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计量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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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813
颗粒名称: 第六节 计量管理
分类号: F713.56
页数: 1
页码: 222-222
摘要: 1994年,县工商局针对短斤少两、短尺少寸的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检查,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14把杆秤予以没收。
关键词: 市场管理 计量管理

内容

1979年以前,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由县经济计划委员会负责。1979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后,负责监管计量。自1983年到1995年,县工商局经常对市场的计量衡器和计量进行监督检查。1983年4月,县工商局配合甘南州计量所对县城关所属的9户国营商业企业和10户个体工商户所使用的90台(件)各类计量衡器进行了抽查鉴定,其中合格的63台(件),不合格的27件,合格率为70%。其中台秤48台,不合格的19台,案秤17台,不合格3台,木杆秤12把,木尺5把,各类量提8只,不合格4只。对23台(件)进行了修变,使合格率上升到97%。对其余不合格的予以取缔。1985年,对国营企业的51台大型台秤进行了检查,全部合格。某公司30杆提秤不合格,责令停用。为加强计量监督,实施公平交易,工商部门在市场设置了公平秤,在维护市场秩序中,把短斤少两现象作为重点予以打击。1989年在清理整顿市场中,查处短斤少两事件7起,没收杆秤4杆,酱油提子2个,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1991年制定了计量衡器检查制度,在设置公平秤的基础上又设置了公平尺,在市场检查中没收不合格秤6台(把),不合格尺子1把。1994年,县工商局针对短斤少两、短尺少寸的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检查,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14把杆秤予以没收。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碌曲县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不谋划一,下限至于1995年底,个别卷章人物及图片资料延至定稿。本志以卷、章、节、目设篇布局,分类设卷,卷下设章节,节下设目,记述史实,并以图表作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解放前",其后称“解放后”。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前称“建政前'',其后称“建政后解放前用历史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解放后用公元纪年。数字表述,除成语、顺序号及习惯语用汉字外,凡表示数量的通用阿拉伯数字。志中数字根据以县统计局资料为主,不足之处使用部门数字。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以本籍为主,记及对本县有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对已故名人、流落红军、革命烈士和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以传略记述。对历次全国各类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正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公职人员,州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予以筒介。对受到地厅级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列表介绍。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档案馆案卷和本县各部门档案、文献、报纸,部分资料由调查采访取得。入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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