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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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碌曲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52002023000078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分类号: F714.2
页数: 1
页码: 192-192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甘南地区碌曲县的商贸管理机构。
关键词: 贸易经济 商贸管理机构

内容

―、碌曲县商业局
  碌曲县商业局1958年1月1日成立,1968年撤销商贸工作,由碌曲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负责管理。1973年恢复碌曲县商业局,所属国营商业企业包括县民族贸易公司、县食品公司和县饮食服务公司。
  二、碌曲县供销社
  解放前,碌曲县境内无官办的农牧产品收购和商品贸易组织。建政初,成立碌曲县农牧产品采购局。1957年11月1日,将县农牧产品采购局改组成为碌曲县供销社,下辖郎木寺和西仓两个采购组。1958年1月,撤销县供销社,人员和业务并入县商业局。1974年3月,又将供销业务归并入碌曲县农副产品贸易公司。1977年3月,成立碌曲县供销合作社,县农副产品公司及基层商店、贸易组统一由县供销合作社领导。此后,基层商店、贸易组相继改称供销社、分销社、分销店,职能未变。县供销社为行政编制。1978年为理顺食品调供关系,将畜产品贸易组整体划归县商业局管理。1983年12月,县供销合作社改名为碌曲县供销合作联合社。1985年2月,县供销合作联合社,改全民所有制为集体所有制,退出政府建制,与县农副公司实行社、司合署办公。
  三、碌曲县物资局
  1973年1月,碌曲县革命委员会决定成立碌曲县物资站,隶属县农机服务公司。1978年撤销县物资站,成立碌曲县革命委员会物资局,行政编制,受县革委会和甘南州物资局双重领导,与县物资公司合署办公。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碌曲县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碌曲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碌曲县的自然和社会历史现状,力求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本志上限力求追溯事物发端,不谋划一,下限至于1995年底,个别卷章人物及图片资料延至定稿。本志以卷、章、节、目设篇布局,分类设卷,卷下设章节,节下设目,记述史实,并以图表作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称"解放前",其后称“解放后”。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前称“建政前'',其后称“建政后解放前用历史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解放后用公元纪年。数字表述,除成语、顺序号及习惯语用汉字外,凡表示数量的通用阿拉伯数字。志中数字根据以县统计局资料为主,不足之处使用部门数字。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以本籍为主,记及对本县有重大贡献的外籍人士。对已故名人、流落红军、革命烈士和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以传略记述。对历次全国各类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正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公职人员,州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人物,予以筒介。对受到地厅级部门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列表介绍。本志资料大部分来自档案馆案卷和本县各部门档案、文献、报纸,部分资料由调查采访取得。入志资料一般不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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