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口密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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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100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口密度
分类号: C922.42
页数: 1
页码: 430
摘要: 碌曲全境系少数民族边远牧区,地广人稀,民国及民国以前历代人口密度因缺少史料而无法推算。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全县人口密度平均每平方公里2.68人。
关键词: 人口分布 人口密度

内容

碌曲全境系少数民族边远牧区,地广人稀,民国及民国以前历代人口密度因缺少史料而无法推算。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全县人口密度平均每平方公里2.68人。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平均每平方公里2.70人,比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增加0.02人/平方公里,增幅率0.75%。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县平均每平方公里4.24人,比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时增加1.54人/平方公里,增幅为57.04%。主要原因是由于此时期正处于“改革开放”时期,来碌曲经商、做工人口历年增加所致。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全县平均每平方公里4.87人,比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时平均每平方公里4.24人增加0.63人,增幅为14.86%,人口密度变化不大。各乡人口密度在1980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査时,人口密度最高的乡是阿拉乡,每平方公里平均为14.38人和15.72人,人口密度最小的乡是尕海乡,平均每平方公里为1.51和1.68人,即每平方公里不足2人,人口极其稀少。
  表26-4部分年份碌曲县人口密度对比表
  单位:人/平方公里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碌曲县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不谋划一,下限至于1995年底,个别卷章人物及图片资料延至定稿。本志以卷、章、节、目设篇布局,分类设卷,卷下设章节,节下设目,记述史实,并以图表作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解放前",其后称“解放后”。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前称“建政前'',其后称“建政后解放前用历史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解放后用公元纪年。数字表述,除成语、顺序号及习惯语用汉字外,凡表示数量的通用阿拉伯数字。志中数字根据以县统计局资料为主,不足之处使用部门数字。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以本籍为主,记及对本县有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对已故名人、流落红军、革命烈士和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以传略记述。对历次全国各类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正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公职人员,州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予以筒介。对受到地厅级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列表介绍。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档案馆案卷和本县各部门档案、文献、报纸,部分资料由调查采访取得。入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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