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民政权的建立与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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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89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民政权的建立与巩固
分类号: D674.2
页数: 2
页码: 297-298
摘要: 1952年8月6日,人民解放军移驻阿米达山和双岔大庄,工作组进驻洛措与大庄。在双岔、西仓事件和平解决后,西北访问团又派出部分干部,并从双岔工作组中抽调部分工作人员,组成了西仓工作组,随解放军前往西仓开展工作,1953初,张曜率工作组前往郎木寺开展工作。
关键词: 地方政治 地方政权

内容

1952年8月6日,人民解放军移驻阿米达山和双岔大庄,工作组进驻洛措与大庄。在双岔、西仓事件和平解决后,西北访问团又派出部分干部,并从双岔工作组中抽调部分工作人员,组成了西仓工作组,随解放军前往西仓开展工作,1953初,张曜率工作组前往郎木寺开展工作。1953年10月,甘南藏族自治区政府成立后不久,碌曲行政委员会成立。行政委员会在双岔、西仓、郎木寺设立了贸易、医疗、银行信贷、土产品收购、邮政代办等服务机构,开始为群众服务。为帮助群众克服生活生产困难,行政委员会发放贷款、救济款、布匹及其他生活用品,同时为牧民实行免费医疗,行政委员会的工作使牧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畏惧心理慢慢解除。行政委员会合理地解决了部分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草山纠纷,同时还对民事婚姻、打架闹事等按政策进行处理,一时出现了大小事件找行委的现象。行政委员会认真做好统战工作,利用拜访、交朋友、慰问、开座谈会的形式,争取团结了大部分部落民族宗教人士。然而,刚刚诞生的行政委员会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并不顺利,由于藏族群众对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民族平等、区域自治等一系列政策难以理解,又由于国民党残匪和特务活动猖獗,他们造谣滋事,挑拨离间,使一些土官头人和藏族群众对行政委员会心存戒备。马良股匪武装袭击政府工作人员事件时有发生。一些人把政府不轻易使用武力的慎重态度看作是政府的软弱。在碌曲行政委员会成立不久,双岔、西仓部落中的少数人公然提出:“不要工作组”、“不要人民政府”,个别反动分子还密谋策划了杀害曹学彦、杜岐等领导的事件。1954年1月20日,中共甘南区委统战部部长曹学彦、碌曲行政委员会党组书记杜岐等,根据甘南区委安排,在郎木寺召集郎木寺院、格尔底寺院,以及双岔卡其卡、卜窝藏等部落头人会议,宣传党按区域供应粮食的政策,会后返回碌曲,行至尕海加日克卡地方遭到徒匪袭击,曹学彦、杜岐、张廷彦壮烈牺牲,随行干部2人负伤。甘南各族各届沉痛悼念不幸牺牲的革命烈士,一千多人参加了悼唁仪式,1954年2月20日,甘南藏族自治区召开追悼大会,自治区主席黄正清致悼词。中共中央、中共甘肃省委、甘南藏族自治区十分重视“曹、杜事件",成立了甘川(四川)两省侦破委员会,终于在1955年7月将8名罪犯逮捕归案。
  随着中国共产党在碌曲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地方人民政权的条件基本成熟。1955年初,碌曲行政委员会召开全县部落土官头人会议,着重讨论筹备成立碌曲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少数对建立人民政权怀有抵触情绪的部落头人煽动200多名群众包围了行政委员会驻地,向行政委员会示威、呐喊、鸣枪,表示不愿意成立人民委员会。行政委员会立即派出干部对群众进行解释说服,终于使群众散去。示威事件发生后,行政委员会在双岔、西仓、郎木寺等部落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1955年6月碌曲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在西仓召开。双岔部落世袭土官阿才当选为碌曲县人民政府第一任县长。1956年,县委派出代表36人参加甘肃省民委召开的研究牧区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座谈会,会后15名部落进步人士由省民委组织赴北京参观首都社会主义建设。碌曲县委、县人民委员会领导各族人民,认真贯彻“慎重稳进”、“不分不斗”、“不划阶级”与“牧工牧主两利”,积极扶持贫苦牧民的政策,使碌曲县的社会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少数封建部落头人不能适应社会的这种革命性转变,制造事端,煽动武装暴乱。1956年3月,西仓部落聚众4千余人向政府示威。1956年6月上旬发生了晒银滩流血事件,事后县委、县人委与拉仁关部落头人在6月下旬进行了谈判,签定了六条处理原则。但是,个别部落头人对党和政府阳奉阴为,7月18日,甘南藏族自治区民政处副处长白忠义,中共碌曲县委副书记李新民,带领少数干部去达参部落进行善后工作,途经汪尕滩遭到50多名匪徒的伏击,李新民、王龙、王武虎当即牺牲。白忠义利用地形进行抵抗,后因弹尽惨遭杀害。于成林和土匪展开肉搏,连伤数匪,最后被土匪乱刀砍杀。这群匪徒后被平叛部队追至夏河县麦西娄山沟擒获。1958年县境内发生了更大规模的武装叛乱,人民解放军进行了平叛作战,使叛乱很快得到平息。1959年5月中旬,发生了“科才事件”,20多名解放军战士和科才公社的十几名机关干部与匪徒们展开了长达7个多小时的殊死搏斗,终因寡不敌众,除1人生还外, 公社党委书记马崇义等12名机关干部壮烈牺牲。1960年以后,碌曲县的社会治安基本好转,1965年,境内的散匪全部得到肃清。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碌曲县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不谋划一,下限至于1995年底,个别卷章人物及图片资料延至定稿。本志以卷、章、节、目设篇布局,分类设卷,卷下设章节,节下设目,记述史实,并以图表作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解放前",其后称“解放后”。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前称“建政前'',其后称“建政后解放前用历史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解放后用公元纪年。数字表述,除成语、顺序号及习惯语用汉字外,凡表示数量的通用阿拉伯数字。志中数字根据以县统计局资料为主,不足之处使用部门数字。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以本籍为主,记及对本县有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对已故名人、流落红军、革命烈士和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以传略记述。对历次全国各类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正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公职人员,州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予以筒介。对受到地厅级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列表介绍。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档案馆案卷和本县各部门档案、文献、报纸,部分资料由调查采访取得。入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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