉扎村长期养护公路10公里,并为阿拉乡贫困户提供2公里公路的改建工程,增加收入3.9万元。县畜牧局组织阿拉乡田多村贫困户参加尕海草原围栏,进行劳务输出,并给阿拉乡无偿支援1000斤豌豆,饲料1600多斤,另外委托兽防站免费进行畜病防疫工作,为西仓乡无偿提供水泥围杆90根,围栏铁丝130米,解决了小阿拉村,团结村草原围栏补修150亩,为西仓共投资12324元。县乡镇局协助阿拉乡在县城兴办藏式地毯厂,协助双岔乡兴办藏香厂。县财政局为阿拉乡博拉村投放支农周转金7.4万元,还扶持12户贫困户兴办养猪场。县商业局抽出3000元扶持阿拉乡吉扎村贫困群众办养猪场。县民政局投放无息贷款7000元扶持西仓乡呼尔、尕果两村贫困户搞羔羊育肥。县科委在西仓乡和阿拉乡投资开办黄连素加工厂,给双岔乡贫困群众用藏语介绍了《快速养猪法》、《人工栽培技术》、《淘汰牛羊的肥育》等知识,扶持资金4000元,培训各类实用技术人才。县工商局投资2万元,在阿拉乡办起了小车站,组织劳务输出收入8000余元。县农业银行为拉仁关乡唐科村发放贷款1.75万元。州政府以工代赈为西仓乡落实资金3.1万元,为乡政府征订了“两报两刊”,给中心小学解决了一批文体用品。州邮电局投资18万元解决了双岔乡通讯困难问题,修建机房6间。州人民银行投资4640元,解决了阿拉乡立池村农电路维修。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碌曲县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不谋划一,下限至于1995年底,个别卷章人物及图片资料延至定稿。本志以卷、章、节、目设篇布局,分类设卷,卷下设章节,节下设目,记述史实,并以图表作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解放前",其后称“解放后”。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前称“建政前'',其后称“建政后解放前用历史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解放后用公元纪年。数字表述,除成语、顺序号及习惯语用汉字外,凡表示数量的通用阿拉伯数字。志中数字根据以县统计局资料为主,不足之处使用部门数字。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以本籍为主,记及对本县有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对已故名人、流落红军、革命烈士和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以传略记述。对历次全国各类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正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公职人员,州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予以筒介。对受到地厅级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列表介绍。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档案馆案卷和本县各部门档案、文献、报纸,部分资料由调查采访取得。入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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