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纪律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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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87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纪律检查
分类号: D693.74
页数: 2
页码: 277-278
摘要: 建政初期监察委员会配合县委开展各种运动,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受理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检査处理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并负责对处分党员进行考察教育工作。
关键词: 民主党派 共产党 纪律检查

内容

建政初期监察委员会配合县委开展各种运动,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受理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检査处理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并负责对处分党员进行考察教育工作。从1957到1965年,监委主要搞了“整风”、“反右”、平息叛乱、“三反”、“五反”、“审干”、“肃反”、“反封建"、“建立人民公社”、“整社算账”、案件甄别等工作。从1957年到1965年,党员受党纪处分共89人,其中开除党籍19人,留党察看17人,撤销党内外职务8人,严重警告27人,警告18人。从1957年到1960年,干部受行政处分共125人,其中开除34人,开除留用察看22人,撤职1人,降级44人,记大过14人,记过6人,警告4人。碌曲县甄别工作从1961年开始,到1963年7月结束,甄别的范围是:党内整风补课,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以及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处分的干部,共甄别受处分党员干部群众98人,经过甄别取消各种政治帽子51人,恢复党团籍16人,恢复职务和重新安排工作14人,作其他处理17人,其中甄别民族干部9人,甄别后重新安排工作和恢复职务3人。1979年碌曲县纪委成立以后,根据《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廉洁守则》等方面内容教育党员干部,坚持从严治党,严肃党纪,反腐倡廉,从1979年到1984年,办轮训班16期,培训党员干部231人次。1984年6月,制定了《碌曲县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规划》和《碌曲县实行全党抓党风政治责任制》。1986年1月和1987年7月召开了两次全县端正党风经验交流会,共表彰端正党风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42人。1987年12月,碌曲县委被树为全省端正党风工作先进集体。1987年开始实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行党内监督,促进廉政建设。1988年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县纪委进行了试点,是年,全县16个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163次,征求到意见198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了解决。1995年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党委支部57个,参加294人。1979年以后,纪检信访工作走上正轨,从1979年到1980年,根据当时群众来信来访的主要内容,集中抓了落实干部政策和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从1980年到1995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60件(次),查清结案141件,转办69件。从1979年到1983年,全县共查处违纪案件24起,查处19人,其中开除党籍6人,留党察看1人,严重警告1人,警告1人,免于纪律处分受批评教育10人。从1984年到1995年,共查处违纪案件37件,查处42人,其中开除党籍6人,留党察看1人,严重警告3人,警告4人,免于处分批评教育28人。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碌曲县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不谋划一,下限至于1995年底,个别卷章人物及图片资料延至定稿。本志以卷、章、节、目设篇布局,分类设卷,卷下设章节,节下设目,记述史实,并以图表作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解放前",其后称“解放后”。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前称“建政前'',其后称“建政后解放前用历史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解放后用公元纪年。数字表述,除成语、顺序号及习惯语用汉字外,凡表示数量的通用阿拉伯数字。志中数字根据以县统计局资料为主,不足之处使用部门数字。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以本籍为主,记及对本县有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对已故名人、流落红军、革命烈士和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以传略记述。对历次全国各类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正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公职人员,州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予以筒介。对受到地厅级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列表介绍。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档案馆案卷和本县各部门档案、文献、报纸,部分资料由调查采访取得。入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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