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碌曲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292520020230001012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经济构成 |
分类号: | C922.42 |
页数: | 1 |
页码: | 436 |
摘要: | 1953年、1964年两次人口普查资料均无各行业人数构成情况。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县在业人口总数为1483人,其中男性1112人,女性371人,女性占总人口数的25.02%。其中农、林、牧、水利业为199人,占在业人口总数的13.42%;工矿制造业为71人,占在业人口总数的4.79%;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为17人,占在业人口总数的1.15%;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为248人,占在业人口总数的16.72%;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为119人,占在业人口总数的8.02%;教育、文艺、广播、电视事业为325人,占在业人口总数的21.92%;金融、保险业4人,占在业人口总数的0.27%;国家机关、政党和社会团体500人,占在业人口总数的33.72%。 |
关键词: | 人口结构 经济构成 |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碌曲县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不谋划一,下限至于1995年底,个别卷章人物及图片资料延至定稿。本志以卷、章、节、目设篇布局,分类设卷,卷下设章节,节下设目,记述史实,并以图表作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解放前",其后称“解放后”。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前称“建政前'',其后称“建政后解放前用历史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解放后用公元纪年。数字表述,除成语、顺序号及习惯语用汉字外,凡表示数量的通用阿拉伯数字。志中数字根据以县统计局资料为主,不足之处使用部门数字。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以本籍为主,记及对本县有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对已故名人、流落红军、革命烈士和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以传略记述。对历次全国各类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正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公职人员,州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予以筒介。对受到地厅级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列表介绍。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档案馆案卷和本县各部门档案、文献、报纸,部分资料由调查采访取得。入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