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仓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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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80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仓储管理
分类号: F253
页数: 2
页码: 208-209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甘南地区碌曲县的粮库管理。
关键词: 仓储业 仓储管理

内容

一、粮库管理
  1957年至1965年,粮油仓库管理实行“五定”,即定仓库、定人员、定器材、定费用、定损耗的管理办法。对粮库的容量、垛间距离、垛形、器材配备、保管损耗都做了具体规定,建立了一整套严格、科学、规范的粮仓管理制度。1970年以后,一些较为先进的粮仓保管器材设备投入使用,如电子测温仪等,为及时、准确掌握仓内粮食变化情况提供了物质保障。对库存粮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使粮油进出库制度、保管制度及粮油清仓普査制度得以形成,建立了货位堆垛卡片,标明货位号码、品种、数量、等级、来源、入库时间等详细情况,出库及时登记下卡。碌曲县由于海拔高,气候寒冷,特殊的地理环境为安全储粮带来很大的便利条件,基本无虫害发生,对安全储粮不利的因素主要是由于库房使用年限过长,经常发生地坪下陷、反潮,使粮食极容易发生霉变。1981年3月14日,甘肃省粮食厅向全省粮食购销管理单位印发了《甘肃省国家粮油仓库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和《甘肃省“四无”粮仓标准和鉴定评比办法》。1984年,县粮食局举办了粮食部门营业员、保管员学习班。是年11月,经县粮食局检查评比,郎木寺、尕海、城关粮站均达到“四无”粮仓标准。1985年,县粮食局举办了一期20天的仓储保管员学习班。1988年,县粮食局举办仓储保管学习班4期,由各站点领导和保管员参加,均受到较好的业务培训。1990年,全县大部分粮库基本达到“四无”粮仓标准,即无虫、无霉、无鼠雀、无事故。1991年,县粮食系统开展了节约、惜粮竞赛活动,职工们提出:“宁流千滴汗,不丢一粒粮”的口号,这一活动改变了过去仓库门前洒满粮食的现象。
  表11-1碌曲县几个重要年份粮油库存情况统计
  单位:万公斤
  二、清仓查库
  1963年6月,全县农村开始了“清工分、清帐目、清财产、清仓库”的“四清”运动。1982年5月,县粮食局对管理混乱的阿拉粮点进行了整顿、检查,阿拉粮点,短面粉1411.4公斤,长玉米2623.5公斤。1982年夏,由于双岔粮站管理混乱,县粮食局对其进行了整顿。1985年3月18日,县政府派出工作组到阿拉乡调查处理阿拉粮站发生的严重霉坏面粉事故。阿拉粮站由于地坪返潮霉坏面粉19750斤,县人事局分别对负有责任的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款并通报全县。1988年春秋,县粮食局组织粮油仓储普查小组,对全县各粮站点进行了库存粮油普查。1991年春秋,县粮食局进行粮油普查,组成普查组14个,49人次,普查了粮库及门市部17个,普查粮食9865万公斤,油品42万公斤。1991年5月12日,由县监察局、财政局、粮食局与尕海乡党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尕海粮站职工进行调查,该站职工自1987年10月至1990年10月3年时间,短少粮食63605公斤,价值27815.69元。县检察院对其依法逮捕后免于起诉。1991年12月,县城关粮站、拉仁关粮站经验收达到“四无”粮仓站。1992年春,县粮食局招开了全县“四无”粮仓建设安全储粮工作学习评比现场会。1993年春秋,县粮食局开展了粮油普查,共组织24人次,检查了14个粮库的7000万公斤库存粮及油品。1995年4月,开展清查国家粮食库存工作。
  三、粮库建设
  建县以前,碌曲县无专门储粮用的仓房,仅民间存有少量粮食,1958年,国家投资&3万元,在县城修建占地面积为1135平方米的县粮站,修建仓容75万公斤的粮仓二座。同年,还在郎木寺投资3.7万元,修建仓容70万公斤的粮仓一座。1960年,国家投资5万元在尕海修建仓容70万公斤仓库,面积300平方米。1971年在拉仁关设点,投资0.6万元,修建面积66平方米的粮仓一座。同年,在双岔投资3万元,修建仓容40万公斤粮仓一座。1978年,投资5.6万元将县城关粮站扩建。1984年,投资8.1万元,在城关粮站修建砖木结构仓容75万公斤粮仓一座。同年,投资5.4万元,扩建拉仁关粮站,在拉仁关石合地公路边修建砖木结构仓容为50万公斤的粮仓一座。1990年,在阿拉投资7万元修建仓容为50万公斤的粮仓一座。1991年,在县城关粮站投资9万元修建仓容为75万公斤粮仓一座。截至1995年底,全县共有粮仓6处,建筑面积3955平方米,仓容463万公斤。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碌曲县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不谋划一,下限至于1995年底,个别卷章人物及图片资料延至定稿。本志以卷、章、节、目设篇布局,分类设卷,卷下设章节,节下设目,记述史实,并以图表作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解放前",其后称“解放后”。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前称“建政前'',其后称“建政后解放前用历史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解放后用公元纪年。数字表述,除成语、顺序号及习惯语用汉字外,凡表示数量的通用阿拉伯数字。志中数字根据以县统计局资料为主,不足之处使用部门数字。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以本籍为主,记及对本县有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对已故名人、流落红军、革命烈士和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以传略记述。对历次全国各类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正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公职人员,州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予以筒介。对受到地厅级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列表介绍。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档案馆案卷和本县各部门档案、文献、报纸,部分资料由调查采访取得。入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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