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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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85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保险
分类号: F840.3
页数: 2
页码: 260-261
摘要: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碌曲县支公司设立初期,险种单一,保险费基数低,主要开办了运输工具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以及责任保险等十几个险种,年保险费收入不足2万元,投保户只有30户,保险金额60万元,年上缴税金仅0.1万元。
关键词: 保险组织 保险管理

内容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碌曲县支公司设立初期,险种单一,保险费基数低,主要开办了运输工具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以及责任保险等十几个险种,年保险费收入不足2万元,投保户只有30户,保险金额60万元,年上缴税金仅0.1万元。到1990年保险费收入为5万元,投保户增加到200个,保险金额为3000万元,上缴税金0.3万元,处理赔案30件(次),赔款金额4万元,占保费收入的80%。从1992年开始,财产保险业务大部分实现了微机处理。险种、投保数量、保费收入、上缴税金都大幅度增加,险种由三种增加到十几种,投保户(辆、台)由50户增加到2250户,年保险金额每年增加30%,年上缴税金由不足千元增加到上万元。截至1995年底,累计保费收入98万元,投保户2250户(辆、台),保险金额25000万元,上缴税金5.3万元,处理各种理赔案350件(次),赔款支岀43万元,占保费收入的44%。
  人寿保险方面,险种由最初的两种增加到后来的五种,主要开办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三大类近10种险种,主要有子女备用金保险、简易人身保险、养老金保险、学生平安保险。1990年保险费收入为0.5万元,投保户100户(人、次),保险金额为200万元,上缴税金0.1万元,处理赔案8次,赔款金额0.3万元,占保费收入的60%。截至1995年,累计保险费收入63万元,投保户1000户(人、次),保险金额2000万元,上缴税金0.5万元,处理赔案50件(次),赔款发出5万元,占保险费收入的8%,十年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碌曲县支公司累计支付各类赔付或给付保险金48万元,其中财产保险赔付43万元,寿险赔付5万元。
  表14-71988-1995年碌曲县保险业务发展情况表
  单位:万元、户、件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碌曲县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不谋划一,下限至于1995年底,个别卷章人物及图片资料延至定稿。本志以卷、章、节、目设篇布局,分类设卷,卷下设章节,节下设目,记述史实,并以图表作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解放前",其后称“解放后”。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前称“建政前'',其后称“建政后解放前用历史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解放后用公元纪年。数字表述,除成语、顺序号及习惯语用汉字外,凡表示数量的通用阿拉伯数字。志中数字根据以县统计局资料为主,不足之处使用部门数字。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以本籍为主,记及对本县有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对已故名人、流落红军、革命烈士和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以传略记述。对历次全国各类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正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公职人员,州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予以筒介。对受到地厅级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列表介绍。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档案馆案卷和本县各部门档案、文献、报纸,部分资料由调查采访取得。入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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