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碌曲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292520020230001018 |
颗粒名称: | 第一章 救济救灾 |
分类号: | D632.42 |
页数: | 3 |
页码: | 442-444 |
摘要: | 自1953年工作组进入碌曲到建立人民政权以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社会救济工作,对城镇中不足以维持最低生活标准的贫困者和农村中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及因病、灾、缺少劳动力等造成生活困难的贫困对象,采取物质帮助,扶持生产等多种形式,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1955年发放社会救济款25000元(包括救灾款20000元,冬令寒衣、口粮、修建房屋救济款5000元),发放藏式皮大衣、棉衣51件,救济户数360户。 |
关键词: | 民政工作 救济救灾 |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碌曲县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不谋划一,下限至于1995年底,个别卷章人物及图片资料延至定稿。本志以卷、章、节、目设篇布局,分类设卷,卷下设章节,节下设目,记述史实,并以图表作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解放前",其后称“解放后”。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前称“建政前'',其后称“建政后解放前用历史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解放后用公元纪年。数字表述,除成语、顺序号及习惯语用汉字外,凡表示数量的通用阿拉伯数字。志中数字根据以县统计局资料为主,不足之处使用部门数字。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以本籍为主,记及对本县有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对已故名人、流落红军、革命烈士和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以传略记述。对历次全国各类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正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公职人员,州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予以筒介。对受到地厅级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列表介绍。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档案馆案卷和本县各部门档案、文献、报纸,部分资料由调查采访取得。入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