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乡镇企业贷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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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85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乡镇企业贷款
分类号: F830.5
页数: 1
页码: 258-258
摘要: 扶持乡镇企业也是银行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1985年,县农行给玛艾砖瓦厂贷款2万元,购置生产资料,并协助他们改善经营管理,建立财务制度。1990年为其贷款3万元进行技术改造,添置机砖设备,改善生产条件。
关键词: 信贷 乡镇企业贷款

内容

扶持乡镇企业也是银行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1985年,县农行给玛艾砖瓦厂贷款2万元,购置生产资料,并协助他们改善经营管理,建立财务制度。1990年为其贷款3万元进行技术改造,添置机砖设备,改善生产条件。1986年为玛艾干酪素厂贷款6万元,第二年干酪素厂获利10万元。1988年共为七个乡镇企业贷款25.6万元,解决了流动资金不足的困难,并新建了双岔制香厂。1992年为乡镇企业管理局贷款4.7万元,建起了柳编厂。1994年为拉尔玛金矿贷款40万元做前期生产准备,1992年后,乡镇企业经营状况开始下滑,制香厂和柳编厂先后倒闭,双岔林场税金也靠贷款交纳,因此,农行在扶持乡镇企业方面造成47万元的贷款无法收回。农行对供销部门发放的畜产品收购贷款也岀现了亏损,1992年的“羊毛大战”之后,供销社大多亏损,农行出现298.6万元的收购贷款沉淀。1995年底,农行不良贷款达440万元,亏损184万元。
  表14-5碌曲县农行1980-1995年农牧业乡镇企业贷款统计表
  单位:万元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碌曲县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不谋划一,下限至于1995年底,个别卷章人物及图片资料延至定稿。本志以卷、章、节、目设篇布局,分类设卷,卷下设章节,节下设目,记述史实,并以图表作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解放前",其后称“解放后”。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前称“建政前'',其后称“建政后解放前用历史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解放后用公元纪年。数字表述,除成语、顺序号及习惯语用汉字外,凡表示数量的通用阿拉伯数字。志中数字根据以县统计局资料为主,不足之处使用部门数字。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以本籍为主,记及对本县有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对已故名人、流落红军、革命烈士和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以传略记述。对历次全国各类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正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公职人员,州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予以筒介。对受到地厅级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列表介绍。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档案馆案卷和本县各部门档案、文献、报纸,部分资料由调查采访取得。入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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