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族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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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01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民族构成
分类号: C922.42
页数: 1
页码: 434-435
摘要: 1953年全国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时,碌曲只有藏、汉、回3个民族,全县总人口14314人。其中:汉族人口59人,占总人口数的0.41%;少数民族人口为14255人,占总人口数的99.59%。
关键词: 人口结构 民族构成

内容

1953年全国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时,碌曲只有藏、汉、回3个民族,全县总人口14314人。其中:汉族人口59人,占总人口数的0.41%;少数民族人口为14255人,占总人口数的99.59%。到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全县共有8个民族,全县总人口14384人。其中:藏族12001人,占总人口的83.43%;汉族1749人,占总人口的12.16%;回族615人,占总人口的4.28%;撒拉族8人,占总人口的0.06%;满族1人,占总人口的0.01%;东乡族3人,占总人口的0.02%;保安族6人,占总人口的0.04%;彝族1人,占总人口的0.01%。民族构成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中共碌曲县委、县人民委员会的成立,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和商人大量迁入,以及“支边”青年来到碌曲,而使人口增加。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县共有9个民族,比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增加1个民族,全县总人口14384人。其中:藏族18510人,占总人口的82.32%;汉族2742人,占总人口的12.19%;回族1209人,占总人口的5.37%;土族1人,占总人口的0.004%;撒拉族4人,占总人口的0.02%;满族5人,占总人口的0.02%;蒙古族1人,占0.004%;东乡族10人,占总人口的0.04%;保安族10人,占总人口的0.04%。各民族人口与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相比,藏族人口增加6509人,年平均增加361.6人;汉族人口增加993人,年平均增加55.2人;回族人口增加594人,年平均增加33人;其他民族人口增加12人,年平均增加约0.67人。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全县共有10个民族,比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又增加1个民族,全县总人口达25804人。其中:藏族为21786人,占总人口的84.43%;汉族为2590人,占总人口的10.04%;回族为1370人,占总人口的5.31%;土族为4人,占总人口的0.02%;撒拉族为7人,占总人口的0.03%;满族20人,占总人口的0.08%;蒙古族为5人,占总人口的0.02%;东乡族为15人,占总人口的0.06%;保安族6人,占总人口的0.02%;土家族为1人,占总人口的约0.004%。同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相比,藏族人口增加3276人,增长17.70%,平均每年增加409.5人,年平均递增率22.12%。;汉族人口2590人,减少152人;回族1370人,增加161人,增长13.32%;土族、撒拉族、满族、蒙古族、东乡族、保安族、土家族8个民族增加27人,增长87.10%,土家族是“四普”时增加的1个民族。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碌曲县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不谋划一,下限至于1995年底,个别卷章人物及图片资料延至定稿。本志以卷、章、节、目设篇布局,分类设卷,卷下设章节,节下设目,记述史实,并以图表作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解放前",其后称“解放后”。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前称“建政前'',其后称“建政后解放前用历史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解放后用公元纪年。数字表述,除成语、顺序号及习惯语用汉字外,凡表示数量的通用阿拉伯数字。志中数字根据以县统计局资料为主,不足之处使用部门数字。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以本籍为主,记及对本县有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对已故名人、流落红军、革命烈士和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以传略记述。对历次全国各类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正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公职人员,州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予以筒介。对受到地厅级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列表介绍。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档案馆案卷和本县各部门档案、文献、报纸,部分资料由调查采访取得。入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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