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家庭构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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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013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家庭构成
分类号: C922.42
页数: 2
页码: 436-437
摘要: 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全县总户数为2560户,总人口为14314人,均为家庭户,平均每户5.59人。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全县总户数为3144户,总人口为12179人,由于县政权的建立,其中有一小部分为集体户,但多数仍为家庭户,平均每户约3.87人,比1953年减少1.72人,下降了30.77%。
关键词: 人口结构 家庭构成

内容

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全县总户数为2560户,总人口为14314人,均为家庭户,平均每户5.59人。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全县总户数为3144户,总人口为12179人,由于县政权的建立,其中有一小部分为集体户,但多数仍为家庭户,平均每户约3.87人,比1953年减少1.72人,下降了30.77%。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县总户数为4727户,总人口为22492人,其中家庭户4614户,占总户数的97.61%,占总人口的96.62%。集体户113户,占总户数的2.39%,人口761人,占总人口的3.38%。平均每户约4.71人,比1964年增加0.89人,上升率为22.99%。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全县总户数为5314户,总人口25804人,其中家庭户5211户,占总户数的98.66%,人口23944人,占总人口的92.79%。集体户103户,占总户数的1.94%,人口1860人,占总人口的7.21%。家庭户平均每户4.6人,比1953年的平均每户4.59人下降了17.71%,比1982年的4.71人下降了2.55人。
  碌曲人口在家庭户增长的同时,家庭规模逐渐缩小,但变化不大,家庭规模1人户占总户数的10.10%,2人、3人户占总户数的11.31%,4人、5人户占总户数的35.96%,6人、7人户占总户数的23.72%,8人以上户占总户数的10.62%。家庭户类别单身占总户数的5.84%,一对夫妇户占总户数的3.17%,二代户占总户数的43.21%,三代户占总户数的29.76%,四代以上户占总户数的2.42%,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二代和三代户是碌曲县家庭户的主要类型,并且家庭规模和家庭类别各乡差异并不明显。
  表26-91990年碌曲县家庭户、集体户各乡分布表
  单位:户、人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碌曲县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不谋划一,下限至于1995年底,个别卷章人物及图片资料延至定稿。本志以卷、章、节、目设篇布局,分类设卷,卷下设章节,节下设目,记述史实,并以图表作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解放前",其后称“解放后”。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前称“建政前'',其后称“建政后解放前用历史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解放后用公元纪年。数字表述,除成语、顺序号及习惯语用汉字外,凡表示数量的通用阿拉伯数字。志中数字根据以县统计局资料为主,不足之处使用部门数字。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以本籍为主,记及对本县有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对已故名人、流落红军、革命烈士和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以传略记述。对历次全国各类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正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公职人员,州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予以筒介。对受到地厅级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列表介绍。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档案馆案卷和本县各部门档案、文献、报纸,部分资料由调查采访取得。入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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